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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 第224节

“问得好。”薛深拍了拍巴掌,脸上浮现出一抹赞赏之色。

薛深双手十指交叉,在人群中走了一圈,若有所思地开口:

“那我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有一天,张三在池塘里洗澡。”

“李四和王五看到了,不仅偷偷拿走了张三的衣服,还嘲笑他在池塘里洗澡。”

“李四和王五为了恶搞,扔了一个鞭炮进池塘,把张三吓得当场蹿稀。”

“结果,过了没几分钟,池塘里的鱼都漂了上来,口吐白沫。而张三也被鞭炮声给活生生地吓死了。”

薛深讲完,没有提问,而是直接说道:“按照法律规定,李四和王五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因为他们两个对张三的死具有共同过失。”

“那么,”薛深顿了顿,别有深意地笑了:“如果我是张三的律师,我有一个办法,让李四和王五直接无罪释放。”

众人面面相觑。

就像是几滴热水溅进油锅里,瞬间就沸腾了。

“无罪释放?”

“人都是他们杀的哩!”

“咋可能呢?”

“不会吧不会吧……”

薛深耸了耸肩,开口:

“如果我是律师,我会这样辩护。”

“李四和王五各扔了一个鞭炮进池塘。但是,周围有三个证人,能够充分证明只听到了一声鞭炮响。”

“也就是说,无法证明损害是谁造成的,是李四或是王五,这是不确定的。”

“因此,这两个人不存在共同过失,要分别判断。”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则李四和王五都无罪。”

第241章 薛深普法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儿,连菜地里的农活都不想干了。

甚至于。

周围的人,有领悟力高的,听完了已经开始举一反三了。

“薛老师。”村民a举起了手,满脸严肃:“我觉得你讲错了,你说得不对!”

薛深瞬间来了兴致。

讲课,就像下棋一样。

如果是他单方面地输出,没有意思。

薛深喜欢站在高校的讲台上,而不是社区普法的讲台上,就是因为,讲课是一个老师与学生之间互相沟通交流的过程,他希望能从听他课的人嘴里,得到反馈。

而他在高校讲课时得到的反馈,往往比他在普法时得到的反馈,多了很多。

“刚刚你说吐痰犯法,那是高空吐痰才犯法的哩,那我要是在地面上吐一口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犯法的。”村民a站起来说道:“我们村里只有村长和村支书家里有二层小洋楼,别人家里都是红砖大瓦房,平房,也没有高楼啊。”

可能是从来没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过话,村民a有些不安地揪了下自己打补丁的衣服下摆,看起来不太自信。

薛深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先给了个肯定的回答:“说得好,刚刚两种吐痰的情形,确实是建立在高空吐痰的情况下,那么,我换一个例子。”

薛深眼珠一转,飞快地想到了下一个例子:

“医生张三给病人做开颅手术,一掀开头盖骨,发现这病人李四是他大学时的室友,他死对头。”

“张三一看就乐了,当场在手术室里摘下口罩,啪地一口痰,吐在李四的脑袋里,然后走了。”

“那么这构不构成犯罪呢?”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肯定构成犯罪了。

问都不用问。

有了刚刚的村民a带头,其他的人也活跃起来。

就像是去一些大型节目的录制现场做观众,都希望自己被点名,能和主持人互动一下。

没什么卵用,但是很有意思。

村民b站了起来,“薛老师,你说到大学室友,我突然想到我老伴在家里听收音机听说过的一个案子,还不知道怎么办,您给断断?”

薛深点头:“你说。”

村民b:“那个案子也是在一个大学里,同一个寝室的两个同学,名字俺不记得了,就按你的说法,叫张三和李四吧。”

“张三在李四的水杯里加了点东西,想把人弄晕了再用强。”

“结果用量不够,失误了,导致李四被迷翻后中途醒来,发现自己的好兄弟张三趴在自己身后,疯狂地进进出出,两个人都没穿衣服。”

“李四吓得哇一声就哭了,推开张三就跑到了寝室楼的走廊上。”

“张三咋可能放过他,跟着就追出去了,两个人在走廊上撕扯了很久。”

“薛老师,你说这构成什么犯罪?”

薛深:??????

周围村民:??????

“现在年轻人,玩得挺花的啊。”

“这就叫癞蛤蟆日青蛙。”

“啥意思啊?”

“长得丑玩得花。”

“这个,应该不构成强奸吧?”

“……”

薛深忍着笑。

他开口的时候,都是强压着疯狂上扬的嘴角,生怕自己在普法讲法律的时候笑出声来。

做律师做老师这一行,表情管理很重要。

你板着张脸,不怒自威,别人心里就会觉得这是个大佬,下意识地敬你三分。

你要是天天挂着招牌笑,别人未必会把你当回事儿。

薛深咳了咳,“张三的行为不构成强奸。”

“强奸罪的受害者必须是女性。”

村民b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继而不敢置信地问:“那这就不犯法吗?”

“当然犯法。”薛深说:“构成强制猥亵罪。”

然后,薛深又解释了一下猥亵和强奸的区别。

村民b恍然大悟,想了想,又问:“那是不是两个男的有了肌肤之亲,就构成猥亵啊?”

薛深摇摇头:“不是,有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强制性的要求。”

村民b:“啥叫强制?”

薛深:“就是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足以压制对方的反抗,或者利用对方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不过,利用对方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不一定构成强制猥亵罪。”

村民们听懵了。

“听君一席话,胜似一席话。”

“薛老师,这话说的不错,下次别说了。”

“那不能反抗和不知反抗,又有什么区别?”

“就是啊。”

“张三要猥亵李四,李四怎么可能不知情,且不知道反抗呢?这不合逻辑啊。”

“就是啊,都猥亵了还不知情?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吧。”

薛深打断村民们的议论声,“这合逻辑。”

周围的人:?

“这很合逻辑。”薛深重复了一遍,随口就编了个例子安在薛润身上,“我给你们讲一个,我弟弟在大学发生过的真实事件吧。”

“为了保护他的隐私,我给他起名叫李四。”

“很不幸的是,李四大二那年,得了痔疮。”

“医生给他开的药,必须要戴上手套,把药涂抹到菊花里。”

“那时候他单身,自己上药很吃力,但是周围的朋友又都嫌弃他,没人帮忙。”

远在千里之外的薛润,坐在医院的办公室里,猛地打了个喷嚏,“谁骂我?”

……

这边儿。

薛深普法讲堂,还在讲。

薛深说:“只有李四的一个室友,张三,愿意帮忙。”

“每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李四默默地褪掉裤子,张三戴好手套,涂了药,缓缓地把手送进去。”

“因为使不上力,张三都是把手搭在李四的肩膀上。”

周围的村民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

“张三是好人啊。”

“张三跟犯罪明显不搭边嘛。”

“是啊,这么热心的朋友,可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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