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致命邻居蜘蛛侠 第11节
对此,碧德除了无语还是无语。
只能说,还好原主是原主,他是他。
他虽然获得了原主的记忆和身体,但倒也不至于被原主影响太深。
反正只要这个本叔不来招惹他,他就不会去招惹本叔。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想搬出去。
这鬼地方他是一点都不想多呆的。
如果真的因为他制作了蜘蛛侠战衣,打出了蜘蛛侠的名号,这个本叔就被“祭天”了,那也怪不到他的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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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碧德醒来后,看到客厅里的人已经不见了,不过酒瓶什么的都还没收。
他也懒得收,直接跨过去,到卫生间洗漱了一下后,便回到自己房间,拿上书包准备去上学。
虽然他杀人如麻,是“致命邻居蜘蛛侠”,但也别忘了,他不过是一个17岁的男孩,正在中城高中读高三。
其实原主已经把学分修的差不多了,而这边的学校从高中开始都是学分制的,只要学分修完就可以申请毕业。
只是原主为了生活考虑,想要找一个能为他提供奖学金的大学,所以才一直拖着。
所以碧德这次去学校,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主要是想要从学校实验室里白嫖一些材料来制作他的蜘蛛战衣。
没办法,他太穷了。
考虑到战衣的性能问题,它的材料显然是不能将就的。
它的主材料倒是很好解决。
碧德决定用自己吐出来的丝。
在拥有了蜘蛛能力后,他就发现自己的手腕部位是可以吐丝的,就像托比蛛一样。
而且这种蛛丝的性能相当优越,以碧德几次测试来看,基本上和作品里的蜘蛛侠的蛛丝相当。
就这么细细的一根,就可以吊起好几吨重的重物,绝对是非常优秀的生物纤维材料。
只是也有一个问题,他吐出来的丝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自然降解。
这在平时自然是一件好事,可以降低他暴露的风险,也可以让他以后在城市间摆荡时不给城市环境造成破坏。
但拥有这种特性的蛛丝,如果要拿来做衣服,就有点不好了。
他总不能在每次行动前临时用蛛丝给自己做一套衣服吧?
再说,万一他在外面待的时间长了,蛛丝战衣自然降解了,他岂不是直接光了?
上演一出风吹屁屁凉嗖嗖么?
不行不行。
碧德想到那个场面感觉要疯。
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关键就在学校的实验室里。
碧德上的中城科技中学虽然是一个公立中学,但学校的整体条件还是很不错的。
碧德拿到学分的几门课程中,有一门生物学,所以他经常出入学校的生物实验室,知道里面有一些材料和机器,可以帮助他完成将蛛丝战衣长久保存下来的操作。
再者,学校实验室平时用的人很多,耗材只要不是特别离谱,基本上老师也不会来管。
简直就是他这种穷学生的快乐屋!
第14章 上学路上
碧德这次出门用的是蜘蛛侠式的出门方式。
他没走门,走的是窗户。
从窗户里钻出去后,外面就是一条消防通道,这是这边很多房子的经典设计。
以前碧德是不太理解的,但走过几次楼内的通道后就彻底理解了。
站在消防通道上,碧德微微发动蜘蛛感应感知了一下,四周都没有传来窥视感。
于是......
咻——
他纵身一跃,直接跳了下去。
在即将落地时,他的身体微微一缩,就以非常轻巧的姿势落在了地面上,甚至没发出什么响动来。
碧德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身上沾上的些许灰尘,便向巷外走去。
转过几个弯后,他进了街边的【德尔玛副食店】。
“德尔玛大叔,给我一个三明治,加一个香肠,三明治烤焦一点,谢谢,”碧德拿出五块钱放在桌上。
“早上好,碧德,”德尔玛大叔是个身材矮胖、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也是这家副食店的主人。
这么多年来,原主基本都在这里解决三餐,碧德也就延续了这个习惯,主要是这里便宜,量也大。
至于味道嘛......都差不多,反正仅限于填饱肚子。
“碧德,这周末应该会有货到,记得来搭把手,”德尔玛大叔将一个加了香肠的三明治放进微波炉后,转身回到柜台前对碧德道。
“抱歉,德尔玛大叔,这周末我可能有些事要去做......”碧德挠了挠头,显露出一个小男生的腼腆。
面前这人对他算是挺不错的了。
知道碧德家的情况后,便会让碧德在周末的时候过来店里帮忙,只要来,就会管饭,然后还能拿到一点工钱。
虽然不多,但也算是一笔收入了,够他多吃几餐饭。
这个世界虽然很多东西都是黑暗走向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处在黑暗之中。
也有一些人,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他人释放一些善意。
是他们,在努力地点亮这个腌臜的世界。
“你要去干嘛?”德尔玛大叔疑惑不解。
“我想要去参加奥氏科技展,”碧德实话实说,对于“碧德”来说,参加一个科技展并不算什么,想要参战的人多了去了。
德尔玛大叔恍然大悟:“嗷~我知道了,是奥斯本集团的那个科技展吧,那确实,碧德你是该去看看的,以你的成绩,以后说不定也能进奥斯本集团工作呢!”
德玛尔大叔笑呵呵地做了一个鼓励的动作。
在普通人的眼中,市值已经上千亿的奥斯本集团俨然是一个庞然大物。
虽然还比不上斯塔克集团,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进去的精英企业了。
高薪资、高待遇,甚至可能跨越阶层!
这就是他们对奥斯本集团这一类大型企业的“刻板印象”。
对此,碧德也只能点点头。
加入奥斯本集团?
如果自己真的干掉了诺曼·奥斯本,恐怕这个商业帝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垮台,然后被华尔街上的那些永远保持饥饿的狼撕碎。
随着“叮”的一声,碧德拿到了自己的三明治。
告别了德尔玛大叔后,碧德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往学校的方向走。
哔哔——
到了校门口时,身后突然传来了汽车鸣笛声,随后,一个有些讨厌的声音传来:
“哟,这不是......”
哔——
“......德嘛!”
那声音用自己的汽车声代替了碧德名字里的“碧”字,让整个称呼变得略显滑稽。
碧德都不用转头看,光听这讨厌的声音,还有这幼稚的方式就知道来人是谁了。
弗莱士·汤普森,蜘蛛侠的“宿敌”之一。
准确地说,是彼得·帕克的“宿敌”。
这家伙是个校霸,仗着家里有钱,在学校里几乎是横冲直撞,到处惹是生非。
几乎在每个世界都是这样。
而大部分的彼得·帕克,由于生性温和,属于那种典型的老好人、书呆子,就算被欺负了也不会还手。
于是,这更加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
不过这个家伙有个很反差的点。
他是彼得·帕克本人的宿敌,各种和他作对,但却是蜘蛛侠的忠实粉丝,十分狂热那种。
后来,他甚至还和毒液融合,成为了毒液特工。
在这个世界也差不多。
原主由于原生家庭不幸的缘故,在学校里也是书呆子+懦夫的形象,经常被弗莱士欺负。
“我跟你说话呢!”
见碧德脚都不停一下,还在往前走,弗莱士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尤其是现在他的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一个他想泡的女孩呢!
要知道,有时候,自己丢脸,和在女人面前丢脸,那丢脸程度是不一样的。
他突然加快了车,一下居然窜到碧德面前的人行道上。
此时可是上学的时间,这里又是学校附近,人行道上全是来往的学生。
弗莱士这一操作,立刻引得学生们一阵恐慌,许多人尖叫着跑开。
还有一些对这种行为愤愤不平的,看到弗莱士后,却都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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