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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明明是本替身虐文 第90节

  阮宵穿好外套,抓起秋裤在犹豫要不要套上一条。

  不过要穿还得脱睡裤,他嫌麻烦。

  现在已经三月,春寒料峭,尤其现在还是凌晨时分,夜寒霜重。

  周牧野把自己来时戴着的围巾甩过去。

  阮宵从脑袋上扒下来质感高级的羊绒围巾,在脖子上团团围住一圈,衬得一张莹白的脸愈发精致小巧。

  戴上后,阮宵还不客气地将鼻子埋进围巾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满满的都是淡雅香气,是周牧野身上的味道,他很满意。

  出门前,周牧野拉住阮宵,站在卧室门口靠近他。

  在阮宵略显紧张和期待的闪烁目光中,周牧野抬起双手,托起阮宵的小脸上,用手指抚去他脸上未干的眼泪。

  阮宵很轻易地红了脸,脸上发烫,声音蚊子哼一样:“干嘛呀……”

  这样的场景让阮宵联想到八点档里的一幕。

  佳明深情地捧起宝珠的脸,因为心疼,珍惜地擦掉宝珠的眼泪,最后还情难自禁地吻上了她。

  阮宵心里害臊,忍不住躲开视线。

  就在这个时候。

  周牧野淡漠地低睫,看阮宵一眼,声音冰冷:“少蹭我围巾上。”

  阮宵:“……”

  ***

  现在太晚了,估计阮曼玲都睡了,两人放轻脚步下楼。

  周牧野拿了一串钥匙,带着阮宵从厨房后门出去。

  阮曼玲选的位置本来就是一条美食街,晚上有的店不营业,不过还有一半是做夜宵的,所以选择很多。

  有一家烤猪脚店尤其火爆,摊子开到了马路边。

  阮宵和周牧野都很穿着睡衣。

  为了不让他们吹风,老板很细心地捡了店里的空位,让他们坐进去。

  到了店里,阮宵才发现半夜来这里的还有很多街坊邻居,有几桌来吃饭的很明显就是夫妻,因为同样穿着睡衣。

  这就让穿着同款睡衣的他和周牧野显得有些微妙。

  而且周围的人频频朝他们投来视线,让阮宵有些羞赧。

  不过周牧野已经坐下,开始勾菜单了,神色寡淡,看起来是没在意。

  店里开了空调,阮宵坐下,拆了围巾,对周牧野道:“阿野,不要点太多,我只要一份猪脚就够了。”

  周牧野抬眸:“确定?”

  “嗯。”阮宵笑意温宁,道,“我尝尝味道就好了,万一到时候瘦不下来,云老师一定会对我更严厉的。”

  周牧野了解,垂睫,勾选一份招牌,递给老板。

  “好嘞!一份招牌烤猪脚!”

  老板吆喝着出门。

  不多时,热腾腾的猪脚端上桌。

  阮宵眼睛放光,嘴里不受控制地分泌出大量唾液。

  就见铁盘子里的这份猪脚考得油光发亮,皮焦酥脆,一点不腻,盘子底下薄薄的一层鲜汁儿,猪脚上洒了孜然粉,点缀三两片小红绿辣椒圈,色泽卖相都极度诱人,吸一口冒上来的热气,更是香得要人命。

  阮宵赶紧拿筷子,先递给周牧野。

  周牧野表示不需要。

  他生活作息一向健康,没有吃宵夜的习惯。

  阮宵便不客气了,吹了吹酥皮上的热气,忍着烫,对着猪脚咬上一口。

  “呜……”

  立马露出了幸福满足的神情。

  好吃到跺脚!

  阮宵连忙快速嚼动两口,埋头开干。

  阮宵吃饭一向很香。

  周牧野看他,渐渐身体前倾靠近桌沿,道:“你这么吃不得苦,干脆别做运动员了。”

  阮宵叼着一块连着皮的骨头,抬起清丽眼眸,口齿不清:“那窝捉什么好……”

  “我这里有份工作。”周牧野一手托腮,一手散漫地拄着桌上的雪碧罐,“不用干活,躺着有钱拿,想出去旅游就旅游,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每天一睁眼,只要想着怎么把钱花了,想着如何度过枯燥乏味的一天。”

  阮宵眼睛圆睁了一下,吐掉骨头:“有这种好事?”

  周牧野冲他轻颔首。

  阮宵隔着桌子凑近:“什么啊?”

  周牧野指尖在雪碧罐上扣了扣,缓缓吐出三个字:“周太太。”

  “……”

  阮宵看周牧野片刻,“切”了一声,继续低头吃猪脚。

  脸却烧得很彻底。

  哼!

  阿野又想骗他做太太。

  “怎么?”周牧野淡扯唇角,“看不上?”

  阮宵咬了口猪蹄肉,挺直腰背,嘴角油汪汪的:“我有手有脚,才不要成为豪门的玩物!”

  精致漂亮的小脸正气凛然,话说得十分有气节。

  周牧野看他片刻,“啊”的一声了然,懒懒道:“你懂得倒蛮多的。”

  “干嘛?”阮宵哼哼唧唧,挑开葱花,继续吃烤猪脚,“真把我当玩物吗?”

  周牧野浅笑着低睫。

  “啪!”

  单手挑开易拉罐扣环。

  “你要是真成了周太太,可不得好好玩你。”周牧野慢条斯理补上一句,“合法权利。”

  阮宵脸孔烫得像是要冒烟,左右找不到东西报复周牧野,只好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雪碧罐,结结巴巴道:“你别……别说话了,我不要听!”

  周牧野掏出手机,准备打发时间。

  “我偏说。”他撩起眼皮看一眼阮宵,特流氓,“你这样的小美人,玩坏了拉倒。”

  啊啊啊啊啊啊!

  阮宵一边暴躁一边又被说得很心动。

  你别光说啊!

  坏阿野!

  ***

  烤猪脚太好吃,一份不够。

  当阮宵把铁盘里的猪脚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连接处都不剩一丝筋肉,并且还对隔壁桌正在吃猪脚的顾客投去渴望眼神的时候。

  周牧野抬手,叫来老板:“再来两份。”

  阮宵慌张摆手:“不要不要,我不吃了,不能吃了,要长胖的,太可怕了。”

  可当两份香喷喷的猪蹄上桌时,阮宵想压都压不住自己去拿筷子的手。

  于是,减肥的第四天,宣布减肥计划失败。

  阮宵在埋头吃烤猪脚的时候,周牧野一直在对面玩手机。

  阮宵吃着吃着,不知想到什么,忍不住抬头看周牧野,支吾片刻,低声道:“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周牧野不急不缓抬头,眉眼寡淡:“嗯?”

  阮宵垂下眼睫,咬猪蹄上那层饱含胶原蛋白的皮:“我以前很能吃苦的……”

  因为无父无母,好像打从存在记忆时,就比一般人少了一份底气。

  在世间存活,没有后盾,不敢任性,不敢出格,说话都不敢大声,在班里极力隐藏自己的存在,到哪儿都是低着头,怕惹麻烦。

  他不能叫苦,因为叫苦也不会有人理,最后还是得一个人承担。

  他也不擅长提出愿望,总归是没人帮他实现的。

  在遇上裴湛前,他微小地像一粒尘埃,所以他没自信,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多数孩子的自信都来自于原生家庭,可阮宵连家都没有。

  可穿书之后,一切都变了。

  身边多了许多喜欢他、爱他的人,这让阮宵的内心渐渐充盈了起来。

  他享受到了很多以前无法享受的事物,不仅限于亲情友情和物质条件。

  所以阮宵也变了,他变得再也吃不下苦,上辈子的苦难,变得像一场大梦般虚幻。

  阮宵有些愣神。

  直到对面周牧野的声音将他拉回:“怎么?”

  阮宵掩好失落的情绪,抬头看周牧野,翘起唇角:“后来就不行了。”

  后来,我遇上妈妈,遇上好朋友,遇上阿野……持宠而娇。

  再也不愿吃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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