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想重生了 第91节
林逍道:“随身听,还有磁带,一遍一遍的听,无数次模仿。”
“难怪啊。”
校长张启兆道:“林逍,有这么一个机会。”
他便把这次的事情说出来。
“杭城二中,镇海中学的学生表现都很不尽如人意,让领导们很失望。”
“那些美国中学生的出色表现,把我们的学生衬托得黯然失色。”
“你要是觉得自己可以,就上。”
“你要是觉得不行,那就放弃。”
这是一个荣誉,但更是一种压力。”
两国的国情不一样,我们国家应试教育氛围浓烈,美国的高中生从小就接受个性教育,辩论熏陶,他们的表达欲,表达能力很强的。
林逍想了一会儿,点头道:“我可以。”
张启兆道:“行,你回教室上课吧。”
然后,他直接道:“定下来了,就让林逍和连漪上。”
…………………………
班主任李明朝走了进来。
“宣布一件事情,这周五晚上,林逍和连漪同学,还有柯城一中的两个同学,将代表我国高中生和美国布莱克高中学生进行一场交流。”
“布莱克中学是美国的百年名校,前来交流的几个学生也都非常优秀,希望两位同学能够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展现出我国中学生的风采。”
“自信,大方,活泼。”
这话一出,祝宏斌脸色瞬间白了。
之前这样的机会,都是给我的啊?为啥这次给了林逍?
他甚至很想站起来争辩几句,说为什么不是我上?
但以他老成的性格,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甚至他还在脑子里面想,是不是最近家里稍稍得罪张校长了?
林逍没有想要去抢别人的风头,但……当你优秀的时候,荣誉就自然落在你头上。
你没有想去抢别人的荣誉,但别人会帮你抢。
傍晚时分,林逍接到了一个电话,是连正的。
“林逍同学,和美国高中生交流这件事情你怎么想?”
林逍:“连叔叔,我也很意外。”
连正道:“杭城二中的四个学生,表现就很不好,让杭二中都有些颜面无存。”
“而且这次见面交流,宣传部的副部长,市教育局的李局长,省教育厅的张处长也会在,表现好了是荣誉。表现不好,可能会丢人。”
“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我可以和你们校长说,帮你和连漪推辞掉这次机会。”
林逍道:“连叔叔,您觉得我应该上吗?”
连正道:“我只能说,我比较期待。稍稍特殊的经历,都是一种历练。”
林逍道:“那我上。”
………………………………
祝宏斌立刻打电话给自己的父亲,说了这件事情。
“爸爸,我们家最近和张校长有闹得不愉快吗?”
祝天龙疑惑道:“没有啊,上次他来市里开会,就在我们家的酒店,我们谈得非常愉快啊。”
一直以来,祝宏斌都习惯所有荣誉归他,所有的机会归他,原本也没有觉得多了不起。
但现在失去了,却又觉得很难受。
祝天龙道:“非要这次机会吗?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祝宏斌道:“爸爸,之前这种机会一直是给我的,现在不给我了,我想要弄清楚。而且另外一个名额是连漪。”
“连漪?”祝天龙皱眉。
连漪可是他早就相中的儿媳妇,长得好,家世好,本人也非常优秀。
当然现在说这一切都太早,但是……祝天龙确实想要和连正走得更近一些。
他虽然有钱,但是和一个常委成为亲家,对未来更有好处。
祝宏斌道:“这个林逍曾经不知道天高地厚,还公开给连漪表白,闹出了很大的笑话,被学校记大过处分,现在学校又安排他和连漪一起去和美国高中生交流。”
“他出身农村,个子矮,英语口语也肯定不好,各方面条件都比不上我,更没见过什么世面,去了那种场合,不是丢人吗?”
祝天龙道:“我打电话问问。”
接着,他拨通了连正的号码。
“祝总,怎么了?”
祝天龙道:“连书记,我听说连漪要代表柯城市和美国来的高中生进行交流。”
连正道:“对,布莱克高中,一所非常有名,历史久远的高中。”
接下来的话祝天龙有些难以启齿,终究还是问道:“和连漪一起出席的那个学生,您知道吗?”
连正道:“林逍嘛,那个小子,我熟悉的。”
“你要问我的意见,那就是多历练,不要怕丢人。”
“小小年纪,丢人又有什么了?”
接下来两人有寒暄了几句,然后挂掉了电话。
接着,祝天龙拨通了祝宏斌的电话。
“儿子,这件事情别想了,连书记知道,而且还挺支持。”
祝宏斌满心苦涩,愤愤不平。
实在无法理解,他明明更优秀,更合适,为何不让他去?
让一个农村穷小子去,学校真的不怕丢人现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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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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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天塌了情感蜕变
商业园B13栋里面,几个人都忙得脚踢后脚跟了。
尤其是夏汐,她的事情太多了。可以说她的到来,完全解放了林逍。
她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随便弄一碗泡面就打发了自己。
“你要去和美国高中生进行交流?”夏汐盯着林逍。
“嗯!”
“等我把这口泡面吃完。”
夏汐用叉子卷起剩下的泡面,转了几个圈,然后把嘴巴张到最大。
一次性把小半袋泡面全部塞到嘴里。
林逍也不由得本能咧嘴。
你那么美,嘴巴那么精致,真正的艳如桃李。
结果,一口吃掉小半袋泡面,是不是有些违和啊。
吃完后,夏汐去刷牙,并且稍稍化妆,换上了巴宝莉风衣。
她好像每一天都穿这一件衣服。
其实不是的,她一共有三件巴宝莉的风衣,几乎一模一样,换着穿。
“走,带你去柯城买衣服,剪头发。”
然后,夏汐开着金杯车,带着林逍去了柯城。
甚至她开这个车子也很违和,总给人感觉,她这么美,这么飒,应该开法拉利这种。
……………………
柯城市区比起临山县城,是要好上不少了,至少有比较上规模的商场了。
夏汐直接带着林逍去市里最贵,最好的商场。
“这个地方,真的点落后,衣服比较丑,杭城太远了,不然应该带你去杭城的。”
夏汐自己穿得不艳丽,但审美一流。
稍稍挑选,就给林逍选出了最合适的衣服。
一件短款的牛仔衣,黑灰色,而不是蓝灰色。
然后,黑色的直筒裤,半休闲,半正式,不是很肥,也不是很窄。
一双类靴子的高帮皮鞋。
最后,带着林逍去柯城最好的理发店,直接在她的指导下,剪了一个青春时髦,却又不会太跳跃的发行。
比富城头短一些,稍稍乱一点。
“很帅,再长高一点,就更帅了。”
夏汐就很高,大约176公分,甚至都有点太高了,所以大部分时候都穿着平底鞋。
两个人漫步在柯城的街头,谁也没有说话。
两个人都在寻找着一种感觉,那种姐弟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