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求婚那天我重生了 第27节
老人板着脸满眼通红:“那种玩命之徒,沾上了哪有好事?委托?深山里一钻,他们要害你怎么办?”
其实现在心里仍然不服气,觉得他爹胆子太小,只知道守着铺子, 不思进取。
当然这话不能当着父亲的面讲,只略略讲给朋友听。
然后给林酝出主意:“上次你说让我探路,我查过的,中央车站后面有一条小巷, 整面的涂鸦墙, 远离车站那边的墙角有块留言板, 据说, 把委托和联系方式写在那里, 就会有人来接头。”
两个小朋友头顶着头在一旁嘀嘀咕咕,以为自己很隐秘,实际上话语全落在了高大男人的耳朵里。
桑思逸皱了皱眉,感觉这哪里是现实世界,简直是穿越到了二次元,一时间竟然有了给何欣然打电话问一问的冲动。
再转念一想,这种不靠谱的委托方式,说不定何欣然会比林酝更相信。
其实连林酝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简直就像是漫画里的情节一样,钻石之都果然历史悠久。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看向桑思逸:“那个,我们去一趟火车站好不好?我知道听起来挺梦幻……”
“好。”
“但是,反正现在也去不了……”
没想到他回答得那么干脆,林酝话多说了半句才反应过来,忙点头,“走走走。”
等上了出租车才又扭头看向男人,看了一眼,又看一眼。
不等男人看过来,赶紧正襟危坐。
眼睛看着前方,好像在认路,其实心里惊讶极了。
总感觉思逸哥和哥哥一样的年纪,看事情应该和哥哥也差不多。
这事情要是给林檎知道,估计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揶揄。
会说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子似的,相信这些神神秘秘的东西,肯定是漫画看多了。
“漫画多看看也没什么。”身边的男人平静开口。
“嗯?”林酝惊悚回头,这才发现刚才已经把心里的想法说出了口。
“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但不要擅自行动,让我陪着你就好。”
“你又不阻止我,我干嘛擅自行动。”林酝嘀咕。
接着眉眼扬起来:“思逸哥你真好。不像我哥,跟个老年人似的,跟他说话有代沟。”
小兔子高高兴兴地抱起男人手臂:“跟你一起真开心!”
车里很暖,两人都脱了大衣。
林酝里面穿了件毛茸茸的奶白色毛衣,小脸红扑扑的,从头到脚洋溢着喜气。
同样毛茸茸的脑袋在男人肩上蹭来蹭去,惹来专注的目光,自己却不知情。
火车站后面的涂鸦墙密密麻麻,林酝找了好半天,竟然真在尽头处找到了一块小黑板,上面尽是些看不懂的留言和数字。
“应该就是这吧!”林酝两眼放光,四下里找了找,小黑板下方的地面上,居然还有半截粉笔。
桑思逸扫了一眼黑板上的留言,对着其中一串数字眯了眯眼。
和那张名片上的电话号码如出一辙。
留言两个小时后,两人吃过晚饭刚办好入住,林酝的手机响了。
他有些激动地接起来。
“嗯,是我留的言。真的吗?好啊,你等一下,我记下来。”
林酝打开房间书桌的抽屉,找出酒店的纸笔,记了个名字和地址。
挂掉电话,他一脸兴奋地转向桑思逸:“思逸哥,这么快就有人和我联系了。约我们一个小时后去一个酒吧见面。这地方你知道吗?”
桑思逸拿过他记的地址看了一眼,还好,是个挨着高级社区的清吧,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
“知道,”男人回答,“离这里不远,走过去也就十来分钟的样子。”
林酝兴奋地点头,开了箱子挑衣服。一边挑一边还嘀咕:“哇,要见宝石猎人啊,穿哪件比较好呢?”
伸手把那件奶白色的毛衣从头顶褪下,里面的衬衫被带得高高掀起,露出一截劲瘦白皙的侧腰。
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呼吸一顿,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了一下。
小兔子全然不知,在镜子前穿穿脱脱,忙个不停。
最后实在不能决断,回头问人:“思逸哥,你说我穿哪套比较好?”
男人从小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镜子前,垂眸看着林酝铺了一床的衣服,挑出一件杏色羊毛衫,一条菱格学院风羊毛围巾和一件深蓝色细山羊绒长外套。
一件一件拿在手上,看着小兔子一件一件穿起来。
穿戴完毕,林酝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满意地点头。
又回头笑着问:“思逸哥,你是不是对羊毛服装有偏爱?但是,嗯,好像还挺适合我的。”
桑思逸抬眼:“你穿什么都好看,但是这几件比较保暖。”
林酝吐吐舌头,觉得是真保暖,热气都涌到了脸上。
酒吧就在不远处的街角,人不多,空间里回荡着轻柔的蓝调钢琴。
刚踏入酒吧,一旁有人轻轻吹了声口哨,林酝抬头看过去,正是前一天在飞机上见到的青年。
“你是……吉米,”他仔细回想名片上的名字,露出个微笑来,“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
“不是碰巧,”吉米举起手中的酒杯,眯了眯眼睛,“美人,是我联系的你。”
林酝愣了一下,下意识往桑思逸的方向退了半步,靠上男人的肩膀。
“你是宝石猎人吗?”他直直盯着吉米,“我留言说,要见宝石猎人的。”
青年脸上闪过一丝微弱的不自然,出口却理直气壮:“当然了,我就是宝石猎人。你们是要找红宝石吧,我们找个位置坐下谈。”
林酝却沉了脸,拉过桑思逸:“思逸哥,我们回去吧。”
男人从头到尾在他身后看戏,看他如此,赞许地笑了下,跟着走出酒吧。
“诶,你们别走,别走啊!”
吉米追了出来,一把拉住林酝的衣袖,又在桑思逸的目光下松开。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宝石猎人?”
林酝没说话,只挑了挑眉。
“靠!”不打自招的青年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解释:“等会,等会,我虽然还不是宝石猎人,但可以帮你们引荐。”
五分钟后,三人在酒吧的卡座坐下,各自要了一杯饮料。
“是这样,”吉米捧着杯子解释,“我来自澳大利亚的矿山,家里三代矿工,从小就在矿场长大。七月份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个宝石猎人团队正在招人,需要有经验的矿工,我就报了名。”
“谁知道他们的招收条件非常复杂,要完成好多任务,我已经完成了大半,现在是最后一步,就是要独立接到一笔委托,把委托人带给团队。”
“所以,你就把我们当做肥羊了?”林酝喝了一口自己的气泡酒,“那你还是再找找吧,慢走不送。”
没想到面前乖乖弱弱的小兔子还挺机灵,吉米放下杯子,可怜兮兮道:“别呀,我这都最后一天了。哎哎,你们别走,这个考核团队是由里奇-波利曼负责的,安特卫普最大的掮客。我知道你们在找红宝石但是不顺利,就算你们不给我委托,见一见这位宝石商也不亏啊!”
一天之内第二次听到里奇-波利曼的名字,已经起身准备离开的林酝停下了脚步。
“你说真的?可以见到里奇-波利曼?”
“对对对!”吉米忙不迭地点头,“我把你们约来这里,也是因为他每个周一的晚上,都会来这家酒吧,这也是我交任务的地方。”
林酝看向桑思逸,高大的男人微微点了点头,双手搭上他的肩膀:“可以等等看,放心,我在这里。”
似乎是一个保证,但有这个保证就够了。林酝放心地坐了回去,继续品尝他的气泡酒。
“好甜。”小兔子皱了皱眉头,好奇地看过去,“思逸哥,你那杯是什么?”
虽然也去过酒吧,不过每次具凯之和方礼都把他当孩子看,最多给他调一杯极淡的莫吉托,这时看着桑思逸面前那杯鲜红的饮料,他有些好奇。
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挣扎,过了一秒才回答:“大都会,你要不要尝尝?我还没喝。”
“没关系。”林酝探过身去,把那杯大都会挪近了点,靠近杯沿轻轻吸了一口。
“啊!伏特加,”林酝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还有酸酸甜甜的味道。”
“是,加了蔓越橘和柠檬汁,度数有点高。”
完全没听见最后一句,林酝把那杯大都会往自己身边一拉,“我还挺喜欢的,这杯给我,你再点一杯好不好?”
“不用了,”男人垂眸,掩住眼中的情绪,伸手把林酝的气泡酒拿了过来,“我喝这个就行。”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快过去,九点的时候,酒吧里果然起了一丝小小的骚动。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走进酒吧,身边跟着几个面色凶恶,十分精壮的汉子。
老人是典型的北欧人,轻薄的络腮胡,肤色很白,眼角的皱纹显露出风霜的痕迹。
但非常明显的,行走之间,巍巍霸气腾然而起,饶是他面带笑容,酒吧里的人却都不由自主坐正了几秒。
老人一边往里走,一边和熟人打着招呼,一行人进到了靠里的包间,酒吧里这才恢复了轻松。
“就是他了。”不知不觉之间,吉米的行动也规矩了不少,他站起身来,“我先去见他,一会儿来叫你们。”
他去了没多久,就有一名高大的保镖走向林酝这一桌,带着十足的倨傲,硬邦邦地道:“波利曼先生请两位过去一下。”
没想到这两位异国之人是来见大佬的,酒吧里的人全都转头看了过来。
林酝看了桑思逸一眼。
男人朝他露出微笑,伸手揽住他的肩头,眼光却投向那个保镖:“态度这么不好,还是不要见了吧。”
一群人忍不住倒抽凉气,桑思逸却连眼神都不再给那保镖,只伸手替林酝披上大衣,带着人施施然走出了酒吧。
回到酒店,林酝一脸疲惫地往床上躺。
桑思逸挂好两人的外套走过来:“生气了吗?没能让你见到心心念念的宝石猎人。”
说不失望是假的,小兔子翻了个身,抱着枕头闷闷地回答:“没生气。我也知道,本来那个吉米就不靠谱,对方又是那种态度,多半不会把我们的委托当回事,与其这样浪费时间给人家当肥羊,还不如早点弄到两张机票飞泰国缅甸。”
他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拿了睡衣去洗手间。
水声哗啦啦地传出来,桑思逸走出房间,靠在走廊的墙壁上翻动手机。
有轻轻的脚步声,从电梯的方向传来。
年过五旬的老人身体壮硕,现身的只有他一个人,却仍然压迫感十足,带着冷意。
桑思逸抬起头,和他对视数秒,冷然道:“我以为你不打算接我们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