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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嬴政,刚要登基,竟被周姐直播 第28节

美酒如玉,微微荡漾。

嬴政抬手举杯,对空一敬!

随后缓缓泼酒成线。

“我大秦,自襄公始,便以商公之变法为基!”

“何来刑不上大夫之说?”

嗖!!!

铜樽如箭。

嗖的一声,便砸到了宗卿脚边。

距离他的脚背,只有半寸!

宗卿额头冷汗滴下。

他看到了什么?

那只铜樽,已经镶进了地里!

咕咚。

宗卿风狂吞口水。

“卫国很不错,多年被入侵,还能苟且至此,弹丸之地本不该浪费我大秦兵力。”

嬴政坐回王座。

“但吕不韦所做之事,实在可恶,甚至可以说是不仁不义到了极致!”

嬴政坦然言之:“孤悬他头颅三日,卫国却不满意!那孤,便要他挂十日!!!”

“十日之后,你卫国便可将他带回去。”

“届时,你们不想带,也得带回去!!!”

宗卿原本决心赴死的表情一愣。

不自觉到吸了口气:“十日?十日之后,尸首腐烂,那也是对文信侯的大不敬!如何使得?”

“呵,此刻吕不韦的头颅,不就正悬在城门上吗?怎么。再等十日便等不得了?”

宗卿双目失神,他知道嬴政并不是吓他。

这就是大秦的新王吗?

年少有为,心思缜密!

“秦王可曾想过,你如此对待从前肱骨大臣,秦法又如此严苛,对众臣,对百姓,难道便是好事?”

宗卿又道,“你又可曾想过,虽我卫国如今落败,国土缩小,可人才依旧辈出,若真与卫国为敌,那天下有识之士,何人还敢再与大秦来往?”

“卫国的确人才辈出,就连商公都自你卫国来的。”

嬴政淡然,“可那又如何?”

“商公之才!在你卫国毫无发展之地,若无我大秦襄公,商鞅变法时至今日都不可能有见天日之时!”

“兵家吴起,更不必说,从前是从卫国逃出去的,若非楚悼王赏识,又何来的吴起变法?”

“入世之才,需要的是有识之君,若如卫国君王一样,鼠目寸光,那你们永远都只能朝外送出人才。”

“何来资格,与孤叫嚣?”

嬴政站在大殿之上,以问代答。

殿下宗卿的脸,精彩纷呈。

直播间看得清清楚楚。

“笑死我了,这个卫国来的,快被政哥气死了。”

“哈哈哈哈,一个文臣,竟然还说不过政哥!”

“祖龙就是祖龙,三言两语就给他说的没话接了!”

“卫国也就靠着朝外输送人才,才能保住那点地方了。”

“打感情牌呗,这次说什么接吕不韦回家,不就是做戏做给天下人看的吗?”

“好爽,祖龙虽然没有骂一句脏话,但是怼得好爽!”

“舒服,诶,让这群萨比在大殿上哭丧,妈的,吕不韦是个什么东西,也配在秦王殿哭丧?”

“看着宗卿的表情,我都能想到,他想反驳,但是找不到反驳的点!”

“本来就是,要是卫国能发展,人才怎么可能会流到七国去?”

直播里。

嬴政最后道:

“商鞅之变法中有言,无论高低贵贱者,同遵一法,可叫百姓有法可依,权贵有法可畏!”

“吕不韦通敌叛国,罪无可恕。卫国派人来接他尸首回去,可是要告诉天下人,你们卫国,尊这等通敌叛国之辈?”

宗卿从最开始的愤怒,悲伤,慢慢地到错愕,失态,再到现在的后悔。

他的声音都小了不少。

“非也……我卫国,只是要接文信侯回家!”

“让他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第三十二章 扒裤鞭笞,挂墙哭丧

“好一个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嬴政缓缓抬手,朝向大殿之下,那披麻戴孝的百人。

“大殿失仪,于孤面前为罪臣哭丧,依我大秦律法,该当如何?”

太史令上前一步:“回禀陛下,律法之中并无此等罪状!但官文上书: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无例者主官先出裁度!”

太史令这一句话。

直播间炸了!

法学生全窜了出来。

“我靠,我靠,我靠!!!”

“我听到了什么?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无例者主官先出裁度!!!”

“这不就是咱们到现在都还在用的制度吗?我靠,我鸡皮疙瘩都炸起来!”

“秦朝,哦,不,战国的时候,法度就已经这么完善了吗?”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泪目,为我大秦法制高呼!!!”

“大秦赛高!!!”

“爱了,爱了!”

“以后谁再跟我说,咱们的法律意识落后,我用直播间打他的脸!”

此时此刻。

最高法律研究院阶梯会议中心。

这里原本是在法律条文有重要修改的时候,向上级反馈修改时,才会用的地方。

但是现在。

一个老人,在一众中年人的陪同下,坐到了中间的位子上。

自古以来。

法律都是运用在底层人民身上的枷锁。

法学史,更是所有法学科目中,最简短,考试占比最小的一门。

可今日。

一个直播。

改变了一切!

而这位老人,名叫张继三。

种花家法学研究院的元老。

三天前,他就收到了宣传部门发来的直播链接。

自那天起。

他就异常兴奋,他毕生研究,都是种花家法学史!

但秦朝太远了。

远到秦律出土,都只有残破竹简!

仅从残肢碎骸中。

他就已经看见了大秦的律法之完备!

今日。

更是在那少年帝王的口中。

听到了一个,极为震撼的词!

“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无例者主官先出裁度!!!”

不学法者,体会不到其中之重!

封建王朝,百姓为奴!

谁能想到,在两千年前的大秦!

古人们,就已经提出了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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