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性血族契约 第274节
尽管数百年前他用文字记录下青年的模样,却没办法具体地描绘。
匮乏的语言,形容不出青年真正的容貌。
每幅画像都只有一头漂亮的银发,以及一双红若宝石的眼睛。
恍惚之中,西弗兰斯对自己的记忆产生怀疑。
一切是否只是他的臆想?
银发青年不过是一个幻影?
每当这个时候,他摊开右手,露出掌心的珠子红痕。
烙在灵魂里的古老契约,提醒他,一切不是臆想。
银发青年真实存在过。
西弗兰斯决定卸下王位,把国家交给普通人类,带着追随他的血族,退居森林。
他回到那个封尘了数百年的山洞,期盼重回过去,过着简单的原始生活。
其他血族改造了地洞,将那里作为血族的休眠之地。
当幻想越来越严重,连山洞的宁静都无法抚慰他动荡的灵魂时,西弗兰斯做出和其他血族一样的选择,进入休眠状态。
至少,在找到青年之前,保持清醒的神智,而不是陷入癫疯。
五百年后,西弗兰斯和部分血族苏醒。
外界早已沧海桑田,曾经统一的西罗大陆,分崩离析成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国家。
这些国家都是普通人类,为了各自的利益,发动战争。
西弗兰斯和血族选择冷眼旁观,静观历史变化。
人类是聪明勤劳的种族,五百年间门创造出一个繁华璀璨的文明。
刚刚苏醒的血族像乡巴佬般,对一切充满了好奇。
西弗兰斯也不例外。
他游历人间门,沉浸在知识海洋里,学习新的文字、技艺,体验普通人类的生活,同时寻找藏在记忆深处的银发青年。
他踏遍整个西罗大陆,遇到过许多银发青年,但没有一个人是他的斯贝瑞特。
于是,他决定离开西罗大陆,踏上巨大轮船在海上乘风破浪,探索未知的世界。
他清楚地记得,青年曾经说过,这个世界拥有四块大陆,每块大陆都有人类和文明。
百年如一日,经过漫长的海上旅途,他和他的族人登上另外三片大陆,画出第一张世界地图。
很长一段时间门,西弗兰斯往返三片大陆,寻寻觅觅。
一年、十年、百年、千年……累了便进入短暂的休眠,稳固在发疯边缘徘徊的灵魂。
四千多年的寻觅,令他产生了严重的厌世情绪。
有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在寻找谁,记忆里的那道人影逐渐淡化,他不禁害怕,是不是某一天,他会将青年忘得干干净净。
他开始种植玫瑰。
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散发着似曾相识的香味,放在鼻尖下轻轻地嗅着,暂时安抚躁动的灵魂。
当他从最后一次休眠中醒来时,得知亲王东尼奥·科尔曼为了爱情,违背了血族法则,与一个科学疯子合作,制造出祸害世界的吸血鬼。
身为血族一代王,西弗兰斯责无旁贷,亲自出手与东尼奥·科尔曼打了一架。
落败的东尼奥·科尔曼狼狈地跪在西弗兰斯面前哀求:“奥德纳……帮帮我……帮我结束这段痛苦的恋情……”
西弗兰斯怜悯地望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亲王,冷峻地道:“东尼奥,以爱为名义伤害他人的行为,罪不可恕。”
“我知道……可是我情难自禁……”东尼奥·科尔曼嘴角溢血,自嘲地道,“只要一想到她已经离开我了,我便无法抑制破坏世间门一切美好的邪恶欲望。奥德纳,你……寻寻觅觅了数千年,应该最理解我的想法,不是吗?”
西弗兰斯的手按住东尼奥·科尔曼的头顶,面无表情地道:“爱,是克制,是隐忍,是成全,而不是以爱之名,为所欲为,释放内心丑陋的欲望。”
东尼奥·科尔曼闭上眼睛,不甘地陷入沉眠,被血族一代王封印在世界极地——莫雷特冰川。
解决了暗王,西弗兰斯主动接触异能协会,与他们合作,共同对付吸血鬼,为血族正名。
两百年后,他游历苏曼国,遇到了一个来自崇夏国的老人。
与老人交谈,受益匪浅。
当他看到老人手指沾着酒,在桌面写下一个“李”字时,猛然唤醒了遥远的记忆。
曾经,银发青年拿着木炭写了一个区别于字母的方块字。
‘木子李,这是李字。’
他想,自己或许一直寻错了方向。
不该因为青年的银发和红瞳,便先入为主地认为他是西罗国人或苏曼国人。
青年的五官,更偏向崇夏国人。
带着老人的一滴血,怀着新的目标,他独自一人前往崇夏国,在那里,遇到了一个黑发绿眸的三代血族。
这位落魄的三代血族自称姓罗,是纯正的崇夏国人,被一个苏曼国的二代血族初拥,成为血族。
他杀了自己的长亲。
罗姓青年冷静地向一代王陈述自己的经历。
他是被迫成为血族。
那个傲慢的苏曼国二代血族,来崇夏国经商时,看上他的姐姐,强制占有了她。
姐姐不堪其辱,自杀了。
罗姓青年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姐姐,握紧拳头,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然而,他只是普通人类,无法为姐姐报仇。
他压制仇恨,主动向那位二代血族请求,请他初拥自己,成为血族。
对方同意了他的要求,却附加了一个条件。
如果他觉醒成功,便代替他的姐姐,成为他的情人。
罗姓青年克制杀人的冲动,硬着头皮答应了他的条件。
四十年后,他觉醒成功了。
二代血族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罗姓青年虚与委蛇,提前从黑市买到了一把吸血鬼猎杀枪,趁二代血族不备,射杀了他。
能够溶解吸血鬼心脏的猎杀枪,名不虚传,连血族都不能幸免。
罗姓青年报完仇,带着姐姐的骨灰盒,逃离苏曼国。
二代血族的族人,对他穷追不舍。
当罗姓青年遍体鳞伤,体力不支倒在黑暗的小巷里时,幸运地遇到了化名为李先生的血族一代王。
李先生救了罗姓青年,体贴的没有询问他受伤的原因。
养好伤,罗姓青年跪在一代王的脚下,执意追随他,奉他为主。
李先生见他如此执着,便同意了。
于是,一个人的旅程,变成了两人同行。
罗管家是土长土生的崇夏人,得知李先生要寻人,主动揽过打探消息的任务。
很快,他们来到闭塞的万宏村。
在那里,找到了李姓老人的后代。
不过,经过时代变迁,老人的后代不再姓李,姓秦。
村里突然来了外国人,自然引起村长的注意,罗管家与村长交涉,愿意花大笔钱,买下村子对岸的土地。
村长诧异之余,欣然接受了他的要求。
那是一片荒地,不值钱,卖了大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花了三个月时间门,罗管家请人在河对岸的荒地上建起一栋漂亮的小别墅,院子里种满李先生喜欢的艳红玫瑰。
平时,罗管家会开车去镇上买一些生活用品,偶尔也会到村子的小卖铺里采购。
李先生深居简出,每天照顾玫瑰,自制香水。
当秦家小儿子出生时,他趁着夜色,悄无声息地去看了一眼。
小小的婴儿包裹在襁褓里,吐着泡泡,睡得香甜。
李先生站在窗外,柔和了眼神。
生命,多么神奇。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秦小游之名传遍整个万宏村。
由于孩子调皮爱玩,经常不写作业,王春兰每天拿着木棍,边吼边追打。
猴子般的小朋友东逃西跑,从村头跑到村尾,再从村尾跑到田野。
王春兰中气十足,一路追打咆哮,直到小朋友撞上难得过河散步的金发男人。
一次邂逅,仿佛开启了因果。
小朋友小心翼翼地推开别墅大门,腼腆地拜访金发男人。
李先生亲切地招待小朋友,罗管家给他送上甜甜的奶茶和可口的饼干。
小朋友不爱学习,心性不定,李先生决定帮他一把,锻炼他的专注力,拿出笔和纸,教他学习西罗语。
小朋友从一开始的困惑,到后来的兴致勃勃,学得十分认真。
“friend,朋友的意思。”李先生念着纸上的单词,不知不觉想起五千多年前,银发青年握着木炭教他学单词。
小朋友对钢琴感兴趣,李先生便手把手教他。
一百多年前,李先生和年迈的钢琴家弗兰·博林特在一场音乐会上相识,两人交谈甚欢,不知不觉聊了许多话。
李先生哼了一段曲子,弗兰·博林特眼睛发光,表示要根据这段编一首完整的曲子。
他全心全意地投入创作中,时不时地与李先生交流,激发灵感。
半个月后,他拿出完整的作品,激情地坐钢琴前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