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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系美人成为炮灰攻后 第162节

“我没有欺负你,昕昕,我在向你解释!”秦修瑾强行压抑住狂躁的暴戾之气,然而他憋了许久的身体,却可悲地在明昕双腿的挣扎之中发生了变化。

这却反而像是一个铁证般,明昕惊恐地尖叫了一声,竟是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挣脱开了秦修瑾的钳制。

从男人手中逃脱的雪白手腕,已然留下了不可忽略的指印,惊恐的明昕动作是毫无章法的,速度却是意外的快,只一刹那,就从秦修瑾阴影中逃离了大半。

秦修瑾却立刻就伸出了手,他应该搂住明昕的腰,将他拖回来,然而在明昕的逃离下,他却只抓到了明昕上身的衣服。

“撕拉——”是衣服破裂开的声音,大半莹润美丽的后腰,都从衣服的缺口下方展露出来。

手上只剩下破布一块,秦修瑾毫不犹豫地就将它丢弃,再度伸手。

尖叫声中,明昕被用力地抓住了裤腰,硬生生扯了回去,他的手还不肯松开,于是大半被子被他抓着,与他一同被拖了回去。

拉链声响起,仿佛意识到接下来就要发生什么般,明昕终于松开了抓着床单的手,他将双手都护在身后,整个人都蜷缩起来,“不、不,哥哥,我错了——”到了这个时候,他终于知道,应该软下来了。

然而那双灰眸,已经被密布的血丝侵染上不祥的红光,秦修瑾已全然失去了理智。

“昕昕,你是我的。”他弯下腰,阴影将明昕彻底覆盖住,男人的脸上满是浓郁的占有欲。

而那双灰眸中——正是他幻想中的,那些路人眼中的,觊觎的、下流的、恶心的眼神!

席钦浑身是伤,他拿着棒球棒,即使是脚步沉重,也毫不犹豫地顺着台阶,爬上了二楼。

刚抵达二楼,他就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撑着棒球棒慢慢喘气,他胸口的心脏砰砰直跳,以至于什么都听不到,他抬起手,抹去了流到眼前的血液,接着,继续迈开步伐。

正是在这时,那细细的、求饶般的哭声钻进了他耳中,他的脚步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甚至是开始奔跑了起来,直到抵达主卧门口。

哭声一下子大了起来。

血液再度流到了眼前,可即使是透过血红一片的眼前,他仍然是看到了——从男人腰侧探出来的雪白小腿,修长的脚趾蜷缩着,近乎无力地在空中轻晃着。

他握紧了手上的棒球棒,因着满腹的怒火,所有疼痛都化为泡影。

也许是过于沉浸,那人并没有察觉到他的靠近。

直至席钦走到他身后,猛地举起手中的棒球棒。

“砰!——”

……

“进度值60%,”哪怕是机械冰冷的声音,竟也透出了些许疑惑的意味,“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简单啊,这个世界的主角受,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柔软的、调笑一般的声音,“而且,你没发现吗,他的进度值和我是有关的,为了让他的进度值增加,我只能稍微满足他一点了。”

飞机上,明昕刚睁开眼,只说了一句渴,身旁的人就递过来一杯温度适中的水,喂给了他。

明昕抬眼,看见那手的主人,甚至还包裹着许多纱布,却就自然而然地为他服务了起来。

“你不是只喜欢主角攻吗?”系统的声音里满是吃惊,“你现在不喜欢主角攻了,改成喜欢主角受了?”

“谁跟你说的我不喜欢秦修瑾了?”明昕的笑声中,透出一点冷酷无情的意味,“他都被我逼疯了,我再不喜欢他,那也太可怜了吧?”

“那你——”系统被明昕恬不知耻的发言惊呆了。

“不过,统统你应该忘记了吧?我在这个世界里,是为了主角受存在的,”明昕轻声道,“唔,虽然现在的席钦好像比我还攻,但那也没办法,在设定里,我就是喜欢他的。”

“至于秦修瑾,唔,真是没办法,让他背了那么大的黑锅。”

如果不让他背那么大的黑锅,按照尹明昕对金钱的热爱,这个人设,迟早会喜欢上秦修瑾。

仅仅只是和秦修瑾共度此生,可达不到他的目的。

一个世界,只能存在一个碎片。

对着系统,明昕却叹息一般,做足了人渣的姿态,“真是可怜啊,所以我才假装失忆,满足了他接近半年。”

“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系统久久地无言了。

明昕又眯上了眼,就在他即将昏昏沉沉睡着之际,另一道低沉的男声,却叫了他的名字,“昕昕。”

明昕睁开眼,他看到了一双鹰眸,那是一张英俊的脸庞,五官却极为立体,比席钦还要深上许多的眉眼,显出阴鹜的意味。

而此时此刻,那双鹰眸,满是痴迷之意,紧紧地盯着他。

“等会飞机就抵达米国了,秦修瑾的手伸得再长,也够不到这里。”他忍不住般,朝着明昕伸出手。

“薛景闲。”席钦的声音里,有警告的意味。

被席钦挡住了,薛景闲却也毫不生气,只是轻笑了一声——在他看来,浑身是伤的席钦,没有一点威慑度,他不过是想到这里是飞机上,才收回了手。

“在米国,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薛景闲那双鹰眸里,装的满满都是明昕,“你在米国,就放心玩吧。”

“昕昕。”压低的嗓音,意味不明地念着他的名字。

第141章 女装小主播26

“修瑾啊。”苍老的脸上, 是失望的神情。

“我一直以为,你是我最放心的孩子,可现在, 你何必为了一个人,闹得满城风雨的呢?”

秦修瑾头上还缠着纱布,他的脸色苍白,灰眸却冰冷得毫无一丝情感。

“你不是说过,你不会和公司的员工有关系的吗?”叹息声, “那个人,甚至是个男扮女装的小主播……”

“不管他是什么人, ”秦修瑾语气笃定, “他都是我的。”

“你真是疯魔了,你还是先下来休息几天——”

“然后呢,让那几个所谓的秦家人, 把集团瓜分掉吗?”秦修瑾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爷爷, 您已经无法再左右我了,”他说, “直到我得到他之前,我不会罢休的。”

“你!”

转出病房,秦修瑾看到了一脸惶惶不安的秦文。

秦文刚从高考完的旅游中回来, 就得知爷爷进了医院, 现在见到了秦修瑾, 他一脸紧张地跟了上来,“爷爷怎么样?”

灰眸定定地在他身上看了一会, 秦修瑾终是收回了视线, 淡淡道:“没什么。”不过是把他骗回国的一点小手段罢了。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 他甚至可以感觉到, 他离他的昕昕很近了——

“大哥,我听说……”知道了秦老无事,秦文就开始琢磨起一些别的事了,“我听说,你和那个昕昕,在一起了……”

这是秦文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并不准确,以至于他甚至都不知道,那个昕昕,已经从秦修瑾身边消失了将近一个月。

秦修瑾却只是颔首,“是的,我们在一起了。”

“原来是真的啊,”比起失去一个美腿主播,秦文最关心的还是——“听说昕昕是男扮女装,那他真的有那么好看的腿吗?不会是P的吧?”

秦修瑾灰眸微温,仿佛进入到什么回忆中,“当然。”

“他的腿,比屏幕中还要更加漂亮,不止是他的腿,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腰,甚至于连脚趾,都仿佛经过了精雕细琢,好看得不像是现实存在的人……也许他真的不是现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秦修瑾的声音低得像是在喃喃自语,“即便是这样,我也要得到他。”

“什么?”秦文一时之间,甚至都听不到他的声音。

“没什么。”秦修瑾的神情,又恢复如常了,他冷冷地对着秦文说道:“你就留在这里看着爷爷吧。”

“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

明昕在米国已经生活了一个月了。

他高中时英语成绩就很不好,听力几乎是零分,更不用说到米国,听本土的人说话,最开始出门的时候,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喜欢和他说话,明昕被他们围在中间,周围都是嗡嗡嗡的语速很快的英语,他什么都听不懂,吓得立刻就逃回了家里,好几天都不敢出门。

他也想过学英语,可每次他这么提起,薛景闲就说他在米国的生活有多不容易,能供应明昕和席钦生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明昕当初来米国时,没有带任何身份证,完全是偷渡客,要是太高调了,是会被发现的。

明昕心里却嘀咕着,当初把他们接到米国的时候,薛景闲可不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在飞机上,薛景闲不是说了,他要什么,都给他吗?现在连教个英语,居然都要推脱来推脱去的。

席钦倒是能教几句明昕英语,但到了米国之后,他却总是出门,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每次回来手上都拎着一大包钱,有的钱甚至还沾了点血,简直触目惊心,可那些钱都被薛景闲收下了,也不知道被他用去哪里了。

而席钦每次回来都浑身是伤,甚至没看过医生,都是明昕给他包扎的,每次只奄奄一息地在家里躺了一天,就又被薛景闲赶出去了。

这一次,席钦身上的伤口有些过深了,就连森然的骨头,都仿佛露出来了一点。

再这样下去,席钦迟早有一天会死掉的,明昕从未如此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于是那天,他用力地掐红了自己的手臂,在为席钦包扎时,不经意露出了自己红痕满满的手臂。

果然,席钦立刻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冷声问道:“这是什么?”

明昕立刻慌张地拉下了袖子,小声道:“没、没什么。”

“是薛景闲?”虽然是一句问话,席钦的声音里,却已满是笃定了,他强撑着身体,不顾再度渗出血液的纱布,再度拉起了明昕的袖子,这段时间来越发粗粝的手掌轻柔地抚过明昕的手臂,满是怜惜。

“没有……他、他也只是手上占点便宜而已,有你在,他不会对我做什么的……”明昕埋着脑袋,强行挤出了点委屈的哭腔,“席钦,算了,我们还住在他的房子里。”

他这样的委屈,却令席钦更是坚信。

“对不起……昕昕……”席钦紧紧地抱住了明昕,“我以为,把你从秦修瑾那救出来,就能保护你了……”

“你确实保护我了呀,”明昕的声音柔软,泣音中却满是蛊惑,“可是,席钦,我好害怕,你每一次回来,都浑身是血,要是哪一天你死了,我——”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可席钦却已自行补全了那个下场。

要是他死了,薛景闲无疑就失去了他的掣肘,那么,曾经的秦修瑾,就是之后的薛景闲——

思绪翻涌间,他已经定下了主意,“昕昕,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的。”

第二天,在餐桌上,薛景闲翘着腿,漫不经心地看向席钦,“席钦,你已经休息了一天了吧?”

“对。”席钦手上叉香肠的动作顿了一下,看向了薛景闲,他那双眼,已经完全褪去青年温和的颜色了,甚至仿佛是被平时的“工作”所影响,都染上了一丝凶戾的攻击性。

薛景闲却根本不害怕,他淡然一笑,“既然这样,还是赶紧回去工作吧。”

“我和昕昕,可都要仰仗你工作得来的钱生活啊。”说话间,薛景闲翘起的脚微妙地动了一下。

坐在他身侧的明昕,姿势有些古怪地弓起了腰。

过去,席钦每一次回来,都因失血过多而毫无精神,连坐在椅子上吃饭,都要费上许多努力,更不用说去关注周围的一切。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明昕究竟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那些平日里都没能察觉到的端倪,便都格外明显了起来。

“呼——”明昕的呼吸声有些大了,他的耳尖发红,杏眼一片水润。

他确实没有欺骗席钦,平时在家的时候,薛景闲总会趁机占他的便宜,尤其席钦在家时,仿佛是知道了受伤的席钦做不了什么,薛景闲的动作就会更加放肆起来。

但也许是顾虑到席钦的存在,他不敢在明昕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也不敢深入,所以明昕昨天才会在自己手上弄出那么多红痕,来说服席钦。

说实话,因为席钦以前好像就和薛景闲很熟悉,这次也是席钦和薛景闲联系了,薛景闲才让飞机去接他们,明昕本来以为说服席钦会很费劲,还准备了很多证据,却没想到,只是几道红痕,席钦就决定背叛薛景闲了。

“叮!”叉子重重地碰撞在盘子上,明昕勉强抬起潸然欲泪的眼眸,看见席钦按在叉子上的手青筋暴起,仿佛下一刻,就要将手中的叉子,狠狠插到薛景闲身上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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