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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察啊,犯罪技能系统什么鬼 第140节

  “直接带到审讯室!”

  成丰手一挥说道:“国涛、江一,还是你们俩去审!”

  “是。”

  像是这种夫妻的犯罪分子,通常女性心理崩溃比较快,所以通常都会选择先从妻子身上入手。

  “姓名、年龄。”

  “冯秀云,今年43岁了。”

  冯秀云坐在审讯室内,脸上并没有什么不甘,反而有着一种释然。

  对她来说,她就压根没想过会去杀人。

  她虽然也有想让儿子把李心如给带回家,半推半就的把她给睡了,这样也不算是强奸,肚子搞大了,在农村,未婚先孕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

  这样以后就有谈判的资本了。

  到时候,不给彩礼也不怕她不跟儿子结婚。

  不过如果李心如真的不配合,如今是法律社会,他们也不可能说直接把人给强行绑回去。

  至于杀人......

  她做梦都不敢这么想。

  “李心如是你杀害的吧。”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是我男人用铁锹把她后脑勺砸了一下,没成想直接砸死了。”

  “噢,那就是说杀人的人是你丈夫,杀人过程中,你没参与?只是旁观?”

  “对。”

  “那抛尸环节你参与了吧。”

  “参与了的。”

  “你们一共几个人?”

  “三个人。”

  “三个人,除了你跟你丈夫之外,还有谁?”

  “这种事儿喊别人不放心,我就把我弟弟,我儿子的舅舅给喊来了。”

  “人家都说娘亲舅大,你们这倒好,好事不想着人家,抛尸了把人家给喊过来?”

  “不对,除了我们三个之外,还有一个。”

  “谁啊?”

  江一装作不知情。

  “村口小卖部的老冯,冯刘,他应该是钓鱼回来了,不小心撞见了我们,我们怕他认出来,就不敢开口说话,不过他好像也怕我们把他给杀了,他拿起刀在那女娃的尸体上狠狠捅了几刀。”

  “行,其他别的还有补充吗?”

  “如果你们见到了那女娃的爹娘,能不能替我跟他们说声抱歉?”

  “可以,还有吗?”

  “别的就没了。”

  “你们是准备今晚逃跑?”

  “对。”

  “谁给你们支的招?”

  “我们自己琢磨的,我们担心你们发现我们,就想着趁着夜色黑,偷偷溜走......不过你们应该是接到了我儿子的举报电话才来的吧。”

  冯秀云虽然是农村妇女,在家也没什么地位、话语权,但是观察力比较仔细。

  当初在家的时候,儿子劝说他们自首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儿子可能是怕连累到他。

  当后来刚从旧镇出去就被蹲守的警方直接一网打尽的时候,她就知道,肯定是儿子打的报警电话。

  不过她没啥可伤心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经地义。

  从杀人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不可能藏得住的。

  无非是时间长短而已。

  其实早在今天白天,当儿子被带走的时候,她就有过自首的想法了。

  自己已经活了半辈子了,余下的半辈子,眼看也不会有什么起色,要是连累到还那么年轻的儿子,那后半生她都会在无尽的悔恨中度过。

  不过关于冯秀云的这个问题,江一没有回答她。

  按照规定,需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任何信息都不能透露。

  虽然不说话好像是一种默认,但这是审讯室,他们也不可能张口就来,去杜撰、捏造不存在的行为。

  因为冯秀云并没有参与杀害李心如,只是属于帮凶,所以作案动机什么的,主要还得录冯健的口供。

  “姓名、年龄。”

  “我儿子说村口没警察的,你们是藏起来了!?”

  相比较于冯秀云的看开、释然,冯健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脸上写满了不甘心。

  “这些你管不着,姓名,年龄?”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冯健双手砰砰砰把桌子砸的乱响。

  早知道村口有警察蹲守,他就不冒这险大半夜跑出来了!

  要是警察找到了证据,堂而皇之的把他给抓获。

  他可能就认命了。

  但是这种警方没找到证据,他却自己先做贼心虚,准备半夜偷偷溜走......

  他不想就这么认命!

  “喂,你是嫌自己背负的罪名不够多,还想再背负一个故意损害公物吗?”江一道:“能配合审讯不能?”

  “你先回答我,你们是一直在暗中蹲守吗?”

  “案件的细节任何人都不能告诉,你现在能交代了不?”

  “还交代尼玛啊,杀人偿命,说与不说都是不他妈都是死路一条?”

  “如果你认真坦白,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原谅,法官可能会酌情考虑减刑。”

  “还能减刑?你没骗我?”

  “我说了,你认真坦白,法官有可能会酌情给你减刑。”

  江一这也不算是诱供。

  确实有这种可能性,只是这种可能性不大而已。

  杀人抛尸,毁尸灭迹,没有自首情节甚至还准备抹黑准备跑路......数罪并行,基本宣布人生可以重开了。

  不过现在还要取得他的口供,所以,能给点希望,还是给点希望。

  尽管零口供也可以定罪,但是程序就比较麻烦了,能掌握到冯健的关键口供,能节省不少力气。

  “行,我什么都说,你们问吧!”

  “姓名、年龄。”

  “冯健,49岁。”

  “李心如是你杀害的?”

  “对。”

  “什么时候?作案过程说一下。”

  “昨天八点多那会儿吧,我们在她回家的路上拦住了她,说要带她回家坐坐,然后她说什么天黑了,她必须得回家了,我就准备强行把她给扛回家让我儿子把她肚子给搞大,谁知道她见我来硬的,居然开始大喊大叫,我担心被旁人听到,心中一急,刚好旁边有个铁锹,我就朝着她头上这么来了一下,谁知道她居然就这么死了。”

  “杀完人之后干什么了。”

  “杀完人之后肯定就得抛尸啊,回家拿了个编织袋,把尸体放里面,扛着就往库区去了......”

  后面的说法与冯秀云的口供基本一致。

  他一个人力气不够,于是冯秀云便喊来了自己的亲弟弟。

  三个人合伙把尸体扛到了库区。

  准备抛尸的时候,碰见了钓鱼归来的魏鹤云。

  魏鹤云担心自己也被杀害,于是就半主动的把李心如的肺部、肠胃这些容易出现胀气的部位全部捅穿。

  “来,照着这行字写一下。”

  【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所述一致】

  ......

  案情结束,唯一一个美中不足的便是冯春木舅舅在今天一大早就买了张汽车票前往省城了。

  可能还是担心事情败露,他赶在下午13时许发现尸体前就逃之夭夭了。

  不过抓获他的工作,那就是他们洛西县局的事儿了。

  跟江一就关系不大了。

  晚上十点钟,江一给顾一鸣打了个电话,喊他出来吃点夜宵,权当是庆功了。

  正常来说,这种命案成功侦破了,那不说大聚一次,但中队一起在外面下个馆子,庆祝一下,是很正常的。

  不过现在证据链还没搜寻完整,杀人凶器,还得交给县局他们去旧镇找。

  而且这已经晚上十点了,想庆功,一般的饭店也不会开门。

  “看你这一脸喜色,这是案子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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