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71节
“嗯!”郑当老实的点头。
“看什么看?”丁田敲了的头一下:“都给我老实的回去当差,看砍头很有意思么?血糊糊的也不怕做噩梦。”
众人见他这样,也不好再说要去看砍头的事情了。
丁田叹了口气:“砍一个人的头,你们觉得没什么,可砍三十多个……就不怕被冲撞了么?老郑叔啊,一会儿去药堂,开一大包安神的汤剂,回来让厨房熬了,一人一碗。”
众人一下子都老实了。
结果下午老郑叔去开了汤药回来,一人一碗灌下去之后,第二天,老郑叔就不得不对丁田竖起大拇指:“司狱您说的太对了!今天小老儿路过药堂,好多人都在排队买安神镇惊的汤剂,都是昨天去看热闹的家伙,昨天晚上就做了噩梦了嘿!今天药堂的大夫都被请走了,据说有几个外地的病人,也同样病倒了,都是上杆子找罪受的呢。”
丁田淡淡的一笑:“好奇心害死猫啊!”
监牢里的狱卒也出去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发现就算是最大胆的衙役,这会儿也有些牺惶:“别说了,我昨天都做噩梦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狱卒过来通知丁田:“丁司狱,老爷请你过去见一个人。”
“谁呀?”丁田在这里唯有几个熟人,要是找他的话,不会让狱卒传话的。
“是林家的大公子,是来致谢的,知府大人已经去接待了,请您去二堂的客厅会面。”
丁田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是他救了的那对双胞胎姐妹的亲哥哥。
到了二堂的客厅,客厅里有一个小礼盒堆成的小山,一个年轻的颇为富态的人正在跟杜知府说的热络,见到丁田进来,一看他穿的衣服,就主动站了起来,一拱手:“丁司狱。”
丁田也一拱手,却看向了杜知府。
杜知府乐呵呵的捋着胡子道:“这位便是本地乡绅林家的林修齐,林大公子。”
“林大公子。”丁田问了声好。
“今日恶人已诛,林家上下感念您的恩德,特意上门来致谢!”林大公子说话很和气:“区区薄礼,请丁司狱务必收下,要不是老父老母缠绵病榻,早就一起来见您了。”
林家上次的致谢,只是个开胃菜,这次见到恶人都被砍了头,这口气才算是彻底的出去了
故而想起丁田这个恩人,就上门来,再次致谢。
救了两位小姐,致谢两次,非常讲究的一个人家。
林大公子来,不止是给丁田报答救命之恩,还有就是给知府大人送礼。
也不知道杜知府是怎么想的,他非要将丁田留在花厅里喝茶,当着丁田的面,杜知府收了林大公子送来的礼物,当然,名头同样是为了感谢,要是没有杜知府的大力支持,这帮拐子能被抓到么?
其实杜知府什么都没干,这完全是丁田的功劳,但是丁田将功劳分润了出去,这就让大家都跟着吃肉喝汤了。
等林大公子带着人走了,杜知府才将东西放到一边,问丁田:“你可知道,他这回来是为了什么?”
丁田眨巴了一下眼睛:“不是为了感谢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带俩人
“他们林家已经谢过你了,又送过田地,怎么还来致谢呢?”杜知府看着丁田一脸茫然的样子就笑了:“他这是在示好。”
“示好?”
“本府一口气砍了三十多个拐子,血流满地,平民百姓都被吓着了,何况这帮子富贵人家?”杜知府摸着胡子笑的开心:“林家是来的最快的一家。”
这个时候,杜师爷进来了:“大人,田儿也在,正好,马家来人了。”
“没说来干什么么?”
“说是来送去年秋天欠的羊草,这可是大军养马用的干草,不过这都过了冬天了,这个时
候,谁还会给马匹喂干草?都是吃新鲜的好么。”杜师爷不太高兴:“他们这是欺负人呢吧?
”
“收下,人家这是交纳该缴纳的东西,我不收,就是错。”
俩人又说了一些事情,丁田是有听没有懂。
倒是最后看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杜知府砍了拐子们的脑袋,吓到了一些人,这帮人也可能是一直没给杜知府面子的那些地头蛇、坐地户们。
现在一个个的才害怕起来,或许他们没有真的为难过杜知府,但是也不会唯他马首是瞻。大致上不会跟杜知府唱反调,但是偶尔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凸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倒是很乐意。
里头估计有点事儿……丁田这才觉得,当初杜师爷跟他说的话,未必不是真的……或许有些夸张,但并非空穴来风。
中午丁田被留在这里跟杜知府和杜师爷用午饭。
杜知府还是那么节俭,哪怕是成了知府,他的午饭也平常。
酸辣土豆丝,白切鸡,一份菠菜豆腐汤,配的是黑面馒头,这就是一顿午饭了。
普通的饭食,倒是丁田对黑面馒头比较感兴趣。
见丁田吃得开心,杜师爷笑了:“你若是喜欢,送你一篮子,回去慢慢吃。”
“这个不错,行,那我就厚脸皮连吃带拿了哈!”丁田主要是觉得这馒头吃着有股子特别的香气,估计是有点小窍门。
拿回去让金大娘看看,要是能做出来,那自然是更好了。
丁田下了差,郑当就跟在他身后,送他回了家,然后才自己回的家。
马六看到了:“田少,您这是?”
丁田就跟他说了一下,其实只是说一声而已:“就这样,以后每天都要如此,只是以防万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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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
但是第二天,丁田就多了一个小尾巴。
“马小风?”丁田看了看马小风:“你要跟着我?”
“嗯!”马小风点头,这孩子现在吃得好,个头又蹿高了一大截:“俺爹说,田少身边也该跟着个小厮,以防万一。”
今天的马小风,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短打扮,头上梳着个马尾,脚踩一双新的千层底的干净布鞋,手里头还拎着个小包……看起来还真有个小厮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今天丁田穿了一身青色的箭袖,俩人看起来,就是一个主人,一个仆人。特别搭配!
“行,走吧!”丁田想了想:“跟在我身边也成,你可识字?”
就算不能雇佣童工,可是有个人跟着自己,也挺好,马小风这孩子他觉得极具可塑性。因为心地单纯,这么大的孩子,他觉得就应该上学……。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也不比马小风大多少岁……,只是心理成熟的多。
“只认识自己的名字。”马小风憨厚一笑:“还认识一到十的数字,这是跟着人去菜馆认识的,菜牌子上都有写。”
丁田想了想:“那行,我知道了。”
等到了门口,郑当也在等他,于是丁田的身后跟着郑当,身边跟着马小风,还真自我感觉
挺威风。
等到了府衙,郑当就去当差了,丁田带着马小风来到了自己的书房,给了他一本三字经,这是丁田自己看的,他这里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还有明版的孙子兵法、宋版的说文解字、青版(也就是现代版本)的《大青律》……。
丁田将启蒙用的三部书,当字典看待,都翻得起毛边了。
“来,这是三字经,你好好的读……。”丁田第一天,就教了马小风四句三字经,并且找来纸笔,让他写着字。
马小风跪在地上磕头磕的当当响:“谢谢田少!谢谢田少!”
不管是在什么时代,知识都是最宝贵的,哪怕是在奴仆之中,识字的和不识字的就是两个
待遇。
一般认识字的都是主家的心腹,大管家啊,大管事啊,大掌柜的都是如此。
不识字的就能被随便安排个活儿,就算是卖身,都跟人不是一个等级的……何况认识字,将来就可以教给自己的儿子。
他认识的那点字,就是他爹教给他的。
“起来,起来!”丁田将人从地上薅起来……没薅动!
这孩子长得壮实,还有把子力气,不是丁田这样做办公室的人能拉的起来的,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这孩子一骨碌的就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丁田,生怕田少反悔。
“以后不用动不动就跪地磕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轻易的跪地求饶,磕头,懂吗?”丁田无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爱跪地呢?
唯一一个不爱的,就是王佐。
接圣旨的时候,他都没跪过。
叫这孩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然后丁田去巡查了一下整个牢房,没了那群拐子们,这牢房里一共就六位住客,一下子,狱卒们轻松多了。
“轻松了也不能懈怠,卫生一定要坚持搞好,还有啊,让人将那些人住过的地方,也打扫干净,对了,还有啊,他们穿走了的那些囚服,我再找人做一些备用……。”感觉事情有好多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丁田就带着马小风一起,坐在食堂里吃午饭。
午饭是韭菜炒蛋,有点水。
醋椒小白菜,自从会做醋椒小白菜之后,厨房的崔氏姐妹就喜欢上了这道菜,动不动就做
一顿。
主食是两合面的馒头,拳头大小,加大骨头汤,偶尔会有人从汤里吃到一两块肉骨头。马小风第一次在府衙里吃饭,虽然是在监牢里,但他不是犯人,又是丁田带进来的,大家见他小模小样的,还挺喜欢他的。
下午的时候,丁田再次提了崔久出来,跟他在谈话室里聊天。
崔久的态度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因为这次他主动说起了自己的事情:“小时候我以为父母会照顾我很久,所以我什么都不用学,爹娘惯着我,但是从来不管我,因为我喜欢玩儿……后来爹娘去世了,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会啥,我爹以前是开豆腐坊的,撑船打铁磨豆腐,最
苦的三种活儿,我就更不爱做了。我娘会做糕点,小时候贪吃,就爱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做……
”
崔久也是个喜欢在嘴上抓挠的家伙,尤其是点心,上次来,他是没有心情吃,这次不一样,他吃了两口就说了:“这槽子糕,做的不错,用的是鸭蛋和面。”
“不是鸡蛋吗?”丁田一直以为是鸡蛋来着。
“鸡蛋不会这么爽滑,用的绝对是鸭蛋。”崔久道:“而且用的蜂蜜,是轻蜜,并不是中蜜,更不可能是老蜜。”
“还有老蜜?”丁田的脑海里出现了“小蜜”两个血红的大字。
“蜂蜜分为轻中老,轻蜜最为寡淡,也最香甜,中蜜比轻蜜浓稠一些,而老蜜,则是非常粘稠。”崔久一脸回忆的道:“我娘曾经说过,做糕点,轻蜜最合适,不过有些糕点还需要中蜜,老蜜只适合用来做冲剂用,或者熬花酱……我娘的手艺……。”
他说了很多,虽然丁田知道,这肯定有美化的成分在里头,但是一个儿子回忆父母的音容笑貌,是很值得鼓励的一件事情。
不管父母在或者不在,他们都是给予了你生命的人。
这次谈话气氛很好,崔久虽然也哭了,但是并不歇斯底里的那种,感觉哭过了,他整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