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城堡不会输! 第156节
男子还没行动,突然而来的动静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
一颗颗指头大小的火球悬浮在半空,还有一些还在空气中显现。
但它们都保持一个架势,围在已经吓尿的男子身边。
他的手臂上,以及脸颊处有烫伤。
“发生什么事了?”
小威廉招呼了一声,一名居民凑了过去。
“你做了什么?”
他的语气充满了不信任,领主大人仁慈才愿意收留,不代表他们愿意和陌生人相处。
“我……我什么都没干啊。”
又一颗火球擦着他的头发而过,让他的头发卷起,干枯成一片。
“你说谎!”
其实,这名小偷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美狄亚留下的预警魔术打断他的行为,现在的他已经被钉死了。
领主大人会考虑人情世故,但守卫不会,背叛就是敌人,敌人就该杀死。
“我……我……我……”
所有居民都围拢过来,很显然这名试图打破领地和平的男人,已经激怒了他们。
“你们觉得怎么办?”
“管他妈怎么办,先给这个该死的混蛋来一拳!”
一名居民毫不迟疑的将拳头印在小偷脸上,本就被烫伤的伤口又被他来了一下,竟直接扯下一大块表皮。
小偷捂着脸在地上滚动哀嚎,完全无视地方的积雪。
“够了!再打下去他就死了。”
“死就死,这种渣滓,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那居民还要上去补一脚,但被同伴们拦住。
“孩子,这……”
对于父亲的疑问,小威廉没有过多解释,只是让同伴们将他关去比尔家的地牢里,和那具被伯爵剥得只剩下骨甲的尸体关在一块。
能审判他的,只有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们以前很苦,但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我们的领主大人是不一样的,希望你们可以老老实实待着。”
他给自己父亲解释从被抓捕,到领主大人解放,再到领地的日常生活。
“这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贵族吗?”
……
“阿嚏!”
高德揉了揉鼻子,怀疑自己是不是感冒,但想想又不可能,他都不知道多少年没生过病。
难道是有人在说我帅?
他把玩着手里的石头,那是一块褐色的光滑石块。
形状与他之前捡到的传讯石一模一样。
‘喂,zaima?’
消息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这就是那名提夫林少女交给他的物品,他的灵视没有在上面获得任何使用残留的手印或者别的。
就好像这是一块刚做出来的物品。
美狄亚和赫敏,被他安排在淑妮的神庙中居住,那里拥有上等的房间,不用陪他在营地里挤着。
在那里,她们可以专注自己的研究与学习,而他和菲奥娜则是在营地度过最后的三天。
新月份马上就要到来了,高德有些遗憾,没办法回营地看看集市与酒馆。
此时他正在换马甲,准备去参加仅有一天的雇佣兵预选赛。
“哈~英勇而帅气的格里菲斯,您就像夜空中最闪亮的明星~”
侏儒诗人一见到高德,就兴奋地唱起了小曲,但很快就被一只手从树上提了下来。
“我说过了,不要在我面前唱歌。”
为什么每个吟游诗人都有这种毛病?
结束了白天的旅行,同伴在休息的时候,吟游诗人在酒馆里鬼叫。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我们的新朋友。”
第184章 雷蒙诗人吗?
当看见那个体型堪比歌利亚野蛮人奥尔,背上是一个大得夸张的骨质号角时。
即使以他的心思也不由得一呆。
“我来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们的朋友,格里菲斯,鹰之团雇佣兵的团长。”
侏儒指着高德介绍,同时还没忘记给他加上一些特效。
点点星光与羽毛在他身旁形成,那模样,不知道还以为是他开了企鹅的钻,买了一身时装呢。
紧接着,侏儒又指着坐在火堆旁,背着号角的男人说道。
“而这位,是卡恩,他立志走遍整个大陆,编撰出最美丽的歌曲,让所有人都来听他那美妙的歌喉——啊,忘了说了,我们之后打算一块旅行。”
那名也是做吟游诗人打扮的男子,周身出现了大量音符闪耀。
最后,他站在断掉的树桩上,右手手抚胸躬身,另外一手伸出,变戏法一样变出一顶软帽。
“我们就是未来最耀眼的吟游诗人,所有的贵妇人会因为我们的歌喉而尖叫,所有的少女会为我们的诗集而欢呼!”
他的全身周围出现大量烟花,还带有声音。
至于奥尔,这名歌利亚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抱着手里的腿在啃。
仿佛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他都只有一个目标:吃。
高德不动声色坐在那名陌生人旁,细微的声音几乎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
还好上面的斯克兰演讲得十分入神,没人注意到这点。
“雷蒙,看不出来你很闲啊。”
壮汉也从喉咙硬憋出一句。
“我也没想到能撞上你啊,高德。”
没错,这个陌生的吟游诗人,就是高德失踪很久的表哥,雷蒙。
“我就说我TM怎么等半天都没运人过来。”
“哈,冬天怎么给你送人,肯定要开春啊,而且我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可不想就这样回去。”
两人对话时,那边的斯克兰还在忘我的演讲。
高德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这表哥就是这么不靠谱。
但凡靠谱他也不是雷蒙了。
“还有,现在要叫我,抵御暴雪之人,碎冰者-卡恩。”
听着他那尬得令人抠脚的外号,高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雷蒙是诗人吗?
他觉得他是。
但其实他就是一个连魔法都不会的骑士,他但凡真的会一点魔法,乃至天赋优秀,高德的舅舅,卡佩奥男爵也不会阻止他去追梦。
可事实上就是,雷蒙是一名在战士之道上十分有悟性,并且学习速度非常快。
他甚至从家族流传的战技中,提取了自己的一套新战技——号角剑法。
没错,他背后的号角其实是卡佩奥家族宝库中的一件魔法物品。
以雷龙那接近9米的尾骨尖端加工锻造而成的骨质号角,表面涂抹了一层精金,让惨白色的骨质号角隐约泛着银蓝色。
这柄“乐器”是一件魔法武器,它的尖端,也就是号嘴,每天可以施放一次雷鸣波攻击,用它砸中敌人时会触发一次法术效果。
这种只对生物生效,对死物无效的法术,绝大部分人的盔甲无法防御。
它既可以对你造成噪音攻击,同时里面又蕴含着雷电的力量。
这件武器还有着坚固附魔,精金加上附魔让它即使是龙族的吐息也无法被摧毁。
“……”
高德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不能说,表哥你别闹了。
你要能当诗人,明天我就能日神。
那样说出来,兄弟俩先打一架。
斯克兰完成了他激动人心的演讲,得到的是十分敷衍的掌声。
“所有的佣兵,到我这里集合!”
洪亮的声音打断了他张嘴要说的话。
高德毫不迟疑地朝那走去,紧接着是奥尔,这位歌利亚走时还不忘拿起武器。
雷蒙则是背着自己的号角,跟在其后。
斯克兰看着都离去的三人,张了张嘴,感觉有些遗憾。
一定是他们的智商太低,无法理解聪明的侏儒讲的笑话。
他心里其实还有三篇腹稿,总有一个可以让他们听完捧腹大笑。
来到巴哈姆特神庙的正前方,这里已经只剩下两根有龙族浮雕的立柱还能证明它曾经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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