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失业,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 第244节
江阳出去以后,跟陈姐打一个招呼,从身后抱住李清宁,求一个安慰。他现在算是明白了,这什么都记不起来的时候是真的难,就感觉人在一个密室里,不止四周都是墙,而且精神都提不起来,什么都没有兴趣,就特别像贤者时间,但多了一些烦躁。
他以后绝不这么做了。
本来想写个小说给老婆打个赌,玩下黑丝的,现在玩的脑袋要炸了。
江阳的头搭在李清宁肩膀上。
李清宁手穿过他的头发按摩着头皮,她挺能理解这感觉的,她写《半糖戒指》的时候,也是这种感受。她另一只手翻看着摊在膝盖上的,陈姐带来的资料。
这是一本关于当时经济的。
陈姐找了一把椅子坐在旁边,吃了一颗葡萄,“这地方挺好。”
院子收拾的干净,颇有种大隐隐于市的感觉。
陈姐问江阳写的剧本怎么样了。
李清宁:“鸭鸭翻译了以后,投给一些导演了,但——”
现在还没音信。
鸭鸭就是李清宁在法兰西的那个好朋友,刚才在聊天软件里告诉她要去英伦的就是她。
“哎?”
就在这时,江阳瞥到了书上一页。
这上面在讲那个时期英伦人的投资和骗局之类的,提到了一个西澳大利亚金矿,许多英伦人当时投资这个项目都血本无归,而很凑巧,江阳记起来谢泼德医生在跟种西葫芦的邻居见面时,他们聊得就是这个,谢泼德是投资西澳大利亚金矿失败,以至于没旅游成功。
而波洛投资一个油田失败了,所以在乡下种起了西葫芦。波洛当时还说这是命运让他们做了邻居,顺便波洛还戏谑的问谢泼德医生,是不是对金发情有独钟。
江阳记起来了,谢泼德医生的花园跟波洛种西葫芦的菜园子紧挨着。
“哈!”
江阳高兴的亲李清宁一口,跑回房间去了。
“这——”
陈姐不懂,“发生什么事情了?”
李清宁摇了摇头。
而在屋内的刘涛,正看到震惊一幕:江阳跑进来,一面给张大爷说着花园和什么西葫芦菜园子,一面跑到电脑前,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敲着,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将一段故事写下来。
“呼!”
在写完这一段以后,江阳舒展一下手指。
他又投入到个张大爷的忙碌中去了。
他们重新调整了房子的位子,又调了一个庄园位子。
刘涛目瞪口呆,这就是天才的写作手法嘛,他终于知道江阳为什么写的快了。
笔记本没关。
刘涛凑近看了一眼,没头没尾,直接从“……我趁机溜去花园。我向来喜欢摆弄花花草草……”就在书中的“我”拔花园蒲公英的时候,一个西葫芦飞过来,差点砸到“我”,是邻居扔的。
然后,刘涛就看到波洛出场了。
波洛几个月一直在种西葫芦,今天突然看西葫芦不顺眼,就打算扔了,然后一个扔的力气大,甩过墙头,差点砸了“我”,也就是谢泼德医生。
然后,俩人就攀谈起来,聊到黑斯廷斯定居阿根廷了,聊到了俩人投资失败经历。
波洛觉得谢泼德跟小黑特别像,送给他一个大西葫芦。
绝了!
刘涛服了。
他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是天才了。
他就不应该用凡人的思维去揣度这天才的写作手法。
他觉得江阳肯定把俩人相遇在脑子里构思很久,但一直没找到灵感,所以没写下来。
现在突然有了灵感,所以一气呵成写了下来。
别看写的快,写得特别好。波洛和谢泼德俩人遇见、聊天闲适自然,几乎跟《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一脉相承,读起来颇觉宁静祥和。
而刘涛也觉得喜欢上了这种凶案发生在乡间别墅的推理流派。
它不同于与世隔绝的环境,没有那种紧张感;它在空间上放开,但嫌疑人又固定,这样写作手法非常适合作者和读者进行智力竞赛,让读者享受推理的乐趣。
以前的推理小说,有写过乡间别墅的或类似场景的推理小说。但像江阳写的这么流畅,让人特有感觉,让人可以尽情享受推理乐趣的,还挺少的。
第305章 偶遇
云海之上。
鸭鸭望着窗外的云如山峰在地面上起伏。
太阳在追着云跑,一路跟随,把云照耀雪白雪白的,不知道的还以为穿越了。
可鸭鸭一点儿也没看进去,一直沉浸在刚才的电话中。
她跟清宁发完消息以后,就接到了那个女人的电话,她说检查出了癌症,时日不多了,想要让鸭鸭回去一趟,鸭鸭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说要登机了,然后挂了电话。
那个女人是她妈妈。
在她父亲刚去世不久,那个女人就再嫁了。
新郎她认识,是她妈妈的同事。
父亲曾因这个同事跟那个女人吵过架,说下班了就别聊了,她说他们只是同事。
呵!
好一个同事。
然后,她叔叔在国外,鸭鸭就来投奔她叔叔去了。
当时,那个女人也没怎么挽留。
后来,她们就再也没怎么见过了。
即便回国,她也是在奶奶的老房子里住上一两天,然后就北上找清宁。
当然,有一年,她心血来潮去看了那个女人,想看到那个女人过的不好,向看到那个女人见到她热泪盈眶,想看到那个女人握着她手说,这么多年一直在想她,一直觉得愧疚——
她远远地看到了那个女人。
她们母女一个在红绿灯那头,一个在红绿灯这头,那个女人见老,但保养的还不错。她看着这边,双眼泛光有神。就那么一瞬间,鸭鸭觉得想看到的愧疚等等都不重要了,只要那个女人冲过来,抓住她的手,叫她的小名鸭鸭,她就会把一切都放下。
但都没有。
绿灯了。
她呆在原地白激动的时候,那个女人也在原地招手,然后一个小女孩过了红绿灯路口,抓住了那个女人的手,她们扭头离开了。
一切都不重要了。
“鸭鸭。”
旁边的艾琳见她脸色不好,关心的问了一句。
艾琳是她的合作伙伴。
她原来是个独立设计师,有个人时装品牌,但无人问津,就去了某奢侈品牌当设计师,后来贼心不死,就又重新捡起了自己的时装品牌。碰巧,鸭鸭叔叔是一个投资人,机缘巧合下,鸭鸭认识了艾琳,然后就成了她的合作伙伴。
李清宁也是。
鸭鸭摇下头,示意无妨。
她的耳机里在放歌,李清宁的《亲爱的》,这首歌是专门写给她的。
李清宁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们从小一起长大,她写歌安慰她,让她走出了那段阴霾。
某种意义上来说,清宁比那个女人对她更重要,是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人。
但——
深秋的深夜。
李清宁忽然打电话过来,“鸭鸭,我疯了。”
鸭鸭还在半梦半醒中,“疯了就去看病啊。”
李清宁没理她,继续说:“我爱上一个小我三岁的男孩。”
鸭鸭清醒了,从床上坐起来:“谁?”
她以为是某个明星,或者富二代。
谁知道李清宁告诉她,是一个对她很特殊,但对别人很平凡的一个男孩。
至于原因——
“每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就想把他揉碎放进嘴里一口吃掉。”
李清宁笑着说。
鸭鸭觉得她真的疯了,“你把他当鱼了。”
从那以后,李清宁开始跟她分享她和鱼的点点滴滴。说他单纯,可爱,吃海鲜自助时,不知道怎么吃,又怕出丑的样子特别可爱等等。她还说过她和江阳钻小树林,李清宁以为这傻小子开窍了,结果拿她当挡箭牌,只是好奇小树林的情侣们都在干什么。
然后——
突然有一天,李清宁告诉她,她要结婚了。
鸭鸭当时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因为对自己特别重要的人让别人抢走了,从此他成了她最重要的人,他们将一起规划未来,而未来没有她。所以理智告诉她,她应该为清宁找到真爱而高兴,但她总忍不住嫉妒这个男人。
不过——
当李清宁发来她和江阳合照的时候,鸭鸭还是会露出姨母笑。
看到她笑,嫉妒还在,但变淡了。
飞机要降落了。
鸭鸭回过神,把耳机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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