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49节
“陛下,您觉得这把刀是假货?”帕林好奇地问。
“怎么说呢……要是杰拉德拿着这把刀——假设他除了斧子之外还会用刀的话——肯定是能够屠龙的。但屠龙的关键并不在于这把刀,而在于杰拉德。要换成罗德那个胆小鬼的话,就算给他十把这样的刀,遇到巨龙他也会抱头鼠窜,多半还会把刀都扔了,以求能跑得快一点呢!”
“这么说的话,这把刀其实也不差了,只是稍稍夸大了一些而已……”帕林说,“或许打造这把刀的工匠,只是希望它的名声能够吸引来真正的传奇强者,请他们出手击退甚至击杀巨龙吧?”
“也许吧。”隋雄对这把言过其实的刀失去了兴趣,又将目光投向店里的其它武器。
仔细一看,这店里的武器其实精品颇多。如果不把要求提升到“屠龙”这个档次的话,能够看得上眼的好东西还是不少的。
比方说,他很快就看中了一把长匕首,这是一把用名为“冰铁”的特殊材料打造的匕首,外在的几种附魔让它更锋利、更坚固、挥动更快、还能在挥动时产生幻影,迷惑敌人的视线。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并不至于让隋雄对它另眼相看,可这把匕首还暗藏玄机——在它的内部,镶嵌了一颗火属性魔兽“赤焰犀”的魔核。通过匕首上的魔法阵,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激发出强烈的火焰力量,而匕首这时候就成了作为缓冲的中介,犹如剑柄一般。
换句话说,它不仅是一把蕴含寒冰之力的锋利匕首,更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化为火焰长剑。如此变化绝对出乎敌人的意料,在实战中多半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一举制胜也不在话下。
隋雄的新信徒罗德混得并不好,身为盗贼公会的副会长,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仅仅是一把精钢打造,附着了“锋锐”效果的长匕首。平平无奇的材质和不算特别高明的打造技巧,即便配合附魔的效果,也远比不上那把名叫“冰之魂”的匕首。两件武器正面碰撞的话,很可能一下就被砍断。至于更进一步的变化和火焰,更是天地之差,完全不能比。
杰拉德使用的超巨型战斧,在这里没有现货,所以隋雄就打算帮落魄的罗德准备一把趁手武器,免得那个本来就身手不佳的鉴定师哪天稀里糊涂被骷髅给杀了。
呃,在他看来,除了神祇之外,可以不挂上“身手不佳”这个前缀的生物,暂时只有海里遇到的独角巨鲸,以及前不久被他吃掉的四面怪。按照他的理想,作为他的早期信徒,起码也要达到那样的层次,才能叫他放心。
虽然说就算手持屠龙刀,菜鸡也不能屠龙而只会被龙屠,但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从唯武器论直接跳到精神原子弹去,也是不对的嘛……
“有必要给罗德买武器吗?那家伙分明是为了好处才投靠陛下您的,他的信仰一点也不虔诚!”当得知隋雄的意思之后,帕林立刻愤愤不平。
在他看来,唯有虔诚,才配得上神的赏赐。
但隋雄并不这么想,他是一个地球人,进一步说是中国人,中国人对待信仰的态度是“我信神,神就要给我好处,公平交换”。罗德的确信仰了他,而且还在为他奔走效力,这些天忙得简直脚后跟都要不沾地了。即使现在,他还在奔波劳碌着呢。
他的努力,隋雄看在眼里。想要有所奖赏,也是人之常情。
这个世界神祇们要求信徒无条件付出,唯以信仰的虔诚程度来评定高低,这种做法,他并不赞同!
第三十九章
帕林不曾接受过中华文化的熏陶,当然不会有隋雄这种想法。但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自家神祇的要求,就算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也会老老实实遵从。
所以劝说无效之后,他还是去找伙计询问价格,准备买下那把精致的附魔长匕首。
然而问了价格之后,就算是神经大条如隋雄,也不由得感觉触手疼痛。
“这把‘冰之魂’价值七万枚金币。”武器店伙计轻描淡写地说。
帕林瞪大了眼睛,即便有些心理准备,也被这简直骇人听闻的高价给惊呆了。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只是一把附魔长匕首,至于这么贵吗?我也见过高级货色,上万枚金币就顶天了吧!”
伙计冷笑着看了他一眼,连解释都懒得解释,只用鼻子不屑得哼了一声,就直径去拭擦一把雪亮长刀了。
这种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就像灰烬森林里面的骷髅,源源不断。店长吩咐过,看不出“冰之魂”真正奥妙的人,有钱也不把这件兵器卖给他!
帕林讨了个没趣,有心再追问几句,却不好意思舔着脸凑上去,只得怏怏不乐地走出武器店,打算先去旅馆投宿。
但他才走了几步,就被旁边一个虽然瘦小却穿得挺整齐的小孩拦住了。
“这位睿智的法师,您想要买点好东西吗?请一定要去‘好眼力’杂货店!”
看那小孩笑嘻嘻的表情,娴熟的推销风格,分明是在武器店外守候,专门向被伤害了心灵的落魄冒险者们做推销的。
“这位法师,您以前不经常来我们龙吼镇吧?”小孩很自来熟地说,“如果是熟悉龙吼镇的人,肯定不会去‘屠龙宝刀’那黑店的!”
帕林立刻连连点头,深感这小孩说得有理。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居然要七万金币,他们为什么不去抢!
……不,抢也没当奸商来钱快啊!七万金币,兽人狼骑团抢了五年,也不过才攒了五万金币而已!
这几天为了筹备开拓者村落的事情,他们已经又进入过了鲁尔的藏宝库。
罗德的手上功夫不亚于雷恩,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一路上的陷阱都拆掉了——实际上那些陷阱虽然非常危险和强力,类型却相当老旧,过时得一塌糊涂,罗德甚至把品相比较好的几个重新包装了起来,拿去盗贼公会的杂货店里面当古董出售了,标价居然还不低,而且竟然这几天就已经卖出去了一个。
鲁尔的藏宝库里面一共整理出了五万金币,剩下一些古董和魔法物品要么是有鲜明的标记不易脱手,要么是十分危险不宜出售——前者的代表是一套精美的首饰,上面那象征神圣天使王国皇室的光翼天使徽章看得罗德冷汗涔涔,尤其当他仔细数了一下徽章上天使翅膀的数量,直接连脸都白了;后者的代表是一截非常坚硬的指骨,缭绕着黑色的魔法能量,撒旦看到这个之后吓得倒退好几步,差点在石壁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嗯,前者是当今世界最为偏激也最好斗的王国王室的藏品,而且属于一位三代内的亲王;后者则是一位邪恶巫妖的魂匣,它被杀死之后将会以这截指骨为坐标,重新返回尘世。
如果前者曝了光,神圣天使王国绝对会派出高手到西北四镇来,不仅要夺回这套首饰,更要把玷污了伟大王室荣誉的卑劣商人杀全家;后者倒是不怕曝光,但谁知道那巫妖什么时候会突然复活?
虽然就价值而言,那套首饰和那枚魂匣都远在区区五万金币之上,但只要还没发疯,谁都不会想到把它们卖出去——当然,就算卖主发了疯,也要找到同样发了疯不怕死的买主才行啊!
帕林虽然出身商人家庭,可远谈不上豪富。在他看来,五万金币已经是一笔让人目眩的巨款,然而那个见鬼的“屠龙宝刀”武器店,居然把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标价七万,还一副“不买是你的损失,老子不稀罕”的架势,真是让他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
此刻听那小孩对这黑店大加指责,顿时感觉遇到了知音,不停的表示赞同。
“那黑店其实就是靠着几件精品的附魔武器吸引人,比方说‘冰之魂’啦,还有‘树长老’啦……但价格都标得虚高,起码贵了几倍。”小孩显然也是个内行,或者最起码教他这些话的人是个内行,“至于那把挂在店铺中央柱子上的‘屠龙宝刀’……哈哈,那就是个笑话!能把那把刀用好的人,用什么不能屠龙?或者说,能够屠龙的强者,哪里会看得上那把破刀!”
已经从隋雄那里听到过类似评价的帕林长大了嘴巴,总算明白自家陛下为啥对那屠龙宝刀不屑一顾,反而对那把长匕首有点兴趣了。
神祇的眼光,果然不是区区一个凡人小法师可以比拟的啊!
“对了,您知道吗?这刀背后还有故事呢。”小孩笑嘻嘻地说,“三十年前,这镇子的前前任镇长走运发了笔横财。当时大戈壁东边的兽人帝国里面有位著名的猫族美女,歌舞之美堪称天下无双。他就花大价钱买了颗绝美的宝石,想要靠这颗宝石赢得美人心——您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帕林想了想,摇头:“不怎么靠谱。”
“是啊,一点也不靠谱!结果他还没抵达兽人帝国,在戈壁滩上就被极寒暴君追上了。当时他倒是拿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气,为了这颗宝石跟巨龙打了一架……”
“死了?”帕林问。
“没。杀这种精虫上脑的蠢货有损巨龙的威严,所以那条巨龙就把他千里迢迢送回了村子里面,挂在一棵大树上,身上还挂了个长布条,布条上写着‘这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色狼,也是最弱的’。”
帕林哈哈大笑,既笑那镇长的自不量力,也被这巨龙的幽默逗乐了。
“怎么说呢……要是杰拉德拿着这把刀——假设他除了斧子之外还会用刀的话——肯定是能够屠龙的。但屠龙的关键并不在于这把刀,而在于杰拉德。要换成罗德那个胆小鬼的话,就算给他十把这样的刀,遇到巨龙他也会抱头鼠窜,多半还会把刀都扔了,以求能跑得快一点呢!”
“这么说的话,这把刀其实也不差了,只是稍稍夸大了一些而已……”帕林说,“或许打造这把刀的工匠,只是希望它的名声能够吸引来真正的传奇强者,请他们出手击退甚至击杀巨龙吧?”
“也许吧。”隋雄对这把言过其实的刀失去了兴趣,又将目光投向店里的其它武器。
仔细一看,这店里的武器其实精品颇多。如果不把要求提升到“屠龙”这个档次的话,能够看得上眼的好东西还是不少的。
比方说,他很快就看中了一把长匕首,这是一把用名为“冰铁”的特殊材料打造的匕首,外在的几种附魔让它更锋利、更坚固、挥动更快、还能在挥动时产生幻影,迷惑敌人的视线。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并不至于让隋雄对它另眼相看,可这把匕首还暗藏玄机——在它的内部,镶嵌了一颗火属性魔兽“赤焰犀”的魔核。通过匕首上的魔法阵,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激发出强烈的火焰力量,而匕首这时候就成了作为缓冲的中介,犹如剑柄一般。
换句话说,它不仅是一把蕴含寒冰之力的锋利匕首,更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化为火焰长剑。如此变化绝对出乎敌人的意料,在实战中多半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一举制胜也不在话下。
隋雄的新信徒罗德混得并不好,身为盗贼公会的副会长,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仅仅是一把精钢打造,附着了“锋锐”效果的长匕首。平平无奇的材质和不算特别高明的打造技巧,即便配合附魔的效果,也远比不上那把名叫“冰之魂”的匕首。两件武器正面碰撞的话,很可能一下就被砍断。至于更进一步的变化和火焰,更是天地之差,完全不能比。
杰拉德使用的超巨型战斧,在这里没有现货,所以隋雄就打算帮落魄的罗德准备一把趁手武器,免得那个本来就身手不佳的鉴定师哪天稀里糊涂被骷髅给杀了。
呃,在他看来,除了神祇之外,可以不挂上“身手不佳”这个前缀的生物,暂时只有海里遇到的独角巨鲸,以及前不久被他吃掉的四面怪。按照他的理想,作为他的早期信徒,起码也要达到那样的层次,才能叫他放心。
虽然说就算手持屠龙刀,菜鸡也不能屠龙而只会被龙屠,但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从唯武器论直接跳到精神原子弹去,也是不对的嘛……
“有必要给罗德买武器吗?那家伙分明是为了好处才投靠陛下您的,他的信仰一点也不虔诚!”当得知隋雄的意思之后,帕林立刻愤愤不平。
在他看来,唯有虔诚,才配得上神的赏赐。
但隋雄并不这么想,他是一个地球人,进一步说是中国人,中国人对待信仰的态度是“我信神,神就要给我好处,公平交换”。罗德的确信仰了他,而且还在为他奔走效力,这些天忙得简直脚后跟都要不沾地了。即使现在,他还在奔波劳碌着呢。
他的努力,隋雄看在眼里。想要有所奖赏,也是人之常情。
这个世界神祇们要求信徒无条件付出,唯以信仰的虔诚程度来评定高低,这种做法,他并不赞同!
第三十九章
帕林不曾接受过中华文化的熏陶,当然不会有隋雄这种想法。但他是一个虔诚的信徒,自家神祇的要求,就算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也会老老实实遵从。
所以劝说无效之后,他还是去找伙计询问价格,准备买下那把精致的附魔长匕首。
然而问了价格之后,就算是神经大条如隋雄,也不由得感觉触手疼痛。
“这把‘冰之魂’价值七万枚金币。”武器店伙计轻描淡写地说。
帕林瞪大了眼睛,即便有些心理准备,也被这简直骇人听闻的高价给惊呆了。
过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只是一把附魔长匕首,至于这么贵吗?我也见过高级货色,上万枚金币就顶天了吧!”
伙计冷笑着看了他一眼,连解释都懒得解释,只用鼻子不屑得哼了一声,就直径去拭擦一把雪亮长刀了。
这种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就像灰烬森林里面的骷髅,源源不断。店长吩咐过,看不出“冰之魂”真正奥妙的人,有钱也不把这件兵器卖给他!
帕林讨了个没趣,有心再追问几句,却不好意思舔着脸凑上去,只得怏怏不乐地走出武器店,打算先去旅馆投宿。
但他才走了几步,就被旁边一个虽然瘦小却穿得挺整齐的小孩拦住了。
“这位睿智的法师,您想要买点好东西吗?请一定要去‘好眼力’杂货店!”
看那小孩笑嘻嘻的表情,娴熟的推销风格,分明是在武器店外守候,专门向被伤害了心灵的落魄冒险者们做推销的。
“这位法师,您以前不经常来我们龙吼镇吧?”小孩很自来熟地说,“如果是熟悉龙吼镇的人,肯定不会去‘屠龙宝刀’那黑店的!”
帕林立刻连连点头,深感这小孩说得有理。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居然要七万金币,他们为什么不去抢!
……不,抢也没当奸商来钱快啊!七万金币,兽人狼骑团抢了五年,也不过才攒了五万金币而已!
这几天为了筹备开拓者村落的事情,他们已经又进入过了鲁尔的藏宝库。
罗德的手上功夫不亚于雷恩,没费多少力气就把一路上的陷阱都拆掉了——实际上那些陷阱虽然非常危险和强力,类型却相当老旧,过时得一塌糊涂,罗德甚至把品相比较好的几个重新包装了起来,拿去盗贼公会的杂货店里面当古董出售了,标价居然还不低,而且竟然这几天就已经卖出去了一个。
鲁尔的藏宝库里面一共整理出了五万金币,剩下一些古董和魔法物品要么是有鲜明的标记不易脱手,要么是十分危险不宜出售——前者的代表是一套精美的首饰,上面那象征神圣天使王国皇室的光翼天使徽章看得罗德冷汗涔涔,尤其当他仔细数了一下徽章上天使翅膀的数量,直接连脸都白了;后者的代表是一截非常坚硬的指骨,缭绕着黑色的魔法能量,撒旦看到这个之后吓得倒退好几步,差点在石壁上撞了个头破血流。
嗯,前者是当今世界最为偏激也最好斗的王国王室的藏品,而且属于一位三代内的亲王;后者则是一位邪恶巫妖的魂匣,它被杀死之后将会以这截指骨为坐标,重新返回尘世。
如果前者曝了光,神圣天使王国绝对会派出高手到西北四镇来,不仅要夺回这套首饰,更要把玷污了伟大王室荣誉的卑劣商人杀全家;后者倒是不怕曝光,但谁知道那巫妖什么时候会突然复活?
虽然就价值而言,那套首饰和那枚魂匣都远在区区五万金币之上,但只要还没发疯,谁都不会想到把它们卖出去——当然,就算卖主发了疯,也要找到同样发了疯不怕死的买主才行啊!
帕林虽然出身商人家庭,可远谈不上豪富。在他看来,五万金币已经是一笔让人目眩的巨款,然而那个见鬼的“屠龙宝刀”武器店,居然把区区一把附魔长匕首标价七万,还一副“不买是你的损失,老子不稀罕”的架势,真是让他心里窝了一肚子的火。
此刻听那小孩对这黑店大加指责,顿时感觉遇到了知音,不停的表示赞同。
“那黑店其实就是靠着几件精品的附魔武器吸引人,比方说‘冰之魂’啦,还有‘树长老’啦……但价格都标得虚高,起码贵了几倍。”小孩显然也是个内行,或者最起码教他这些话的人是个内行,“至于那把挂在店铺中央柱子上的‘屠龙宝刀’……哈哈,那就是个笑话!能把那把刀用好的人,用什么不能屠龙?或者说,能够屠龙的强者,哪里会看得上那把破刀!”
已经从隋雄那里听到过类似评价的帕林长大了嘴巴,总算明白自家陛下为啥对那屠龙宝刀不屑一顾,反而对那把长匕首有点兴趣了。
神祇的眼光,果然不是区区一个凡人小法师可以比拟的啊!
“对了,您知道吗?这刀背后还有故事呢。”小孩笑嘻嘻地说,“三十年前,这镇子的前前任镇长走运发了笔横财。当时大戈壁东边的兽人帝国里面有位著名的猫族美女,歌舞之美堪称天下无双。他就花大价钱买了颗绝美的宝石,想要靠这颗宝石赢得美人心——您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帕林想了想,摇头:“不怎么靠谱。”
“是啊,一点也不靠谱!结果他还没抵达兽人帝国,在戈壁滩上就被极寒暴君追上了。当时他倒是拿出了不可思议的勇气,为了这颗宝石跟巨龙打了一架……”
“死了?”帕林问。
“没。杀这种精虫上脑的蠢货有损巨龙的威严,所以那条巨龙就把他千里迢迢送回了村子里面,挂在一棵大树上,身上还挂了个长布条,布条上写着‘这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色狼,也是最弱的’。”
帕林哈哈大笑,既笑那镇长的自不量力,也被这巨龙的幽默逗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