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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回来后替身离开了 第16节

  小兔子用鼻子嗅了嗅,察觉到能吃,于是它微微低头,咬住了胡萝卜。

  小兔子吃食时三瓣嘴都在动,吃东西很慢很细致,不时还害羞的露出几颗白白的小牙齿,林榆摸它的时候,它兔耳动了动,倒也没有躲开。

  不一会儿,一小条胡萝卜吃完了。

第二十八章 想和先生做的事情

  夜晚寂静,窗外风吹动树枝,林榆坐在沙发上,摊开日记本。

  厚厚的一本日记本,已经写了将近一半。

  林榆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只是偶尔会拿起笔,记录一些琐碎的事情。

  “11.26 天气 晴

  今天早上第一次做蛋炒饭。

  担心味道不好,但是先生说很好吃。

  开心。”

  ……

  “3.8 天气 大雨

  和家长聊了一会儿班上同学学习成绩的事情,下班晚点。

  先生喝了点酒,亲了我的脸。

  先生的唇瓣好软,好想和先生接吻……”

  ……

  “5.17 天气 阴

  今天先生感冒还没好,先生依旧不肯吃药。

  偷偷地将药片磨碎倒进先生的水杯里。

  先生大概不知道自己已经吃了药。”

  ……

  林榆细白的手指一页一页的翻动着纸张。

  在日记本最后一页上,有林榆以前列写的十个小目标。

  “第一条:和先生一起爬山看日出。”

  “第二条:和先生一起去海边看日落。”

  …

  “第九条:和先生一起养一只宠物。”

  “第十条:和先生要个孩子。”

  林榆看了一眼在沙发角落里睡着了的小兔子,他拿起笔在九条上末尾处,打上了一个勾。

  …

  大约在十点的时候,窗外响起了车子的声音。

  沙发上的兔子被惊醒,两只兔耳朵支起,不安地看向四周。

  林榆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小脑袋。

  小兔子耳朵软了下去,鼻尖蹭了蹭林榆的手,似乎又饿了。

  兔子晚上容易饿,它晚上吃得比白天多。

  林榆喂了小兔子一根胡萝卜,逗弄了一会儿小兔子。

  屋外传来敲门声。

  先生忘记带钥匙了么?林榆放下兔子,起身去开门。

  在打开门的一瞬,林榆愣了一下。

  门外一个和他长得七八分相似的青年扶着傅时闻,他是……安澄……

  四目相对,安澄显得比林榆还要惊讶,他惊讶地看着林榆,“抱歉,我不知道你和时闻是这层关系。”

  上次在傅奶奶生日宴上,林榆和安澄见过一次。

  而林榆忘不了的是,在宴会上,安澄问傅时闻,他是谁?

  傅时闻却回答说,他是个不重要的人。

  林榆后面也想明白了,先生大概是不想在安澄面前,说出他们的关系吧。

  只是每每回想到这一幕,他的心脏会紧缩堵的厉害。

  安澄说:“傅时闻喝多了,我送他回来。”

  傅时闻靠在安澄身上,满是酒气,显然已经醉得不轻。

  “抱歉啊,为了给我挡酒,他喝了很多。”安澄脸上写满了歉意。

  虽然林榆知道,安澄可能说者无意,可是林榆听进耳朵里却很不是滋味。

  原来,先生是为了给安澄挡酒,才喝的这么醉。

  林榆看着两人贴近的样子,眉心微蹙,“把先生交给我吧。”

  安澄微笑着说:“没关系,我扶他进去吧。”

  说完,安澄扶着傅时闻踏进了屋子,熟络地找到了傅时闻的卧室,然后将傅时闻扶到床上,脱掉了鞋,盖好被子。

  傅时闻一米八九的个子,安澄做这些有点吃力。

  林榆没说话,他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安澄帮傅时闻擦脸,手指扣着手心。

第二十九章 上面

  家是最安全、最温暖的港湾,而现在,港湾被入侵了,这种感觉让林榆很不舒服。

  这里是他和傅时闻的家,安澄却熟络的像个主人一样。

  安澄做完这一切之后,关上了卧室。

  他擦了擦额间的汗水,看向沉默的林榆,微笑着说道:“以前时闻喝醉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送他回来,没办法,谁让我们住的近。”

  “以前我就住在隔壁。”

  “刚才我经过院子里的时候,看到隔壁的玫瑰花还开着,那是以前时闻给我种的,没想到房子的现任主人竟然还留着这些花。”

  “房子的现任主人可真是个好人,不然,我真是一点回忆都没有了。”

  安澄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忽然安澄想到了什么,看向林榆:“哦,对了,你可千万别误会了我和傅时闻之间有什么别的关系。我和傅时闻是好哥们,一起长大,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很铁,好哥们,好朋友。”

  林榆有些诧异,安澄和先生,只是朋友吗?

  他还以为——

  “你该不会真误会了吧?”

  安澄惊讶地看着林榆,哈哈笑了起来。

  他笑着说:“那可真是太冤枉了,我和傅时闻从小到大都是铁哥们,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别误会我们哦,嫂嫂。”

  一句“嫂嫂”仿佛戳破了林榆心中所有的卑劣想法。

  “没有,怎么会呢……”林榆窘迫地摆手。

  “怎么从小大的身边的人都觉得我们是一对?”安澄蹙了蹙眉,看上去似乎很烦恼,“我们之间纯纯的兄弟情,好哥们。”

  林榆看着安澄,虽然他们长相有七八分相似,但是安澄身上有着一种林榆没有的气质,仿佛他头顶着光环,天生就是焦点,养尊处优长大,从谈吐里露出的那份自信的微笑,是林榆学也学不来的。

  在安澄敞亮的笑容下,林榆忽然明白了一个词:自惭形秽。

  原来,先生喜欢的人并不知道先生喜欢他。

  他只是把先生当做了朋友。

  而自己却是那个最卑劣的人,明明是个替代品,却在看到安澄的那一刻,内心克制不住地去疯狂地羡慕和嫉妒他……

  安澄笑着站了起来,“嫂子,我把傅时闻送回来了,就不打扰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林榆心情复杂地挥了挥手:“再见。”

  “咦,这是兔子?!”

  安澄在走的时候,看到了沙发上的兔子,停下了脚步。

  “这兔子好可爱,是你养的吗?”

  安澄想去抱小兔子,但是小兔子像是受到惊吓了一样,在安澄要碰触到他的时候,突然从沙发上跳到了茶几上,很快就钻进了桌子下面。

  林榆尴尬地说:“不好意思,这是先生刚带回来的兔子,胆子很小,很怕生。”

  “没关系,”安澄笑了笑,“傅时闻还是喜欢养小兔子啊,我记得以前傅时闻也送过我一只小兔子,我养了很久,可惜后面死掉了。”

  原来,先生也送过安澄小兔子么。

  林榆眼底的光淡了下去几分。

  安澄眼底笑意增多了几分:“那我就不打扰了,我走了。”

第三十章 猛1必看

  安澄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顿住了脚步。

  “哦,对了,我搬了新家,周末邀请了时闻来参加乔迁宴,他应该告诉你了吧?到时候你也要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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