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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清十四的奋斗史 第81节

  这会儿康熙却笃定不给十四阿哥找个蒙古媳妇儿了,别说蒙古媳妇儿了,十四阿哥这几年都别想找媳妇儿了。

  想嫁女儿给他的都是蒙古有实权的王公贵族,十四阿哥娶了哪个都会有人不如意,甚至会觉得自己家闺女不如旁人的吗?

  对朝廷有怨怼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知道……。”滚臣郡王一开口,也是这个开场白。

  结果被康熙粗暴的打断了:“十四阿哥的婚事,朕五年之内都不予考虑。”

  滚臣郡王的女儿,都这么大了,五年肯定是等不得,何况五年的时间,变数太多了。

  谁也不会冒这个险,拿女儿一生的幸福做赌注。

  嫡女联姻是慎重的大事情,若是个庶出女儿,还可以考虑一二。

  “万岁爷,奴婢不是……不是想要问姻缘!”琪琪格却大方的开口:“奴婢也是我阿玛的掌上明珠,自幼喜欢歌舞,不怕您笑话,奴婢昨日听到了十四阿哥的琴声,就觉得非常好听,很欢快的感觉,十四阿哥的歌声就……但是歌词意境很好,奴婢十分喜欢。”

  十四阿哥鼓腮帮子,什么叫“歌声”和“歌词意境”啊?他的歌声是跑调了很多,但是你们一群古人听过原版么?没听过,他唱的就是原版!

  爱咋咋地,这就是精神胜利法!

  当然,也有人管这个叫“阿Q精神”。

  通俗点说这叫掩耳盗铃……。

  但是琪琪格的话,让康熙一愣,旁边的人也都傻眼了,原来不是竞争对手!

  “你喜欢歌舞啊!”康熙有点脸红,他太想当然了。

  “是,奴婢很喜欢歌舞。”琪琪格乐呵呵的道:“所以想请教一下,清醒时候的十四阿哥,他喝多了奴婢也不敢靠上去。”

  十四阿哥喝多了跟正常的时候,是两个人!

  康熙干咳一声:“十四阿哥,琪琪格要跟你探讨一下乐舞啊。”

  “皇阿玛,儿子在这个歌舞上就是兴之所致,那个,不太擅长。”十四阿哥可不敢说自己喜欢唱歌跳舞,这在皇子里头可不是什么好的爱好。

  大阿哥好武器,太子爷喜欢美好,就是美女,俊男,他就是个颜控。

  三阿哥好文,文学上的事情,他最爱了。

  四阿哥好佛,嗯,亲哥是个无欲无求的样子。

  五阿哥喜欢蒙古风情,七阿哥喜欢骑马,因为骑在马上就没人发现他的跛脚了。

  八阿哥喜欢温文尔雅,和气生财的样子。

  九阿哥爱财,十阿哥喜欢痛快的处事风格。

  十二阿哥喜欢直来直去,爽快得很,同样喜欢蒙古,因为他是苏麻喇姑养大的嘛!

  十三阿哥也好武艺,射箭最好,他能射连珠箭!

  十四阿哥喜欢钱,非常直接的就是金银铜钱,其他的什么琴棋书画啊,古董工艺品啊,他都不爱,就非常简单直接明明白白的喜欢钱!

  这事儿康熙最清楚,儿子们性格和爱好他都知道,虽然对老九跟十四的爱好有些不明所以,但是总比喜欢唱歌跳舞强啊!

  古代的艺人地位可不如现代,古代的艺人就归属到戏子的行列里去,那是属于下九流的行当。

  可以喜欢听戏,但绝对不会下场去唱。

  可以高兴捧角,但绝对不会亲自扮上!

  虽然蒙古歌舞跟汉人的歌舞不一样,但是在康熙看来,估计都差不多吧?

  反正十四阿哥不承认自己喜欢歌舞,他以前就不是个麦霸,去唱歌也抢不过人家,后来在旅游的时候倒是喜欢蒙古风情,去过好几次蒙古旅游,住在蒙古包里头,还学人家蒙古长调,前世没学会,今生有机会,就去学了。

  “奴婢只是喜欢歌舞,十四阿哥不用介意,蒙古人不讲究什么男女之别,打仗的时候,蒙古女人也会骑上战马,挎起弯弓,为万岁爷去征战沙场,奴婢并不是有什么那方面的想法,说实话,奴婢已经定亲了,是漠北扎哈伦部台吉的长子,他病了没来多伦,但是我跟图鲁班的感情很好,等我在过三五年就会嫁给他。”琪琪格有着蒙古女人的爽朗大气:“奴婢很想跟您请教一下歌舞,尤其是昨天您吼的那一首歌儿!还有《赛马》的曲子。”

  十四阿哥一个头两个大:“赛马?”

  “是啊,您用马头琴,拉了一个曲子,曲调欢快,您说叫赛马,是您这几日赛马的心得。”说起歌舞,琪琪格十分开心:“还有那首歌。”

  “我那天唱了几首歌?”十四阿哥可怜兮兮的看向了康熙。

  “朕怎么知道?”康熙恼羞成怒:“你过去跟琪琪格好好说说那些东西,这段日子你在草原上不是老练习马头琴吗?朕看你拉的挺好。”

  这是要儿子去解决麻烦么?

  十四阿哥都要哭了好么!

  “儿子一共唱了几首歌啊?”他喝多了都不知道自己唱了几首歌,琪琪格说的又是哪一首啊?

  “您一共唱了八首。”琪琪格给他报数:“第一首是”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您还记得吗?”

  十四阿哥脸一红:“哦哦,记得这个。”

  然后就是琪琪格唱两句,十四阿哥自己去认一下歌曲。

  一边认歌儿一边心里感叹,自己还有“跨界歌王”的潜力呢。

  不仅是唱歌,还有马头琴,拉了好几首曲子,把琪琪格喜欢得不得了。

  大概是看十四阿哥有点不乐意,但是依然满足了女儿的要求,滚臣郡王之后送给了十四阿哥一份厚礼。

  牛一百头,羊一千头,美女两位,都是来自沙俄的战俘,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净,大眼睛,蓝汪汪的,可惜不是十四阿哥的菜!

  只好送回给了那位滚臣郡王,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知道了十四阿哥爱吃牛肉干,俩美女回去之后,换了五百斤牛肉干给十四阿哥。

  别人都是跟蒙古人交好,可十四阿哥还不乐意,把人家送的美女给送了回去,然后得了五百斤牛肉干,这都什么事儿啊?

  可是蒙古人就是看好十四阿哥,以至于很多蒙古人都给十四阿哥送礼。

  让太子爷嫉妒非常。

  大阿哥也嫉妒的不得了。

  最后还是柳絮给太子爷出主意,请十四阿哥吃饭,打猎,跟十四阿哥交好,他们有天然优势,四阿哥是十四阿哥的亲哥哥,叫来吃几顿饭,连带着跟蒙古那些王公贵族不就有联系了么?

  太子爷同意了。

  四阿哥为难了,但是他还是去找了十四阿哥:“太子爷请你去吃烤乳猪。”

  “哥……。”十四阿哥拉长音,满脸的不情愿:“我去合适吗?”

  “不管合适不合适,都得去!”四阿哥摸摸他的头:“谁让你太惹人眼了,皇阿玛是想干什么?这样将你捧在台前。”

  其实他更想说是的是,架在火堆上烤。

  “不关皇阿玛的事情。”十四阿哥自己站起来:“是我不好,喝多了惹事儿。”

  他要不喝多了,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

  “不是你的错,喝不喝酒,全看皇阿玛的心意。”四阿哥却道:“太子爷那里有哥在还好,可是直郡王那里……就要多多当心了。”

  “放心吧,你弟弟不是傻瓜!”十四阿哥看得出来,他哥也不想他去吃饭,但是太子爷的宴请无法推却。

  其实,十四阿哥更喜欢这样,太子爷越是为难他,他就越高兴,早晚把他哥从太子爷那里拉走。

  现在四阿哥虽然还是太子党,但是太子爷这么作死下去,四阿哥早晚跟他离心离德。

  越早越好啊!

  十四阿哥去赴宴,是四阿哥带着他去的,太子爷的帐篷,就在康熙的帐篷旁边,虽然是挨着的,但是离得很远。

  不过太子爷这次请客倒是有些真心实意,草原上的野猪羔子,烤的乳猪,脆皮不说,还咸香扑鼻,除了烤小野猪外,还有各类烤菜。

  这草原上并没有人种植蔬菜,全都是远道运来的,茄子、尖椒、韭菜等等,能吃到烤菜的人可不多。

  奴才们更喜欢吃烤野韭菜、野葱、蘑菇等等就地取材的烤菜。

  另外就是太子爷这里伺候的人,太监不说了,英俊成度有限,但是伺候的宫女却各个貌美如花,有满人的宫女,有汉人的小妾,以及……蒙古人送来的美人!

  穿花蝴蝶一般在席宴间来回走动,上菜,倒酒。

  太子爷恰到好处的走进来,四阿哥带着十四阿哥再次见礼,太子爷叫起了之后,众人落了座,十四阿哥眼巴巴的看着烤乳猪。

  他吃过烤乳猪,但是没吃过烤的野猪!

  一般的乳猪都是小香猪为主,但是烤野猪崽子,倒是第一次吃。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味道,于是不顾太子爷的媚眼儿,就那么直愣愣的看着烤乳猪,一副馋鬼的样子。

  四阿哥尴尬了,太子爷更尴尬。

  “行了行了,切了烤乳猪。”太子爷只能宣布开席。

  烤乳猪切好了,给十四阿哥端了过去,十四阿哥立刻拿起筷子吃了两口:“嗯呢,烤乳猪,肉不柴不嫩,口感正好,咸香可口,嗯嗯,还有点麻辣口,好!”

  他是来吃饭的,一顿饭吃的各种赞不绝口,太子爷的在吃食上待遇优厚,比一般的皇子阿哥可要强多了。

  一顿饭下来,十四阿哥吃的肚子熘熘圆儿,被四阿哥带着出门去消食儿了,太子爷没有心情跟这么一个吃货计较,回头就朝柳絮发脾气:“看看你的设计,那些美人儿,十四阿哥一眼都没看,全在吃上了!”

  “我的太子爷啊,您想啊,十四阿哥不爱美人,爱美味!”柳絮点头哈腰笑的开心:“下次我们就用美味佳肴,拿下十四阿哥,别的不说,除了万岁爷那里,谁那里的吃食有咱们这儿全乎?大阿哥就知道打猎,殊不知,有些东西,十四阿哥还是少吃为妙,例如鹿肉,这种大补的东西,十四阿哥可还没初精呢!”

  “不能伤了十四阿哥,不然老四那里孤可没脸见人。”太子爷在有些时候,还是会照顾四阿哥一二的。

  “咱们不会主动去坏十四阿哥,但是大阿哥那里可就保不齐了。”柳絮也知道,伤害一个皇子阿哥的罪名有多大,就连后宫早逝、夭折的小阿哥,身边伺候的人全都没有好活儿可以干,有些甚至还受到了波及。

  柳絮再是太子爷贴身伺候的人,那也没胆子敢挑战天威。

  “大哥那里我们不用管,人家是直郡王。”太子爷心里舒服了很多。

  十四阿哥那里刚应付完太子爷,转天大阿哥就来约他去喝酒,还是跟一群蒙古摔跤手喝酒。

  一个个膀大腰圆的不说,还贼拉能喝!

  十四阿哥尽管喝的是马奶酒,最后还是醉酒了,不等大阿哥借着他醉酒干点什么,康熙派人来把他十四儿子带走了。

  十四是在康熙的皇帐里头醒来的:“皇阿玛呀,大哥太能喝了,我喝不过他。”

  醒了先撒娇,幸好他对皇阿玛孝顺,皇阿玛关键时刻带他逃离了恐怖的大阿哥。

  “他比你大了那么多岁,当然能吃能喝,就你傻乎乎的还跟人摔跤呢,小身板子豆芽菜似的,能摔得过他们吗?”康熙哭笑不得的将傻儿子从被窝里挖出来:“醒了就去洗洗,一会儿陪皇阿玛用些点心,这几日就跟在皇阿玛身边吧,免得今天这个请客,明天那个设宴的,你还推却不了。”

  “嗯,哪儿都没有皇阿玛身边安全。”十四阿哥算是明白他哥的打算了。

  四阿哥带他去赴宴,让康熙知道,他们哥俩儿没有拒绝的权力,尤其是大阿哥请客,其实就是个鸿门宴,谁都知道十四阿哥喝多了就会耍起来,这不是让他在旁人面前出丑么?

  康熙让十四阿哥喝多了耍酒疯,那是在蒙古的王公贵族面前。

  大阿哥请十四阿哥喝酒,灌多了之后,是一群蒙古摔跤手在围着十四阿哥,这不成了戏耍吗?

  大阿哥看重那些蒙古摔跤手,不代表康熙也跟他一个眼光。

  在康熙眼里,那些都是奴才,再厉害,也是奴才,怎么能跟他的十四儿子相提并论?

  大阿哥想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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