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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之苟在深圳做房东 第515节

“没关系的老板,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有需要我进行文字工作的时候,都可以进行安排。”

莫梓涵回答道,谢文满意的点了点头,心里非常的赞赏。

第713章 外国酒,中国茶

D lounge酒吧里,叶秋与曹县见到了坐在卡座的孔琳。

曹县与叶秋进门发现,可能是由于天冷的缘故,而且现在刚过八点,时间还早,很多人应该还在来的路上,酒吧客人不是很多。

吧内果然如陆琪所述说的一样,虽然还是有些嘈杂,但比起那些喧嚣的酒吧,这里已经算安静了不少,虽然不是很满意,也只有闹中取静了。

有低沉的爵士乐在酒吧里飘荡。

放眼看去,由工厂改建的D Lounge有着超高的挑高空间,褪色的红砖、大量的拱形梁和顶部颇有质感的黄铜吊灯,与昏暗的光线、复古的皮质沙发、墙面的油画共同形成了强烈的中世纪哥特风格。

从外部的店面招牌到内部环境都十分低调。

“看来你的同学是酒吧常客啊。”曹县对叶秋说道。

“应该是,这么偏的酒吧也能找到。曹哥,我同学到了,在卡座那里招手呢。”叶秋边说边回应了一下手势。

“那过去吧,这个同学是孔琳?”

“是孔琳,陆琪说她马上就到。”

话刚说完,叶秋的肩膀就被拍了一下,吓了叶秋一跳,连忙扭过头去。

“秋秋,这么快啊。”陆琪对叶秋莞尔一笑。

“琪琪,讨厌,毛手毛脚的,吓我一跳,你怎么这么慢才来?”

“听说你带了个帅哥来,我得收拾一下自己啊。这位大帅哥就是我们秋秋的救命恩人曹大哥吧?”

“你好,陆琪,我是曹县。”曹县朝陆琪点头示意。

“曹哥好,叫我小琪就好了。”陆琪搂着叶秋的肩膀笑着说。

这个时候,三个人己经走到了卡座。

“曹哥,这是我同学孔琳。”叶秋介绍道。

“曹哥,你好,叫我小琳就行。”孔琳站了起来。

“小琳你好。”曹县也就客随主便了。

“点了什么没有?”坐下来后,叶秋问道。

“还没来得及呢。”孔琳说道:“再者,我也不知你们喝什么。”

“看看酒单,曹哥,你先点。”叶秋把酒单递给了曹县。

酒单密密麻麻的,曹县看了一下,“我来杯无酒精的莫吉托,草莓口味的。”刚喝完酒不久,曹县此次又不是为酒而来。

“我来杯荔枝味的想念。”叶秋说道。

这种酒叶秋喝过一次,充满黄瓜与荔枝的清新口感,酒精含量低,入口顺滑,适合女士饮用。而且,这名字好听。

听叶秋说出酒名,孔琳与陆琪看着叶秋笑了一笑。

“既然叶秋点了想念,我们就换一种,点个

Oasis绿洲。”陆琪笑着说道。

这款鸡尾酒有浓郁的蜜瓜口感,冲淡了基酒的辛辣,让整杯酒显得格外香甜。

叶秋朝侍应生招了一下手。

“各位先生,女土,你们好,各位要点什么?”

叶秋报出酒名后,侍应生看了一眼酒单,“各位,我们酒吧的吧台没有消费限制,但卡座有最低消费。你们点得有点少,太吃亏了。”

侍应生低声说道,显然是担心没说清楚,等会结帐的时候吵起来,影响酒吧的生意。

“卡座最低消费是多少?”

曹县问道。

“卡座是一千五百元。”

“刚才我们点的酒多少钱?”叶秋问道。

“三百多。”侍应生回答说。

“去吧台吧,我们又不是专门来喝酒的。少了不划算,多点又喝不了浪费。”叶秋说道。

“干脆别喝酒了,去喝咖啡或者喝茶吧。”孔琳站起来说道。

“好,我们去紫滕庐茶馆,就在三里屯北里28号楼。”陆琪也站了起来。

“曹哥,茶馆就在附近,我去过那里,那里非常的安静,正好可以好好的聊天。”叶秋说道。

曹县本来想说自己来掏这一千五百元,但叶秋这一句话使曹县也站起来走人了。

四个人很快就到了紫滕庐茶馆。

还在门外,悠悠茶香就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进大门后,空灵的琵琶曲划开了屋内的静谧。而且古色古香的家具和陈设又引得曹县四人细细观看。

旧木板门围出小巧而精致的玄关,潺潺流水中鱼红浅映。进门后左边一对清代黄花梨官帽椅足见主人的品位,对面古旧的红木装饰桌上,老式座钟、木雕台灯、青花瓷茶具在红漆木罐中的干花映衬下,看似无心摆放,却也古朴雅致。

这时,一名女茶师迎了上来。

“各位先生,女士们,晚上好。”

“有雅室吗?带我们过去。”曹县问道。

“有茶室的,先生,请跟我来。”女茶师引领曹县四人进了一间茶室。

茶室被清式花格镂空门板围合,互相之间似隔非隔。

“茶艺师,你冲泡茶就可以了,不需要解说。”叶秋挑了西湖龙井,然后对茶艺师说道。

茶很快就冲泡上来,四人品尝着清灵淡雅的香茶,心绪很快归于平静,刚才酒吧里一丝小小的不快被驱散得无影无踪了。

“陆琪、孔琳,你们是叶秋的大学同学?”

过了一巡茶,曹县开口问道。

“是啊,我们不但是同班同学,还是同寝室的闺蜜呢。”孔琳接口说道。

“你们想去米国的盛华集团?”

“非常想去,做梦都想。”陆琪接着说道。

“为什么?”曹县喝了一口茶,慢慢的问道。

“秋秋去了啊,我们三个人一向是形影不离的。而且,我们相信秋秋的眼光。”孔琳也跟着说道。

曹县闻言心里冷笑了一声,这俩货不实诚啊,没一句真话,油腔滑调的,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十有八九是看自己与叶秋关系好,以为捧了叶秋自己就会对她们有好感。

这样的人,惯于见风驶舵,即使真的忠于叶秋也不行,容易在公司内拉帮结派。

盛华集团可以有山头,但那是建立在忠于老板的基础上。否则的话,这样的人不要也罢。

在两个同学说话的时候,叶秋时刻关注着曹县的反应。

曹县表面上不动声色,面部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微笑着看着自己的两个同学,但是眼神却不经意的看了一下手表。叶秋心想要糟糕,曹县这是想要走人的前奏。

曹县对自己的老板忠心耿耿,在他的眼里,不忠于老板的人都没有资格进公司做管理人员。

而且两个同学的话听是好听,但是太过于油滑,引起了曹县的反感。这个时候,曹县最希望听到的就是实话。

“行了,打住。别在这儿拍马屁。把你们的心里话说出来,这里没有外人,咱们要说实话,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

咱们不玩虚的,这些话应付社会上的人可以,在曹哥面前实诚一点。”

叶秋心里很着急,酒店的管理人员,善于说奉承话,做表面文章来应付客户。但如果把这一套用在曹县的身上,肯定是后悔莫及要出大事的。

第714章 不平凡的夜晚

谢文四合院的西厢房,有一间是谢薇薇的画室,此时,谢薇薇正在凭看画展时的记忆临摹祖师的果蔬图。

牡丹为花王,荔枝为果王,白菜为菜王。

师祖画白菜,下笔如有神。一颗小小的白菜,被师祖赋予了生命与灵魂,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喜爱的缘故。

白菜,谐音“百财”,寓意财源滚滚,同时它的菜叶是青色,菜帮为白色,象征清清白白,故成为文人画家们喜欢表现的一个题材。

但师祖不同,记得画展中有一幅白菜画的题词:“不独老萍知此味,先人三代咬其根。”

对于师祖来说,白菜曾是活命之物,有着很深的感情。正因如此,师祖笔下的白菜才特别的鲜活,处处都透露出旺盛的生命活力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情之所至,方有生命。

那么我喜欢什么样的果蔬呢?谢薇薇放下画笔,思量起来。

自己平日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曾将果蔬之物细眼瞧瞧,纯粹满足自己的果腹之欲。没有特别的喜好,自然也就没有特别的感情。

人对于没有感情的东西,你就不会像师祖这样去热爱。一件不热爱的东西,自己的情感就不会产生共鸣,也就没有了生命力。

一件没有生命力的作品,哪怕画的再像,也不过是一件死物,因为你没有赋予他生命和灵魂。

这样的作品就不会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

谢薇薇一时之间,思绪万千,她放下笔,就这么呆呆的站在那儿,朦朦胧胧的,她仿佛看到前方有一扇门,似乎只要推开这扇门,她就会进入一片新天地。

谢薇薇,在京城的冬夜,陷入了沉思。

对于谢薇薇来说,今天晚上,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夜晚。

而此时在三里屯的茶馆之内,又是另一番景象。

叶秋察言观色,见到曹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就知道事情有麻烦了,赶忙呵止了两个同学的玩笑之言。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陆琪,孔琳,曹大哥想知道你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叶秋又解释了一句。

这个时候,陆琪和孔琳已经反应过来了。

“曹大哥,你别见笑,我们刚才是和秋秋开玩笑。

说句实在话,就我而言,家庭条件一般,父母亲送我上大学相当的不容易。

我想换一个好的单位或者部门,多赚点钱,报答我父母的养育之恩,让他们过上舒适一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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