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1993:我是歌手 第385节
是的。
那张发行了三年的新世纪专辑,现在还在卖。
不算内地地区,全球销量已经突破60万+。
这张专辑的版税收入即将突破千万。
当然,千万人民币是税前收入。
第351章 天价签约金
香江。
铁路大厦。
时间回到两天前,汪晓京提前来到香江。
关于沈浪的新合同,汪晓京跟宝丽金前前后后谈了近一年的时间。
谈了那么久,双方终于达成了初步共识。
宝丽金,急啊!
他们跟沈浪的合同虽然还剩下三张专辑,但外面虎视眈眈的‘贱货’太多。
据传,索尼开出了两千万的签字费+1.8亿签约金。
二亿的超级大合同!
签字费和签约金,听起来像是同一种东西,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两样东西。
签约金其实是一种预付款。
更准备的描述,它应该是预付版税。
签约金不是礼金,不是白送给歌手的钱。
97年,王霏以6000万港币5张唱片的价格,签约百代唱片,这6000万是百代唱片预付给王霏的版税。
跟唱片的制作费一样。
制作的钱,确实是唱片公司给的,但唱片公司又不是慈善家,未来会从版税中进行抵扣。
以王霏为例,百代唱片先给她6000万,接下来的所有收入都会进行抵扣。
只有个人收入超过六千万,公司才会额外再给钱。
当然。
如果五张唱片的收入赚不到六千万,艺人也不用再补,因为这是唱片公司给艺人的‘保险金’。
本质也是一种对赌。
唱片公司觉得艺人在一定年限,或者几张唱片之内能够赚到那么多钱。
而签字费不一样。
那是正儿八经的礼金。
签约就能拿钱。
没有额外的附加条款。
索尼唱片开出2000万的签字费+1.8亿的预付版税,严格来说,这是坏了行规。
歌手签约,哪有那么高的签字费?
顶多一两百万,意思意思。
毕竟,保险金本身就有对赌的性质,万一歌手人气下滑,唱片公司赚不到合同金额,缺失部份是唱片公司的损失。
两千万,宝丽金不是给不起。
而是不能给。
这个口子一开,其他歌手怎么想?
但,不给又不行。
他们又不是沈浪肚子里的蛔虫,哪知道沈浪有没有心动?
所以。
宝丽金提出了另外一种合同。
他们放开了版权。
新合同的录音版权是双方共有,双方成立一家新公司,股权五五开,未来新专辑的录音版权会放在新公司名下。
另外,宝丽金也会给出2亿的签约金,其中,一千万的签字费,剩下的1.9亿是预付版税。
合同期限,仍然是五年五张唱片。
唱片分成没有改,还是35%,因为这个分成没法改。
本来就是顶格,没有修改的空间。
汪晓京这次来香江就是为了确定一些合同细节,然后,草拟合同。
红磡演唱会开始之前,宝丽金和沈浪会官宣新合同。
虽说宝丽金后年就会被收购,但这并不影响沈浪跟宝丽金签约。
何况。
环球唱片也是一个不错的新东家。
草拟好新合同,宝丽金立刻对外放出消息。
沈浪要续约了!
消息一出,各路记者闻风而动。
即使宝丽金没有放出合同细节,那些记者仍旧是趋之若鹜。
毕竟事关华语天王。
随便一条消息都能冲上报纸头版,何况还是续约这种重磅新闻。
……
10月23号。
沈浪和宝丽金高层一起在铁路大厦签署了新合同。
同时。
2亿签约金也随之披露。
两亿港币,简直吓死个人。
太有冲击力了。
前所未有!
不过,一些懂行的业内人士,并不觉得这个金额吓人。
虽然他们不知道沈浪能给宝丽金具体赚多少钱,但推算出一个大致的金额,其实不算难。
沈浪的专辑,动辄几百万的销量。
一张专辑几百万,五张专辑随随便便上千万,折个中,取1500万,仅凭专辑的版税,沈浪就能赚到2个亿。
歌手赚了那么多,宝丽金赚的只会更多。
所以。
2亿多吗?
多!
但得分人。
虽然一些歌手、唱片公司很不想承认,但沈浪俨然是实质上的华语乐坛第一人。
前无古人!
后有没有来着,那不是很确定。
退一万步。
即使沈浪五张专辑赚不到两个亿,只要沈浪能够稳住现在的地位,其附加的品牌价值也能弥补宝丽金的损失。
别忘了,沈浪还是一个创作人。
很快。
发布会就到了记者们最感兴趣的提问环节。
“你好,我是凤凰卫视的记者,请问发言人,能否透露更多的合同细节?沈浪和贵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以新合同为准,还是覆盖原有合同?”
陈绍宝乐呵呵一笑,这个没什么不能透露的。
“是续签,原有的合同依旧有效。”
听到这话,台下的记者们多少有些诧异。
原来的合同依旧有限?
沈浪的合同不是什么秘密,之前签约的是五张唱片,合同期限只发了两张唱片。
一张《东风破》,一张《浮生》。
最开始的那张《朝阳》,宝丽金只是代理发行。
剩下的三张+新签的五张,好家伙,直接八张唱片。
沈浪又不是那种一年发好几张唱片的歌手,没有滥竽充数的专辑,以一年一张专辑的速度。
等于签了八年?
如果沈浪还要兼顾英文专辑,专辑发行频率还要更低。
2个亿,保底十年的合作。
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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