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之子 第32节
比起像今天这样去下层收集眠石,我认为当工厂管理员每天填一堆数字才是最舒心的皇帝级享受。我今天至少要捡到填满我背包的眠石,当中有三分之二要交给湿舌家族才能勉强付清许可证和器材使用费。
你大概不知道眠石是什么吧。对眠石滴上酒精,它会分解出一种美妙的气体,让你做个美梦,但如果酒精撒过量的话则会让你当场倒毙。湿舌家族一直在收集眠石制作药物,他们是底窟的主人之一。我一直祈祷别死在他们手上。
上次你问我福气根是什么味道。福气根是一种真菌,它们有意识,会自己寻找适宜的地点搬家跑路。我们一般会把福气根晒干磨成粉揉成饼,它的味道很像阿卡玛苔藓,味道有点酸,能填饱肚子。
我一直都以为世界上所有食物都像是阿卡玛苔藓,只用来填饱肚子。但是曾经有个管理员助手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种美味,它叫做塔司球。我无法忘记他当时提起塔司球的表情。我看见他的舌头在嘴唇上下滑动,迷醉的神情让人不由得心荡神移,塔司球究竟是何等的美味,才能让他在谈起它时犹如倾吐一个美梦?
他们都说只要做上管理员,就有机会尝到塔司球。那个“上面”的都市市民才能吃的美味。我知道“上面”的人能吃到的美味绝不止塔司球一种,但现在只要一提起塔司球,我的口中就会不自觉充盈了唾液,不知何时,他的美梦,也变成了我的梦想。
不知名的信友啊,如果你吃过塔司球,请务必详细描述一下塔司球的味道。
我将把这个味道铭记于心,作为我的每日信条,并为之苟活。
抱歉我又扯远了。
与提塔失散后,我不得不打起全部精神在下层城寨的阴暗楼群间游荡。虽然沿路的确捡到了一些眠石,可我知道危险无处不在。
该死的都市议会在百年前做了一条极为睿智的决议。为了清理下层城寨滋生的各种危险生物,他们非常,极为,聪明地引进了一种名为尖嘴蜥的生物。所有人都要为他们起立喝彩致敬。
这百年间,尖嘴蜥的确是吃掉了一些下层的变异怪物和祸害生物,可它的伙食有一半绝对是底窟居民。我在寻找提塔的过程中,就遇到了一条尖嘴蜥。我用了全部力气连滚带爬,这才把这可憎的玩意儿甩掉。只要我跑慢几步,我现在已经泡在它胃里并接受消化酶的洗礼了。
之后我又连番遇到了几只掉在废弃仓库门后的吸血蝙,潜伏在楼梯下的撕裂虫。在混乱的逃跑中,我还差点被一只等着美食上门的囊毒蛇拖走。这种蛇总是窝在角落里,专等倒霉蛋路过。
这就是底窟的下层城寨。电力到了这层已经基本中断。而越往下越被黑暗与迷雾所笼罩。传说那下面有千年前的文明遗迹,那是未知未名的怪物才能生存的黑暗深渊。
我们的先祖们一层又一层地建造都市,直到建筑深入云端。权贵们越住越高,下等居民则被遗忘在肮脏的下层。我们的传说里,上层就是整个星区最宏伟最壮丽的奇观建筑所在。
提塔一直想去看一看。
我知道,那不过是白日梦。
就在我彻底放弃希望以为提塔已经死了的时候,我找到了他。
他晕乎乎地挂在蜘蛛藤蔓上。
感谢星灵,他的上半身还在,下半身也在,不过他的尾巴和一条腿已经被吃掉了。一只藤蔓变异蛛正一动不动地趴在旁边。他的背包粘在藤蔓的叶子上,眠石散落一地。
我扣上防毒面罩,冲上去将提塔拖了下来。我第一次想感谢湿舌家族,多亏了他们家要的是眠石。提塔在彻底失去行动力之前,把他随手携带的酒泼到了眠石上。这个举动成功地迷昏了正在吃他的藤蔓变异蛛和他自己,不然,我看到的只会是提塔的残骸。
现在的提塔看起来很颓废。虽然他得救了,但他收集的眠石都没了。他为此要欠下湿舌家的债。每拖延一天债务,湿舌家都会算上利息。此外,他还要付出自己数年来所有积蓄,去装一条机械腿。
他的积蓄本来是为了有一天能买一张离开这里的电梯票。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的所思所想不过是白日梦。
我把我背包里的眠石全部倒在了他的包内。至少,他能免下该死的湿舌家族的债务了。
毕竟做白日梦不是坏事。
……
……
……
刘星泉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看起来不怎样的伪科幻小说那么感兴趣。他其实想对这位不知名的笔友说,生活已经如此地让人沮丧,写这种丧气剧情是没人要看的。但他也承认,他其实看得津津有味,并且期待着主角“我”日后的故事,他甚至开始考虑提醒这个笔友,是不是要给主角“我”加一些金手指?或者加一些时下吸引眼球的流行元素,重生复仇,系统快穿等等,反正这已经不是一篇正经科幻小说了。
但最后,刘星泉没有提任何建议,他在回信里写道:
(前略)
我认为提塔会为有你这样的朋友而骄傲。
第31章 往事
小胜哥一直都知道其他学生对自己有很深的误解。
无论他怎么解释,他的同学都把他当成“混社会的”。“混混”“道上的”“社会人”这些称呼与他如影随行,对此他只能深感无奈。他很纳闷,自己既不像真小混混那样聚众吸烟,又很少逃课旷课,该念的书他都在好好念,他的成绩也不错,唯二的爱好就是篮球和游戏。可传言越来越传得有鼻子有眼,现在他俨然已成了四中学生认定的混混头领,可怕的黑社会,打遍四中无敌手,本区第一扛把子,宣海陈浩南。他只能笑在脸上,心里骂娘。
“小胜哥。”他的两个学弟跟班,石头和小芒跟了上来。说起来,他被认为是黑社会头头,和这两人也摆不脱关系。
石头是他的邻居,他的爹脾气暴躁,动辄就打骂石头母子。石头爹是街坊所有孩子们的噩梦,孩子们都传说其实石头爹杀过人,尸体就埋在小区后面的空地下。石头爹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新闻聚合体怪物。小胜哥虽然不信这种谣言,但也为石头爹住在隔壁而不安焦虑过,不过他对自己说他不是怕他,而是担心石头爹伤害他的父母。
有次石头爹打老婆打得惊天动地,严重影响了小胜哥晚上的作息。小胜哥实在忍不住打开门,试图吼一声夫妻吵架能不能等白天再吵,却见石头爹正在门口用脚踹石头。石头眼睛红红的,额头流着血。他的母亲正蜷缩在楼道角落里,她的脸颊高肿,露出来的手臂皮肉绽开。石头对他爹大吼一声,就像是绝望挣扎的小兽。
那吼声在小胜哥的脑海中炸开。没有多想,小胜哥拎起椅子对石头家门砸去,椅子砸在门框上发出哐当的刺耳声响。石头爹凶恶地瞪着他。小胜哥没看他,转身朝蜷缩在角落的石头妈伸出手。
石头爹一巴掌拍去:“管什么闲事!”
不经任何思考,小胜哥抓住了石头爹的手腕,随后一个反手旋转,男人发出沉闷的惨叫。这是他以前向公园一个晨练老头学来的防身擒拿,他本来只是学两手玩,却没想到在此刻行云流水地施展了出来。
时间在那一刻像是静止了。楼道里石头一家成了静滞的雕像。
男人不可置信地瞪视着小胜哥。这时小胜哥突然意识到,他的个头已经比石头爹还高了。
那个一直被街坊孩子视为凶兽的可怕男人,眼中竟然流露出了恐惧。
后来石头就成了小胜哥的跟屁虫。他的第一个小跟班。
而小芒则是因为被班上的几个男生欺负,小胜哥正好撞见了那几个男生拉着小芒的头往水池里按。小胜哥以儒雅随和的做派,和那几个男生经过身体上的友好交流后,小芒也变成了他的跟屁虫。
之后他的跟屁虫或者自称是他的跟班也越来越多。
他们眼里,小胜哥就是他们的大哥就是他们的神,大哥说什么都对,跟着大哥面子上也有光。结果就是小胜哥时时刻都被几个跟屁虫包围,这让他是校园陈浩南的传言越来越真。
甚至还会有校外的真混混听闻他的传言前来找麻烦。小胜哥发现自己跟晨练老头学来的那点拳脚功夫竟然不是观赏表演性技术。校外来找他麻烦的人,几乎都让他打了回去。于是乎,四中第一扛把子的名声就越来越响了。
小胜哥对天发誓,其实他真的只是一个爱好篮球和打游戏的普通青少年,对在道上这种少儿不宜的设定中混出一番名堂毫无兴趣。
可惜他的跟屁虫们时时刻刻都在让他的奇怪传闻成真。
现在,石头和小芒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小胜哥说:“刘星泉刚来过了,他还在生气。”
石头抓头:“我们只是想让那个颜少爷吃点教训。”
“你们以后不要自作主张。”
“但刘星泉他爸就是因为那位颜大少丢了工作,他爸现在人都不在了。”石头咬牙道,“我就是看不下去,凭什么刘星泉被那么欺负。”
“你们又知道多少事情?你们问过刘星泉本人吗?”
“刘星泉是那种就算受了委屈也不会吭一声的人。大哥,我们真的忍不住。”
“那再退一万步,就算你们想帮刘星泉出口气,但你们怎么能去干勒索这种事!”你们是不是脑子进水??
“我们不是想勒索,只是想吓吓他。”
“然后你们被那个颜少爷打了一顿。”
石头和小芒羞愧地低下头。
“我说,请你们别去招惹颜少爷。”小胜哥叹气。他想起了与颜真的一段往事,不由得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将篮球夹在胳膊下,小胜哥回了家。他的姐姐正戴着耳机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他拾起毯子,准备盖在她身上。
姐姐不安分地翻了一个身,手机滑落到了地板上。小胜哥捡起手机一瞧,气不由得不打一处来。
他姐姐手机的手机屏保赫然是那个混账颜真。小胜哥揉了揉眼,确定他没有看错。他那个聪慧漂亮的姐姐,手机屏保竟然是那个颜真!!是这世界疯了还是他姐姐疯了?
“干嘛呀。手机还我。”姐姐睁开眼,对着小胜哥伸出手。
“姐,你都是大学生了。手机屏保还放个中学生,你丢不丢人啊。”
“什么中学生?这是任安之啊。”
“这是任安之??任安之不是成年人吗?”
“这是任安之学生时期的照片。我看着可爱,就放在手机上了。”姐姐笑着看着手机,“这是我的之之宝宝~~ ”
“之之?”小胜哥忍着恶心念出这个昵称,“我还以为是老鼠吱吱叫。”
“你这话听起来好像是黑。去去去,别来烦我。”
小胜哥觉得自姐姐粉上那个叫任安之的明星后,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管那是颜真还是任安之少年版,他现在,只想把有那张讨嫌脸的屏幕给砸碎。
总有一天我要告诉我姐,颜真(或者任安之)和我,家里只能有一个。
他回到自己房间,将篮球随手扔在地上。篮球咕噜地滚到了角落。
他盯着篮球,又想起了他与颜真的那段往事。每每想起这段糟心事,他都会恨不得现在就冲去把颜真暴打一顿。
那个时候学校的操场整修,他和一群学生失去了打篮球的场所。而社区小区的空地上白天被各种车占领,到了晚上则是跳广场舞大妈们的领地。
那段时间,小胜哥和几个小伙伴就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四处寻找可以打篮球的场所。其他街区的篮球场要么被本街区的居民占领,要么根本就没有。
各种寻觅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处场所。
一个完全符合他梦想的室内篮球场。
那天,他和几个小伙伴在街上闲逛。时值傍晚时分,他看见一个男生拎着一个篮球从街对面路过。小胜哥认识那个男生,他叫刘星泉。他一直都欠着刘星泉一个人情。
他看着刘星泉拐进了一处植着整齐绿树的小道。刘星泉的手下装着篮球的兜网吸引了小胜哥的全部注意力。于是他神使鬼差地跟着他。绕过一颗绿郁葱葱的银杏树,刘星泉走进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室内篮球场。
小胜哥瞪大了眼睛。这就是他梦想中的那种篮球场。
宽敞的空间,光洁的地板,明亮的灯光,设施一应俱全。
砰!砰!砰!
偌大的篮球场,只有刘星泉一个人。
他微蹲,双脚蹬地,球稳稳地落进框里。
动作流畅,干脆利落。
以他的年龄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出色了。
小胜哥鼓起了掌。刘星泉转过头,显得有些诧异。
小胜哥走入场地,跟他打起了篮球。刘星泉吃亏在年龄小,力量和体力都尚缺,但是技巧和反应速度着实让小胜哥大为吃惊。靠着刘星泉惊人的控球意识,也能和小胜哥有来有往好几个回合。
“想不到这里竟然有这么好的室内篮球场。”小胜哥很开心,这意味着他和他小伙伴们的课余时间总算有了去处。“你一直在这里打球吗?”
“嗯。”
刘星泉打了半个小时就走了。“6点半到8点。这个球场的开放时间。”他临走前说。
那之后只要一放学,小胜哥便带着他的伙伴们来这个室内球场打球。他们无穷的精力总算有了发泄场所,明亮,宽敞,场地设施齐全,人人都对这个篮球场地满意。
刘星泉也经常和他们一起打球。
有一天,小胜哥打完球,和刘星泉一起走出球场。看见一个男生正站在银杏树下等他们。刘星泉一看到他,不由得停下脚步:“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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