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70节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他沿着青石板路往里面。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
第130章 怪诞都市(三十)
【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 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叶笙又一次走进了时光书店的大门。他握着枪, 衬衫上全是血,每走一步都会落下一个血色脚印。
然而踏入这扇门,声音全然被吞噬。他觉得身边的环境无比诡异。每样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纯白的光里。
叶笙按下心惊, 无视身上的伤痕, 凭借记忆, 往书架第三排的角落里走去。这一次,他没有在熟悉的角落里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偷偷“窃读”的小男孩。他看到了书店的“老板”。
老板在举手,做什么动作。
雾蒙蒙的白光让他看不清老板的脸。老板扶下了老花眼镜,听到脚步声后,转过头来。
叶笙以为老板看不到他。
没想到, 老板下一秒朝他露出一个笑来。他伸出手,热络道:“欸,小叶来了啊。”
叶笙猛地停下脚步, 杏眼剔透冰冷, 浑身戒备起来。
“老板”好像察觉不到这种杀意般,他用一种非常熟悉亲切的语气说道:“小叶, 听说你这次考高考考的很好啊,以后要去淮安大学读书了, 淮城那可是大城市啊, 你外婆在天之灵肯定也会为你感到骄傲的。咱们阴山好不容易出一个高材生。”
高考……淮城……
老板从光中走出来, 矮瘦,戴眼镜, 脸上总是挂着乐呵呵的笑意, 是叶笙的高中班主任。旁边的光褪去, 露出了真实面貌。原来班主任刚刚在擦黑板,而叶笙也不在时光书店,他身处高中的教室里。
叶笙现在精疲力竭,他嗓子又开始痛得厉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在这里,他神智时清时浑,在班主任拉着他过去坐下休息时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浑身上下都湿透了,淋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啊,一点都不懂得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来来来,你先坐下,我给你倒杯热水。”
叶笙想说外面下没下雨你不知道吗?但是当他坐在座位上,转过头往外看时,他发现周围竟然变成了一片白雾。甚至为了贴合语境,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雨水冲开白雾,露出的不是清平镇街道,而是他的高中。阴山唯一一所由国家资助建立起的高中。老旧生锈的篮球场,冷硬漆黑的水泥操场。冷风呜呜咽咽吹过晦暗天地,把对面教学楼破碎的窗狂吹得相互碰撞,发出剧烈响声。
环境的变换诡异又离奇,可叶笙生不起一丝警惕。他坐在角落里,跟之前的十几年一样,一个人安静看着窗外。
班主任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叶笙垂眸,接过水杯,热水的温度烫得他指尖发麻。
班主任:“高考分数出来后,校长给你打电话了你没接。我给你打电话,你也没接。班上同学和招生办的电话,你都没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叶笙依旧不说话。
班主任一点也不意外他的沉默,继续叹息道:“你志愿真的确定了吗,就选淮安大学?其实以你的成绩,冲一冲京城那边的高校是完全可以的,学费的事,跟教育局说清楚家里情况肯定也不是什么问题。小叶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叶笙摸着杯子,轻声道:“没什么好考虑的。”
班主任说:“为什么?”
叶笙:“因为去哪都一样,我最后都会回阴山。”
班主任诧异地看着他:“回到阴山?你还想回到阴山来,小叶你怎么想的啊。”
叶笙低头看着自己的指尖。阴山的贫穷落后体现在方方面面,这里没有垃圾箱,没有焚烧厂,所有的垃圾都被就地用火烧毁。久而久之,空气中永远都是那股塑料烧焦的味道,与这种味道相匹配的,还有腐朽的木桌,发潮的粉笔。
和它的罪恶一起,在雨天无限发酵蔓延。
班主任劝说:“小叶啊。你这个年纪,就该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回阴山干什么。唉,老师在这里任教好多年了,老师劝你别回来。”
叶笙控制不住自己,低声说:“不,我觉得,我挺适合这里的。”
他出生时,那种恨不得撕毁这个世界的仇恨、戾气,一点没有消失。只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被他压了下去而已。他觉得自己很适合阴山。
因为阴山是个和外面的世界完全脱轨的地方。
这里山连着山,路绕着路,没有高铁没有公交没有飞机,交通艰险。十年如一日的黄土路。它落后,封闭,治安混乱,罪恶横生。但是它……无比安静。
叶笙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这么一遭。他对活下去没有任何欲望,人生的轨迹全靠“照抄”旁人。生于阴山,死于阴山,对他来说是最平静的一条路。
班主任久久地凝视他,最后叹息:“唉,小叶,你是个不忘本的好孩子啊。”
叶笙听到“好孩子”三个字,就知道他误会了,但他也不想去解释什么。他其实一直都读不懂自己。如果把“外婆要自己做个好人”这种虚假、自欺欺人的标签摘除,重新审视自己走来一路,做出的每个决定。叶笙好像触摸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什么东西。
那种东西叫“使命”,扎根潜意识的“使命”,仿佛他以前该是个军官,服从命令服从使命是第一要义。尽管他的使命是他自己给自己下达的。
这些年来他总觉得自己天生是个恶人,在竭尽所能压抑本能。
可是到现在,叶笙又品出了一层不一样的味道。
原来不是他的“善”在对抗他的恶。一直以来,都是他的“使命”在拉扯着他,不要走向疯狂。
叶笙低下头,长睫遮住冷厉的眸光,心里不无讽刺地想:原来,我一开始是个好人啊。
……那么为什么,出生睁眼的第一刻,会有对世界那么强烈的恨意。
他看着缓缓上升的热气,强迫自己去回忆自己的小时候。
最开始低烧不断,病魔缠身的几年,他只记得痛苦和恨意,却忘了另一种情绪。
每个婴儿,第一个学会的动作都是哭,因为哭出来代表心肺的健康。一个新生儿落地后不哭,在医生护士眼中是极其危险的事。可叶笙出生就没哭过,甚至没张开过嘴,所以阴山没有人认为他会活下来。他也这么认为。人人都以为他生而无泪。可他却记得,那些为疼痛辗转反侧的童年,恨意肆虐的夜晚,每次睁眼,他的眼角总会一片潮湿。
……原来,藏在恨和暴戾下方,还有连他自己忽视过去的难过。
叶笙安静地不说话。雨水洗刷窗户,他的神情在黑雨天叫人读不透。
班主任说:“等下教育局应该也会给你打电话,小叶你到时候记得接一下,教育局应该会问一些你家里的情况。还有,我听说你妈妈就是改嫁到淮城去的是吗。那你到了淮城可以先去联系她啊,不然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大城市也不好过。小叶,你在听我说话吗?”
高考分数出来的那天,叶笙收到了很多个电话。同学的,校长的,教育局的,各个大学招生办的,但他唯一接通的,只有他妈妈黄女士的。叶笙觉得自己离坐上那列列车已经很远的,但是听着班主任的话,这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小叶?”班主任又喊了他一声。
叶笙隔着热气,抬眼望向他。
他眉眼依旧是那种生人勿进的冷漠,可是孤僻厌世的气质,现在被另一种情绪替代。
“小叶,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是不喜欢外面的世界,回阴山来也挺好的。至少阴山都是你熟悉的人,老师也会一直在这里。不过大学毕竟是人生最独特的阶段,小叶有想好大学要怎么过吗?”
大学怎么过?按照他的计划,按部就班、一步不错的过。
没有脱轨,没有误差。
这是当初他心里的答案……
对面是满脸笑容的高中班主任。
熟悉的环境,舒服的温度,热气腾腾的温水,对于叶笙来说,好像雨夜的救赎一样。这里的每一件事都让他放松戒备。班主任一直在围绕他择校的问题聊天,并没有催促他喝水。可是叶笙觉得自己的嗓子越来越渴,身体也越来越冷,急需一杯温水温暖胃部。
他低下头,缓缓地拿起纸杯。
班主任见他不回答,说:“小叶你先喝杯水暖暖身体吧。舒服点了,我们再来聊聊大学的事。”
水纹荡漾,热气上涌,涌进叶笙的眼中。他越来越渴,身体精疲力竭,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动作。先前射出那枚A+级子弹杀死程小七,已经让叶笙的身体内在破损得一塌糊涂。他知道这里处处都是诡异,可他眼里只有这杯水。
耳边是班主任的轻声细语,“高一的时候,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小孩怪可怜的……”
叶笙拿起那杯水,眼神逐渐被热气冲的涣散麻木,他的唇一点一点碰上杯子的边缘,稍微仰头,可热水碰到唇瓣的瞬间。
叶笙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炙热!
这种炙热不是来自于唇边,而是来自于他后背肩膀处!
那只犹如胎记的红色蝴蝶,如今像是火一样烧着他的皮肤。
叶笙瞬间恢复理智,他咬紧牙关,抬眼看向对面的人,想也不想,把手里的杯子扔了过去,而后快速地拿出了枪。热水浇了“班主任”一头,水迹沿着班主任的额头滑下,腐蚀他的皮肤,把他整个人腐蚀掉。
叶笙强撑着站起来,想要离开这里,但是他刚走一步,脚就踢到了桌角,倒在地上,手腕被擦出血。射出那枚A+级子弹的副作用,是让他灵魂都战栗的痛。
肩膀上的红蝶滚烫,热意一路沿着他的脖颈往上爬。
叶笙的眼前一片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