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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城堡不会输! 第183节

  但是!

  “你就躲在暗处看着?”

  “嘿,我可没光看,那些豺狼人来围攻你,我可是拦下了一大部分。”

  似乎担心高德不信,雷蒙还从腰间的袋子抓出一把耳朵。

  那是豺狼人的耳朵,高德一眼就认了出来。

  上面的血液已经风干,枯黄色的鬃毛也能让人更好的区分它们和普通豺狼。

  “还有这个。”

  雷蒙掏出了令他脸色骤变的物品。

  在他手里,一只灰白的耳朵安静地躺在那。

  和豺狼人不同,这只耳朵尖又长,根部带着耳环,那表面上有蜘蛛模样的纹理。

  卓尔精灵,并且是蛛后的信徒,只有这群充斥着阴谋与背叛的群体,才会将蜘蛛当成某种贵不可攀的事物。

  “喏,我可没说假话。”

  一同递过来的,还有一柄弯刀和瓶子。

  弯刀做工精良,并且带有明显的黑暗精灵风格,也就是涂上一层来自幽暗地域的特殊材料,可以让武器能吸收掉光芒,不会在黑暗中暴露自己,很经典的卓尔工艺。

  因为地表的游荡者,其实大部分时间就是住在下水道的贼,而不是阴影中的刺客。

  只有这群生活在地底并且信奉蛛后罗丝的游荡者,才会追求这种东西。

  因为他们都是阴影中的利刃,随时准备将自己的武器送入敌人的后腰或者后颈。

  “我那地方怎么可能有卓尔?而且这种装备,一般是卓尔某些家族才有的吧?”

  这明显是制式装备,不是某个出门探险的卓尔可能拥有的。

  卓尔以城市为核心,划分出一个个势力,他们没有一个统一的王室或者什么。

  每一座城市就是一个王国,并且只忠于蛛后。

  “嗯哼,现在知道了吧?我可不是干看着。”

  兄弟俩一路从巷子里走过,主要是雷蒙在带路。

  雇佣兵这边的住所,被安排在一处酒馆中,这里有个特色,全是石质物,连家具也是。

  很显然,伯爵深知冒险者和雇佣兵这种生物,属于一言不合就动手。

  所以改成石头房可以有效的减少损失。

  至于管理他们别打架,那就算了吧。

  需要付出的人力和物力远超带来的后果。

  而且,雇佣兵来参赛默认是死亡竞技,毕竟本来就是一群亡命之徒,你让他们参加和平竞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如直接从一开始就给他们搭建一个舞台。

第215章 什么叫做我从别人老婆床上醒来?

  两人走进去的时候,被开辟出来充当临时酒馆的空间突然一阵安静。

  很显然,高德那一身白被人认出来了,不少人亲眼目睹他的战斗风格。

  不对,应该说目睹了那一场屠杀后,除了某些傻子,不会有人打算触高德的霉头。

  好在,明天他们并不需要和这个怪物凑在一起,因为明天的比赛将会在迷宫中进行。

  他们只要找到伯爵放在迷宫中央的那张卷轴,就算通关。

  根据伯爵所说,好像是一张封印了关于龙族宝库的藏宝图。

  要知道,哪怕是再穷的龙,也就是白龙,它们的宝库也不是普通的家族可以比的。

  毕竟那可是花费数百上千年时间去收集出来的。

  “嘿——格里菲斯,这边,这边!”

  最角落中,奥尔和斯克兰坐在那里,一个正抱着鹿腿狂啃,另外一个则是哼着歌,同时喝着手里的麦酒。

  冒险家和雇佣兵都一样,都是把头别在裤腰带的行当,你不能指望他们去存钱。

  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家。

  今天赚的钱如果不能今天花完,那将会是毫无意义。

  毕竟,明天可能他们就死在不知道哪个角落中了,和后世的海盗其实挺相似的。

  “格……格……”

  奥尔在进食的时候会丧失自己的语言功能,作为被部落驱逐出来,又幸运的从雪山离开的歌利亚。

  对于他而言,食物等可以确保自己生存下去的资源是最宝贵的,不能有丝毫损失。

  “两天没见了,让我们猜猜我们伟大的鹰之团团长在谋划什么东西——”

  斯克兰举起手中的酒杯,冲着高德挤了挤眼睛。

  侏儒的脾性就是总会在莫名其妙的时候展现出自己的幽默感。

  “我猜,像您这样强大而英俊的雄性,最近两天一定是从某些贵妇人的床帏中醒来,再迎着人家丈夫幽怨的眼神对不对?”

  正在招呼商会在这里负责人过来点菜的高德手一顿,隔着斗篷看着他。

  为什么总会觉得他每天应该在别人老婆床上醒来?

  他也没干过什么事啊!

  被他看着的斯克兰一点都不尴尬,他可是吟游诗人,别说这种眼光了,更可怕的他都见过。

  侍者很快走了过来,他们身上还穿着代表自家商会的服饰。

  说实话,高德觉得伯爵太有商业眼光了。

  外包这种沟槽的机制竟然被他开发得如此熟练。

  他简直就是传说中的路灯特。

  “您想来点什么呢?”

  很显然,这位侍从经历过良好的培训,让他在这一种臭烘烘的环境中,依旧笑容不减。

  “你们这有什么比较特色的菜?”

  他是不怎么抱期待的,毕竟外面再好吃也赶不上酒馆,他已经开始进行一个怀的念了。

  最近他可以说是天天被淑妮神殿吃好喝好供着,但还是比不上酒馆那些。

  所以他对这里其实没什么想法。

  “您看来一道山边镇的火鸡怎么样?黄金烤火鸡,浇灌上我们商会特制的酱汁,以及里面填充的馅料,能让您将口水都流出来。”

  “行。”

  黄金烤火鸡高德还真吃过,不过是在王都的时候了,那时候他们厮混在一块,吃遍整个王都。

  山边镇位于金兰花南境与安姆边境处,是一处不算大的小镇。

  那里夏天有黑天鹅,冬天有火鸡,属于一年四季不缺禽类。

  黄金烤火鸡的做法,则是辅以培根和浓厚的肉汁。

  里面的馅料用香辣猪肉与白面包丁,洋葱沫和芹菜塞满。

  在准备端上来的时候,用汤汁浇灌在表面,将它所有的味道封锁在里面。

  一打开的味道能传遍整个室内,属于山边镇那边的贵族餐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噢,顺带一提,在山边镇吃这道菜的价格是一金币,并且需要提前预定。

  而传出来或多或少的都变味了,也就王都那边能吃到新鲜且原汁原味的黄金烤火鸡。

  至于这里的价格?高德刚才瞄了一眼,2金币,说实话,不如去抢。

  但现在他是一名雇佣兵,他不能摆出一副吝啬鬼,否则会被人怀疑的。

  “委托你们调查的事怎么样?”

  他将桌子上一个白面包拿过来,一小块一小块掰下来丢进嘴里。

  但不管他怎么动作,头上的兜帽都不会掉下来。

  让想一睹他容貌的斯克兰十分遗憾,就连他吃自己面包都顾不上了。

  “嗯哼,您分配的任务,我又怎么敢不完成呢?”

  像高德这样出手大方的金主,可太难找了。

  让他帮忙调查城里的可疑人员,事还没办呢,出手就是5枚金币拍到他脸上。

  这也是为什么他有胆气敢在这消费。

  要知道他手里这杯麦酒可是5铜币,放其他地方要被人砸了招牌。

  虽然这里的老板一直宣称自己的麦酒没有掺水,但斯克兰敢拍着胸脯说,他这里最少掺了3成,至于为什么是3成,那大概是因为再掺下去,水就比酒贵了。

  “有位城里的子爵,一直很可疑,但我没办法摸到他的路线。”

  毕竟他只是一名吟游诗人,而不是游荡者。

  “下城区这边有不少可疑的人,就我打听到的消息来看,有可能是帮派来着。”

  他们这里位于下城区接近上城区的城墙下面,属于独立开辟出来的庄园。

  虽然比不上那些正经的庄园,但有花有草有摆件,还有功能性的建筑,这点就足够了。

  最重要的是,这里足够大,足够宽,也方便人在这里切磋训练。

  至于死人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他们入驻这里两天都死了六个人了,虽然是从下城区钻进来试图偷东西的老鼠。

  这群佣兵可不管你什么可怜不可怜,你偷我的东西,我要你的命,这很公平。

  “喔~我想起来了,还有个可疑的光头,我也不确定对方是不是武僧。”

  在他印象里,武僧不都是穿着紧身衣,凸出自己的大金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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