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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城堡不会输! 第224节

  贵族本来也期待看点血浆四射的厮杀,结果没想到竟然是走迷宫。

  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无法观测到迷宫里的情况。

  观察到的时候也是怪物对佣兵单方面的虐杀,那些来参加的,连伯爵迷宫中的怪物都打不过。

  特别是那些死在拟身怪手里的,简直蠢到家了。

  什么脑子能想到一个空无一物的房间中央摆放着的宝箱不是怪物。

  斯克兰和奥尔并排坐着,前者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尤其是在那些女性身上。

  他俩被赐予了那座庄园,但他们完全不懂得经营,好在伯爵“贴心”的为他们准备了一套专业团队服务。

  他们只要每个月负责去收取费用即可——当然这一部分费用的大头要落在高德手中。

  一个月20枚金币,对高德来说可有可无,但如果是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雇佣兵团队的话,好像也不错?

  毕竟鹰之团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虽然“格里菲斯”身陨了,但他高德老爷还在啊。

  菲奥娜将赫敏送到工坊前,在那里有如山的杂物正在等待她。

  当然了,在某个人嘴里,这是练习,是实战课。

  但聪明的格兰杰不会上当。

  她是学生,这就是博学。

  “祝您今天可以赢得荣誉,劳伦特小姐。”

  从马上滑下去的赫敏,转身对着菲奥娜摇着手,右眼还俏皮地眨呀眨。

  即使是菲奥娜也被她这动作逗笑了。

  “也祝你今天有一个好日子,格兰杰小姐。”

  顺着她视线看去,空空荡荡的工坊内堆积如山的杂物。

  赫敏耸起的肩膀一下就垂落下去了。

  该死的高德!混蛋!

  她嘟着嘴走进工坊,没有回头,只是伸出手摆啊摆就算是告别了。

  “走吧。”

  菲奥娜抚摸着黑马,说实话,今天她去骑的时候,发现旁边那匹白马光是为了站起来,就摔倒两次,不知道是不是被这匹马踹坏了。

  “你不会是欺负别人家的马了吧?”

  那副模样,简直跟领地里那些马厩里的马匹一样。

  “咴咴~”

  它是好马,不会欺负别人家的马,那是坏马干的。

  当然菲奥娜并无法理解它的意思,只是从黑马的反应猜测出,应该不是它干的。

  演武场的大门已经关闭了,不过两侧的士兵在看见那匹高头大马过来时,眉头紧锁,互相对视半天十分犹豫。

  能骑着这种坐骑,主人也不可能差到哪去,但此时已经明显是迟到了,要不要放行呢?

  “我是菲奥娜·劳伦特骑士,隶属德拉克领主麾下,今天出了些意外,请你们让我进去。”

  菲奥娜说完,从腰间装模作样的摸出一个袋子。

  里面大约有10枚银币加上30枚铜币,是她买东西后,找剩下的零钱。

  两位士兵这下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好在这时旁边有人解了围。

  “让她进去,这是伯爵的命令。”

  “是,尊敬的大卫先生。”

第261章 纪念我们逝去的英雄

  比武场中,可以说是人山人海,能来的人都聚集在了这里。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国度,大部分居民能参与的娱乐节目实属不多。

  比武就是其中之一,最有看点,也是最不需要门槛的娱乐方式。

  次一点的则是酒馆斗殴。

  每当酒馆有闹事者,周围总是会围拢着一群观众。

  “今天,我们齐聚在这里,为了见证一场盛典。”

  伯爵手手搭在拐杖顶端,手指无意识地抚摸着那颗祖母绿。

  他在思考该如何“追封”高德,噢不对,是格里菲斯。

  市民们踊跃欢呼,所有人都为了这一刻期待许久。

  “不过,我们在此要先缅怀一位英雄,是他拯救了这座城市。”

  他这句话,令所有居民们想起昨天那座石质监牢。

  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并不是伯爵准备的惊喜,相反的,那是一个惊吓。

  邪恶势力渗透入了这里,伯爵已经下令封锁城市,所有人不许出入。

  同时还在城里大肆搜查。

  是那名英雄拯救了他们,那个总是神神秘秘,身上穿着银质盔甲的男人。

  他,叫格里菲斯,是鹰之团的团长。

  来自一位流放领主的手底下,两人是朋友转变为战友,以及最坚定的盟友。

  几乎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后者在几个月前横空出世,紧接着就是这位团长的出现。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击败了两伙强盗团,并且是单人!

  这种实力哪怕在大城市也是屈指可数了。

  以上都是他们从酒馆中听到的消息,据说出自一位旅行的吟游诗人之口。

  对方不知道为何十分了解这位团长的身世,甚至可以说是有问必答。

  就连这位团长拥有几十个情人都知道。

  从矮人到侏儒,从人类到精灵,这位鹰之团团长可以说是日了一轮。

  甚至其中不乏有亲属关系的。

  站在场地中央的伯爵,酝酿了半天,总算从眼角挤出几滴眼泪。

  说实话,自己的主君明明没死,自己却要在这里为他加封,这种事情伯爵活了一百来年还是第一次碰见。

  “没错,他就是鹰之团的团长,格里菲斯。”

  晶莹的泪水连沾湿他的手都做不到,想起之前询问高德时。

  ‘我该怎么让自己表现得更加真实一点?’

  ‘有洋葱吗?需要的时候抹一下就好了。’

  他是这么说的,并且还绘声绘色的告诉他该怎么抹。

  没有经历过演员这种生物的伯爵,自然不知道高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特别是他还不需要下厨房,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洋葱可以催泪。

  一边从次元袋里拼命摸洋葱往脸上抹,一边哭得稀里哗啦的伯爵努力让自己的声线变得沙哑一点。

  这对一名游侠来说并不算难,他以前在森林中狩猎甚至可以模仿各种生物的叫声来诱捕猎物。

  “他在一名坎比翁的手下拯救了这座城市,挫败了邪恶的阴谋。”

  说到这里,他还给居民们介绍起坎比翁。

  但事实上,你说再多他们也听不懂,但他们听得懂两个词。

  恶魔,魔鬼。

  这两个词可和好完全不沾边。

  再愚昧的平民都听说过它们的故事,邪恶,毁灭,堕落。

  因为捡到封印有魔鬼的瓶子,被诱惑的渔夫。

  探险时惊醒沉睡恶魔的冒险团队,导致了一座城市的毁灭。

  总之,只要是涉及这二者的故事里,总是与悲剧相关。

  而现在,他们竟然避过了一次危机!

  “看来,你们已经了解了我们的敌人有多么可恶与狡猾。但是,幸好格里菲斯团长,是他拯救我们于黑暗之中!”

  伯爵环顾四周,居民们的情绪已经完全被他调动。

  一见他动作,连忙停下自己拼命拍打的双手,放在大腿上。

  那模样比前世某些幼儿园的孩子还乖巧。

  “我将授予他【城市猎人】称号!”

  这是伯爵授予的最高非贵族荣誉,属于拿到以后,你可以在城市中过上贵族日子。

  除了不能世袭,也无法拿到完全属于自己的封地,你可以在城市中度过一切你想过的日子。

  就好像现在的斯克兰与奥尔。

  全场市民站起来,爆发出如一阵阵闷雷的掌声。

  “今天是个开心的日子,我希望我们都不要沉浸在悲痛之中,想来我们的英雄也不愿意见到这一幕,让我们为他献上最精彩的对决!”

  “我宣布——第13届[荣耀之刃]锦标赛,正式开始!”

  上一届比赛,还是他爷爷在世时举办的,一来二去竟然过了快60年,时间真快。

  伯爵内心划过一个想法后,伸手一指天空。

  那些法师学徒立即配合着他,用烟花在半空中凝聚出一个“LOGO”,其实就是他的纹章,以及这次大赛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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