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点火 第41节
夏余的声音低低软软,却透着股天然的依赖和亲近。 。
陆昭不想去听,可是夏余的声音还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他知道电话那头是谁,许詹。
陆昭垂下眼,夏余的手还握在他的掌心里,他的指尖轻轻按了按夏余的指甲。
他们还是离得很近。
但是片刻前,这方狭小车内流淌的暧昧与温情,已经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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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的,是陆昭~
第33章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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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都的最后一天,陆昭陪夏余去海洋公园看了企鹅。
夏余就喜欢这些黑白的小胖子,大熊猫要看,企鹅也要看。
企鹅馆里的小朋友很多,明明也不是放假的日子,却到处都是一丁点大的小孩子,有的被父母抱在手里,有的自己趴在墙壁上,吵吵嚷嚷的说话,但是因为奶声奶气的,还有点可爱。
陆昭不算喜欢小孩,但还能容忍。
而夏余就跟这些小朋友挤在一起,盯着那些胖企鹅看得如痴如醉。
他拽拽陆昭,“你快看,那里有个小企鹅。”
陆昭就也弯下腰,顺着夏余的手指方向看去。
确实有个小企鹅,藏在爸爸或妈妈的肚皮下面,陆昭分不出企鹅的公母。
“我看见了。”
这幼崽毛绒绒的,一看就是会引起小朋友和大朋友尖叫的那种。
但陆昭对企鹅兴趣不大,就算是讨喜的幼崽也一样,他又转头看夏余。
夏余眼巴巴地望着里面,像小孩子在看橱窗里的糖果。
陆昭忍不住怀疑,要不是企鹅不能私人饲养,夏余一定会想办法薅一只回去。
但他很快又推翻了这个想法。
虽然看着活泼又稚气,但是夏余其实很有责任心的,如果不能对小动物负起责任,夏余是不会带它们回家的。
陆昭忍不住摸了摸夏余的头。
夏余头发很软,玻璃里面的蓝色光芒印在他脸上,连睫毛都变成了蓝色。
在看着小企鹅的时候,夏余的眼神很天真,那种掩饰不住的喜爱,会让旁观这一幕的人,都情不自禁跟着心软。 。
夏余在企鹅馆里头泡了两个小时,又去买了一堆的纪念品,才终于恋恋不舍地去看旁边的水母馆。
小水母也很可爱。
软啵啵的,装在透明的箱子里面,被斑斓的灯光照着,如梦似幻,远看过去,像海下的一场花雨。
但夏余不太敢靠近去细看大水母,很莫名地会有点惧怕。
那些很大的水母游在寂静无声的海水里,触手柔软修长。
但他总觉得,只要靠近一点,自己就会被那些触手卷进去。
漂亮的,盛开在水下的花朵,看上去无害又安静,但这只是为了捕猎做出的迷惑姿态。
他觉得这些大水母有点像陆昭。
陆昭也是这样华贵又冰冷的,像名贵的珠宝,瑰丽得在黑夜里也闪闪发光。
可只要走近了,他就会被这些柔软的触手缠住,注射入毒液,昏昏沉沉地变成沉睡的猎物,再难逃脱。
这让他心情更加微妙了。
也许是馆内温度有点低,夏余打了个寒颤,他搓了搓胳膊,对陆昭说,“我不看了,想去吃饭了。” 。
晚饭是在酒店外的沙滩上吃的,露天餐厅,烧烤的海鲜都是最新鲜的,夏余一个人就吃掉了许多烤大虾。
不远处有人在弹吉他。
应该是餐厅请来的乐队,主唱是个活泼高挑的女孩子,歌喉很好听。
夏余咬着烤扇贝,突然含含糊糊道,“我以前也在街头弹过吉他。就在你国外的公寓附近,那个Ezra cafe门前。”
陆昭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对这事毫无印象。
“什么时候?”他问。
夏余嘴上还沾着酱汁,小猫一样舔了舔,“你刚去国外的分部没几个月,情人节的时候,我去找你,可是你还在公司开会没回来,我就去买了杯咖啡。当时咖啡馆外就有个街头乐队,吉他手正好手腕不太舒服,本来他们都要走了,我闲着没事干,就帮忙顶替了一下。”
他望着不远处的乐队,嘬了下手指,颇为得意道,“我弹得很不错的,还有路人给我送了糖果,说我很可爱。”
陆昭记起来了。
他不知道夏余在楼下跟人弹过吉他,但他记得那一年的情人节。
那时候他跟夏余离真正的分开,已经只有几个月,关系也岌岌可危。
但夏余还是不远万里跑过来找他,陪他过一个情人节。
而夏余也想起了更多,他喝了口鸡尾酒,看着陆昭,又低声道,“我记得那天,我回到你的公寓后,你送了我玫瑰。”
这是他跟陆昭在一起的三年,唯一一次收到玫瑰。
夏余对玫瑰也没什么特殊的偏爱。
可是谁都知道玫瑰代表了爱情。
尤其是在情人节送出的。
他到现在都记得,他接到陆昭的电话,气喘吁吁跑到了陆昭的公寓楼下,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抬头,就先看到了立在风雪里的陆昭,穿着修身的黑色大衣,身后是皑皑白雪,矜贵优雅,怀里却抱着一束热烈如火的玫瑰,像这冬天的一道幻影。
夏余都愣住了。
而陆昭听见动静,也注意到了夏余,他们那时候已经好久没见面了,乍然相见,他甚至有一点不自在。
但他很快把那束玫瑰花递给了夏余,说,“情人节快乐。” 。
时至今日,夏余想起这一幕,仍记得自己砰砰跳的心脏。
但他玩着鸡尾酒上的小伞,又有点困惑地问陆昭,“你当时为什么要送我玫瑰啊?”
他当时很激动又很开心,觉得这是陆昭被他软化的标志,他甚至觉得陆昭有一点点爱他。
可是现在他知道了,那时候陆昭已经打算好了要跟他分开,很普通也很平静,像一页写在日历表上的行程,到了时间就要执行。
就像最开始陆昭说过的那样,他们只是炮友,什么时候陆昭想结束,不需要夏余同意。
所以他不明白,陆昭怎么还会做多余的事情,给了他短暂的,恋人一样的错觉。 。
陆昭沉默了好一会儿。
很长一段时间,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买那束玫瑰。
这不像他的性格。
不管是情人节,圣诞,还是七夕,他一个都不感兴趣。
这就是商家为了赚钱炒热的噱头,而他同样也是个商人,又怎么会在意这些名不副实的东西。
可是那天,他下班的时候路过了一家花店,望着店内的玫瑰花,还有捧着玫瑰花出来,跟男朋友有说有笑的女孩,他突然想,如果夏余收到玫瑰,也会这样笑吗?
夏余一直很好哄。
一束玫瑰花应该会让他开心,会露出漂亮的笑容,软乎乎又甜滋滋,小年糕一样粘人。
他不懂花,只是让花店老板挑了一束最贵的,然后抱着这束华而不实的,商家用来骗人的东西回了家。
他为自己找了个很合理的理由,因为马上要跟夏余分开了,所以他可以对夏余好一点。
可其实不是的。
他现在懂了,他当时只是想让夏余高兴,想让夏余笑起来。
而现在,夏余坐在他的对面,满脸困惑,一点没有怀疑那束玫瑰花其实是出自于爱。 。
陆昭突然感受到一点无力。
他在过去的那三年里积累下了太多的错误,像钝刀割肉,把夏余凌迟得遍体鳞伤。
事到如今,那些他亲手施予的痛苦,似乎又都回到了他身上。
“因为我觉得你收到玫瑰会很高兴,”陆昭说,“我觉得你抱着玫瑰会很好看,你千里迢迢来看我,其实我很开心,但我那时候太愚蠢了,不明白这代表我爱你。”
他太自以为是,把夏余当作日历表上一个行程安排,可以随意拿捏。
可到最后,被拿捏的是他自己。 。
夏余被陆昭突然的表白吓了一跳。
他手一抖,把鸡尾酒上的小伞都给揪秃了。
过了一会儿,他干巴巴地哦了一声。
陆昭爱他。
这放在从前是多稀奇的一件事。
但现在听得多了,他居然也学会了不在意。
反正吃得也差不多了,他拿纸巾擦擦手,说,“我饱了,回酒店吧。”
陆昭眼神沉沉地望着他。
“好。” 。
回了酒店,谁都没有再提起沙滩上的插曲,陆昭抱着夏余去洗澡,洗到一半,就做起了别的事。
夏余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
因为做了好一会儿,本来温热的水变得有些冷,他抱着陆昭的胳膊,水滴从他的下巴滴到锁骨上,又被陆昭吻去。
水面上浮着白色的泡沫,遮住了水下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