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龙傲天 第137节
其他人都被他惊动,转头看了过来,兔子们悄悄蹭过去,围在了他的身边,舔舐他的手心。
阿苏默勒摸了摸族人,嗓音沙哑,像风一样,那双铁灰色眼睛却盯着他们:“你们是谁。”
第135章 青草
兔子好骗, 狼却不好骗,尤其是被996判定成主角的,莫恙早就把对阿苏默勒重视程度拉到了红线。
虽然看起来惨兮兮的, 还没有天赋神通、修为, 流落草原,但万一人拿的是草根剧本呢?将来统一个荒北, 挥师南下, 冲垮世家王朝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好在其他人也没有燕北子弟一贯的轻视之心,就算面对小小一普通妖族,态度也始终审慎。叶秋水适时露出骄傲的神态,把狼族少女扮得惟妙惟肖:“我们是东南阿疆部落的狼族,要去妖都,闯荡出一番事业。”
她又指了指阿苏默勒, 挑了挑眉:“你很勇敢, 也是狼族, 我喜欢你。”
阿苏默勒静静听着,摸着他的兔子, 没有什么反应。
叶秋水也不生气, 她高高坐在蛮牛上, 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阿苏默勒,忽然笑了:“我阿兄答应我,你要是愿意跟我们走, 我们就接纳你和你的族人,你要是不愿意, 现在就可以滚了。”
他们狼族六兄妹, 燕凌云是大哥, 秦开是老二, 徐饶老三,叶秋水老四,谷蓝小五,莫恙小六。叶秋水人设不倒,燕凌云坐在篝火边,抬眼看了一眼,“嗯”了一声。
他们连续这么多天追着地裂跑,996早就构建起了地脉运动的模型,辅以妖族地图,推算出地裂的初始点,应该在荒北东南的中心。
而且很可能在妖城陶都。
那就需要有土著来给他们打掩护,因为他们的人数和面目已经暴露,太阳王不会放过他们。
叶秋水妙就妙在,明明是他们需要,话术一转,却变成了对方主动加入。
她算准阿苏默勒会想保护族人,寒冬还未过去,跟着他们有吃有住,生命无忧,是上上之选。
但没想到,阿苏默勒却下了车,带着族人,转身离开。
兔子们都跟着他,毫不犹豫。
叶秋水傻了:“你……”
“我不做奴隶,”青年转头,冷冷道,“我的族人也不会沦为奴隶。”
他灰白短发凌散,背影一往无回,莫恙知道他是认真的,而不是讨价还价。
“等等,”他站了起来,“你误会了,我们不要你和你的族人做奴隶。”
阿苏默勒停住了脚步。
莫恙坦然道:“是你打动了我们。”
“你们失去了草场,是吗,所以才会流落在草原。正巧我们要去陶都,想做些生意,你的身手很好,是我们需要的。如果你愿意加入进来,看来同族的份上,我们也可以给你的族人安排一些活计,虽然开始报酬不多,但之后我们的生意会越做越大。”
阿苏默勒:“你想要做什么生意。”
莫恙从衣襟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粗糙储物玉,给阿苏默勒晃了晃:“这里面,都是我们部落种的灵茶。”
阿疆部落确有其事,在东南沿边,离他们登上高原的地方不远,所以走到这里,也很合理。
青年看着莫恙:“你能保证,可以把我们所有人收下。”
“可以。”莫恙点点头。
他不太会骗人,所以说开茶铺,就开茶铺,之后他们离开,茶铺可以全交给阿苏默勒和他的族人,足够他们平静的在妖城生活下去。
不然一群失去了族地的兔子精,不管在草原游荡多久,都很难争夺下一块宜居的土地,会被耗死在荒野上。
莫恙想了想,不如打工。
刷盘子也好啊。
夕阳完全落下,远远传来孤冷的风,兔子们叠成一堆,抵御寒冷。
青年思考了很久。
终于,他点头:“好,我会信守承诺,绝不背叛你们。”
事情落定,气氛为之一松。
阿苏默勒抱起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为他们挡风。
叶秋水装作轻轻哼了一声:“真是的,快回来吧,冻不死你们这些兔子。”
*
已经三月中,荒北的晚上却还是冷得吓人,太阳刚落下,北风便从荒野刮来,把篝火压得极低。
“今晚有暴风。”徐饶看着暗淡的星辰,眯眯眼道,“规模不小,大哥。”
阿苏默勒虽然回来,篝火却还是分成了两堆,他和他的族人待在一起,双方都更自在。
前几日他没醒时,兔子们都围在篝火边报团取暖,今天他醒了,兔族人便围着他,和他互相传递草原上珍贵的热量。
燕凌云擦拭弓箭,沉默寡言,很有大哥气质。
他淡淡道:“腾出一辆车,给阿苏默勒。”
“都听阿兄的。”叶秋水叫上瘾了。
莫恙也跟着学:“都听阿兄的。”
燕凌云看着他,手一顿。
草原天气说变就变,没过一会儿,风就越来越大,夹带着冰雹。秦开去把追风马牵在一起,绳子系在板车上,妖马是系统出品,算特殊NPC,无知无觉,根本不会跑,反而会压着板车,看守物资。
板车的物资被装在大布袋里面,用绳子牢牢绑住,与车身连为一体,比放在车厢里稳固得多。
骨车同样围在板车周侧,和追风马穿插,燕凌云:“带着你的族人,上那辆车。”
兔族只有十几个人,变回原型完全可以趴在小床或者桌子上,加上阿苏默勒,勉勉强强也塞得下。车里还有厚实温暖的被褥,绝对隔风保暖的车壁,可以让他们好好休息。
秦开还给了阿苏默勒一套新衣物。
阿苏默勒手摩挲一下衣物里侧上好的皮毛:“多谢。”
“客气。”秦开顶着狼头,朝他颔首。
除去战场,他对妖族倒是没有什么偏见。
风暴很快袭来,因为骨车只有三辆,徐饶和秦开便挤去了莫恙的车,不过这是做个样子,莫恙和燕凌云,早早进了家园,打坐休息。
一夜暴风,草原伸手不见五指,还有雷鸣电闪,十分恐怖。
难以想象,没有马车庇护,行走在外面,这场风暴该会多恐怖。
兔族和阿苏默勒经历过很多这样的绝境,但没有一次,他们度过得这样轻易。
自从失去祖地,他们跋山涉水,想要去陶都,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温软厚实的被褥仿佛母亲的肚子,将他们覆盖,雷声、雨声、风暴声模糊不清,双马尾兔子的原型十分还很小,舔舐青年头发,长耳朵搭在枕头上,红眼睛一睁一睁,最后彻底闭上。
翌日清晨,风暴结束,整个草原像被雨打湿,天际洗出剔透的青色。
莫恙煮了一大锅萝卜骨头汤,补上昨晚没来及做的晚餐。
“以后就由你的族人来做饭了,”莫恙搅肉汤,给他舀了一大碗,“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中午赶路。”
青年点头。
过了会儿,他道:“我们的食物有多少。”
莫恙示意他看板车:“你可以自己去看。”
照设定,他那个粗糙储物玉石是拿来放灵茶的,空间有限,所以物资都堆到了板车上。哪知阿苏默勒看过后,朝莫恙转头:“食物不够。”
“嗯?”
“食物不够撑到陶都。”
莫恙:“你知道陶都在哪里?”
“知道,”阿苏默勒道,“在蝎尾星尽头,很远的地方。”
莫恙想了想:“如果不够,我们会打猎。”
阿苏默勒:“……”
他定定的看着他。
莫恙没注意到,煮完一大锅后,让双马尾兔子和另一个兔子帮忙,把汤分完了。
萝卜骨头汤好喝极了,连续几日的食补,让所有人的脸色都红润了点,喝完收拾好东西,便又重新出发。
兔子跑得太慢,所以它们还是呆在马车里,其他人骑追风马,在草原上呼啸着追逐,速度极快。
马蹄溅起草叶,朝天嘶鸣一声。
巨日从天尽头升起,莫恙畅快的跑在最前,小金乌揣在怀里,吐纳吸收日精,燕凌云和他并行,背着弓箭,轻易就能射下一只飞鸟。
莫恙侧头看他,露出笑。
燕凌云弯起了唇。
叶秋水就在后面捡货,随后一丢在板车上:“晚上加餐!”
一场暴风过后,荒北似乎在渐渐回暖。
枯草尖端沾染了清新的水汽,传遍全境,荒土一夕之间变得柔软,静静等待着草种破土而出。
因为他们是绕路,伪装从北去往陶都,所以路程加长,时间就更紧张,中午基本不会停下,也不吃东西。
兔子们正在养身体,眼看要养得好一点,又要饥一顿饱一顿,莫恙忍不住投喂了一袋红萝卜。
马车里的兔子吱儿吱儿小声叫,一双双红色的眼睛看着他,扒在车壁,接从窗口掉下来的萝卜。
然后吃得很香。
双马尾兔子耳朵竖起来,莫恙伸手从窗口探进去,还能摸到它软软的兔耳朵,兔耳朵也在他手里一晃一晃的。
桌子上铺了被褥,还有新的布匹,不会弄脏。一袋红萝卜被吃的一干二净,渣渣也不剩,它们还会洗脸,所以虽然干瘦,身上却很干净。
沐浴着阳光,互相舔舐。
……
喂完兔子,莫恙心满意足离去。
阿苏默勒却握着缰绳,寒冰般的双眸看着他背影,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
燕凌云回过头,似随意,和他对上了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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