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诚的蚂蚁哟,献上你的信仰吧 第139节
他的本意是让蚁人哥哥和蚁人妹妹交尾。
这样就能诞下最纯的天才血脉。
但显然,这些老蚂蚁们都误会了他的意思。
但也没差,一百多人和一个人,理论上来说一百多人或许更能延续玛雅文明。
只要玛雅文明能够延续,不是天才,就不是天才吧,没有差别。
【?????】
蚁人妹妹听着康这些人的对话,一时间只感觉大脑被无数的信息冲傻。
一百多个老头要诞下他们玛雅文明的子嗣?
和她?
啊哦~要变成RBQ了。
蚁人妹妹很慌。
本来以为这些老头最多打他们一顿就算了。
反正笨蛋哥哥专门负责挨打。
但现在看他们的意思。
她这身娇体弱的蚁人妹妹,这是要被轮*的节奏啊。
她很慌,非常慌。
最为关键的是,她发现,就算把一万个自己和蚁人哥哥捆起来,也打不过这一百个老头中的任何一个。
这才是最恐怖的。
.........
天恩王城。
琳当此刻换上了一身特制的王袍,缓缓的站在城头。
他的身后,是已经变成不良帅的万,和四万不良人。
城墙下。
是八十万精锐大军,身着铁甲,笔直的站在城前,绵延数十里(蚂蚁的里),旌旗招展。
来往骑士扬起阵阵尘沙,显得肃杀无比。
遮天蔽日的天恩王旗高高树立在前军,鼓舞着士气。
【王,下令吧,八十万将士枕戈待旦,就等着您的王令,为天下带来太平。】
万面具下嘶哑的神念传入了琳当的脑海中。
琳当犹豫了一会,但却还是猛的拔出宝剑。
宝剑闪烁的寒冷的锋芒。
【传我王令,出征天下,收复失地,再建天恩!】
琳当的信息素混合着神力,传了数十里远。
【收复失地,再建天恩!】
【收复失地,再建天恩!】
士兵们齐齐拔剑出鞘,整齐的用剑柄敲打着盾牌,声音震天。
这一幕,热血十足,士气高昂。
【出征。】
琳当说完,便从城头跃下,坐到了自己的坐骑上。
按照不良帅的要求,他这次,要与不良帅一起,带领一支万人军队,御驾亲征。
按照万的说法,只有见过战争的王,才能有资格去怜悯战争下流离失所的百姓。
这是王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迈出这一步,王,才是真正的成长了。
第130章 杰
德和城。
这是一座大城。
也是最早宣布独立于天恩王朝的一众城池之一。
也正因如此,万将这座城池选为了琳当御驾亲征的第一个目标。
一定要以雷霆之势拔除此城。
向天下人立威,昭告天恩王朝的归来。
【杰,你又在写日记啊?】
德和城的城头,一只金光境界的蚂蚁坐在城头上,他的手中抱着一颗信息粒,这就是蚂蚁们的日记。
杰听到有人呼唤他,他便放下了手中的日记,站起身来。
【是啊,队长,我这辈子就三十多年,我不奢求像玛雅王,蒙德王,天恩王他们一样被千古铭记,但我也想留下点我来过的痕迹。】
杰有些感慨的说道。
【不愧是大将军的表哥,思想就是比我们这些人要深邃。】
那队长乐呵呵的说道。
【.......队长你也知道的,我那表弟与我并没有关系。】
杰听到队长说那个表弟的时候,神色闪过一丝妒忌,但却也很快消散无踪。
【那倒也是,你说说你们这一家,那可是王佐的儿子,明明你们有这么好的关系,不去攀个亲戚,但凡你们愿意去攀个亲戚,这德和城,你们不是横着走,哪里还会在这里当我的手下。】
队长也是颇为感叹的说道。
杰的家庭境况他很清楚。
那一家人,父亲嗜赌如命,死了,欠下巨额赌债。
母亲呢,又很倔强,不肯去认自己那当德和王佐妻子的姐姐。
她仿佛硬要让杰以一介贫民之身去和那大将军争个高低一般。
大将军名叫奥,是德和城王佐的儿子。
奥的母亲呢,是杰的母亲的亲姐姐。
姐妹二人虽然是亲姐妹。
但二人的命运截然不同。
一人嫁给了德和城最为显赫的王佐为妻。
一人却嫁给了一个嗜赌如命的养殖户。
姐姐的孩子生下来就万人瞩目,含着金钥匙出生。
妹妹的孩子生下来就默默无闻,却被寄予了厚望。
杰是个很上进的人,努力修炼,待人友善,媚上,却不欺下。
杰经常向他这个队长询问修炼的问题,也经常和他这个队长交流,有的时候也会用自己的饷钱给他这个队长送些好东西,分享给身边的战友们和属下。
如果杰的起点和奥一样,说不定,大将军的位置,杰也能去争一争。
媚上本身就没什么问题,更能说明杰的上进。
不欺下,这才难得,更是能证明杰的人品。
最关键的是,杰是个很孝顺的人。
他还记得,当初杰刚成为亲卫的时候,饷钱一发,杰就去给自己的母亲买了一件她心心念念已久的迅齿兽皮衣。
那可是件很贵的衣服,以他亲卫队长的饷钱去购买,也要肉痛很久。
但杰毫不犹豫的去为自己的母亲购买了。
按照杰的说法,这样,妈妈就能把他当成骄傲了。
但杰一直有一个痛点,他不希望别人在他的面前提起奥。
更别说,提起他是奥的表哥。
那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光芒太耀眼了,盖过了杰的努力。
别人看见杰的第一眼,想起的不会是王的亲卫,不是谁谁的孩子。
而是奥的表哥。
杰努力了大半辈子,就为了成为母亲的骄傲,以自己一介贫民之躯,追赶奥的千金起点。
但很显然,他并不是当年的蒙德王,从疙瘩兽养殖户逆袭成王,他努力了大半辈子的结果,世人眼中的铁饭碗,王的亲卫,却只是奥的起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队长,当年我的母亲选择了父亲,那这就是我的命罢了,我只能努力往上爬。】
【队长,今天是王城发饷的日子了,我们一会去城里的酒馆潇洒潇洒?我新发现一家酒馆,那里有个姑娘,可漂亮,我请客。】
杰一只手搭在队长的肩膀上,笑嘻嘻的道。
显然,去酒馆消遣,这是他们这些金光卫的唯一消遣办法。
他们的酒,制作工艺很粗糙,很多杂质。
但胜在味道好,是单纯的果子味道带上一点点酒味。
没有像现代工艺的蒸馏酒那样的苦味。
【少来了,这我可不好意思,你小子每次去酒馆,就是看着我们玩,那些姑娘,你是碰也不碰一下,你说说,你花钱看我们玩,我们怎么能玩的安心?】
队长轻轻给了杰一拳说道。
杰经常用饷银巴结他和战友们,常见的就是去酒馆喝酒玩姑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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