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788节
然后他又摇身一变,变回了平常那个俊美少年。
“那就是我凡人时候的模样,不过封神的时候我舍弃了原本的肉身,所以现在变的无非就是个花架子。”说着,维耶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我当初没舍弃肉身的话,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个谁都打不过的软柿子了吧……”
隋雄想要点头,却又停住。
虽然这或许是维耶的伤心事,但他真不觉得维耶当年不舍弃肉身就能成为强者——成为强者,或许也需要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长期的锻炼。比方说隋雄自己,如果没有海沟里面千年潜修,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实力。而维耶呢?祂前些年说是要找莫拉尼学习战斗的,结果一开始是天天来学,后来是几天学一次,再后来一个月学一次,最后……距离祂上次找莫拉尼学艺,已经过了差不多快一年了。
以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成为强者?
维耶当年凡人时候的肉身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强过祂如今的神祇真身?要是祂真肯下苦功,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八载,必定能够成为一位武技强者。
可是,祂没有。
看看莱昂吧,他是个凡人,天资出色,少年时代就是举世闻名的天才。但是后来遭遇大变,身负重伤又中了剧毒,不仅实力倒退了很多,根基也大大损坏。之所以后来能够重新回到高阶实力,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下了多少苦功。
如今的他,不仅是一位顶尖的剑客,更是一位极高明的神术施法者,之所有这番成就,自然归功于背后的苦练。
别人不知道,隋雄是知道的,莱昂每天都要花三到四个小时学习和揣摩法术。尽管没有人会觉得他这样的绝代剑客需要施法,但他却固执地认为虚空假面教会的大主祭必须是个厉害的祭司,否则就是丢了隋雄的脸面。
几十年的辛苦,最终让他收获良多。如今的他即便不用武艺,光靠神术施法,也不会输给一般的传奇强者。
换句话说,他现在是双料传奇,武艺方面是传奇巅峰,神术方面大概也有传奇中阶的水平。
维耶要是能有莱昂一半的勤奋,早就是实力强过神格的战斗高手了!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笑了。
记得当年程教授讲课的时候,曾经说了一段古文,然后感叹说:“知道怎么做是正确的,不代表真的能够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有时候是不得已,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愿意。这就像你们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就算当不了大画家,也能够成为出色的画师。但整个美术系,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
当时程教授一边说,一边摇头:“我做了不少年的老师了,每一届学生里面,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最多也就一两个。这无关才华人品,可以称之为‘心性’。”
而隋雄穿越之后,见到的出色人才虽多,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却也只寥寥无几。
至少他自己,其实就做不到。
换句话说,莱昂的心性比他更好。
飞在天空中,看着正在城主府里面整理服装,被一群侍女们宛如木头人一般摆布的莱昂,隋雄忍不住笑得更开心了。
第六十八章
和开心微笑的隋雄不同,莱昂现在感觉很苦恼。
他不是没有这样在侍女们的服侍下穿礼服,但真的从来没有穿过如此繁复的礼服。
雄鹰王国以武立国,是人类诸国之中风气最为雄壮彪悍的。雄鹰王国的人们结婚时,并不需要特地换上什么礼服,无非就是找两件好看点的衣服穿上罢了。当然铠甲不行,就算再怎么威武雄壮的人,也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一身戎装。
然而蓝月亮王国不同,这个以商业立国的国家很讲究华美和礼仪。就算不遇到什么大事,有条件的情况下,人们都喜欢穿得华丽和复杂一点。遇到盛大的庆典,或者是婚丧嫁娶这种大事,那更是怎么华丽怎么穿,怎么复杂怎么穿。就像此刻的莱昂,他身上里里外外已经穿了四套不同的衣服,还有二三十种不同的装饰品,这让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变成了服装店里面用来装饰门面的木偶,身上挂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唉!我为什么要答应卡莉莎,按照加尔斯旧传统风格来搞婚礼呢……)
他脸上保持着微笑,心中却忍不住连连哀叹。
可他的情况还是好的,卡莉莎那边才是重头戏。
无论在哪个世界,女装都比男装复杂而且华丽,这里自然也不例外。卡莉莎身上的结婚礼服名叫“九重”,如同名字所说,内外一共有九层衣物。而且除了这九层衣物之外,还要加上许多的彩带和帛巾,总共加起来少则十三四层,多的甚至能够有二十层以上。
这十几二十层衣物也是很讲究的,材料不能重复、颜色不能重复、图案不能重复,就连装饰用的宝石什么的都不能重复。所以到后面每多一层,成本就会提升一大截。不是身家雄厚之辈,根本不可能真的穿出二十层以上的礼服来。
不仅如此,穿着厚重的礼服,对于女方的身体要求也很高。过去曾经发生过有新娘子夏天结婚,连裹带压,最后中暑病倒的情况。所以一般来说,蓝月亮王国的人们都喜欢冬天结婚。
卡莉莎自然不缺钱,她的身体也足够健康和强壮,尽管体格纤细,看起来很文弱的样子,其实她完全能够表演“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之类需要怪力的杂耍。因此她身上那套“九重”厚重的程度也就达到了极为惊人的地步——前后加起来,超过了三十层!
纵然这三十多层衣物大多挺轻挺薄的,可禁不住上面用的金丝、银线、宝石坠子之类东西沉重,比方说从外到内第三层的“满天星”,就是用许多宝石绣在丝绢上面做成的一件薄衣,光这一件就有大概五六斤。
卡莉莎身上那全套“九重”加起来,已经超过了四十斤。光论重量,差不多就已经堪比一套全身重甲。更要命的是它没有任何用来分散压力的皮带或者钢圈,沉甸甸的重量硬邦邦压在身上。如果换成普通少女的话,穿上这么一套礼服去参加婚礼,估计全套仪式下来之后也不用进什么洞房,直接送去停尸间还差不多。
但卡莉莎却丝毫不觉得它们重,反而还嫌它们太轻呢。
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不穿得尽量厚重一点,岂不是辜负了这好日子!
“城主,没办法再多了!”侍女长叹着气说,“再多就要重复了,重复不吉利。”
衣服重复,象征着婚后丈夫会三心二意,这是很大的忌讳。
卡莉莎倒不觉得莱昂会三心二意——以她的美丽尚且需要倒追几十年,才能把这家伙的心给勾住,别的女人怎么可能把他给勾引走?
对于自己的美貌,她有足够的信心。
而且火焰女王(爱情女神)陛下也说过了,莱昂心中只爱她一个,别的女人对他来说,无非就是“女性生物”、“女性部下”、“女性敌人”或者“女性朋友”而已。
爱情女神甚至亲自潜入莱昂梦中试图诱惑他一下,然而面对祂所幻化的美女,莱昂完全无动于衷。任凭她怎么卖弄怎么勾引,也丝毫不为其所动。哪怕是最后祂愤愤然说明自己的身份,莱昂也只是点点头,很客气地尊称了一句“火焰女王陛下”就算事了。
这让自负魅力的爱情女神十分生气,却也非常满意。
爱情女神最强大的武器就是祂的魅力,只要是男人,就不大可能抵抗祂的魅力。这些年来,祂用勾引不了男人屈指可数,仅有的几个,不是极其强大的神祇,就是极为危险的魔怪,甚至还有究竟算不算男人要打个问号的。
在祂的印象里面,上一次出现祂勾引不了的凡人,已经是差不多两三千年之前的事情了。
自己一向无望而不利的魅力徒劳无功,自然让爱情女神有些羞怒。然而莱昂对卡莉莎这么死心塌地,也让祂十分高兴。
这种羞怒和喜悦交杂的感情,让爱情女神十分的不适应。祂将其归咎于“虚空假面掌握信徒的手段太过厉害”,所以就跑去向隋雄请教,但却还是一无所得。
祂认为隋雄是在藏私,隋雄却知道,这只是彼此观念不同罢了。
此刻,爱情女神自然也来到了加尔斯城。祂并没有像隋雄和维耶一样明明白白飞在加尔斯城上空,而是化作一个身高六尺腰围也是六尺的粗壮大妈,用比寻常壮汉大腿更粗的胳膊扛起一筐水果,正在街头叫卖。
老实说,这位大妈倒也算是五官端正皮肤白皙,然而那过分雄壮的身材足以打消任何人的绮念。就连能够看穿祂身份的隋雄他们,乍一看到祂变化的模样,也一个个目瞪口呆,甚至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就是我凡人时候的模样,不过封神的时候我舍弃了原本的肉身,所以现在变的无非就是个花架子。”说着,维耶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我当初没舍弃肉身的话,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是个谁都打不过的软柿子了吧……”
隋雄想要点头,却又停住。
虽然这或许是维耶的伤心事,但他真不觉得维耶当年不舍弃肉身就能成为强者——成为强者,或许也需要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长期的锻炼。比方说隋雄自己,如果没有海沟里面千年潜修,绝对不会有今天的实力。而维耶呢?祂前些年说是要找莫拉尼学习战斗的,结果一开始是天天来学,后来是几天学一次,再后来一个月学一次,最后……距离祂上次找莫拉尼学艺,已经过了差不多快一年了。
以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成为强者?
维耶当年凡人时候的肉身再怎么厉害,难道还能强过祂如今的神祇真身?要是祂真肯下苦功,短则三年五载,长则十年八载,必定能够成为一位武技强者。
可是,祂没有。
看看莱昂吧,他是个凡人,天资出色,少年时代就是举世闻名的天才。但是后来遭遇大变,身负重伤又中了剧毒,不仅实力倒退了很多,根基也大大损坏。之所以后来能够重新回到高阶实力,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汗,下了多少苦功。
如今的他,不仅是一位顶尖的剑客,更是一位极高明的神术施法者,之所有这番成就,自然归功于背后的苦练。
别人不知道,隋雄是知道的,莱昂每天都要花三到四个小时学习和揣摩法术。尽管没有人会觉得他这样的绝代剑客需要施法,但他却固执地认为虚空假面教会的大主祭必须是个厉害的祭司,否则就是丢了隋雄的脸面。
几十年的辛苦,最终让他收获良多。如今的他即便不用武艺,光靠神术施法,也不会输给一般的传奇强者。
换句话说,他现在是双料传奇,武艺方面是传奇巅峰,神术方面大概也有传奇中阶的水平。
维耶要是能有莱昂一半的勤奋,早就是实力强过神格的战斗高手了!
但他转念一想,却又笑了。
记得当年程教授讲课的时候,曾经说了一段古文,然后感叹说:“知道怎么做是正确的,不代表真的能够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有时候是不得已,但更多的时候却是不愿意。这就像你们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认真学习刻苦练习,就算当不了大画家,也能够成为出色的画师。但整个美术系,有几个人真正做到了?”
当时程教授一边说,一边摇头:“我做了不少年的老师了,每一届学生里面,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最多也就一两个。这无关才华人品,可以称之为‘心性’。”
而隋雄穿越之后,见到的出色人才虽多,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却也只寥寥无几。
至少他自己,其实就做不到。
换句话说,莱昂的心性比他更好。
飞在天空中,看着正在城主府里面整理服装,被一群侍女们宛如木头人一般摆布的莱昂,隋雄忍不住笑得更开心了。
第六十八章
和开心微笑的隋雄不同,莱昂现在感觉很苦恼。
他不是没有这样在侍女们的服侍下穿礼服,但真的从来没有穿过如此繁复的礼服。
雄鹰王国以武立国,是人类诸国之中风气最为雄壮彪悍的。雄鹰王国的人们结婚时,并不需要特地换上什么礼服,无非就是找两件好看点的衣服穿上罢了。当然铠甲不行,就算再怎么威武雄壮的人,也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一身戎装。
然而蓝月亮王国不同,这个以商业立国的国家很讲究华美和礼仪。就算不遇到什么大事,有条件的情况下,人们都喜欢穿得华丽和复杂一点。遇到盛大的庆典,或者是婚丧嫁娶这种大事,那更是怎么华丽怎么穿,怎么复杂怎么穿。就像此刻的莱昂,他身上里里外外已经穿了四套不同的衣服,还有二三十种不同的装饰品,这让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变成了服装店里面用来装饰门面的木偶,身上挂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
(唉!我为什么要答应卡莉莎,按照加尔斯旧传统风格来搞婚礼呢……)
他脸上保持着微笑,心中却忍不住连连哀叹。
可他的情况还是好的,卡莉莎那边才是重头戏。
无论在哪个世界,女装都比男装复杂而且华丽,这里自然也不例外。卡莉莎身上的结婚礼服名叫“九重”,如同名字所说,内外一共有九层衣物。而且除了这九层衣物之外,还要加上许多的彩带和帛巾,总共加起来少则十三四层,多的甚至能够有二十层以上。
这十几二十层衣物也是很讲究的,材料不能重复、颜色不能重复、图案不能重复,就连装饰用的宝石什么的都不能重复。所以到后面每多一层,成本就会提升一大截。不是身家雄厚之辈,根本不可能真的穿出二十层以上的礼服来。
不仅如此,穿着厚重的礼服,对于女方的身体要求也很高。过去曾经发生过有新娘子夏天结婚,连裹带压,最后中暑病倒的情况。所以一般来说,蓝月亮王国的人们都喜欢冬天结婚。
卡莉莎自然不缺钱,她的身体也足够健康和强壮,尽管体格纤细,看起来很文弱的样子,其实她完全能够表演“拳头上站人”、“胳膊上跑马”之类需要怪力的杂耍。因此她身上那套“九重”厚重的程度也就达到了极为惊人的地步——前后加起来,超过了三十层!
纵然这三十多层衣物大多挺轻挺薄的,可禁不住上面用的金丝、银线、宝石坠子之类东西沉重,比方说从外到内第三层的“满天星”,就是用许多宝石绣在丝绢上面做成的一件薄衣,光这一件就有大概五六斤。
卡莉莎身上那全套“九重”加起来,已经超过了四十斤。光论重量,差不多就已经堪比一套全身重甲。更要命的是它没有任何用来分散压力的皮带或者钢圈,沉甸甸的重量硬邦邦压在身上。如果换成普通少女的话,穿上这么一套礼服去参加婚礼,估计全套仪式下来之后也不用进什么洞房,直接送去停尸间还差不多。
但卡莉莎却丝毫不觉得它们重,反而还嫌它们太轻呢。
今天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不穿得尽量厚重一点,岂不是辜负了这好日子!
“城主,没办法再多了!”侍女长叹着气说,“再多就要重复了,重复不吉利。”
衣服重复,象征着婚后丈夫会三心二意,这是很大的忌讳。
卡莉莎倒不觉得莱昂会三心二意——以她的美丽尚且需要倒追几十年,才能把这家伙的心给勾住,别的女人怎么可能把他给勾引走?
对于自己的美貌,她有足够的信心。
而且火焰女王(爱情女神)陛下也说过了,莱昂心中只爱她一个,别的女人对他来说,无非就是“女性生物”、“女性部下”、“女性敌人”或者“女性朋友”而已。
爱情女神甚至亲自潜入莱昂梦中试图诱惑他一下,然而面对祂所幻化的美女,莱昂完全无动于衷。任凭她怎么卖弄怎么勾引,也丝毫不为其所动。哪怕是最后祂愤愤然说明自己的身份,莱昂也只是点点头,很客气地尊称了一句“火焰女王陛下”就算事了。
这让自负魅力的爱情女神十分生气,却也非常满意。
爱情女神最强大的武器就是祂的魅力,只要是男人,就不大可能抵抗祂的魅力。这些年来,祂用勾引不了男人屈指可数,仅有的几个,不是极其强大的神祇,就是极为危险的魔怪,甚至还有究竟算不算男人要打个问号的。
在祂的印象里面,上一次出现祂勾引不了的凡人,已经是差不多两三千年之前的事情了。
自己一向无望而不利的魅力徒劳无功,自然让爱情女神有些羞怒。然而莱昂对卡莉莎这么死心塌地,也让祂十分高兴。
这种羞怒和喜悦交杂的感情,让爱情女神十分的不适应。祂将其归咎于“虚空假面掌握信徒的手段太过厉害”,所以就跑去向隋雄请教,但却还是一无所得。
祂认为隋雄是在藏私,隋雄却知道,这只是彼此观念不同罢了。
此刻,爱情女神自然也来到了加尔斯城。祂并没有像隋雄和维耶一样明明白白飞在加尔斯城上空,而是化作一个身高六尺腰围也是六尺的粗壮大妈,用比寻常壮汉大腿更粗的胳膊扛起一筐水果,正在街头叫卖。
老实说,这位大妈倒也算是五官端正皮肤白皙,然而那过分雄壮的身材足以打消任何人的绮念。就连能够看穿祂身份的隋雄他们,乍一看到祂变化的模样,也一个个目瞪口呆,甚至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