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44节
这栋楼的每一户人家都是市井最真实的写照, 但是再美好的黄昏滤镜,都掩盖不了男男女女脸上的扭曲阴暗。
刻薄,算计, 贪婪, 暴躁, 懦弱,虚荣。
叶笙对长明公馆的住户不了解。
好在在他看照片时,洛兴言又把昨天从王小胖那里知道的,各个租客的职业性格, 全部跟他们说了一遍。
白天这栋楼里只有房东和201的女租客, 其余人不是出门上学就是找工作。
洛兴言道:“想要离开这里, 必须找到创造空间的人。分头行动吧,一部分人留在长明公馆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 一部分人和我去城市外面看看。”
说完洛兴言视线看向宁微尘和叶笙, 用眼神问他们要不要一起。
叶笙盯着那张照片, 摇了下头。
宁微尘完全以叶笙的意愿为主, 微笑道:“我和哥哥留下来。”
洛兴言“哦”了一声, 转身就走。
叶笙把那张照片, 放进口袋里。他脑海里分析了很多东西,可是碍于受伤的喉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大概是这种想要表达, 又不能表达造成的烦躁感, 让他离开303, 站在筒子楼一楼抬头望着旁边呈圆形的、封闭的世界时, 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窒息。
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 几朵乌云堆积在对面的建筑物上。看样子要下雨了。淮城的雨一直很多, 天气阴沉, 让人的心情也低落下来,胸腔像密不透风的风箱。
二楼的女人和房东终于停歇了骂战。
房东拿着鸡毛掸子急匆匆下来。筒子楼隔音效果很差,她拖鞋拖沓下楼的声音,特别明显,看到楼梯口的叶笙,房东没好气:“看什么看!滚远点,一楼不是你们呆的地方,别在我门前乱逛,听到没!”房东一边赶他走,一边凶神恶煞警告说:“再说一遍,长明公馆白天不供水不供电!”
叶笙盯着她,没说话,视线好似透过她看什么东西。房东见叶笙无视她,瞪大眼,就要扯开嗓子开骂。
宁微尘拉过叶笙的手,露出一个很讨人喜欢的笑来:“不好意思,我们马上离开。”
他牵着叶笙的手上楼。
一群人出来,看到这一幕后,面面相觑。
杨白:“哥,我们也留在公馆吗?”
杨宗:“长明公馆就这屁大点地方,有大佬和他未婚妻就够了,我们出去城里看看吧。”
欲魔和跟班点头。
施工地的声音暂时停了会儿。
叶笙走进昏暗楼道,他和宁微尘身形高挑,走在里面必须时刻注意才能不碰到上空乱糟糟的电线。白天的每一扇门都是紧紧关着的,看得出来,长明公馆邻里之间的关系非常差。长明公馆整体都有一股很明显的臭味,不知道是来自厕所还是地上的垃圾。
来到王小胖房前,303的门窗关得很紧。
叶笙想要撬锁,可是宁微尘拦住了他。
宁微尘无奈叹息说:“你撬开了这快锁,可能我们今晚就要直面房东了。”
叶笙:“……”
好的,他放弃了。
租客白天不记得晚上发生的事,但晚上会有白天的记忆。依旧房东刻薄抠门的性格,他白天敢撬锁,损坏她的东西,晚上房东一定会亲自来找他。
如果给长明公馆定下个副本难度的话。
201金发女郎和301中年男人应该是一档;小男孩跟混混一档;302妻子跟王小胖一档;房东独一档。
叶笙拿出手机,给宁微尘打字,说出他的发现。
【照片不是王小胖拍的。】他拿出照片,给宁微尘指了下照片里三楼的边缘。浓墨重彩的照片里,晚霞勾勒出窗户、电线、花盆的影子,旁边就是高楼大厦。
不细看的话,其实很难看到地上有一团明显比较重的黑影,是个人。
有人站在三楼的背面,这个人虽然没出现在镜头里,可是他的影子被捕捉到了。
叶笙继续打字。
【我对比下了影子和实物的大小,我觉得这个影子就是王小胖本人,他不是拍照片的人,他当时就在照片里。】
叶笙补充说。
【王小胖的姿势很奇怪,他压在围栏上,踮起脚,上半个身体探出去,像是在试图看清楚什么东西。】
宁微尘和他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淡淡道:“你觉得,拍照片的人另有其人,甚至可能故事大王本尊。”
叶笙点头,写道。
【对,故事大王肯定在长明公馆租住过一段时间。】
宁微尘笑了:“说不定,他现在就在公馆里呢。”
叶笙皱眉。
【我不觉得,以房东的性格,她不会让人免费住在这里的。】
宁微尘:“嗯,说的也是。”
叶笙的打字速度不算快也不算慢,但肯定跟不上人说话的速度。可他在打字的时候,宁微尘的视线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不催促、也不含那种逼迫人的意味。
宁微尘非常擅长控制舒适的交流氛围,何况叶笙对他早就卸了戒备,现在一个打字一个说话的聊天,居然也非常融洽。
叶笙:【我想跟房东要钥匙】
宁微尘:“房东不会给的。”
【给钱也不行吗?】
宁微尘挑眉,含笑问:“你有钱吗宝贝?”
叶笙:“……”
哦,他没钱。
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里面的世界,他都没钱。
第一天坐车全靠威逼全靠枪。
叶笙默默地删掉了这句话。
宁微尘忽然说:“我们现在是在故事大王的故事里,想要真的读懂他的故事,不如试着代入主角,在这栋楼里过上一天。”
叶笙抿唇,点了点头。
宁微尘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说:“现在是早上七点半,我们起迟了。故事杂志社距离长明公馆有四十公里,公交车要坐两个小时,走去附近的公交站要半小时。以八点上班为例,故事大王每天五点半就要起床。”
叶笙听他说代入主角后,就抬眼看着这栋狭窄昏暗的歪楼,开始假设自己在这里过完一天。其实在贫穷这件事上,他还是挺能共情故事大王的。跟阴山的落后偏僻不同,这里是一种另外的沉闷压抑。
他都可以预想到故事大王的一天会是个什么情况了,起床睁开眼不能点灯,只能在黑暗里摸索着找衣服,穿好衣服后,端着盆和毛巾去厕所旁边接水洗漱。
唯一照明的就是旁边那盏路灯,接水的时候,还得控制着不让水溢出来。毕竟以房东那神经兮兮的性格,可能你蹲下去接水的时候,她就在你后边看着。
天没亮,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所以过一楼下楼梯时,需要屏住呼吸,小心小心再小心。
走出这栋让人窒息的公馆,抬头还会看到那个卖早餐的女人,在厨房忙忙碌碌。
隔壁房间她丈夫打着酣,呼呼大睡。
穿过肮脏逼仄的小巷,离开施工地,是日益繁华的大都市,可那些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的生活与他无关。他的日常就是每天挤在充满让人反胃的味道的公交车中,在两个半小时的通勤里,透过窗麻木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座城市太大了,每个人都跟蚂蚁一样生活着。
忙得昏天暗地、浑浑噩噩,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
淮城的绿化做得不错,一到春天,花香四溢,催得人昏昏欲睡。
现在不是高峰期,坐上公交车还有余座。
叶笙闻着空气里的花香,就有点不舒服。
宁微尘这种大少爷估计对于这一程路毫无代入感,他若有所思地看了公交车上贴着的横幅,随口问了一个旁边的女生:“请问,这上面是广告吗。”
“不不不。这这是《小嘴说故事》的宣传标语。”女孩子脸颊通红,眼神闪躲有点不敢看他,道:“最近这个城市都是它的预热,公交车上,宣传屏上,街道上,你处处都能看到这个图案。”
那是一个微启的血色红唇图案,单独放到LED屏幕上时,不会很突兀,但当这张嘴唇,铺天盖地出现在生活中各个角落中,只给人一种荒诞恐怖的感觉。
坐了两个小时下公交车。
公交站牌上,也贴满了那张血红的嘴巴。
叶笙拿出手机打字。
【洛兴言说他昨天看到302的小孩在田字本上画满了眼睛,现在淮城到处都是嘴巴,这两者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宁微尘似笑非笑看着他。
叶笙现在每次有什么发现,都得低头先用手机打出来,再展示给自己。少年身形颀长,挺拔如雪松,低头打字的时候,黑发垂落,遮住晦暗冰冷的眼神,远看着又沉静又乖巧。
宁微尘想了想,道:“你要是一直这么乖,我都不舍得出去了。”
叶笙:“……”
他打了个【滚】字。
但是文字的妙处就是,他骂得毫无气势,反而像打情骂俏。
叶笙打完后怀疑了一下人生,很快就把这个字删了。
宁微尘笑了出来:“开个玩笑。”虽然他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在去故事杂志社的路上,宁微尘抬眸,审视看着这个一百年前还在发展中的城市,突然清晰平静道:“哥哥,还记得《小嘴说故事》结尾的那段话吗。我们都已经体会过了后半段,什么是听故事的人,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
“现在这个世界,可能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另外一句话。故事帮我们封存喜怒,记录岁月。”
“一个电台预热宣传,不可能做到这种无孔不入的地步。”
“这个世界里所有具象化的眼睛、嘴唇,或许都是故事大王某种感情的投射。”
第112章 怪诞都市(十二)
故事杂志社已经濒临倒闭, 人都走得差不多,去前台那里报出程小七的名字时,前台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程小七?他, 他上个星期就被开了啊。”
宁微尘:“因为裁员吗?”
前台不敢对视眼前这两位顶级帅哥,红着脸摇头说:“不, 裁员是三天前才开始的事。程小七是因为抄袭被开除的。”
叶笙愣住, 抄袭?故事大王抄袭?
前台叹息一声:“说起程小七啊,程小七在我们这里还挺出名的。”
“程小七初中都没毕业就出来工作,本来是在仓库当搬运工的, 工作了大概五六年, 有一次社长去仓库,无意间看到他在那蹲着看书,看他那么喜欢文字,就让他进杂志社当了编辑。不过我听编辑部的人说, 大家都不太喜欢他。”
“确实不喜欢啊。”一个穿着裙子, 打扮时尚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涂着鲜艳的口红, 厌恶道:“你是没跟他共过事, 我怀疑他一个月洗一次澡, 隔得老远都能闻到那股发酸发臭的味道,恶心死了,搞得我上班的心情都没了。”
她旁边的短发女人笑得东倒西歪, 推了下她手臂:“夸张了啊,不至于一个月洗一次, 但他一个月换一件衣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