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33节
丁厌忸怩了好一会儿,说:“我要吃糖醋鱼。”他猜楚瀛不会做。
“那我试着做一下,但如果不好吃,你不能嫌弃。”
“我就要嫌弃!”丁厌音量虽小,却意志坚定。
“你忍心吗?你那天才叫我老公呢。”
啊啊啊!丁厌一拳捶到对方肩膀上,钻出昏沉阴暗的楼梯间,回到亮堂的走廊。楚瀛紧随其后,抓着他的胳膊,将他拧转成面向自己的角度。
“不过是叫你亲我,至于这么生气吗?”话虽如此,语调中却不含责怪,只有过剩的耐心。
丁厌算是看穿了。楚瀛这个人呢,知错还犯,屡教不改,但认错速度快,态度良好;你不和他计较,他就得寸进尺,非得做样子生气,他才会服软。多多少少是有些贱性的,呵呵呵。
“你对我不好!你不是真心喜欢我!”
对于他的蛮不讲理,楚瀛选择投降,说:“哪里不好了?怎么不真心了?你只管说,我改。”
“你不听我的话,还胁迫我亲你。”
“但我刚刚胁迫你,你好像还挺喜欢的。”
丁厌脸一红,“你看你!你又和我对着干!你就想看我生气!我下次再也不上你的当了!”
楚瀛仗着腿长,比他先一步堵到他家门前,不许他进屋。“去我家,好不好?”
“不好!我又不是没有家,干嘛非要去你家!”丁厌想把人掀开,可推了两次,推不动;他索性耍赖地盘腿坐到地上,抱着双臂道,“那我们就耗在这儿吧,你不让我进门,你自己也别想回家。”
“那好。”楚瀛为了和他平等地对话,也席地而坐。两人就这样把狭窄的过道堵得严严实实。
“我要向你承认,我是吃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害怕被别人知晓我们的关系;所以我需要你亲亲我,来确认你的心意。”
丁厌:“原因我在早上和你说过了,我想低调,不想暴露私生活。”
“但今天是意外,你和我都没想过会那么碰巧地遇上你的学长。他其实是在你后面出来的,所以我确信在你上车时他已经看见了。既然遮掩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还想隐瞒真相?你在担心什么?”楚瀛严谨起来称得上不依不饶。
“担心被人非议啊,还能担心什么?”丁厌觉得这么扯下去只会没完没了,“我发觉你这个人很爱疑神疑鬼。你是怀疑我暗恋我的学长,才害怕被他知道我有对象了?”
丁厌说完,自己都笑了,觉得很荒唐。“我是个胆小鬼,想尽可能避免有几率爆发的矛盾,你为什么理解不了呢?”
但他又有些许明白,为何楚瀛理解不了他——因为他们的生活是如此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他的确不能算作常规意义上的底层穷人,甚至于像丁茵说的,他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难以企及的生活,没有资格被称作普通和平凡。可他依然是在平庸这个标签下成长起来的人,许多时候缺乏自信和底气。
比方说楚瀛虽然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吃醋,却从不介意他穿很短的裙子出现在外人眼前,或在网络上展示自己。
而同样的情况代入自己身上,他却做不到。他和曲荷在一起时,总免不了患得患失,他像所有男人一样,见不得女朋友穿性感张扬的衣服,不想她和别的异性接触,希望她的光芒不被人窥见,永远只属于自己。
这才不是什么占有欲作祟,而是骨子里的自卑和怯懦。大自然里的雄性动物需要靠炫耀美丽的羽翼、相互搏斗、残酷竞争来显示自身的优异剽悍的基因,并以此赢得雌性的青睐,获取交[]配权。
人类同样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对自身不自信的男人才会想要把伴侣关在家里,不给别人看见;因为美丽的她必定会引来竞争对手,要杜绝她受到更优秀的男性吸引,从而抛弃自己的可能性,就只有剥夺她和其他男人接触的机会。
他有时换上女装和曲荷去逛街,会刻意把自己往妖艳招摇的风格打扮,他希望男人都来看他,而不要注意到曲荷;因为他真的没有信心能留住她。
只能说这段恋情的终结是种必然,他配不上她,她随时能抛下他,去追寻更好的未来。
但楚瀛和他恰恰相反。楚瀛是舒展自信的,那种既不畏首畏尾,也不会因小小细节艴然不悦,很是胸有成竹的松弛感,令丁厌羡慕极了,他一辈子也做不到。
若是在此基础上追溯更深层次的原因,只能解释为他害怕。曲荷甩掉他这件事,尽管不会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更谈不上情感创伤;但依然在他的人格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他不会再得意忘形地到处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哪怕ta们无比优秀。因为ta们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弃他而去。
哪一天楚瀛像曲荷那样,对他感到厌倦,或有了新的追求,他又会变回一条没人要的可怜虫,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全都不分当面背后地看热闹,讥诮嘲弄、挖苦贬低。
包括他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大家都巴不得他受苦受难,想看他被打断骨头在泥潭里挣扎,好似有一天他能被磨难点化,涅槃重生,脱胎换骨。
可是他不会的,他是软骨头,被多敲打两下就会真的碎掉,所以他只能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谁不想变强壮变勇敢,变得无坚不摧、顶天立地,可他就是做不到啊。
丁厌磕磕巴巴地说了好些话,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表达清楚意思。
“……我懂了。”楚瀛道,“不如你也听听看我的想法?”
“嗯……”丁厌安静地闭了嘴。
“我不评价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对是错,但你也明白,她是个独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应做的抉择。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让它再影响到现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着说,“我觉得你的顾虑,仅仅是因为你还不够喜欢我。所以流言蜚语、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这一切,都能成为横在你面前的阻碍,影响你接受我。”
丁厌不否认楚瀛说的对。他喜欢过人,知道“喜欢”和“爱”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是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他对此刻他面对的这个,尚未产生那么炽烈汹涌的感情。
“但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有再接再厉,争取让你早日喜欢上我。”楚瀛眼睛里并无气馁或沮丧之意,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有一个问题……”丁厌扬起脸问,“你执着于让我喜欢上你的原因是什么呢?成就感吗?”
“第一个原因是,你好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长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缠着我,我没能推开你。”
“第二个原因是,你的个性不可思议。你几乎从不掩饰情绪和心中所想,我想象不出你是怎么长大的,你身边一定有很多人爱你,这很吸引我。我是不缺少逢场作戏的对象,但我周围的大部分人被虚伪做作贯穿了一生,很无聊。”
“第三个原因,在熟识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们的性格很互补,很契合;你想要的,正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找不到我不喜欢你的理由。”
丁厌噗嗤笑出了声。不是因为这番话使他感到可笑,而是他们俩还坐在瓷砖铺就的走廊上。
有家不回,狼狈地坐在家门口互诉衷肠,好滑稽,好蠢哦。
丁厌越想越好笑,笑得倒去楚瀛身上,反正对方能稳妥地接住他。
他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还能肆意随地打滚的年纪,被纯粹的快乐包围了。楚瀛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到他的笑容也不觉被冒犯,托着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他的腰。
丁厌怕痒,笑声遽变为尖叫。
突然电梯门开了,上楼送餐的外卖员循着门牌号找来,不慎与他们面面相视。空气乍然凝固,他们拍拍灰尘爬起来,灰溜溜地进了屋。
第35章 连衣裙35
试用期一过, 丁厌立马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告知爸妈自己找到新工作了。
得知新东家比他上家高端大气上档次,岗位也有晋升空间, 说出去好歹是有名有姓的大公司,他爸妈甚感欣慰;爽快地转了他一个月生活费, 让他好好表现, 工作稳定了、能在社会上立足, 比什么都强。
丁厌回归了过去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日常中多出的变数是他点外卖的机会明显少了, 楚瀛时间充裕就会为他准备一日三餐,要么两人约着出去吃饭。
以前他好奇的“有钱人到底怎样生活”这一谜题, 终于在楚瀛身上解开了。一句话概括即是:想干嘛干嘛。
楚瀛每天早起后, 会留出2个小时处理电话和邮件, 全是讲英文和粤语, 丁厌是半个字听不懂,这期间还能顺手为两人做顿简易的早餐;接着是看看书,中午想吃饭就吃饭,没饿就一杯咖啡,下午会运动健身,游泳、长跑或攀岩。
晚上自由安排, 在K市没几个熟人,也就不必参加推不掉的聚会。
等丁厌下班后他们会干些适合两个人做的事, 像是散步、喝酒、看电影。假如丁厌想窝在家里打游戏, 楚瀛就会在旁边盯着线上拍卖会, 或是写写东西。
这种像朋友般相处是丁厌的舒适区, 楚瀛既像会做饭的室友(尽管厨艺马马虎虎), 又像饭搭子(对吃很在行), 还不吵不烦人,抽烟自觉去阳台;总的来说他是满意的。
但远在榆城的父母并不知晓他已经和男的过上了同居生活,还在为他找对象的事发愁;好说歹说地劝他有空多约赵玥出来玩儿,问问她喜欢什么、爱吃什么,要积极进攻。
丁厌哪里好意思再主动去联络赵玥,他直觉人家女方对他没好感,再说他现在被楚瀛缠得脱不了身,也不可能去招惹别的女孩啊。
何以解忧,唯有穿小裙子了。
春寒料峭,他不想穿出门,就在家里换装自娱自乐,拍了N套穿搭图发到微博上。
他久久没有动态,这些天突然活跃,评论区也跟着热闹非凡。
网友的眼睛多尖呐,看出他这次的时装价格不菲,与他以往穿的衣裳价位不同,在一片“姐姐好美丽好富有”的溢美之词中,还掺杂着几条不同的声音。
-身材这么好,穿山寨就有点low了吧,料子仿的这么假,也不嫌掉价。
-po主身上这条裙子我好像在哪个时尚博主那里看过,不是还没发售的新品吗?这么快就有高仿了?
-我记得是@UkuraaaaXXX 发过这系列
-惹,关注你的初衷是觉得你身材好很会穿,为什么要为了虚荣穿假货啊
-你们好逗,美女爱穿什么穿什么,月薪3k还当起奢侈品牌的精神股东了,笑死。
-怎么就隔着屏幕鉴定出人家穿假货了?就不能是有钱自己买的或男朋友送的?
-???po主不是拉拉吗?
丁厌翻了翻,并没有想回复ta们或澄清的冲动,他只是记录漂亮衣服,没有想宣扬什么;况且他又不是网红,不必在乎名声。
他对众星捧月的名人生活毫无向往,他精神抗压性挺薄弱的,一受气就掉眼泪;而走红意味着挨骂,大众可喜欢侮辱和糟践“不男不女的变态”了。
异类只能夹着尾巴做人,这是生活教给他的。
不过世界上的好人也不少,比如学长。有天中午,学长特地给他们小组的同事们都送了下午茶,拜托大家多关照他。
丽娜姐打趣道:“你是他哥还是他爹啊,我亲爸都做不到这份上。”
为了报答学长的恩情与好意,丁厌下决心请他吃饭,并且叫上了楚瀛。
他的想法很单纯,学长帮了他这么大的忙,请吃饭是应该的,都在同一个公司,又是老熟人,日后来往的时候多着呢;而人际交往最重要的是真诚,他骗过学长一次,既然都被看穿了,那不如早些坦白。
不过怎么向他人介绍楚瀛,这是个难题。
广告公司学设计搞艺术的人多,作风氛围并不古板,可出柜是要深思熟虑的事,他还没有做好准备被人盖上“傍大款的小0”这种标签。
于是当晚三人在餐厅一见面,丁厌向夏天灏介绍楚瀛道:“这是我的邻居,就住我对门,有时会顺路接送我什么的。”
然后和楚瀛说:“这是跟你提过的,我大学的学长。”
这一顿饭吃的平淡如水,他们聊天的内容很寡淡,一是没熟到无话不谈,二是个性都偏沉稳,丁厌可算有机会亲自去结账,拿到小票,在柜台抓了几颗薄荷糖,分给他们俩。
和学长说了再见,他和楚瀛并肩走在初春的月夜下,街边树枝抽芽,叶子青嫩娇俏。
他们特地打车来的,为了饭后能走一走。
楚瀛一张嘴就煞风景道:“你真的没看出来他喜欢你吗?”
丁厌:“你不要乱讲!”
“我没乱讲。”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
“他的眼神,每分每秒都黏在你身上。”
丁厌被他说得直害臊,“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见色起意……”他立即扇自己嘴巴,“呸呸呸,我才没那么自恋。学长是直的,我大三的时候,还和他跟他女朋友一块儿吃过饭呢。”
楚瀛刁钻古怪地提问:“你那会儿是不是也有女朋友?”
丁厌被问懵了,绞尽脑汁回想,点头道:“是有啊。”他大学时代的空窗期是很短的,但正经谈过的不多,多数是过家家。
“所以你看到的他女朋友,未必是他的女朋友。”
“可你这不是根据结论推导原因吗?因为他喜欢我,所以他就算有女朋友也成了假的——这是你的假设和妄想。”
“你不信?”楚瀛蓦地站定,提议道,“要不然你试试,现在跟他发我喜欢你,看他会怎么回复你。”
“我为什么要用这么低级的游戏来破坏这段来之不易的友情?”丁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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