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他富可敌国 第276节
南城。
没错,就是穆小姐的娘家,顾砚书的外家所在的地区,南城。
选在南城,顾砚书固然有一定的私心在,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它合适。
首先是气候,南城虽然算不上四季如春,但冬日也比京都暖和不少。
根据顾砚书翻看县志的了解,南城在冬季温度最低的时候,也能有大约零上十几度的样子。
到时候再想一些保温措施,用外力帮助一番,便能直接达到红薯最理想的生长温度。
再有便是光照。
红薯其实是喜光的植物,充足的光照也能提高红薯的产量。
南城地势平坦,光照方面,也能够满足这一条件。
除此之外,便是人脉以及熟知度了。
想要推广新的农作物,必然会对以前的农作物有一定的影响。
农田也就那么多,种植了红薯,同一块儿地上便不能再种植其他的农作物了。
更别提对于一些一年两熟以及一年三熟的地区,这新的一批农作物才刚刚播种下去。
要换成红薯,便需要将田里已经种好的幼苗全都拔出来。
若是找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想要做这些事,无疑是十分困难的。
但南城就不同了。
穆家在南城盘踞已久,在南城也具有一定的名望。
若是选在南城,顾砚书完全可以借助穆家的势力,来完成以上的一系列操作。
除此之外,便是顾砚书在南城也有几个得力的掌柜在。
现如今南城的生意也进入了平稳期,掌柜们相对比较清闲,没事的时候也能去田里帮忙看看。
若是有什么突发情况,也能及时禀报。
故而在多方对比之后,顾砚书最终决定,将红薯种植的试验田,放在南城。
听过了顾砚书的一通分析,秦戮也发现,南城的确是一个十分适合的地方,当即想也不想便点了点头:
“那便依照王妃所言。”
顾砚书也知道,在这些事儿上,他家小鹿向来不会反驳他。
微微笑了笑,便开始同自家小鹿盘算了起来。
红薯喜热,现如今种植下去的红薯,不如夏季长得快,大概需要五个月左右。
也就是说,大概来年春天,应该要到来年春日,才能够见到成效了。
虽然现如今不是红薯的最佳种植时期,但到了来年春天,就恰好到了时候。
到时候种下的第一批红薯也都有了收获,刚好可以用那一批红薯果实,用来推广。
将一些产量不怎么好,土壤不怎么肥沃的地方,都改种红薯。
还有那些家中买不起稻苗的贫农家庭,也可以去官府免费领取红薯苗种植。
红薯能放,现在水泥路也修好了,消息传递的快,想来红薯的推广不会太困难。
若是推广地顺利,春季种植的那一批红薯,应该就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和产量。
到了明年冬天,天齐的百姓便不用为了粮食而发愁了。
这边顾砚书一边念叨,一边在纸张上大致计算着,若是在理想状态下,明年天齐种植红薯的规模以及产量,还有冬日可以攒下的粮食存量。
那边秦戮则是看着自家王妃的动作,眸色暗了暗。
直到顾砚书最终算完,放下笔之后,抬眼才发现此刻自家小鹿的神色似乎有些不对。
“王爷?”
顾砚书直接向秦戮投去了一个疑惑的目光。
秦戮看着顾砚书,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王妃准备将第一批红薯,用以推广?”
“对啊,这东西当然要拿来推广了!”
顾砚书想也不想便点了点头。
“无偿?”
秦戮又问道,虽然是问句,但语气中的笃定却彰显着他心中已经明白了顾砚书的想法。
果然,下一刻,顾砚书想也不想便到点了点头:
“自然是无偿。”
“为何要这般做?”秦戮眸色又暗了两分,眼中满是意味不明的光芒。
“还能为什么?这红薯又不是什么稀罕的物件,产量高很快便能形成买方市场,又卖不上价……”
顾砚书想也不想便给出了答案。
但话说到了一半,却明白了秦戮问这番话的缘由。
顾砚书在此之前,无偿甚至亏本替天齐的百姓做过许多的事儿。
比如《京都报社》、再比如绍城雪灾赈灾,再比如活字印刷,亦或是水泥,溢州的堤坝,天齐的水泥路……
但以前顾砚书所做的每一件事,即便是在银钱上亏本,也要在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京都日报》亏进去的钱,最终成了厉王府掌控舆论的资本,后来甚至还靠着刊登广告十倍百倍地挣了回来。
绍城雪灾赈灾捐献出去的钱,最终换成了厉王府名声大燥,在百姓心中形象的扭转,以及绍城赈灾功劳的一半。
活字印刷,除了此物的确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独占技术没有推广更香之外,便是提高了厉王府在文人心中的声望以及皇帝心中的好感度。
水泥、溢州堤坝、京都水泥路……同样如此。
而以上种种的“亏本”甚至还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之下:
当初顾砚书以为秦戮会继承皇位,想要从现下开始,便替着自家小鹿打造一个太平盛世。
但这一次,红薯苗的推广,秦戮却从中看不到任何一丝好处。
甚至就是皇位,现如今也几乎与秦戮无缘了。
这样的情况下,顾砚书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么多。
即便这红薯如同顾砚书所说的那般,命贱好养活、产量高很快便能够形成买方市场卖不起价。
但在这之前,相信很多人都愿意为了“亩产四千斤”这一点,而买单。
若是顾砚书心狠一点,甚至能在明年春季之时,第一批试验田收获的时候,便赚一个盆满钵满。
但顾砚书显然并不打算这样做。
而是选择放弃即将到手的利益,将此物免费推广开来。
这并不符合顾砚书绝不吃亏,雁过拔毛的性子。
也是因为如此,秦戮才会由此疑惑。
“小鹿。”
明白秦戮想问的到底是什么之后,顾砚书神情略微变得严肃了些许,抬眼看向秦戮。
注意到顾砚书的神情变化,秦戮也很快调整了一番心态,满脸正色地看向自家软软。
果然,下一刻,秦戮便听到了自家软软满脸严肃的询问:
“你还记得,在我创办报社之后,在报社中,所题下的第一幅字,上面写的是什么吗?”
“嗯。”
秦戮微微点了点头,他当然记得,当时那副字,还是他亲自帮他家软软挂上去的: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没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顾砚书点头,又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我虽然达不到这般崇高的境地,但却也想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给其他人一些帮助。”
“没错,我的确是商人,并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但小鹿,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事,都能用也用‘买卖’、‘生意’来概括的。”
说到这里,顾砚书又顿了顿,随后才加上了一句:
“若只说‘生意’的话,在商场上还有一个定律,风险越大,收效越高,但你知道,我却做了一桩,风险极高,收益极低的生意吗?”
顾砚书说完这话之后,秦戮便忍不住向其投去了一个疑惑的目光。
风险高,收益低,自家软软,还做过这种生意吗?
随后,秦戮便便看到了自家软软向他靠近的模样。
紧接着,秦戮便感觉到了自己唇上传来了一阵温热的触感,只是这触感一触即走,甚至没有给秦戮任何反应的机会。
在秦戮唇上浅啄一口后,顾砚书才微微侧过头,将唇抵在了自家小鹿的耳边,低声说了答案:
“自然是爱上你啊。”
若只谈生意,那从喜欢上秦戮那一刻开始,顾砚书便在亏本。
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压上全部身家的惊天豪赌。
赢了,收获一个心意相同之人,输了,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这样的生意,收效与付出完全不成正比,对于生意人来说,无疑是最不划算的。
没有哪一个生意人,会愚蠢到做这种买卖。
但如同顾砚书所说的那般,这世间的万事万物,又怎么能够都用“生意”二字来衡量?
人非草木,又如何能够做到将所有事物都放在天平的两端?
这红薯苗也同样如此。
从利益的角度来说,无偿推广红薯苗,对顾砚书的确没有任何益处。
上一篇:死遁后男主总想扒我马甲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