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养你的猪,我做我的鸭 第38节
“哦,舔狗,不是那个舔,我可不敢对着你开黄腔,我怕简铭揍我。”柳夏海哈哈一笑,“来来来,我给你再打两份荤菜,然后你吃着,我拍照给简铭,我得交差啊。”
端上来狮子头和五花肉,果然够荤的,林向黎低头咬一口狮子头的瞬间,柳夏海也完成了大片拍摄,他发给了简铭,松了口气。
“小林啊,我是真有点羡慕你们。都是同志,都是舔狗,简铭怎么运气比我好这么多,就真把你拐回家了?”柳夏海明显也是有过去的人,但似乎不堪回首,“以前听讲座,你坐第一排,他就坐第二排,盯着你的后脑勺看两个小时。还记得有一次是金庸老先生来讲学,一票难求,简铭愣是搞到两张票,我求他让我一张,死活不肯。后来我蹲门口,瞧你们俩肩并肩进去了,气得够呛,重色轻友!”
“金庸?”林向黎的心底涌上一股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他大学里好像也听过老先生的讲座,难道金庸去了这么多个大学?但一想到柳夏海说的一切,全是在把他当成简铭初恋的前提下回忆的,那所有的、关于简铭的青春年少,都与他毫无干系。
柳夏海喋喋不休地讲到下午上课铃打响,林向黎基本上没插话,听他时而艳羡简铭和其初恋的神仙爱情,时而吐槽前会长是如何剥削他这种羔羊般柔弱的员工。
于是上课时林向黎满脑子都是简铭和一个模糊身影相依相偎互诉衷肠的场景,他该知道的,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只要做好一只鸭该做的本分,乖乖的,听话的,和金主爸爸调/情做/爱,这就够了。无论简铭他当年轰轰烈烈爱着谁,现在又痴痴恋恋念着谁,都和自己无关,不是吗?
林向黎一再告诫自己,冷静,淡定,抬起头看黑板,拿出一万分的精力在学习上。黑板上是简铭搂着一个模糊人影,手里捧着一沓厚厚的情诗,在人耳边低喃念诵。林向黎用力地甩甩头,眨眨眼,疯了,为什么老是想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抹不去正主的影子。
代替品该有的自觉去哪儿了,林向黎?
课间休息时,林向黎在洗手台前用冷水不停地泼自己,他抹了把脸,抬头看镜子,发现镜子里是一个头发半黄不黑,嘴唇苍白,脖子上却血红一片的憔悴瘦弱的男人的模样。
好丑,不伦不类的。林向黎猜测简铭生气是因为自己瘦脱相了,可能就不像初恋了吧。这真是太糟了,他得想办法补救。
于是晚餐时间,他盛了两碗饭,要了两块五花肉,一边塞饭,一边啃肉,油腻的肥肉让他有些反胃,但他还是坚持咽了下去。好不容易吃完全部,他想起来,柳夏海叮嘱他以后主动向简铭拍照报备吃食,不能懈怠增肥大计。林向黎只好拍了一张空碗照片,配字:“吃了两碗饭,两块五花肉,很饱。”
然而简铭没回复,林向黎猜他在忙,就继续上课了。
等到最后一节课快要下课时,手机振动了,林向黎没察觉,等他握着手机匆匆忙忙奔到站台前等人等了十来分钟,才想起看手机。原来半个小时前简铭就给他发了条消息:“明日之星往南走一条街,希尔顿酒店大堂,连惜办生日舞会,你过来找我。”
林向黎犹豫着,想回一句: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但他看见上面还有一条消息,被最新消息刷过去了,写着:好乖,但是以后别吃太撑,对胃也不好。
于是林向黎决定去找他。
希尔顿酒店是科创区造好之后才搬来的,非常崭新,门口是大型西式喷泉,美轮美奂,林向黎一路往里走,并没有人拦截他,所有服务生穿得都比他好,他就像是误闯了王子舞会的灰姑娘,当然,这比喻极不恰当,因为今天是一位公主的宴会。
林向黎站在大堂门口的大理石柱边,见里面一群华服贵人,男女老少,都是西服长裙的,他一个人乡下人登时看呆了。多跨一只脚过去,就像是污染了脚下的地毯。他只敢犹如过街老鼠一样畏畏缩缩躲在柱子后边寻人。
找了一会儿,他看见了简铭,后者穿着合身的西服和公主连惜站在一起,虽然此刻自己已得知简铭对这位美丽的姑娘没有半分兴趣,但心底里还是忍不住叹道,真般配啊。
简铭和连惜聊着,时不时抬头望向大门口,林向黎速度极快地躲在柱子后,他实在是不好意思现身,然后跟赵敏一样把马上要和周芷若拜堂的张无忌勾走。好歹也是人家的生日宴会。
久等林向黎不来的简铭给人发消息,问其所在,林向黎不敢回,站在柱子后等着。路过的服务生还过来询问他,他只说里面太热,站着乘风凉。服务生惊奇地看着他,开空调的地方反倒热?
简铭陪着连惜交际,和不少人喝了不少酒,大家默认他是连惜的金龟婿,他也只得给连惜面子,统统应承下来。只不过他时不时看手机,脸上的焦躁快要藏不住。连惜问他:“铭哥,你有事吗?”
简铭借驴下坡道:“员工发我消息,猪场有头母猪生病了,我得回去瞧瞧。”
连惜登时无言以对:“你!可是……猪比我重要吗?”
简铭点点头:“那头母猪是厂里最能生的,是我的摇钱树,当然很重要。”
连惜脸色蓦地难看,接受不了他的不解风情:“你走吧,记得找个代驾,我不送了。”
“谢谢,连惜。”简铭总算解放了,“再次祝你生日快乐。”
他拔腿就往外走,边走边打电话,走到门口听见铃声从身后响起,扭头一看,林向黎着急忙慌在戳手机屏。
“林向黎!!!”简铭低喝一声,真正地恼羞成怒了。
林向黎抬起头,看见简铭怒气冲冲地朝自己奔来,吓得直缩脖子,然而,预期内的暴打没有降临,反而是被一个燥热的身体拥入怀中。
“你怎么还是这么傻?”简铭搂得他紧紧地,快要窒息,“不想找我就走,回去也行。”
第四十二章
代驾司机显然察觉到了异样,频频抬眼瞄着后视镜。
林向黎不小心撞上他狐疑的目光,只好假装镇定,看向窗外飞驰而过千篇一律的行道树,手掌心热得出汗,他悄悄地正了正肩膀,努力让斜靠在他肩头的男人不随着自己侧歪的身形滑落下来。
简铭睡着了,很安静,静得甚至听不见他的鼻息。
想起刚刚在希尔顿大堂门口,他对自己发了顿火,林向黎就有些无所适从,因为那似乎又不像是发火,简铭质问他为什么躲在柱子后不肯主动去寻他,林向黎只说是怕打扰到他和连惜,再说自己穿得这么随便,走到舞会中反而引人注目,很可能丢了他的脸,总之,非常不合适,站在柱子后等会儿也不错,起码自己从来没来过这么金碧辉煌的酒店,这是一次难得的欣赏机会。
简铭掐住他的胳膊,力道有些过分重了,林向黎说完这些,突然闻到了他身上浓郁的酒味,再见他双目赤红,断定他喝多了。
“你喝酒了,我们……怎么回家?”林向黎担忧地问。
简铭听见他的问话,似乎被某个词取悦到了,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手上的力道也松了些,说道:“我叫了代驾,应该,应该到了吧。”
何止是到了,代驾的小伙子在停车场等了快半个小时,期间打了三四个电话给雇主,没想到都被掐断。要不是看在代驾费极高的份儿上,他真想撂挑子走人。简铭面对代驾小哥的质问,只说以为是推销电话,不小心掐了。他是不会说怕这个陌生电话占线而漏接林向黎的来电。
刚刚怒火攻心,脑子倒还清醒,现在坐上了车,酒的后劲儿反倒开始上头,简铭只觉得天旋地转,侧目看见林向黎乖乖地靠着他坐着,低头不知想些什么,侧脸下颌骨的线条过分凌厉消瘦,嶙峋地勾勒出一条崎岖的小路。在这条小路上,有个人一直跌跌撞撞地走,举步维艰,甚至险些跌落悬崖。
简铭用力地眨眨眼,眼珠愈发灼热酸涩,他滑动了一下喉结,莫名地开始紧张,他很少这么紧张,方才面对那些如云来去的宾客时,他都不曾慌张,可能是他没有过心。而此刻,他却很紧张,或许是那一杯杯红酒过于醇厚,消融在血液中的酒精开始奔腾。他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慢慢地把手指伸了出去,直至触碰到对方有些微凉的指尖。
对方显然有些诧然,手指不自觉地弹动了一下,但没有躲开。简铭放心了,犹如一条痴缠猎物的毒蛇,缓慢地攀附过去,叉开对方的指缝,将自己的五指嵌了进去,严丝合缝,不留半分喘息余地。
两只截然不同的手,静悄悄地扣在了一起,它们的主人都没有低头看它们一眼。许是胆怯,许是羞涩,总之,放任自流罢了。
简铭终于握住了那只手,他很早很早很早之前就想这么干了,可是那时他没有这样的勇气。酒壮怂人胆吧,是的。怂人也会得寸进尺,他累极了,想假意寻求一个休憩的场所,不打招呼地又把头往右侧一歪,靠到了对方的肩上。明明他知道对方矮他一截,靠回江津,自己的脖子也就断了。
断了就断了吧,他想,他好累,白天喂猪,晚上应酬,该睡了。
林向黎直等到他没了动静才敢转头来看,端详他深陷的眉骨,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双唇,反反复复,仔仔细细地流连。一点白光落在简铭的鼻尖上跳跃,林向黎盯着看啊看,看回了江津。
代驾小哥显然没想到自己会开进一个养猪场,他看了看后座上的情况,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林向黎就摆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于是他熄火下车,怎料瞬间被一股骚臭味迎头击倒,缓了几秒后,他提上一口气赶紧掩鼻狂奔,一路冲出养猪场。门口的黑背都懒得叫唤,嫌他少见多怪。
林向黎坐了十来分钟,简铭还是睡得很熟,他觉得这样下去也不行,只能把人摇醒。简铭迷瞪着直起腰杆,显然睡蒙了。林向黎感觉半边肩已经不属于自己,他想把手从简铭的指缝里抽出来,结果被对方察觉,又扣下了。
“呃,我们先进屋吧?”
简铭半睁着眼嗯了一声,又问:“代驾呢?”
端上来狮子头和五花肉,果然够荤的,林向黎低头咬一口狮子头的瞬间,柳夏海也完成了大片拍摄,他发给了简铭,松了口气。
“小林啊,我是真有点羡慕你们。都是同志,都是舔狗,简铭怎么运气比我好这么多,就真把你拐回家了?”柳夏海明显也是有过去的人,但似乎不堪回首,“以前听讲座,你坐第一排,他就坐第二排,盯着你的后脑勺看两个小时。还记得有一次是金庸老先生来讲学,一票难求,简铭愣是搞到两张票,我求他让我一张,死活不肯。后来我蹲门口,瞧你们俩肩并肩进去了,气得够呛,重色轻友!”
“金庸?”林向黎的心底涌上一股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他大学里好像也听过老先生的讲座,难道金庸去了这么多个大学?但一想到柳夏海说的一切,全是在把他当成简铭初恋的前提下回忆的,那所有的、关于简铭的青春年少,都与他毫无干系。
柳夏海喋喋不休地讲到下午上课铃打响,林向黎基本上没插话,听他时而艳羡简铭和其初恋的神仙爱情,时而吐槽前会长是如何剥削他这种羔羊般柔弱的员工。
于是上课时林向黎满脑子都是简铭和一个模糊身影相依相偎互诉衷肠的场景,他该知道的,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只要做好一只鸭该做的本分,乖乖的,听话的,和金主爸爸调/情做/爱,这就够了。无论简铭他当年轰轰烈烈爱着谁,现在又痴痴恋恋念着谁,都和自己无关,不是吗?
林向黎一再告诫自己,冷静,淡定,抬起头看黑板,拿出一万分的精力在学习上。黑板上是简铭搂着一个模糊人影,手里捧着一沓厚厚的情诗,在人耳边低喃念诵。林向黎用力地甩甩头,眨眨眼,疯了,为什么老是想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抹不去正主的影子。
代替品该有的自觉去哪儿了,林向黎?
课间休息时,林向黎在洗手台前用冷水不停地泼自己,他抹了把脸,抬头看镜子,发现镜子里是一个头发半黄不黑,嘴唇苍白,脖子上却血红一片的憔悴瘦弱的男人的模样。
好丑,不伦不类的。林向黎猜测简铭生气是因为自己瘦脱相了,可能就不像初恋了吧。这真是太糟了,他得想办法补救。
于是晚餐时间,他盛了两碗饭,要了两块五花肉,一边塞饭,一边啃肉,油腻的肥肉让他有些反胃,但他还是坚持咽了下去。好不容易吃完全部,他想起来,柳夏海叮嘱他以后主动向简铭拍照报备吃食,不能懈怠增肥大计。林向黎只好拍了一张空碗照片,配字:“吃了两碗饭,两块五花肉,很饱。”
然而简铭没回复,林向黎猜他在忙,就继续上课了。
等到最后一节课快要下课时,手机振动了,林向黎没察觉,等他握着手机匆匆忙忙奔到站台前等人等了十来分钟,才想起看手机。原来半个小时前简铭就给他发了条消息:“明日之星往南走一条街,希尔顿酒店大堂,连惜办生日舞会,你过来找我。”
林向黎犹豫着,想回一句: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但他看见上面还有一条消息,被最新消息刷过去了,写着:好乖,但是以后别吃太撑,对胃也不好。
于是林向黎决定去找他。
希尔顿酒店是科创区造好之后才搬来的,非常崭新,门口是大型西式喷泉,美轮美奂,林向黎一路往里走,并没有人拦截他,所有服务生穿得都比他好,他就像是误闯了王子舞会的灰姑娘,当然,这比喻极不恰当,因为今天是一位公主的宴会。
林向黎站在大堂门口的大理石柱边,见里面一群华服贵人,男女老少,都是西服长裙的,他一个人乡下人登时看呆了。多跨一只脚过去,就像是污染了脚下的地毯。他只敢犹如过街老鼠一样畏畏缩缩躲在柱子后边寻人。
找了一会儿,他看见了简铭,后者穿着合身的西服和公主连惜站在一起,虽然此刻自己已得知简铭对这位美丽的姑娘没有半分兴趣,但心底里还是忍不住叹道,真般配啊。
简铭和连惜聊着,时不时抬头望向大门口,林向黎速度极快地躲在柱子后,他实在是不好意思现身,然后跟赵敏一样把马上要和周芷若拜堂的张无忌勾走。好歹也是人家的生日宴会。
久等林向黎不来的简铭给人发消息,问其所在,林向黎不敢回,站在柱子后等着。路过的服务生还过来询问他,他只说里面太热,站着乘风凉。服务生惊奇地看着他,开空调的地方反倒热?
简铭陪着连惜交际,和不少人喝了不少酒,大家默认他是连惜的金龟婿,他也只得给连惜面子,统统应承下来。只不过他时不时看手机,脸上的焦躁快要藏不住。连惜问他:“铭哥,你有事吗?”
简铭借驴下坡道:“员工发我消息,猪场有头母猪生病了,我得回去瞧瞧。”
连惜登时无言以对:“你!可是……猪比我重要吗?”
简铭点点头:“那头母猪是厂里最能生的,是我的摇钱树,当然很重要。”
连惜脸色蓦地难看,接受不了他的不解风情:“你走吧,记得找个代驾,我不送了。”
“谢谢,连惜。”简铭总算解放了,“再次祝你生日快乐。”
他拔腿就往外走,边走边打电话,走到门口听见铃声从身后响起,扭头一看,林向黎着急忙慌在戳手机屏。
“林向黎!!!”简铭低喝一声,真正地恼羞成怒了。
林向黎抬起头,看见简铭怒气冲冲地朝自己奔来,吓得直缩脖子,然而,预期内的暴打没有降临,反而是被一个燥热的身体拥入怀中。
“你怎么还是这么傻?”简铭搂得他紧紧地,快要窒息,“不想找我就走,回去也行。”
第四十二章
代驾司机显然察觉到了异样,频频抬眼瞄着后视镜。
林向黎不小心撞上他狐疑的目光,只好假装镇定,看向窗外飞驰而过千篇一律的行道树,手掌心热得出汗,他悄悄地正了正肩膀,努力让斜靠在他肩头的男人不随着自己侧歪的身形滑落下来。
简铭睡着了,很安静,静得甚至听不见他的鼻息。
想起刚刚在希尔顿大堂门口,他对自己发了顿火,林向黎就有些无所适从,因为那似乎又不像是发火,简铭质问他为什么躲在柱子后不肯主动去寻他,林向黎只说是怕打扰到他和连惜,再说自己穿得这么随便,走到舞会中反而引人注目,很可能丢了他的脸,总之,非常不合适,站在柱子后等会儿也不错,起码自己从来没来过这么金碧辉煌的酒店,这是一次难得的欣赏机会。
简铭掐住他的胳膊,力道有些过分重了,林向黎说完这些,突然闻到了他身上浓郁的酒味,再见他双目赤红,断定他喝多了。
“你喝酒了,我们……怎么回家?”林向黎担忧地问。
简铭听见他的问话,似乎被某个词取悦到了,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手上的力道也松了些,说道:“我叫了代驾,应该,应该到了吧。”
何止是到了,代驾的小伙子在停车场等了快半个小时,期间打了三四个电话给雇主,没想到都被掐断。要不是看在代驾费极高的份儿上,他真想撂挑子走人。简铭面对代驾小哥的质问,只说以为是推销电话,不小心掐了。他是不会说怕这个陌生电话占线而漏接林向黎的来电。
刚刚怒火攻心,脑子倒还清醒,现在坐上了车,酒的后劲儿反倒开始上头,简铭只觉得天旋地转,侧目看见林向黎乖乖地靠着他坐着,低头不知想些什么,侧脸下颌骨的线条过分凌厉消瘦,嶙峋地勾勒出一条崎岖的小路。在这条小路上,有个人一直跌跌撞撞地走,举步维艰,甚至险些跌落悬崖。
简铭用力地眨眨眼,眼珠愈发灼热酸涩,他滑动了一下喉结,莫名地开始紧张,他很少这么紧张,方才面对那些如云来去的宾客时,他都不曾慌张,可能是他没有过心。而此刻,他却很紧张,或许是那一杯杯红酒过于醇厚,消融在血液中的酒精开始奔腾。他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慢慢地把手指伸了出去,直至触碰到对方有些微凉的指尖。
对方显然有些诧然,手指不自觉地弹动了一下,但没有躲开。简铭放心了,犹如一条痴缠猎物的毒蛇,缓慢地攀附过去,叉开对方的指缝,将自己的五指嵌了进去,严丝合缝,不留半分喘息余地。
两只截然不同的手,静悄悄地扣在了一起,它们的主人都没有低头看它们一眼。许是胆怯,许是羞涩,总之,放任自流罢了。
简铭终于握住了那只手,他很早很早很早之前就想这么干了,可是那时他没有这样的勇气。酒壮怂人胆吧,是的。怂人也会得寸进尺,他累极了,想假意寻求一个休憩的场所,不打招呼地又把头往右侧一歪,靠到了对方的肩上。明明他知道对方矮他一截,靠回江津,自己的脖子也就断了。
断了就断了吧,他想,他好累,白天喂猪,晚上应酬,该睡了。
林向黎直等到他没了动静才敢转头来看,端详他深陷的眉骨,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双唇,反反复复,仔仔细细地流连。一点白光落在简铭的鼻尖上跳跃,林向黎盯着看啊看,看回了江津。
代驾小哥显然没想到自己会开进一个养猪场,他看了看后座上的情况,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林向黎就摆摆手,示意他可以离开。于是他熄火下车,怎料瞬间被一股骚臭味迎头击倒,缓了几秒后,他提上一口气赶紧掩鼻狂奔,一路冲出养猪场。门口的黑背都懒得叫唤,嫌他少见多怪。
林向黎坐了十来分钟,简铭还是睡得很熟,他觉得这样下去也不行,只能把人摇醒。简铭迷瞪着直起腰杆,显然睡蒙了。林向黎感觉半边肩已经不属于自己,他想把手从简铭的指缝里抽出来,结果被对方察觉,又扣下了。
“呃,我们先进屋吧?”
简铭半睁着眼嗯了一声,又问:“代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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