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啊,犯罪技能系统什么鬼 第126节
案子陷入了僵局,现在要想打开突破口,就两个方向。
第一,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但是现在,犯罪现场没搜集到任何有用的犯罪遗留物。
冯刘提供的证词,三个犯罪分子从头到脚报的严严实实的。
他们就这六七个人,全镇去摸排,不现实。
第二就是锁定死者身份了。
然而旧镇户籍登记人口的适龄女性,除了三个还没取得联系之外,其他别的全部取得联系了。
有可能是那三个其中一个吗?
利国涛的直觉告诉他,应该不会。
虽然有尸体,尸体上有头发,正常来说有头发就能去做DNA检验了。
然而这是对于有前科的人来说。
正常没有背过案底的人,DNA数据库里,是没有你的个人资料的。
就算是从你头发中提取到了DNA出来,在数据库中也做不了对比的。
DN数据库中只有已定罪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失踪人口等。
像是没有案底也跟任何关系的普通公民,DNA数据库内是不会有他们信息的。
就算是你去医院做过类似的检查,但是处于对你隐私权的保护。
这些检查的内容,只能告知于你个人。
就算是警方,也无权获知。
不对全民采取DNA,是因为生物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不过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就是......价格太贵了。
DNA采集的话,费用虽然比早些年要便宜,但对比起来指纹采集,价格是呈几何涨幅的。
现在指纹库已经完全普及了,现在高考、办理身份证,都需要录取指纹。
DNA就做不到——因为人口基数太大了。
一个人十块钱,十几亿人的采集费用,就高达上百亿了。
每个人都做,那可是相当一笔庞大的费用了。
而且DNA不光贵,还费时间,费力气。
采集十几亿人的DNA,那工程量估计不亚于修一座直达月球的太空电梯。
死者的头发保留下来的有,但是在库内找不到相同的DNA信息。
能确认身份的指纹,现场没有保留。
至于尸体?
全身浑身上下都严重腐败了,脸上的肉鱼都啃好几片了,能指望那指肚还能留着指纹吗?
就算没给鱼儿来个‘泡椒凤爪’自助餐,指肚也得被水给泡腐烂了。
两个方向全部没有任何头目,利国涛都有点崩溃了。
“开个短会吧。大家都讨论一下、发表一下意见。”
利国涛揉了揉眉心,心想这是造了什么孽。
这双休日的跑到这么远的山沟里来破获命案,而且还这么棘手。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案子,是咱们大家的案子。”
利国涛扫视一圈,语重心长的说道。
“......”
一听这话,江一默默往后撤退了两步。
哥们是好心主动帮忙的。
别整的案子没破到时候受处分我还得抗。
那可不兴嗷。
案子破了功劳分我一半,我会很高兴。
案子没破,追责到了我头上,我会不喜欢。
“当然了,江一是主动支援的,你不算。”
也不知道是不是注意到了江一的动作,利国涛又补充道。
“害,说这些就见外了。”
江一心想内心想归那么想,但是表面工作得做到位不是。
“既然死者是女性,而且又是年轻女性,体内也没提取到精液,很有可能是仇杀,这种小山村里,说他们朴实,那是没跟他们打过交道,跟他们打过交道,就会知道朴实的确实有,但心眼坏的人占比是真不少。”
一名县局的刑警开启了他的分析:“所以我认为死者应该是跟别人结了仇。”
“说到结仇,江一之前不是去打听过?”
“是打听过,不过小卖部老板就跟我说了一个因为彩礼谈崩的两个家庭。”
“彩礼谈崩?是男方领完证不想给彩礼?还是说女方结婚钱临时彩礼超级加倍?”
“后者。”
“后者......女方临时彩礼超级加倍?”
利国涛双手一合,眼睛跟安装了强光手电似的:“那这线索不就出来了!女方临时加彩礼,男方怀恨在心,选择报复杀人!”
“那个女的叫赵枝雅,在派处所的时候我给她家打过电话,他爸说她在家待着呢,压根就没出门。”
第141章 黑户
“利队,之前没联系上的那三个女性,都已经成功联系上了。”
一名干警又传来了一个听上去既让人高兴,又让人发愁的消息。
高兴的是,联系上了,这就代表着没有生命的凋零。
不爽的是,联系上了那就代表旧镇所有符合这个年龄段的户籍登记人口,全都成功联系上了,愣是排查不到死者的身份信息。
“如果户籍登记查不到的话,会不会是外来人口?”
之前提出要按照报复杀人的程序去启动调查的干警再次发言。
“旧镇这么破落、封闭的乡镇,没修剪水库之前甚至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村,这种地方外来人口......”
江一本来是准备说没有的,不过话到嘴边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小卖部老板。
冯刘。
虽然从警务系统中查询冯刘的个人信息,显示的是一个正常的三号公民。
但是从那么远的外省跑来,定居在这里......
所图什么?
而且系统可是检测到他是罪犯的。
如果那三个犯罪分子威胁了冯刘、或者他单纯害怕担心被报复。
从这个情况来出发,冯刘作为目击证人看到后也不报警。
这就不构成包庇罪。
可是系统提示的可是他是犯罪分子啊。
也就是说,他要不就是拿了人好处,以此来作为‘封口费’。
这就属于是包庇罪了。
也有可能那三个人,其实并没有佩戴什么所谓的口罩、面罩、帽子。
然而那三个人,可能与冯刘的关系不错。
或者说是,仇家的仇家是朋友。
如果死者,那个年轻女性跟冯刘有仇的话。
冯刘可能会与三个犯罪分子达成一致条件。
你们该抛尸抛尸,我就当做没看见。
真有人追问起来了,我就说你们戴着口罩面罩帽子,我啥也没看清楚。
不过除了这种情况之外,可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的存在。
冯刘关于这起案子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但系统提示他是犯罪分子。
有可能是他是之前犯过事,然后没有被抓到,逃窜到这边儿来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就符合他从外省跑到这大山沟沟的乡村来定居的必要因素了。
至于警务系统上查询到的他是一个三号公民......
有可能他是冒用的其他人的身份信息!
在十几二十年前,那时候搞过生育计划,而且加上当时户籍系统也没有现在这么完善、严格。
所以那些年,其实民间是有不少黑户的。
确实有这么个人,街坊邻居也都知道他叫什么、在哪住、父母亲是谁。
但是输入他的名字你是在户籍系统上查不到的。
这些人后来为了找工作、买房子、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等这些业务,就得给自己套上一个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