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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11节

  这些小狗都有一个月大了,完全可以带走。

  他发现这只狗和其他两只不一样的不止体型,还有耳朵,它竟然是天然的立耳。

  而且整个脊椎上面的毛是黄黑色的,形成一条黑色的纵线,胸前毛发又偏白,爪子大,双眼有神。

  林恒都怀疑这该不会是母狗和狼产生的后代吧,但一看另外两只小狗又摇了摇头,这应该是特例,是变异。

  这只小狗看了看林恒,似乎是明白林恒的意思,吃了一口膜,转而又给了自己母亲。

  “嗷呜……”

  那只母狗似乎饿坏了,几口就吃完了。

  “和我走吧,等明年我有钱了,把它们都接回家里养着。”林恒说了一句,伸手去抱着小家伙。

  刚刚把这小家伙抱到怀里,外面就传来一阵老头的嘶吼嘶吼:“哪个不要脸的在偷狗?挨千刀的,赶快放下!”

  “汪汪汪!!”

  听到这声音,那母狗就冲了出去,愤怒的朝那老头咬去。

  林恒则带着小狗头也不回的跑了,丝毫不理会后面传来的狗叫和老头的嘶吼。

  等跑远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母狗已经被老头打跑了,两只小狗也跑了。

  那老头也没来找他,估计是不敢,因为这狗本来也不是他的。

  再扭头一看,怀里的这只小狗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母亲和兄弟姐妹逃跑的方向。

  “放心吧,我说到做到,明年会来找它们。”

  林恒说了一句,就带着狗离开了。

  “嗷呜呜!!”

  怀里的小狗叫了两声,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走远之后,林恒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怀着的小狗,越看是越喜欢,真是一只好狗啊。

  “给伱取个霸气的名字,就叫雄霸怎么样?狗中之霸。”

  林恒摸了摸怀里的小狗,拿出准备好的布绳子将它拴住,放在地上溜。

  “嗷呜呜!”

  雄霸嗷呜呜的叫了一声,跟着脚边跑。

  看到林恒回来,林父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所谓的办事就是去抓一条狗?哪儿抓不到一条狗?”

  “这可不一样,雄霸可不是一般的狗,有了它,以后打猎那就是手到擒来。”

  林恒说了一句,又看向老婆陈秀兰:“媳妇儿,这条狗是不是很威风?”

  “嗷呜呜!!”

  雄霸似乎真的能听懂人话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叫了一声。

  “爸,我觉得这狗是不错,林恒打猎有只狗陪着也安全。”陈秀兰点头说。

  “哼,就怕狗养了,打猎的人跑了,三天钓鱼两天晒网的人你指望他天天给你上山打猎?”

  林爸林绪安怼了林恒一句,又道:“养着可以,它的费用你来出,要是你跑了狗我就送人。”

  (本章完)

第14章 人参卖了多少钱?

  

  “放心吧,到时候你都不忍心放了它。”林恒笑了笑,牵着狗走在前面带路。

  下城很远,的确得加把劲了。

  一口气三个人就走了二十多公里,翻越了十来座山。

  “总算是来到大路了。”

  林恒感慨一句,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路外面湍急的河水大口的呼吸。

  雄霸也爬下来吐着舌头,累的不行了。

  “这就是双桥镇?”陈秀兰看着远处的红砖房子好奇的问道,城里她这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再走个七八公里就到市区了。”

  林恒点头,他走的小路比大路快很多,能节省近二十公里的路途,就是路不好走,得翻山越岭。

  “市里的土地就是平坦啊,一望无际。”

  林父羡慕的说道,以前都是听说,现在他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平川。

  “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是关中平原了,那才是真的平。”

  林恒笑着说,太白市市区地势还是有不小的起伏的,只是因为大山看的太多了,才觉得平。

  “给你,擦擦汗!”陈秀兰递给林恒一块手帕。

  林恒没接,而是把头伸了过去,秀兰犹豫了一下,伸手给林恒认真的擦干了汗。

  “吃点干粮,我们继续走吧。”

  林父看了林恒一眼,拿出准备好的馍馍递给了林恒和秀兰。

  林恒撕了一小块递给雄霸:“赶快吃吧。”

  “嗷呜!”

  雄霸早就饿了,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林父瞪了林恒一眼,刚想说话,林恒率先开口了:“要不我们花五毛钱坐个顺风车?这附近经常有驴车下城。”

  “不坐,二十公里都走了,还在乎这八九公里?”林父无情拒绝。

  “我们走路吧,也不累。”秀兰也摇头。

  林恒无语,知道他们是心疼钱。

  他也不好说啥,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走,大概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到了市区,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斜了。

  林父看着红砖白墙,人流涌动的街道有些怯场,秀兰也是一样,城里她是第一次来。

  尤其是看到那些汽车,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女人,蝙蝠袖,牛仔裤,蕾丝花边,都是农村不曾有的款式。

  还有穿短裙短袖的美女,露出了雪白的胳膊和小腿,和保守而落后的山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父甚至都不敢看人,低着脑袋,目光看着地面。

  秀兰双手攥着衣角,也有些怯场,觉得自己的穿着和城里的人差了好多,不时就有人好奇的看向她,让她很不自在。

  林恒一把拉起她的手,攥在了手心里:“不要怕,有我在。”

  他第一次来城里也是这样的,害怕被人瞧不起,害怕被人异样的目光注视,自然也明白老婆的心理。

  秀兰的手心都是汗,被林恒拉住,连忙靠着他,这才感觉到了安全感满满。

  现在的林恒则昂首挺胸,没有丝毫怯懦。他对这个地方太熟悉了,因为前世他在这里打了好几年的工,开公司亏了五万块也是这里。

  不多时,林恒就带着媳妇和父亲来到了这里的国营收购商店。

  “我们来卖货,能联系你们金富强主管吗?我有比较珍贵的货物,而且是他需要的东西。”

  林恒看着走上来的员工问道。

  “好的,伱稍等。”这女员工看了一眼林恒,转身进去了。

  不多时,一个有着小肚子的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打量了三人一眼,目光最终停留在林恒身上:“什么货物?你怎么知道我需要?你是谁?”

  “我叫林恒,金主管你要在这里看吗?”林恒笑了笑。

  金富强看了林恒一眼,明明是农民打扮,但怎么这么自信,仿佛是大企业的老板。

  而且就连他牵着的这条狗都英武非凡。

  “这边请。”

  金富强笑着伸手道。

  到了旁边,林恒将人参拿过来,扒开青苔放在了金富强面前。

  “金主管,这15年的人参怎么样?”林恒笑着问道。

  “好品质,绝对的好东西!”金富强开心坏了,这的确是他要找的东西,八九年的老人参。

  太白山上人参很少,十几年参龄的更是难得,好几年也收不到一棵。

  而他是想买来送给一个大领导补充元气的,很急,最近一个月才散布出去的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弄到了。

  “九百块怎么样?”金富强抬头看着林恒,给他取了一根烟。

  林恒知道他需要这东西,那肯定知道他有用,他怕林恒坐地起价。

  “就正常价钱八百块吧,我也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交个朋友。”林恒随口说道。

  重生的他知道金富强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结交,而且他未来发展还不错,对自己搞养殖有帮助。

  林父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急了,怎么有你这样卖东西还有往低了还价的,媳妇陈秀兰也有些着急。

  “哈哈,那我交你这个朋友了,至于价钱,我说九百就九百,不用讲价了。”

  金富强摇了摇头,让人过来处理人参,顺带把他们拿下来的各种货物全部处理了。

  而金富强则叫着林恒三人坐下来喝茶,聊起了天,很显然他是想了解一下林恒的底细。

  一番交流下来,金富强看向林恒的目光变了,忍不住问道:“你真只是农民?”

  “你别误会,我只是不相信你这种见识居然是农民家庭。”说完,金富强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他说出的一些事情,林恒提出的观点都太犀利了,根本不像是一个农民该有的见识。

  林恒摊手一笑:“是的,不过我读过几年书,说的也都是书上的内容。最近准备搞养殖,建设果园,就多了解了一些。”

  他对金富强的震惊一点都不惊讶,说的答案也都是来自后世,自然会冲击到他。

  而且他本来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留一个深刻的印象。

  “这是好事,现在开放了,国家都会支持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金富强又给林恒倒了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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