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4节
尴尬就像鸡皮疙瘩爬满了丁厌的全身。电梯门一开,他快步流星地走向自己的停车位。
***
丁厌的车是他大学毕业时父母送的,二十来万,性价比不错,他开的很顺手;他家的经济状况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衣食无忧,薄有存款,除了他现在住的一室一厅小户型,父母还给他按揭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婚房,写的都是他的名字。
倘若换做是别的家庭,这生活水准足以让人幸福感很高了。可他有位进了互联网行业年薪百万的表哥,和一个嫁了马来西亚富豪开超跑的堂姐,于是只成为了普通社畜的他,俨然是兄弟姐妹中最没出息的那根废柴。
逢年过节的聚会,亲戚们总要含沙射影地嘴他啃老,二十多岁的人还要父母倒贴生活费,工作也不稳定,还不如辞职回家考个公务员。如今他和曲荷分手都不敢告诉爹妈,免得那帮七嘴八舌的叔伯姨婶听到风声,又要张罗着给他相亲。
丁厌那点工资是攒不下什么钱,但自给自足够用,是他老妈非要操心他谈恋爱了钱不够花,每个月总要悄悄给他转零花钱,不过被老爸骂了以后他再也没收过。
人和人的能力、愿望就是不同啊,他对目前的生活大致满意,没什么想改变的;他爸妈都没意见呢,外人干嘛要干涉他。
丁厌瞟着后视镜里闭目养神的大帅哥,这一看就是大少爷,搞不好平时坐车都有人替他开门呢。
虽说有钱人亦有有钱人的烦恼,可还是很叫人嫉妒!
李琰的住所是市中心商圈的一处高档小区,离公司车程15分钟。
丁厌开车把人放在小区门口,很官方地问:“李总住哪一栋哪一层你知道吗?”
“知道。”对方又说了一遍,“谢谢你。”
你连她家住哪一户都清楚,你们的关系不简单呐!丁厌暗自啧啧称奇,面容淡定道:“不客气,你要是进不去可以给她打电话。这儿不让停车,我先走啦。”
“再见。”
回家的路上,丁厌冥思苦想这男的到底是李琰的什么人。她一个离异的单亲妈妈,事业型女强人,居然能看得上这类年纪比她小的公子哥?
啊算了不想了,明天就是美好的周六,让工作和老板滚蛋去吧!
***
周五的夜晚通常是丁厌的狂欢夜,他会穿最闪最亮的裙子、隆重地打扮自己,然后去社交场合闪瞎那些肤浅男人的狗眼。
可惜今天他没心情,因为他分手了。
他是很念旧的人,喜欢的东西想一直用,喜欢的人也想一辈子相处。突然变回单身,总感觉心脏被挖空了一半。
幸而现代人不出门照样能找到一万种乐子。丁厌洗了澡换上居家服,自制了一大杯蔬菜水果汁当晚餐,喝完躺在卧室大床上玩手机。
他没有刻意节食减肥,他是随吃不胖的体质,以往胃口很好,这两天吃不下饭纯粹是阻断药的副作用导致。
如果能重来,他会宣告天下:酒后乱性毁一生……千万不要尝试!
丁厌刷了会儿他最喜欢的穿搭博主的主页,手机通知弹出他的网络好友大熊发来的消息:Lily酱,这条裙子好看吗?想给我宝贝买。[链接]
大熊是丁厌在某男性论坛结识的同好,两人在一条标题为“你有什么常人难以理解的小众癖好?”的讨论帖里相识,觉得彼此有缘,互相加了Q。
尽管同为女装爱好者,但大熊早已失去了像丁厌这般发展兴趣爱好的机会。
说来是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大熊和丁厌同岁,上头有个亲哥哥,大熊的亲哥是同性恋,成年后因出柜与家里人决裂;那年大熊还在上高中,是刚抽条的细高个少年,看漫画启蒙了女装癖的爱好。
然而大熊藏在衣柜里的cos服和假发终究是被他爸发现了。
经受了大儿子是男同性恋这等重大打击的父亲,很怕二儿子受影响走上歪路,家中从此断绝香火,于是把大熊拖去打了雄性激素。
后来大熊的体型二次发育,膨胀得一发不可收拾。从瘦条少年变成了将近两米的肌肉壮汉,体毛胡须浓密得像返祖,人送外号“猩猩熊”,女装只得留在心中化作可望不可及的念想。
不过大熊的性格敏感、富有耐心,最近交到了很可爱的女朋友,时常找丁厌帮忙参考怎么给小女友买漂亮裙子当惊喜。
看了大熊发来的链接,丁厌回复:好好看,她一定会喜欢!这颜色多显白,连我都心动了TAT
大熊:嘿嘿。
一看见漂亮裙子,丁厌就心痒难耐。可药效极大地磨损了他的精力,他懒得动身去打扮自己,而是退而求其次地选购起新裙子,靠幻想自己穿上的模样过瘾。
他挑得眼花缭乱,删删减减,购物车还剩了一大堆。他买东西比较纠结,如果打不定主意,会第二天再决定。
丁厌睡前刷了刷微博,他的小号今天涨了七八个粉丝,消息通知里却多了上百条点赞,他还以为是又被谁转发了,结果那些点赞全来自同一个账号。
他点进对方主页,这是个新注册的小号,头像是一只鹦鹉,简介和内容为空白;关注列表的私人账号仅有他一个。
不会是什么变态吧?这种被重点关注的感觉让丁厌不太舒服,他果断地将此用户拉入了黑名单。然后他盖上被子,抱住最有安全感的大白鹅玩偶,关灯睡觉。
第5章 连衣裙05
曲荷 09:26
-我买好机票了,走之前想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今晚方不方便?
周六上午10点半,刚睡醒的丁厌揉着惺忪的睡眼,握着手机,酝酿该如何回复。
他好像没理由拒绝这条邀约。他和曲荷的恋情很圆满,是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即绝交。再者他们不只是曾经的恋人,也曾是很好的朋友,就为了那点“面子”舍弃一个世间少有的能理解他的好友,他做不到。
:好啊,几点见?
曲荷又是秒回:下午两点?我还想去逛街买点要带走的东西。
:嗯
曲荷:老规矩,你开车来接我噢(/ω\)
:好
丁厌丢开手机,懊悔又气馁地想:呜呜原来她只是缺个专车接送她帮她拎袋子的司机。
不过既然答应人家了,就不能食言。他好歹也是真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但为了抗议曲荷的无情利用,他决意今天要打扮成艳压全场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帮她拎包的,没有人敢那么对待大美女!
丁厌的自我认知很清晰,他的长相并不浓艳,男装是较为清淡温润的感觉,穿一袭白衬衫走在校园里的回头率相当之高,加上说话细声细气,男生群体不喜欢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对他产生怜爱之情。
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说一不二的强势性格,但过于强势的就爱操控他,一般处不了三个月就会分手;像曲荷这么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只此一个,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难过。
既是出于心理补偿,也是出于性取向原因,挑选女装时丁厌偏爱成熟性感的风格,他的身材骨感纤弱,穿那些突显曲线美的裙子丝毫不显得低俗或风尘;又有一张清艳俏丽的脸蛋衬托,反倒会有种别样的不协调的纯真感。
——因为没有煞费苦心地研究过怎样变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适合的妆容和穿搭;她只是随便穿了条她觉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经非常美丽了。
为了下午的约会,丁厌拿出了一条香槟色的短裙,肩带是闪着银光的细链,胸口裙边隆起的褶皱设计恰到好处地修饰了他平坦的胸部线条;由于要在室外步行,单穿会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轮廓利落的纯白外套。
他对自己的腿型和肤色很自信,从不对它们遮遮掩掩,高跟凉鞋的系带上嵌着碎钻,绕作妖娆的蛇形缠着他的脚腕,显得小腿很细长漂亮。
慵懒的栗色卷发长度过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着粉润娇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间最大的特权。
丁厌满意地对着落地镜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着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门了。
去曲荷家楼下接到人,她对他这一身行头表达了由衷的称赞,戏谑道:“几天不见,你好像变得更美了。难道是伪娘也需要男人的滋养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丁厌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这件事,我还膈应着呢。”
“膈应什么?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问,“你想起来没有,对方到底什么人?能让你这个铁血直男心甘情愿和他上床?”
“说了是我喝断片了,压根不记得跟谁走了。”丁厌对着小镜子补了补唇釉,叹息道,“我最近三个月都不会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岂不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丁厌认真寻思,抿了抿嘴唇,拧上唇釉的盖子放回包里。“是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这几晚做梦,都梦见我得病了,我妈又哭又闹阻止我爸把我赶出家门。”
“不至于,哪会那么倒霉啊。”
“我也觉得不至于,带我开房那男的好像蛮有钱的,我后来上网查了那家酒店的价格,一晚上3000块,这种消费水平,染了病出来报复社会的概率不高吧?”说完,丁厌仍旧不高兴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没告诉曲荷那个人送他衣服的事,这种细节犯不着讲给吃瓜群众听。
“可怜的丁厌,”曲荷朝他张开双臂,“要妈咪抱抱你吗?”
“才不要,”丁厌撇嘴道,“系好安全带吧你。”
***
李芃芃快要满5岁了,还在上幼儿园,她有1/8的英国血统,这点基因不多不少地为她稚嫩的小脸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翘,颅骨饱满,眸色浅,活像个会说会笑的瓷娃娃。
这个周六,小叔带她来上手工课,她跟着老师学习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来的花儿皱巴巴、软塌塌,不如老师做的示范品那么精美。
但她是个知足常乐的孩子,对自己一个半小时的劳动成果甚为满意。一边走,一边举着它炫耀。
她喜欢周六,更喜欢晴天,而这恰好是个晴朗的周六,所以她的心情如同手里的花儿一样美丽。
妈妈说要善于分享,此刻她想要把这份美丽的心情分享给周围的人。
李芃芃跳下台阶,张望着这条热闹的小街,行人熙熙攘攘,唯有街角的那间咖啡馆还算悠闲自在。围着花草的露台上坐满了低头玩手机和自拍的客人。
紧接着她眼睛一亮,心里有了主意。
妈妈说过,她还是小朋友,没有能力为自己做主,如果她要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必须先经过身旁大人的同意。
李芃芃扭头,顺着成年男性修长的腿往上望,与身后的楚瀛对视,问道:“小叔,我能把这朵花送给那边的姐姐吗?”她抬手指着咖啡馆的方向。
楚瀛笑着问:“你不留着送给你妈妈吗?”
妈妈说,虽然是同一对爹生娘养的,但小叔是帅哥,爸爸不是。李芃芃倒不知道什么叫帅哥,但她每次看到小叔的脸,都会觉得很开心。尤其是小叔笑起来,好像全世界都明亮了!
“我妈妈不喜欢花,她喜欢钱。”
楚瀛被她的答案逗笑,首肯道:“好,你去吧,跑慢点。”
丁厌玩够了手机,咬着吸管盯着街对面的商铺发呆。他和曲荷逛了两小时,就买了一版转换插头和一口迷你电饭锅。
曲荷的消费观与他不同,她喜欢精打细算,货比三家;对时尚美妆不大感兴趣,穿衣打扮更追求舒适。
丁厌被拿铁的甜度腻到,看了眼手机。奇怪,曲荷去个卫生间怎么这么久?是不是生理期到了,需不需要发消息问问她?
他慢悠悠地思索着,突然间,一只小手拍了拍他大腿。
丁厌转过四分之三的脸,垂下视线——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站在他前面,她只比桌子高一点点,穿得像朵红白相间的蘑菇,意思是超级童真超级可爱。
丁厌却吓得呼吸一窒、心跳骤停了。
——这是李芃芃!他老板李琰视若珍宝的独生女!因颜值超高、个性乖巧,每次去公司都会收获一帮马屁精的吹捧。
丁厌冷汗直下,后背发毛,眼睛四处搜寻李琰的身影。
这一带是市中心最为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有几家大型商场,李琰住的小区就在这附近。他以为周末人多不可能那么凑巧撞上……不对!即使撞上了,也不该一眼认出他啊!
“姐姐,你很漂亮,这朵花送给你。”李芃芃腼腆地向他送上一支歪歪扭扭的粘土玫瑰。
等等,她叫我姐姐。
她没认出我!她叫我姐姐!
丁厌用盈盈笑意掩盖虚惊一场留下的余悸,他收下玫瑰花,说:“谢谢你,好漂亮啊,这是你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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