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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第32节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第45章 就算失忆了,你爹还是你爹(签约状态已改,投资到账了吗?)

杜采歌早就能从姜佑曦的眼神中看出来,这个小鲜肉视自己为偶像。

但是他却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被崇拜的地方。

虽然自己拍电影确实很牛哔,但是这个世界的人都不知道啊。

虽然自己能搬运过来很多经典书籍,音乐,但是这个世界的人还没见识到啊。

原主虽然有一副好皮囊,或许也曾经是艺人,但充其量就是一个流量明星,有什么值得崇拜的?

他暂时停止思考这个问题,不打算深究。

于是随口闲聊。

渐渐来到中午,茶馆里的客人越来越多。

两人也各自续了杯。

杜采歌之前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来和姜佑曦见面,毕竟对方帮了自己的大忙,还帮自己垫付了律师费,不好一味地回绝。

现在聊了一阵,才发现这年轻人修养不错,确实是读过一些书的,思想里也有一些闪光点。对于将大量时间都投入到练歌练舞、走练习生出道路线的流量小生来说,实属难得。

明明能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有才华,这样的人最是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一想到姜佑曦或许在高强度的练习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去阅读名著,充实心灵,杜采歌也不由得对此人生出一点爱才之心,心想如果以后有机会,倒要提携此人一把,试试看这个年轻人能上升到什么位置。

不知怎的,话题来到了这个茶馆的主人。

“杜哥你不知道?开茶馆的霍叔是圈子里的前辈,我记得他应该和你有过交集吧?”

杜采歌不置可否。这个什么“霍叔”或许和原主有过交集,或许没有,反正他都不记得。

无巧不成书。

姜佑曦刚刚说完,端起茶杯刚要喝一口,忽然停下动作,眼神惊讶。

很快他放下茶杯,露出激动之色站起来,对着杜采歌的身后,压抑住声音,小声招呼:“霍叔好!”

杜采歌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干瘦而精神矍铄的小老头,一头花白头发,五十多岁,六十来岁的样子。

穿一身藏青色的长褂子,戴着毛绒绒的东北帽。其人腮帮子干瘪瘪的没有二两肉,身体瘦得风一吹就能刮跑。

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眉毛,又长又浓密,到了眼角却又九十度垂下,特像电视里那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之流。

单眼皮下,一双小眼睛非常灵动,不见半点浑浊。

姜佑曦还在激动地说:“霍叔,不知道你还记得我么,我是小姜,以前你到我们华宇给我们这一批的练习生讲过一堂课!”

霍叔轻轻点头,淡淡地回应,“记得一点。别站着,坐吧。”

姜佑曦这才讪讪地坐下。

霍叔则在杜采歌身边坐下,抬手叫服务员。

服务员笑吟吟地说:“老板,跟平常一样么?”

霍叔用指关节敲敲桌子,“今天换个口味,把我去年藏的那些金骏眉拿出来吧,差不多也该喝掉了。”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而且吐字清晰,抑扬顿挫,不管是去说书、去做播音员、去做影视剧配音念白,肯定都是一把好手。

听完吩咐,服务员娇媚一笑,转身去了,霍叔扭头看着杜采歌,不说话。

杜采歌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低头招呼:“霍叔!”

结果这霍叔出手如电,曲起指关节猛地在杜采歌额头上敲了一记:“你叫我什么?”

杜采歌很是无语,摸摸额头,也是看你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强壮,扛不住我一刀伤害9999的重击,要不我非得打回去,“霍叔?没叫错吧?”

霍叔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你叫我霍叔?你不认账?”

“认什么账?”见躲不过去了,杜采歌只好说,“对不起啊霍叔,我之前生病,失忆了。”

霍叔转向姜佑曦,诉苦道:“你听听,你听听,这像人话么!”

一个是偶像,圈子里的神仙人物;一个是圈子里的超级大咖。两边都得罪不起,姜佑曦只能讪讪地摸摸鼻子,不敢挑边站。

霍叔看着姜佑曦说,“那时候他跟我打赌,赌输了,答应以后叫我干爹,然后还要给我写一首曲子。结果到现在,这几年时间了,都没动静。今天我看,嘿,这家伙竟然自投罗网了,便赶着过来,准备拿最好的茶给干儿子喝,顺便问问那曲子什么时候给我。结果你看,人家跟我说,失忆了。这失忆了好啊,失忆了就可以什么都一推二净了!”

杜采歌被说得不是滋味,脸上也有些发烧。

这又是原主造的孽吧,关他什么事?

再看看霍叔,那一头白发,从年纪上来说,当自己父辈确实是够了。

跟这老人家计较什么呢?只是有些拉不下脸叫人家干爹。

便说:“我爸之前过世了”

“我知道,遗体告别的时候我又不是没去,”霍老头打断他,目光犀利地盯着他,“我不管你是不是失忆,我就问你,这干爹,你认不认?”

杜采歌犹豫许久,终于把心一横,既然早就决定继承原主的因果,那这干爹得认。

“干爹!”

霍老头立刻眉开眼笑,“乖儿子!”

顿了顿,又板起脸,“曲子呢?”

杜采歌试探着问:“干爹,您要我写首什么曲子?”

“给我这店里用的,中华古典乐。”霍老头淡淡地说。

杜采歌苦笑道:“您还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

霍老头用指关节敲了敲桌子,“不难的话,干嘛找你?”

这时服务员带着一个小陶罐过来,又用了功夫茶道具,给他们泡上一壶金骏眉。

闻着香气扑鼻,沁人心脾。

杜采歌飞快地思考,原主念的是魔都音乐学院民乐系,原主的父亲,根据那个记忆中的场景,似乎与民乐也有很大的关联。

或许原主的父亲,就是民乐方面的专家。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霍老头这样一个圈子里的大咖会来参加原主父亲的遗体告别,因为霍老头很可能和原主的父亲本就有交集,甚至很熟悉。

想通了这一点,就能明白为什么霍老头要给原主布置这样一个作业了。

写一首中华古典乐曲。

这很可能是代替原主的父亲,来考核原主。

于是杜采歌缓缓点头:“我其实有一些灵感,再给我点时间,我会弄出来的。”

其实他现在就有完整的曲子,而且不止一首,只是不想太高调了。

“有一些灵感?”霍老头斜着眼看他,一双又浓又长的眉毛给人很大的压力,“有灵感,那应该就有些片段吧。别废话,弄上两段来听听。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

第46章 当年的一个赌(记得给你喜欢的角色比心哦)

杜采歌沉吟起来。

中华古典乐曲,他记忆中还真有,还不止一首。

只是,他对那些古典乐器,并不熟悉。

他的钢琴是考级的水平,吉他是爱好者水平;笛子、古琴等就只是略有涉,属于初学者水平,连续、完整地演奏都做不到。

而原主,既然是民乐专业的,肯定就不止这点斤两。

自己一上手实操,岂不是露馅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都已经承认“失忆”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因此迅速决定了“参赛曲目”,无奈地笑了笑:“那行,我就在干爹和新朋友面前献丑吧。”

霍老头问:“用哪种乐器?”

杜采歌既然已经决定了“参赛曲目”,便不假思索,“古琴。”

霍老头就拍拍手,很快有年轻靓丽的服务员过来,弯腰询问:“老板?”

霍老头说:“去布置一下,我干儿子要演奏古琴。”

“老板你什么时候认了个干儿子啊!”那服务员瞥了杜采歌一眼,抿嘴一笑,颇具风情。听口吻,和霍老头之间没什么上下尊卑,很是平等。

霍老头曲指敲了敲桌面:“是我认干儿子,你操什么心啊?莫不是你也想多个干儿子!”

杜采歌只觉一股血气直冲面皮。这老不修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年龄能当他孙女的服务员调情!还把自己给绕了进去!

那靓丽的服务员掩嘴咯咯一笑,千娇百媚地白了霍老头一眼;接着对杜采歌说话的时候却是很有分寸:“小哥哥,你随我来,古琴那么重,你要帮我搬一下。”

杜采歌嘴角略微抽了抽,认命地起身跟着去了。

那服务员带他穿过大堂,沿着走廊来到一个上锁的房间,开门后进去,里面窗明几净,显然经常打扫。

“那儿!”服务员纤指指着一具古琴。

杜采歌过去搬起,又跟着服务员出去。

一路无话。杜采歌是不欺暗室,那服务员的千娇百媚也不是对着杜采歌。

回到众人的视线中,服务员才带着客气的微笑开口:“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你真的是老家伙的干儿子么?”

“我叫杜采歌。杜甫的杜,采的采,对酒当歌的歌。恩,你老板是我干爹,刚刚认的。”这女人把霍老叫做老家伙,显然她和霍老的关系不一般。

“那他肯定很喜欢你呢,”服务员的声音软软的,带着江南水乡独有的韵味,“老家伙脾气好倔的,总觉得别人都是俗人,不太爱搭理别人。”

“是么,那能得他另眼相看,真是我的荣幸。”杜采歌毫无诚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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