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穿越者:文化入侵平行蓝星 第288节
Lord I'm one, lord I'm two
上帝我已远离一百英里,两百英里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上帝我已远离三百英里,四百英里……”
这首歌表达的意思,和那首《鹿港小镇》比较类似。
但是,这首歌的感觉比《鹿港小镇》差很多。
原因是,写鹿港小镇的那位,知道这一切不是自己的错,是环境的错,所以才高喊出了‘台海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而在欧米文化中,体制的不同,导致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切是环境的错误。
所以,他们选择了另一种寄托。
那就是教。
离开家乡,等于远离了上帝。
离开家乡的自己如此失败,如何能返回?
“Not a shirt on my back
我衣衫褴褛
Not a penny to my name
我一文不名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上帝啊,我这么落魄怎么回家去
This a-way, this a-way
这般窘迫,这般潦倒
This a-way, this a-way
这般窘迫,这般潦倒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上帝啊,我这么落魄怎么回家去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如果你错过了我那趟火车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你应明白我已离开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你可以听见一百英里外飘来的汽笛声……”
世界上,又有几个人是如意的呢?
龙国这边的弹幕,几乎没什么反应,只是在夸这首歌好听。
而欧米的弹幕已然炸裂:
【知道米国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在城市间流浪吗?因为没有脸回家。】
【500英里啊,是我一生都不敢跨越的距离。】
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思乡也不只是简单的思乡。
曾经年少时,班上不如自己的少年,如今开着冯卡尔,而自己穿着一双破鞋,再回家乡,遇上岂不是很尴尬?
曾经少年时,自己欺负过的同学,如今富甲一方,权势过人,而自己如此落魄,再回家乡,岂不是容易挨打?
曾经少年是,自己喜欢过的姑娘,如今不知道生活的怎么样了,但是是个人都比我这样的生活更好吧?我有什么资格返回家乡?
《500英里》从正反两个角度讲述思乡,也从两个角度探讨了人生。
三重唱的魅力与悠扬的音乐以及那拨动人心的木吉他、木贝司、班卓琴、曼驼林伴奏,如此的动人。
歌声之下,多少人潸然泪下。
【草?这些外国人不会是节目组请来的托儿吧,哭的稀里哗啦的?】
【害,这首歌表达的东西和《春天里》挺类似的,但是欧米的人内心的点不太一样吧?】
【拜托,‘你这个穷逼’这句话很伤人的!】
简单的歌词,讲述了无数人的无数人生。
第186章 资本搅动欧米世界!
当《500英里》结束的时候,分工极其明确。
龙国观众鼓掌欢呼,欧米观众负责哭。
林轩登上舞台,而柠檬乐队也在观众的掌声中退场了。
不过,上台时他们只是普通人,而现在他们已经是世界上最知名的民谣乐队,注定了要一飞冲天。
林轩举起话筒:“民谣之夜,到此为止。”
“噢~~!!!!”抱憾声四起。
林轩:“世界上还有很多的国家,还有很多国家的民谣并没有出现,不过,《流行音乐节》的《民谣之夜》时间有限。”
“有机会我们会推出更多国家的民谣,带给大家。”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各国音乐榜,随时都有可能有新音乐出现。”
“那么,今天就到这里了。”
“老规矩,预告,明天将会是流行之夜!”
“我们将主流流行乐中的摇滚民谣电子音乐等剥离出来,而剩下的部分一晚上时间并不足够讲完,所以明天的流行之夜将会是流行之夜的第一天。”
“让我们,明晚再见!”
国家体育场上空喷射出了无数烟火。
也昭示着民谣之夜的完美结束。
现场的观众开始欢呼。
而林轩已经退场。
陈光孝开着车子,林轩坐在副驾上回家。
暮雪正在报告收视数据。
“CTV地星频道收视率破九,抖音收视人次达到三亿人次,最高同时在线一千四百万,央爸网最高同时在线人数两千万,油管统计只统计了几个大国家的收视率。”
“其中米国那边有一千八百万人观看。”
“欧陆七亿人口合计有三千万人观看!”
听完后陈光孝很惊讶:“今晚的收视率,比昨天还高这么多?”
之前的节目,国内顶多有五千万人看,而今天的收视率代表着收视人群大概冲到了接近九千万。
而油管一般只有两千万人看。
今晚合计起码七千万。
这种暴增几乎等于是全世界都在看。
如果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手势更高,应该只有蓝星版世界杯的决赛以及米国超级碗决赛还有龙国春晚了。
这三个都是有特殊含义的直播,和普通直播那就不是一回事儿。
这说明《我是穿越者》已经彻底的达到了现象级。
要知道,春晚一年一次,超级碗一年一次,而世界杯四年一次。
而《我是穿越者》平均一个月一次,这一次策划这么久,也才策划三个月而已。
林轩乐呵:“明晚才是巅峰。”
“安排摇滚之夜在第一场,就是要先声夺人。”
没有什么比摇滚更适合先声夺人的了。
“而民谣之夜安排在第二场,是为了激起欧米国家观众的爱国心理。”
“连续两场都非常成功,观众人数也在滚雪球。”
“这可能会是《我是穿越者》播放历史上的巅峰之作。”
“明晚的流行之夜,将会把一切推到顶峰,至于能持续几晚,就不好说了。”
当林轩回家后,实际上的民谣之夜才刚刚开始。
毛熊国,中午。
建筑工人阿克巴尔洛夫斯基正在吃饭。
劳碌了一上午的阿克巴尔洛夫斯基低头扒拉饭,就听见旁边有人在唱:“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一开始他没有在意。
唱着唱着,另外一桌的人接上了:“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阿克巴尔洛夫斯基和几个工友都感觉莫名其妙,什么情况?
渐渐地,餐厅里好多人都在唱,唱着唱着,变成了大合唱了。
餐厅里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唱,剩下的三分之二都很懵逼,到处打听。
“嘿兄弟,什么意思啊,这是什么歌啊,怎么大家都会唱啊?”
“咱们国家的民谣《喀秋莎》啊!”
阿克巴尔洛夫斯基懵逼了:“我们国家的民谣?我们国家啥时候有这种民谣了,我怎么不知道,挺好听啊!”
“哦,另一个世界的毛熊国的民谣,等于是我们的民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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