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117节
“汪!”
林恒不吃,雄霸两口咬碎下肚了,吃的那是嘎嘣作响。
走了没多远,看到了一男一女,林恒一看居然是金艳和他哥金水。
他愣了一下,这两人跑到红枫山来干嘛呀?
再一听,有铃铛声,路下面出现了七八头牛的身影,感情是来放牛的啊,金艳家就是靠卖牛成为的千元户。
“汪汪!!”
不等他说话,自金艳两人身后就冲出来了一只白色大狗。
这狗异常凶猛,冲着雄霸就过来了,似乎想要给雄霸一个教训。
雄霸看到这只大狗没有动弹,还跟在林恒身边呢,他抬头看着林恒,似乎在等待他的命令。
“金水,把你家狗叫回去。”林恒开口说了一句。
金水笑了笑:“没事,我家狗有分寸,让它们玩一下也挺好的。”
林恒很无语,但是并不想让雄霸打架。
“我们走。”
提醒了雄霸一句,林恒向前走去。
“汪!”
谁知这大白狗竟然还还冲到他脸上来了。
“汪汪!!”
雄霸一看这还了得,都想咬我主人了,咬人也得看狗啊。
它狂吠一声,冲了上去,两只狗瞬间就扭打在了茅草丛中。
刚打没几下,那大白狗就躺下了,呜呜的求着饶,他的狗脖子已经被雄霸咬住了。
“林恒,快把你狗叫开,小心把大白咬伤了。”这个时候金水说话了,生怕自家狗受伤了。
林恒轻笑了声:“放心,我家雄霸有分寸。”
“行了,回来吧。”
林恒叫了一声,雄霸立马就松开对面狗脖子回来了,邀功似的看着他。
林恒揉了揉他的狗头,表示说:“一会儿给伱打只鸟吃吃。”
“大白,去把这东西捡回来。”
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金艳丢出来一个木棍,对着那只大白狗说道。
木棍丢出去老远,大白狗屁颠屁颠的冲出去捡了回来。
“林恒,你觉得我家这狗有没有当猎狗的潜质呀。”金艳手拿着木棍,嘴角上扬,有点得意。
“有,当然有了。”
林恒笑着说了一句,走了过去。
林恒走了,金艳有些开心,又丢出去木棍让拿大白狗捡了一下。
雄霸看了看,有些不屑,发出了一声狗叫:“汪汪!”
等金艳和金水两人看过来的时候,它前爪腾空,后爪使劲,在空中直接一个三百六十度后空翻平稳落地。
金艳:“???”
金水:“我靠!!”
看了两人一眼,雄霸得意的叫了一声,摇着尾巴昂着脑袋走了。
那眼神似乎在说,捡个木棍算什么本事,我还会后空翻呢。
“你是真成精了是吧?”林恒看着走过来的雄霸,这家伙都会装逼了。
“嗷呜!!”
雄霸昂着头,求摸摸,脑袋蹭了蹭林恒的手。
“走吧。”
林恒对雄霸还是很满意的,又聪明又乖。
一人一狗很快就来到了红枫山麦子地。
林恒看了一下,这两亩麦子地是在红枫山最下面。
地下面就是村公路的尽头,再往西就只有五十公分宽的小路了。
路下面就是人家的土地了,一直延伸到了石板河边。
“看样子可以修成鱼塘啊。”林恒点了点头说。
这块地是个斜坡,但倾斜角度不大,也就十几度的样子。
整块地宽度大概是15米,长度有八十米。
只要把里面的土挖了填到外面,很容易就整平了。
刚好西边就是小溪,和地紧挨着,取水也方便的很。
“隔成两个或者四个鱼塘都很完美,就是需要的费用太大,现在钱不太够。”
林恒自言自语,就算不用水泥,把鱼塘挖出来都得十个大男人挖二十多天一个月的。
虽然说明年初才开始养虾,今年再种个玉米收一季也完全不成问题,但是仔细一想,林恒觉得还是早点把塘子挖出来吧。
先把水质养好,明年不管是养虾还是养鱼都会很方便。
这年代农村化肥还没有普及,就算用上国家研制的优质玉米种,单亩产量也难以达到四百斤,再加上这里土地贫瘠,两亩地也就能产玉米七百斤。
八分钱一斤的玉米,七百斤也就五六十块钱。
“决定了今年就开始挖,种什么庄稼,哪怕养个鲤鱼一年也能卖几千块钱。”
下定决定,林恒立马就回去了。他要去和媳妇商量一下。
“汪!”
雄霸叫了一声,一双狗眼看着远处的绿胡刁子,表示自己想吃了。
“你这家伙,就不能自己抓一只兔子吃啊。”林恒无语。
“汪汪~~”
雄霸不满的叫了一声,摊在地上摆烂,似乎在说每次抓到兔子我也就能吃一个内脏啊。
林恒想给它一脚,但还是算了,毕竟是自己的忠犬,拿起弹弓啪的一下打出一颗弹丸,在地里捡麦子吃的绿胡刁子就倒了大霉。
“嗷呜~~”
雄霸一头翻起身来,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将绿胡刁子捡了过来,摇着头摆着尾来到林恒面前。
“走,晚上回去给你煮熟了吃。”林恒拍了拍他的狗头。
雄霸张着嘴,开心的耳朵竖起,把林恒手咬到嘴里玩弄。
舔手林恒无所谓,还挺舒服的,时不时拨弄一下狗嘴,丢个木棍出去让雄霸去捡。
刚刚走到村口,林海就从远处狂奔过来,一把将林恒抱到了怀里,狂喜的说:“堂哥,你对我的恩情如同再造父母啊,以后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我都听你的。”
林恒一把将他推开,笑骂道:“你小子别高兴的太早,距离攻略成功还远着呢。”
林海一脸的姨母笑:“堂哥你说的太对了,田燕比金艳好多了,不但长得漂亮,还有修养和学识,下棋输了生气的样子都超可爱!!”
这小子已经完全迷恋上人家田燕了。
“堂哥,我按照你说的果然有用,田燕现在每天都要找我切磋,我每天都能见到她。
而且我这两天连夜读了三国演义,真有意思,过两天就能和她探讨了,你真是我的好哥哥啊,接下来我是不是应该表白啊。”
林恒抓着林恒的手,激动的不停摇晃,话也有些语无伦次。
林恒一把他的手甩开,给了他一拳:“你小子再这么肉麻,我他妈放狗了啊。”
“还有,你太着急了,表白什么的那是成功了的冲锋号,不是开始你懂不懂?
万一表白被拒绝了,你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人家了,到时候你还追个屁啊。”
林恒又给了他一拳。
“这样啊,我明白了,我一定会忍住的。”
林海狠狠地点了点头,又笑着请教:“堂哥,那你说我就一直这样吗?什么时候才能表白啊?我真的好想把她变成我媳妇儿。”
“不要着急,她这种文艺女青年都喜欢浪漫,你猴急百分百会失败。你等关系稳定了,可以陪她去看看风景,陪着一起去给学生买文具之类的。这样维持个一年半载的时间,你就可以玩失踪了。”
林恒拍了拍林海的肩膀说道。
“啊,玩失踪?”林海不解。
“当然啊,你要去赚钱,努力成功啊,没钱你怎么娶媳妇?”
林恒看了他一眼,继续道:“你可以去养牛或者养鸡,总之弄个事业,努力赚钱。
找那田燕的次数少了,她就会主动来找你的,还会问你为啥不找她了。
这时候你就可以说为了变有钱,才能配得上心爱的女人之类的话,她绝对感动的一塌糊涂,差不多就成功了。”
这种套路在这个年代还是很好使的,毕竟这个年代的女人和后世网络时代的大不相同。
在二十一世纪网络时代,你穷但是努力,她也会懂事的离开你,不给你添麻烦。
在这年代你穷但是努力,她就会跟着你一起努力,一起成长。
其实林恒出的这个对策只能算一般般,上辈子骗到田燕的那个混混可就畜生多了,等差不多了就把人约出去玩,灌醉后生米煮成熟饭了。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对贞洁看的很还重,如果被占了身子,大概率就跟着你了。
尤其是本来双方就互有好感,再不小心发生了关系,那几乎就百分百成了。
但是这种行为太畜生了,林恒不想给林海出这种主意。
“堂哥你说的太好了,我确实得努力,不能让田燕跟着我吃苦。”林海点了点头,觉得林恒的主意太棒了,难怪能追到秀兰嫂子。
“行了,你来我家拿书吧,有本史记你可以看看,还有连本恋爱类型的书籍,你也可以好好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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