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小夫郎 第173节
陆谷笑着说:“天热,我想吃西瓜了,你又不在,干脆带过来一起吃,这会子正热,吃个解暑的岂不正好?”
沈玄青收拾了桌上的东西,拿不常用的刀到后面洗了洗,这才过来杀西瓜。
上次灵哥儿还在的时候,他买了一个西瓜回来吃,别说孩子了,连乖仔都知道这是吃的,它吃过几口红瓜瓤,也和马儿骡子一样,啃了脆生多汁的西瓜皮。
带孩子挺不容易的,如今灵哥儿回老家,耳边虽没有孩子吵嚷,有点不习惯,但陆谷还是感到了一阵轻松,他捧着一牙西瓜吃,甜津津又水足,一大口咬下去,痛快极了。
他脸颊鼓鼓,西瓜实在太甜,甜的他眉眼都弯起来,边吃边看着沈玄青笑。
沈玄青见夫郎吃得高兴,又笑得这么好看,一双星眸都是灿烂的。
晌午饭还没吃,他俩就吃光了一个大西瓜,肚子都是撑的。
天热,这东西不好放,稍放一放就蔫了不好吃。
买西瓜时是杨显过来喊沈玄青,杨家有西瓜,他俩今天就没给老杨头和严氏送。
西瓜贵,又是个稀罕玩意,两人啃过的瓜皮干干净净,少有留瓜瓤的,有两牙陆谷还没咬呢,发觉乖仔眼巴巴看他时,就把瓜给了狗吃。
乖仔吃西瓜那叫一个厉害,别说红瓜瓤,连白色的瓜瓤也啃干净了,只剩一层薄皮,它啃了两牙瓜,吃完后蹲坐在旁边舔嘴巴一圈的汁水。
“改天再买两个,送家里去。”沈玄青边擦桌子边说。
“嗯,过几天回去看看,灵哥儿要是想回就接回来,要是还想玩,有娘和阿嫂在,让他耍去。”陆谷把西瓜皮都丢进竹筐里,带回去好给骡子和马吃。
孩子是在老家,又不是别的地方,况且山脚下晚上凉快,孩子夜里睡觉明显比在镇上踏实,他想是想灵哥儿,但没那么不舍得。
沈玄青帮他把竹筐背好,笑道:“这里地方窄,太热,你先回去,大热天买肉的少,再过半个时辰我回去吃饭,简单炒个菜就行,肚子饱着呢。”
“好,那我走了。”陆谷抓起挂在墙上的斗笠,外面没风,连绳儿也不用系,他随手扣在头上。
自打有了孩子后,他俩独处的时日很少,这几天灵均不在,倒像是回到了从前。
夜色撩人,风带着一丝白天的暑热,还有缕缕花香,从窗外送进来。
床上换了竹席,两人躺上床前都洗了个澡,夏天容易出汗,洗过澡一身凉快干爽,躺在床上再没有这样舒坦的事。
屋里没点灯,月色照进来还挺亮的。
陆谷手被沈玄青握着,只是握不了多久就会出汗,他眉眼微弯,听沈玄青给他算今天的进账。
说完后,沈玄青忽然一翻身,跟他凑了个面对面。
“近来天热生意不好,干脆,我带你走水路,上玉青府城逛一圈,找标子看两天铺子,咱俩在府城住一晚客栈,我听人说,府城里有什么冰酪和酥山,都是冰和奶做的,还有果子,贵是贵,我带你去尝尝。”
越说越来劲,沈玄青又道:“不如我明天就去找标子,反正离得近,就两三天而已,也不耽误他干活。”
两人虽说已有了孩子,可本身年纪并不大,说起玩乐,还是上心的。
陆谷只是听他这么一说,脸上就露出浅浅笑容,问道:“冰?那得有多贵啊。”
寻常人家夏天哪里能用得起冰,连吉兴镇上的财主员外都用得少,要在府城里才能买到。
“再贵一碗也就几两银子,尝尝去,我掏钱,你吃就是了。”沈玄青捏捏夫郎鼻子,他是动了心的,这天儿太热,出门开开眼也好。
去年出门虽遭了难,他不再想着到外面闯荡见世面,可玉青府城离得又不远,就想带人出去逛逛。
陆谷被捏着鼻子,轻拍一下那只作乱的手,这才笑眯眯说:“好,坐船去,我还没坐过那么远的船。”
明天就要出去游玩,对他俩来说还是头一次,不免有些高兴激动,多说了好一会儿话。
年轻人气血都足,拉拉手摸摸腿,为夜里好睡觉,他俩都穿得很薄,沈玄青更是赤着上身。
风吹动柿子树叶,摇晃不已,屋里本该睡觉的人换了种动静。
难以言说的姿态让人面红耳赤,陆谷抿着唇,许是天热,他脸红耳朵红,但没有出声更没有推拒,温顺的眉眼里藏着对另一人的欢喜,打从心底的欢喜。
沈玄青何尝不是这样,情至深处,再锐利充满锋芒的眉宇都变得温柔。
世间再没有这样让人欢愉心动的事。
*
翌日清晨,陆谷正在擦脸,旁边倒水的沈玄青把木盆放在架子上,忽然开口:“以后,还是多送灵均回老家。”
不知为何,陆谷一下子就听懂他的言外之意。
两人四目相对,沈玄青见他羞窘,笑着补了一句:“娘不是老想他,让回去陪陪娘。”
这倒是个正经说法,陆谷脸上热意消退了一点。
早起凉快,出门的人多,他俩先拉着兔子鸡鸭到铺子里,卖过早市这一阵,沈玄青去镇郊找罗标,陆谷和狗看铺子。
罗标用那一百两在镇子另一边买了个宅子,离镇子不远,算作镇郊,那边的宅院便宜,才花了三十五两,又买了六亩耕田,三亩水田三亩旱地,他一个壮劳力,只要勤快些,伺候六亩地不在话下。
他买地之时,沈玄青原本也想着在镇外买几亩,可如今他要看铺子,让陆谷一个人去种地行不通,就暂且搁下了,等回头他多攒一点钱,弄个七八亩十亩的,就雇个长工去种,不然地太少,他腾不开手,雇长工也不划算。
手里的几百两是过日子的根本,他都和陆谷说好了,若非要紧,还是不要动,老家有那么多田,这几年完全够他们富足地吃喝。
罗标没学过什么手艺,做生意一时还寻不到门路,因他有力气,索性一心照料田地。
他好些年没有家没有地,如今宅子有了,良田也有,干起活来都比以前有劲。
沈玄青是在地里找到他的,一听他俩要去府城玩耍两天,罗标也没推辞,答应去看两天铺子,大暑天的,他每日在地里干的活并不多。
罗标扛着锄头和他一起往回走,笑道:“回来时给我捎一壶醉仙坊的女儿红,就那种小的,听人说他们那儿卖竹筒装的,便宜。”
沈玄青按住对方往怀里掏钱的手,说:“不用,你帮忙看铺子就是,回来我自然给你带着。”
“成。”罗标嘿嘿一笑,他别的不爱,就爱那一口酒。
陆谷守着铺子,卖出去一只老母鸡,就再没主顾上门,等罗标来了后,他俩说了几句话,就和沈玄青往码头那边坐船。
走水路去府城,因是顺流,连两刻钟都不到,离得近,也说好了最多去三天,他俩揣好荷包,别的一概没带,就这么走着去了。
码头有摆渡的,船只大小都有,沈玄青想着几年了,才带陆谷出来一回,就挑了个大船坐。
船只在河面上轻晃,陆谷只小时候坐过两次打渔的小船,是他外祖那边的亲戚,后来他娘死了,就再没人带他坐船。
船舱里宽敞,等撑杆往前走时,他听着外面船夫的声音,不自觉就露出个笑容。
船儿顺水漂流,是坐大船之前难以想到的快和顺畅,他高兴不已,胸腔里一颗心都似往前跑。
见他这么高兴,沈玄青和船夫说一声,就抓着他的手往外走,两人站在船头看向前方大河,河水奔流,让船儿跑得这样快。
风迎面吹来,陆谷从没想到坐船如此畅快。
他俩吹了好一阵风才回船舱里坐下,沈玄青笑着说:“这是顺水流,自然快,等回来再坐一次船,就没这么快了。”
“嗯。”陆谷点点头,回来也要坐,好歹让他见识一回。
等到了玉青府城,他俩从码头下船,扑面而来的热闹喧嚣绝不是小镇可比的。
码头人很多,挤挤挨挨,他没敢远离沈玄青,到后来,干脆挨着沈玄青走路,如此就不怕走丢。
他们这儿的人出门在外,常说自己是玉青人士,今天总算来玉青城一趟。
他俩在城里瞎逛,而另一边,罗标正在铺子里闲坐,禽畜的价钱他都知道,只是没人来买,闲着没事把沈玄青没有编完的竹筐拉出来编。
“谷子?”
听见门口的动静,他还以为是来买肉的,抬头却是李婉云和李旺儿。
在珍珠巷子住的时候,李婉云来过几次,是以两人认识。
李婉云也看清是他,笑道:“原是你,我还以为谷子在。”
罗标站起来说道,即便在青楼待过,但面对良家妇人时,他话比较少,挠挠头开口:“他和沈二哥去玉青府城了,你今日过来是?”
“没什么,我来卖布,想着谷子若是在,和他说会儿话,他既不在,我下回再来就是,你且先忙。”李婉云如今也是见过世面的妇人,说起话来不含糊。
她和旺儿走之后,罗标坐下继续编竹筐,只是编着编着,忽然想到她是个没再嫁的寡妇。
不过他随后又叹口气,就他这样的,人家也不一定能看上他,于是晃晃脑袋,不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
虽说很多店铺卖得东西他们那儿也有,可有很多是他们那儿没有的,陆谷一路瞧的眼花缭乱,直到听见临街有家店在喊卖酥山,沈玄青耳朵尖,一下子就听见了。
他俩都没吃过这东西,不知道价钱,于是和前面一个人买的一样,花二两银子买了一碗,坐在店里吃。
这酥山底下有碎冰和切了的果子,上面是奶打成的酥,奶酥绵软,入口即化,还加了糖,吃起来甜甜的,底下的碎冰和果子凉又甜。
能在夏天吃一口冬天才有的冰,对陆谷来说是新奇的。
他咬着碎冰,在嘴里发出一声轻响,笑眼弯弯去看沈玄青。
玉青城很大,他俩什么都没带,十分轻松自在,便在街上走走吃吃,多是捡着没吃过的吃,有的东西能贵些,但沈玄青掏得起,两人都没拘着。
晌午最热时,太阳晒得头疼,沈玄青就带他进了一家大客栈。
大堂里有吃饭的人,因他俩一路吃了许多,就没在这里吃,小二领着他俩上楼。
房里床桌齐全,还有浴桶屏风,一看就比吉兴镇的客栈好。
在客栈歇到日头最毒辣的时候过去,他俩又上街去玩,这次沈玄青带他上衙门口路过,告诉他那里就是衙门,还去了玉青府城的正门。
陆谷站在城门外仰头去看,他认识字,门匾上写了“玉青”二字。
如此高大气派的城门,也就府城这样的地方有了。
他俩在府城住了两晚才回去,该吃的吃过,该见的见过,还给罗标买了酒,陆谷心满意足,他也是到过府城的人了,甚至可以说,他活了小二十年,头一次玩的这样痛快。
船儿逆流而上,他坐在船舱里,趁别人不注意,悄悄勾了下沈玄青小手指,笑眯眯说:“以后等灵哥儿大了,也带他坐船出去玩。”
“这是一定。”沈玄青笑着答应。
两人紧握在一起的手很快松开,怕被人看见说闲话。
回来后罗标得了酒,十分高兴,卖出去的钱他一文不少,全给了沈玄青,因他不认识字,更不会记账,便用自己的法子,在地上画了三个圆圈,一个表示兔子另外两个是鸡鸭,卖出去一只,就在圆圈下面横着划一道。
沈玄青回来记账便一目了然。
出去玩耍一趟,日子又恢复,过了两天,想着孩子在老家,陆谷想了,在码头买了两个西瓜,沈玄青套上骡车,他俩就往回赶。
灵哥儿在家玩疯了,大伯和大伯娘还带着他上山摘果子,都不见他说想阿姆,直到骡车在门前停下,他看见陆谷后才想起哭。
这次回吉兴镇,就把孩子带上了。
灵哥儿是个漂亮俊秀的小双儿,虽然贪玩,但很聪明,陆谷和沈玄青学了几首简单的诗背,一时兴起教孩子背了两句简单的,他本是逗着玩儿,谁知第二天,他们灵均就一字不差背出来那两句。
多数小孩记性都好,这么小的孩子,也不理解那两句诗是什么意思,可他还是很高兴,抱起灵哥儿亲了好几口,乐得什么似的。
不过再多教诗句的时候,灵哥儿太小,也没个定性,老是走神想玩儿,说两句还哭了。
他素来是疼孩子的,沈玄青也让他不要拘着灵均,还小呢,镇上孩子到七八岁上头才开蒙识字,九岁十岁的也很常见,于是就作罢,何苦逼迫孩子,他这么小的时候也没见多有出息。
夏天还没过去,快三岁的灵哥儿又长高一点,沈雁和顾承越成亲的日子定好了,就在明年春耕之前一个吉日,那时候地里活不多,亲戚都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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