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发家从赶山养殖开始 第3节
林恒知道,这是自己没和她亲近过导致的,自己吃一大口,喂她一小口。
“哎呀,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你也会照顾孩子。”林母看到这一幕,惊讶的道。
“妈,能不能不要阴阳怪气,我说了我真的改过自新,好好生活了。”
林恒无奈道,母亲对他意见也太大了吧。
“哼,你要是真的改过再说。”林母瞥了他一眼,完全不相信。
实在是林恒让人失望过太多次了。
说完,林母就拿着锄头上地里去了,四月份正是农忙的时候,要修整水田,准备插秧。
刚刚下雨,正是插红薯的好时机,玉米黄豆也可以种了,林爸,还有大哥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
林恒无奈,抱着女儿走出了院子大门。
门外不远处就是他家的菜园子,占地两亩左右,菜园子旁边是一个木头围成的猪圈。
里面一头三十多斤的小猪看到人来了,哼哧哼哧的叫着,想要食物。
林恒家的房子就在秦岭山下,这里比较平坦,不远处还有村上的其他人家。
枫树村家家户户都是背靠秦岭建的房子,房子都是黄土夯实而成。
墙体厚四十公分,骨架是手臂粗的橡子树,房顶盖的是青石板。
这地方远离市区,这个年代连电都没通,还用的是煤油灯,林恒记忆中是明年冬天才将电送了上来。
主要原因还是附近要修一条连接南方的国道,否则通电可能得到九零年了。
“你怎么来了?”
在田里打猪草的陈秀兰看到林恒走过来,好奇的问道。
“是不是抱不住了?来,给我吧。”
她以为是丈夫抱不动孩子了,拍了拍手上的土,伸手去抱。
“不是,我就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林恒摇了摇头,女儿晓霞在怀里被他逗得呵呵直笑。
陈秀兰看到这一幕有些发愣,丈夫带孩子居然带的挺不错的。
远处,正在栽红薯的母亲看到林恒,走过来喊道:“你不是改过自新吗,把孩子给我抱,你去打窝子吧。”
林恒一看母亲,乖乖将女儿递给她,走过去挖地。
母亲这是看他好不容易在家,给他找事情做呢。
林恒拿起锄头开始打窝子,大嫂将红薯蔓子扦插进去,拿手一按,就算成功了,红薯特别容易活。
刚下雨,土地是松的,但是依旧累的很。
才干了半个小时,打了七八十个窝子,林恒就汗流浃背了。
“哎呀,太累了!”
林恒一屁股坐在了田坎上,拿袖子擦着汗,感慨道:“种地真是划不来,干了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多少钱。”
他这身体就不是干活的料子,最主要的是他觉得种地根本没意义,真的不可能富裕起来。
他爹这一辈的很多农民都是信奉只要踏踏实实种地,日子肯定可以好起来的信念。
结果过了二十年还是在种地,还是只能勉强活着,农民太难了。
“不种地你喝西北风去啊?整天就知道好吃懒做,看看你大哥,挖一亩地都不带喘气的。”
母亲鲁红梅瞥了他一眼,把孩子给了他,自己过去打窝子。
他知道二儿子干不了,但是也得让他干,让他把心收下来。
不然等分家了,全都指望儿媳秀兰,还不得把她累坏。
“是啊,林恒你确实得努力干活了,不然分家了可没人帮你干。”大嫂刘娟笑着道。
她不喜欢林恒,自己丈夫努力干活收的庄稼,他游手好闲啥都不干,整天白吃白喝。
“种庄稼发不了财,我要搞能发财的事情。”林恒笑着回应道。
“哼,这么多年你弄啥给发财了?到头来还不是吃喝靠家里?”
一听这话,母亲鲁红梅就气不打一处来,家里就二儿子文化高,上了初中,结果却是最不务正业的。
毕业三年了,结婚两年多了,啥钱都没赚到,整天还想着搞大钱。
大嫂也撇撇嘴,根本不信这鬼话,只是替弟妹陈秀兰感到绝望,嫁了这么一个男人,这辈子难了。
“擦擦汗,孩子给我吧。”
陈秀兰没评价林恒说的大话,递过来了一个手帕,把女儿抱了过去。
手帕洗的已经泛白,并没有什么香味,林恒擦了汗,帮忙把猪草拿了起来。
“妈,我和秀兰去山上看看有没有菌子。”林恒给母亲说了一句。
“只要不和你那些狐朋狗友往出跑,怎么样都成。”
母亲冷着脸说道,对林恒那些朋友的厌烦之情溢于言表。
林恒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跟着老婆一起往家里走。
脑子里则一直回忆上一辈子的记忆,企图找到一个快速赚到第一桶金的法子。
“想起来了!!”
突然他露出一丝惊喜之色,想起了一件事情。
更新时间每天12点,新书求支持,第一次尝试这个类型,想写一个温馨的田园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本章完)
第4章 不准我媳妇儿再吃苦
“你想起来什么了?”
陈秀兰扭头看着他询问道。
“我想起来那个地方有羊肚菌了。”林恒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找了一个借口。
“那就赶快上坡去找,不要被其他采了,八九毛钱一斤呢。”陈秀兰点点头道,凡是能卖钱的东西,都是舍不得自己吃的。
但其实林恒想起来的是一条狗,他记得就是最近五月份,也就是下个月,有人在镇上学校后面捡了一条两个月大的狼狗幼崽。
那狗长大之后灵性十足,似乎能听懂人言一样,给镇上的一个姓李的赶山人赚了很多钱,找松露,抓狐狸、紫貂、兔子、野猪等各种猎物。
把那人开心的每次赶集逢人就说,可惜后来狗老了,就被那家伙无情的卖给了狗贩子。
幸亏重生之后记忆力变得非常好,才回想起了这么一个小事。
林恒决定去截胡这头聪慧的大狼狗,然后再买一把气枪或者弓箭,赶山打猎赚第一桶金。
他上辈子后来闲得无聊,参加了弓箭俱乐部练习箭术,气枪也会用。
八几年不禁枪不禁猎,赶山是发财的好路子。
脑子里想起来的发财路子很多,哪块地后来会拆迁,哪里未来会修建高速公路,能发财,什么物品未来会涨价,都记得起来。
但问题是没钱,没有第一桶金,知道这些东西也没用。
除非是愿意倒卖货物,这两年跨省倒卖货物也很赚钱,但是林恒不愿意,不想离开家人。
所以还是决定上山打猎,然后走养殖这条路,既能致富,也不用和家人分开,等有了钱之后,再慢慢做大生意,也不着急。
他重生有着这个时代所不具备的宽阔视野,慢慢来,不用急于求成,老婆孩子比家人更重要。
“走吧,上山,你刚刚说那里有羊肚菌?”
陈秀兰拿了一个竹编的小背篓给林恒,从他怀里接过孩子,一双明媚的大眼睛看着他。
看林恒没动,她又推了推:“你发啥楞呢?”
林恒回过神来,看着老婆微微一笑:“没啥,就是发现伱越看越好看。”
老婆陈秀兰五官端正,眉目清秀,说不上绝美,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漂亮。
第一眼看去可能觉得一般般,但是越看越耐看,越好看。
想到自己前世居然一点也不珍惜,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陈秀兰被说的不好意思,扭过了头走了:“老说些不正经的,赶快去采菌子。”
但心里却有些美滋滋的,自从结婚之后,林恒可再也没说过她好看了。
林恒进屋拿了一把弯刀,临走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放在墙上的弹弓,那是以前做的玩具。
这几年都没碰过了,整天都和村里镇上认识的一些朋友去城里各处溜达,不务正业。
想了想,他拿起来插在了腰上,然后将门一锁,钥匙丢在外面的烂柴堆里一个固定的地方,快步追上老婆。
此时的老婆刚走到隔壁刘家的院坝前面,被刘家儿媳妇李彩凤拦着聊天。
“秀兰,你背着娃还要上山啊,也是苦了你了,我们家那口子从来不让我这么做!”
李彩凤表面上是在关心陈秀兰,实则是在显摆,秀优越感。
这个年代没有娱乐设施,农村女性最喜欢攀比。
“又不重,我背着挺好的。”陈秀兰淡淡的道,“最起码我家那口子不发酒疯。”
李彩凤嘴巴一扯,顿时不想说话了,她知道陈秀兰这是挖苦她被老公打呢。
“秀兰啊,你眼光好,你看我穿的这个衣裳怎么样?我就爱那口子运气好,前几天打了一只狐狸,卖了皮给我买的。”
李彩凤又换了一个话题,扯着自己才买的有着条纹的红色碎花衬衫笑着说道。
“现在这衣服太贵了,讲了半天价也要人家低于两块钱也不卖,我说不买吧,我家那口子最后还是给我买了。”
李彩凤嘴都合不拢,看着陈秀兰身上还有补丁的衣服就开心的不得了。
“还可以,挺好看的,我还要去采菌子,不说了。”陈秀兰随意说了一句就要离开。
后面却传来了林恒的声音:“一般般吧,这衣裳在城里就卖一块钱,你穿着也不好看啊彩凤。”
李彩凤很胖,穿着这衣服,和一只花母鸡似的,还要气自己媳妇儿,林恒才不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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