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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综:努力下头的我却让人上头 第144节

  可惜,如果没有意义的话,那只能是华而不实。

  【我记得这里是片树林,后面有个山坡

  山坡上的枣树,每当秋天到来

  我们把枣装满口袋

  我记得除了朋友,我还做过你的叔父】

  听到这里的时候,王佳佳的眉头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

  她对徐哲安还是蛮有好感的,但是花了一块钱听了这样一首莫名其妙的歌.

  也不知道这首歌到底在【记得】个啥。

  算了,也就一块钱,而且这首歌其实有一点不错,就是旋律凑合,至少算是悦耳。

  【呜呜呜呜

  快来抱抱,快来抱抱我~~】

  这段大概就是副歌了,依旧很平,徐哲安用了一种男中音的形式来唱,那种浅浅的低吟还挺有感觉的。

  唯一的问题在于.歌词依旧还是很抽象。

  ‘啪嚓’

  王佳佳受不了了,直接把歌曲暂停了。

  这首歌,她不喜欢。

  旋律还行,但是这种民谣她本身就不感冒,加上歌词故弄玄虚,王佳佳就更不喜欢了。

  甚至她感觉质量还不如那首《明明就》,因为比起民谣,她更喜欢带着点忧伤感觉的情歌。

  都写流行歌了,直抒胸臆不好吗?打什么哑谜呢!

  摇了摇头,王佳佳没有再听下去了,开始收拾起了东西准备下班。

  一个原创歌手的才华只是偶尔乍现,这倒也正常。

  比起这个,她今天摸鱼了一下午,又混完了一天。

  赚到!

  《我记得》在徐哲安的记忆里,以及那个名叫地球的世界中,它不是一首经典的金曲,没有岁月的滤镜。

  它很新,新到很多人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这首歌。

  它很旧,旧到歌曲主题已经不知道被多少人写过。

  比起这首歌的创作者另一首代表作《成都》,《我记得》不够出圈,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却也非常火。

  如果读懂了这首歌的歌词,徐哲安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喜欢上它。

  但是非常真实的一件事是,这首歌初期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响。

  《明明就》因为节目的热度,下载量还是很喜人的,几乎每天都有五位数的下载量。

  当然,这个幅度下降得也很快,昨天就已经变成四位数了。

  而《我记得》这首歌,每天的下载量只有三位数,有的时候甚至跌到了两位数.

  音乐的下载收益分成要和音乐平台对半分,一月一结,也就是说徐哲安现在每天都有大几千的收入。

  他很满意了,于是也没有为《我记得》这首歌初期反馈的一般感到郁闷。

  这首歌需要时间来解读,慢慢来吧。

  而接下来的时间,他继续认真地制作着专辑里的其他歌曲,这样等第二期播出后,他的专辑发歌速度也能跟得上。

  事实上,剩下的四首歌每一首都有一点‘新意’在里面。

  可能是风格上的新意,可能是歌词上的新意,总而言之和节目里拿出的常规情歌相比,都有其特殊之处。

  就是不知道这一届的网友能不能感受到这些歌曲的独特之处。

  不过,就在徐哲安以为《我记得》这首歌可能要很久以后才会有什么反馈的时候,却不知道一篇文章在网络上已经开始泛起波澜。

  很多听众对徐哲安还没有粉丝滤镜,一首歌初听一般就不会去听第二遍了。

  这首《我记得》旋律还算动听,但是歌词写的啥完全没听懂,在快节奏的时代大家自然没有什么兴致去搞啥解读。

  可有几个人却不是如此。

  ——那就是,我们当初的乐评人小队。

  黄达、盛太丁等人作为《旋律的樱色》评审团,从节目的一开始就对徐哲安有一些不同的滤镜,对他的新歌自然也投入了关注。

  乐评人看待音乐的角度当然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深厚的听歌积累让他们有着比常人敏锐很多的音乐感知力,以及文字鉴赏能力。

  歌词是文学,不然当初不会让某个外国歌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了。

  只是很多时候流行口水歌太多,让大家下意识忽略了这一点而已。

  普通人可以忽略,乐评人可不能忽略。

  盛太丁这个毒舌音乐人在听完这首《我记得》的第一瞬间,就感觉到了这首歌的特别。

  可是具体特别在哪,他说不上来。

  于是他听了好几遍,在一遍遍地重复里慢慢摸索。

  直到快第十遍了的时候,盛太丁仿佛终于找到了这首歌的核心角度,脑子里灵光一炸。

  然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气。

  他好像知道这首歌在写什么了。

  这个徐哲安,下恋综后的第一首新歌,就给了大家一个超级惊喜啊!

  明明是这么一个普通且常见的主题,居然能被徐哲安写得这么隐晦且真挚。

  甚至是像

  诗一样!

  盛太丁感觉心情有些激动,不过不是因为喜欢这首歌而激动。

  对乐评人来说,最大的乐趣是什么?

  探索出一首歌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然后分享给大家,得到认同,顺便体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音乐理解能力,这就是乐趣所在了。

  当然,还有吐槽一首歌,让大家跟自己一起骂,也挺快乐的。

  而此刻的盛太丁相信,全网没有人比自己更早发现这首歌的特别之处,他绝对是独一份。

  抱着这样的心情,盛太丁哐哐地把对这首歌的解读与注解给写了上去。

  现在已经很晚了,盛太丁的精神却非常亢奋,手指在键盘上纷飞,垮垮地写着文案。

  盛太丁是个毒舌音乐人,最爱毒舌,但是认真解析起音乐的时候,那个功底却也是入木三分的。

  或许他乐理知识不够,不敢说特别专业,但是他歌词鉴赏能力却一流。

  他一边写着文案,一边用家里的昂贵音响播放着这首《我记得》,在徐哲安低低的歌声里,对这首歌的解读也慢慢地被倾泻于盛太丁的指尖。

  在王佳佳耳朵里非常一般的、根本看不懂,甚至觉得莫名其妙的歌词,在盛太丁笔下的文案是这样的:

  【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胎盘)

  游入尼罗河底(羊水)

  经过几道闪电(妊娠纹)

  看到一堆光圈(手术灯)

  不确定是不是这里(人间)】

  是的,这一段看起来像是旅游,完全不知所谓,或者说是故弄玄虚的歌词。

  写的,其实是一个孩子从母亲肚子里的诞生。

  歌词里没有一个字与母亲有关,但每一字却又和她息息相关。

  而当你将视角切到这里的时候就会发现,整首歌都不一样了!

  彻底不一样了!

  立意、角度、包括音乐的深度,一切都来了个彻底的逆转。

  【我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医生)

  他们拿着剪刀,摘走我的行李(脐带)

  擦拭我的脑袋,没有机会返回去(子宫)

  直到我听见一个声音(妈妈的声音)

  我确定是你(母亲)

  可你怎记得我~~】

  徐哲安的低低的歌声通过音响在房间里回响,将音乐里的情绪传递到了盛太丁的笔下。

  盛太丁写得很动情,他知道这就是一首献给母亲的歌曲。

  一个带着前世记忆的孩子出生了,他看到了自己的妈妈,他知道自己终于在这一世找到了她。

  但是他很小,说不出口。

  【我带来了另界的消息

  可我怎么告知你

  注定失忆着相遇】

  于是,在这样的角度里,【注定失忆着相遇】的含义一下子就明了了。

  ‘我’记得前三世所有的记忆,母亲却不知道,所以是失忆着相遇。

  而后面的那一句句‘我记得’,便是一次次前世的记忆。

  在三次前世记忆里,我们做过朋友、做过叔父、甚至做过恋人,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身份。

  身份有很多,但都不是母子,于是孩子便继续寻找着。

  直到这一世,我们终于又做回了母子,‘我’才终于回忆起了前世的那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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