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309节
叫他感受到了尊重,感觉自己也是一个能干的有用的人,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主仆之分。
沈若也可以直接将身契还给他,自己没有什么损失,也能叫他轻松些。但不是所有人都爱占便宜,自己的身契小松要自己赚钱自己赎。
于是干活便越发的卖力了,沈丰经常夸他能干,他们俩配合的也越来越好,一个同客人介绍,一个递东西收钱,干活效率非常高。
小松深觉自己十分幸运能够遇见蓝帆和沈若这样的东家,叫他找到了人生在世的意义。
窄门叩四下,很快便有人过来开门。那人还是原来的那一个,瞧见沈若的面孔,立刻便将门给打开,请人进去。
“多谢。”
那人闻言脸上的笑容真切了几分,说道:“不谢,沈老板、顾秀才还有这位小哥,你们快请进来。家中主人正在正厅,先前便吩咐过了,只要是瞧见你们来,便能直接带你们过去。”
他走在前头引路,沈若和顾允一起过去。
胡家他先前倒是来过一回,为着那雨衣底下圆圈的事儿,顾允却是头一回来的。先前那一次正好顾允是在储水学院教一部分学子《九九乘法表》准备之后同谭老先生比拼的事儿,便错过了同行。
沈二里背着柴火跟在最后头,这里的宅院瞧着又大又好看,显然是镇上的富贵人家,他先前做柴火生意也没少同这样的人家打过交道,但是一般情况下都只能见到下人采买,走的最偏门。
但这里虽也是从小门进来,却竟然有人引路,那人还一直笑脸迎人,殷切地带着若哥儿他们进去,沈二里便觉着舒服些,卖东西也能硬气点。
甚至他还过来关照了自己两声,问他那柴火要不要放一边叫下人帮忙看着。
沈二里摆摆手说不用,他自个儿背着就成。
三人在正厅外面停住,引路人快步进去告知一声,随后胡家夫妇便快步从内走出来。
“顾秀才!沈老板!你们怎么今日过来了?哈哈哈快进来坐。”胡山海立马迎上,瞧见顾允和沈若过来热切极了,一个是他家的大客户,一个是胡云的半师,在他眼里那就是贵客。
古雨在一边脸上含笑:“我弟弟今早还过来一趟,前脚刚走,要是赶巧碰上了肯定还要同你们说说话。”
沈若笑着回了几句,顾允知道他们是胡云的父母,便点点头。
“这位是?”胡山海这才发现边上还有一个人,身后还背着一捆柴火。
沈若没着急跟着他们往里走,反而往后退了一步,说道:“我今日过来是有正事要同你们商量,在说我的事儿之前,还有这个我想让你们瞧一瞧。”
沈若示意沈二里将柴火放下来,让他们看一眼。
“这位是我同村的乡亲沈二里,家里做了许多年的柴火生意,价格也公道。我想着你们家厂子应当要消耗不少柴火,正巧他家的柴火我觉着不错,就带他来了,要是你们厂子缺柴火倒是能同他定。”沈若也不打哑谜,直接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们。
沈二里这是蹭了沈若的人情,沈若这样说对方很可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就说要买了。沈若已经帮了自己那么多,他哪里还能自己得利让若哥儿欠人情呢?
沈二里道:“胡老板,胡家夫人,您可以瞧瞧我这柴火,要是不缺也不用买我的。”
他摸了摸后脑勺,在心里默默对着沈若抱歉,这话说的有一点不识好歹了。
一般人要卖东西那都是谄媚极了哄着买主买了,也就他竟然还说出“不缺不用买”的话来。沈若心想,还真没看错人。这人是真的实诚。
胡山海以往根本就不管厂子里那些柴火的事儿,都交给下人去采买的,但是柴火的好坏作为一个炼黄铜厂子的老板如何能瞧不出来呢?这只要是个进过厨房的人都能瞧出来是好柴。
况且沈若都这般说了,他们自然要看上一看,要是真的好,买回来自然能用上,还能同沈若拉近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古雨走上前去抽了一块出来,“劈的很均匀,大小粗细都差不多,这木料经得住烧,倒是很适合。”
胡山海本大致瞧了一眼就觉得不错,现在听他媳妇一说,发觉这柴火还真是很好。这么拾掇过整整齐齐,大小也均匀,比自家厂子里用的那些柴火都要好。
“小兄弟,你带来的柴火我全收了。”胡山海也不讲价,毕竟是沈若带来的人肯定不会坑自己。
沈二里呆愣一瞬。
以前他同兄长往富贵人家卖柴火时候总是被挑三拣四,谁不知道那是在恶意压价呢?
结果这胡家老板竟然直接问都不问就收下了?!
这番信任,叫沈二里感动。
而且那胡家娘子还夸自家的柴好!
蕍·习·郑·骊·
“谢谢、谢谢胡老板!我家的柴火价格同镇上先前卖的那些一样,三十文一捆足足有五十斤。”沈二里笑着说道。
“好,你家里要是还有,我一并收了。”
胡山海点了点头,完全没有异议,家里账本他每日都会过目,那柴火的价格同他定的差不多,甚至看柴火还是这个叫沈二里带来的更好些。
镇上现在卖小柴的多,价格更便宜,但是他家的炉子就得用这样均匀的大柴来烧最佳,现在能用跟先前差不多的钱买到更好的柴火,叫他心情更为舒畅。
沈二里简直要被这个惊喜给砸晕了,又是道谢,随后将感激的目光对准了沈若。
沈若不过就是提了一嘴,冲着他点了下头,示意这一点儿小事不值一提。
“家里还有几十捆柴火,您确定都要么?”沈二里脸上浮现出真诚的笑容,“要是您都要了,我还能再给您便宜些。”
胡山海“诶”了一声,摆摆手道:“都要都要,但你的价格已经十分公道,这柴火劈起来费劲,你弄得这般好,又不加价,已经是我们占便宜了。”
沈二里心潮澎湃。
胡山海又道:“以后只要有柴火,像这捆一样的,便都送我家来。我的厂子每日都要烧柴,只缺不多。”
沈二里简直要热泪盈眶了,这就是得了一个长期的买卖啊!
“好!我一定给您家好好供柴火,保准都跟今日带来的一个样儿!”
胡山海打定了主意之后便挥手叫管事的过来,立刻套车带上银钱去沈二里家拉柴火去。雷厉风行的架势倒是很对沈若的胃口。
沈若自己也是个想到什么就要去做的人,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才容易结交到脾气秉性相近的人吧。
沈二里便跟着车回沈家村去了,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掉下来过。
沈若同顾允端坐在太师椅上,下人奉上了茶水,沈若喝了一口,便开门见山地进入话题。
“我今日上门是想要同你们厂子定一批新东西,只要能够做出来便需要大量的货,”沈若将茶盏放下,看着他们道:“但这样东西我需要你们替我保守秘密,不能将这做法泄露出去,并且做出来之后只供给我一个人。”
“拉链”这东西虽不起眼,但是许多地方都能用上,自家“珍宝居”总是要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东西存在,这样才能屹立不倒,所以这“拉链”他要做垄断生意。
只不过价格不会定的很高,也就是成本价再加上一点赚头,全部都缝在成品上头。
胡山海点点头,“敢问沈老板,是什么东西?”
沈若拍拍顾允的手,自己手心里便出现了一条木质的“拉链”,递到他们二人面前让他们瞧。
胡山海算是见过不少奇门巧技的物件儿,但是面前这一样倒是瞧不出来那是啥,齿齿相扣,看起来有些奇怪。
“这是?”
古雨接过来拿在手里把玩,看到上头有个锁头,便随手一扯。
两边扣在一起的齿分开了。
再一拉,又合上。
沈若含笑看着古雨的动作,说道:“这东西名叫’拉链‘,顾名思义便是你们刚才看到的那样,这东西我打算首先安在书包上,之后还有更多的作用。”
“……是好东西啊。”胡山海接过来把玩一阵,心痒不已。这东西哪怕不装到书包上头也很妙,叫人拉过来扯过去有些停不下来。
“我将这东西放在你们厂子能做吗?”沈若问道。
胡山海点头,“可以,这东西也不大费不了多少铜,有了你带来的这样品倒是好办了许多。”
幸好是有一个成品能拿来倒模,要是沈老板拿个设计图过来,这细致地东西,交给自家厂子里的人来做,要做出来恐怕是够呛。
“能做就行。那就签契约吧,我要先定下五百条。”沈若一口气定下五百,先做出一批装上去卖卖看,现在自家干爹在外面跑商做宣传,正好也能将这新东西带出去。
只要叫大家知道了这“拉链”的好处,那就能让人十分容易接受使用了。等到以后东西哪怕是卖不动了,只卖拉链那也是好的。
不愁没有生意。
胡山海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层,同沈若交好的好处实在太多,不说他夫君对自家云儿有半师之情谊,就看那做雨衣下面的圆圈,因着雨衣的爆火,他家生意也跟着变好。
这真就是“互惠互利”,现在瞧见了沈若拿来的“拉链”,这东西恐怕会比雨衣更胜一筹!
胡山海心中是又佩服又激动,“好好好,这就拟定契约。我胡家必定保护这’拉链‘模具,找可信任之人来做。”
“沈老板可真厉害,这东西都能被你想出来。妙啊。”他不禁感叹道。
沈若闻言却摇了摇头道:“非也,设计出这东西的人确实是个妙人,但并不是我。我不过是见过这东西,便将设计稿画了出来,同原本的样子还是不太一样的,但是原理却是相同。要是我没见过,那就不一定能画出来,更逞论叫人做出这一条’拉链‘来。”
发明出“拉链”的人叫做威特康·贾德森,是一位杰出的机械工程师。沈若知道这段历史,“拉链”问世之后是用了四年的时间才叫那时候的人们所接受。
沈若其实最开始也有一点担忧这里的人们能不能接受新鲜事物,但是从以前自己推陈出新许多次获得成果的结果来看,这就说明大宇的子民好像都对新鲜事物抱有好奇和愿意尝试的心思。
所以沈若才会毅然决然地决定将“拉链”做出来。
像这样的新鲜东西,大宇朝还没有,而且又能缝到各种口袋、书包乃至于衣服上,哪怕不缝,就跟胡老板一样拉来拉去的玩儿也好,还能解压。
人类总是会对这种能够左右拉扯,发出声响,还能一开一合的东西感到新奇,一下又一下停不下来。
所以必然是不愁卖的。
“原是如此,沈老板的眼界比我们都要开阔啊,这东西我竟然从未见过。”
古雨:“我也未曾见过,难不成是只会说鸟语的外邦人做出来的?”
沈若微笑,她这么说也没错,只是在这个时代估摸着外邦人应该还没建。国呢。
将“拉链”全权交给了胡家制作,沈若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铸造的速度倒是不慢,就是模具要费些时间,价格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不至于将手里的流动资金全都用上去。
沈若感叹:“钱可真不禁花啊。”
顾允失笑道:“因为见过大钱,便不禁花。若是只赚小钱,花小钱,那还是很经得住花费的。”
以前村里穷的时候,一年一两银子都没有都能活的好好的,只不过生活质量极差。
现在家家户户条件都好起来点儿,就不会死死攒住银钱。
赚得越多,花的越多,流动起来的钱才是钱,只死死地攥着那就只是石头或者纸页。
况且人生在世,许多东西还是需要尝试一番,哪怕只花一次大钱尝试那么一次,也就不算白来这世间一遭。
沈若笑着点点头,要做的事情还有不少,钱总会越赚越多的,那些花掉的也迟早能够赚回来。
他画的珠宝设计稿已经交给二狗了,等午时他下学便能将东西给蓝帆,现在时间还早,沈若便准备同顾允一起好好地逛个街。
成婚这些日子他们不是在家就是白日里分别,今日难得顾允不去书屋,自己也不着急回村,正好在镇上逛一逛,消费一把过过瘾,顺便把家里快用完的东西都添补添补。
不能白来一趟,总是要顺便把能做的事儿全都做了,该买的买了心里头才舒坦。
于是他们这对新婚夫夫便在镇上转悠起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甜蜜和快乐的气息。
在镇上竟遇见了英梅,她怀中抱着襁褓正在巷口摆摊,面前摆放着不少蔬菜和鸡蛋。
她瞧见了沈若立刻便站了起来,“恩人!若哥儿,顾秀才,竟然能在这儿碰见你们。”
沈若连忙摆手:“我算什么恩人。”
那日英梅难产,自己找不到好法子刘大夫也没来,差点儿就自己上手给人开一刀了,结果现在英梅见了自己还叫自己恩人,沈若真的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