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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从奋斗开始,一路狂飙 第236节

  “那不是看你面子吗?”高斌给他倒了杯酒。

  “呵呵,谢谢你呗。”

  “别介,少跟我来这套,咱们也是兄弟,虽然没插香,可要是没有你,也没有我的今天。”

  金海叹了口气:

  “行,走了个兄弟,又来了个兄弟,我金海不亏,来,喝酒!”

  “喝酒!”

  人有心事的时候,酒不醉人人自醉。

  更何况金海没少喝,没一会儿就醉倒了。

  让两个徒弟进来把他扛到厢房休息,高斌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透气儿。

  正活动肩膀呢,王启明进来说:

  “少爷,徐记车行的东家在外面呢。”

  “嗯?徐允诺?他怎么来了?”

  “没说什么事儿。”

  “让他进来吧。”

  “是。”

  很快,徐允诺被带进来,抱拳道:

  “高师傅,这么晚叨扰了。”

  “被这么说徐叔,您有事儿?”

  “铁林回来了,把事儿跟我说了,徐天这个混小子不懂事,我来替他给金海赔个不是。”

  高斌一抬手:

  “徐叔,没必要,这件事咱不提了,以后各论各的,见了面我们还得叫您叔。”

  “高师傅,做人得讲理,尤其是讲老理,这小的没有小的样,我这个老的,不能不懂事!”

  “徐叔,你不能照顾徐天一辈子,以后的路,得让他自己走!”

  高斌这句话算是说到正路上了,也让徐允诺不知道如何往下接,整个人瞬间苍老不少。

  “那你们几个这就算掰了?”

  “嗯,掰了吧,不是一路人,没必要走一辈子,而且我敢跟您打赌,就算徐天想明白了小朵这事儿,金海杀的那个刀手,在他那也过不去。”

  徐允诺是了解自己儿子的,他知道高斌说得对。

  “天儿晚了,徐叔回吧。”

  “等等,高师傅,你之前要入伙徐记车行,这事儿还...”

  要是没有今天这出,徐记车行肯定要投,可现在...

  “算了吧,就当我没提过。”

  “唉...知道了,不管如何,高师傅,这事儿是我们家做的不对。”

  “明早海哥起来我会跟他说的,快回吧。”

  高斌让祥子把人送回去,这是他该尽到的礼仪。

  ...

  转过天儿来,高斌起了个早,倒不是不想睡懒觉,是因为徐天。

  这小子在门外站了一宿,试图求得金海原谅。

  王启明进来汇报,问该怎么办。

  高斌说凉拌:

  “他愿意站就让他站着,不用跟金海说。”

  “知道了。”

  既然起来了,高斌也不想睡了,昨天喝酒头疼,于是问。

  “今儿不吃豆浆了,吃点新鲜的?”

  “少爷,您要是不介意的话,咱们吃炒肝儿怎么样?”

  高斌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个主意好。”

  他磨挲着下巴,吩咐道:

  “派人去天兴居买几碗炒肝儿,来几斤包子,路上要是有卖炸灌肠的,也来点。”

  王启明点头应是。

  这民国的浪漫,有一多半在吃上。

  都说这个年月穷,可穷有穷的浪漫,在吃这方面,咱们国家的人可从来没亏待过自己。

  炒肝是由开业于清同治元年的“会仙居”发明的,1900年前后,在原来售卖的“白汤杂碎”基础上,去掉心和肺,并且勾了芡,从而形成流传至今的炒肝。

  所谓白汤杂碎,其实跟羊杂汤差不多,只不过用的是猪下水,现在基本失传了。

  1930年,另外一家炒肝老店天兴居在会仙居对面开业,因为选料更精、采用味精、酱油等当时的新式调料代替原来的口蘑汤等,生意逐渐盖过了会仙居,如今可是炒肝儿界的头牌。

  小吃名进了歇后语的似乎并不太多,炒肝就是其一,足见它的受欢迎程度。

  旧时有“会仙居的炒肝——没早没晚”、“猪八戒吃炒肝——自残骨肉”的说法。

  原来会仙居的炒肝价廉物美,而且营业时间长,从早到晚不间断,随时去都能吃得满意而归;

  至于第二条歇后语就更不用解释了,猪同志又一次体现了“浑身都是宝”的献身精神。

第177章 评价

  “炒肝”是名实不符的典型例子,主料是猪大肠,肝不过是点缀而已,而且也没有个炒的过程,完全是煮制而成。

  不过曾经有人指出,这里的“炒”来自某满语的音译,实际意思就是煮,京城著名糕点铺稻香村的“炒红果”的炒也是同样的意思。

  炒肝的做法很简单,将洗好的肥肠切段煮熟,出锅前时加入肝片、味精、酱油、醋、水淀粉及蒜泥等,具有汤汁油亮、蒜香扑鼻、肥而不腻、稀而不澥的特点。

  因为蒜泥很细,故有“吃蒜不见蒜”之说。

  后来各炒肝店或多或少地都加了点糖,更加提味。

  此外各炒肝店共同的缺点是肝片普遍比较老,口感不够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炒肝都在锅底下长期加温以保持售卖时的温度,肝自然就老了。

  等王启明安排的人拎着保温盒子回来,高斌已经迫不及待了。

  其实,炒肝儿须有些许脏器味儿,但不可过重。

  当然,脏器味儿太重也不行,离两丈远即闻一鼻子骚臭,再喜好这口儿的人也难下咽,总不能为了喝碗炒肝儿拧鼻子憋气。

  所以炒肝儿的香臭界限十分尖端,差之分毫,即谬在千里。

  拿捏好这个度,既是手艺,更是经验。这是炒肝儿成败的至要。

  炒肝儿有几个环节需要讲究。

  一是肠子块儿不可太小,至少要半寸长,太碎成肉沫状不能叫炒肝儿。

  有的炒肝儿肠子比蒜末儿还碎,挑块儿肠子得过细萝。

  店家倒是省了料,却毁了自家买卖。

  二是肝儿要嫩。

  鲜肝儿切成一寸来长的菱形,事先不能煮,勾芡后才可入锅,咬嘴里要嫩,又干又硬,嚼嘴里满口渣子,干脆关张。

  还有,蒜香扑鼻不见蒜粒儿。

  做炒肝儿需要两道蒜,炝锅时,先煸炒蒜末儿至焦黄儿,炒出蒜香。

  出锅前,撒蒜末儿,接近蒜泥,不可见大块儿蒜粒儿。

  四是稠稀适中,芡儿亮而不懈。

  芡太稠,喝不动,且糊嘴;芡太稀,口感、响动儿都出不来。

  芡儿不亮,看着像加了酱油的糨子,食欲大减。

  炒肝儿讲究喝到最后一口,芡儿不能懈,否则就是喝汤了。

  “勾肝儿”是手艺,非得师傅上手才行。

  有些店家为“勾肝儿”单开份工钱请行家来,也不让伙计瞎对付,否则一锅工料很可能白扔。

  虽然炒肝儿里肝儿不多,可每碗之中,至少有一块肝儿,这是卖炒肝儿的规矩。

  盛肝儿的伙计勺子里有准儿,必须碗儿碗儿有肝儿。

  碗里若不见肝儿,吃主儿可理直气壮主张权利,店家添一块儿肝儿是不存争议的。

  再有,喝炒肝儿的碗是3寸墩子碗儿(高庄儿),大海碗,撇沿儿碗都不对路。

  喝得口滑,可以再添一碗,也不能两小碗儿合一大碗两手捧着喝。

  最关键的是,炒肝儿是喝不是吃,不能用筷子和汤匙,讲究单手五个手指托着碗底,转着喝,得出声儿。

  用筷子夹肠子或往嘴里扒拉,跟用羹匙喝喝咖啡一样,都属于怯勺。

  有人说了,吃个早餐这么多规矩,这不瞎扯淡吗?

  别说,还真就说对了,这规矩就是扯淡扯出来的,差一点就没那味儿了!

  穷人吃不起好东西,就必须得在这吃的方式上动动脑筋,都在皇城根儿下住着,怎么也不能太差事儿,省的让人看了笑话。

  说白了,忒好面子。

  言归正传,高斌在屋里唏哩呼噜的喝着炒肝儿,金海也不知道是听见声了还是闻着味儿了,盯着一脑袋乱蓬蓬的头发就找了过来。

  “吃炒肝儿啊?”

  “快来一碗,热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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