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华娱1993:我是歌手

华娱1993:我是歌手 第74节

  开公司免不了勾心斗角,还得跟官口的人打交道,太累。

  重活一世,他是享受来的!

  晨练结束,那依犹豫片刻,又提起了昨天陈绍宝的建议。

  “其实,我可以跟家里商量,我阿爸、阿妈应该会支持我去香江发展的。”

  听到这话,沈浪揉了揉她的脑瓜子。

  “傻丫头,香江那地方可不像咱们这边,就你这样,真去了,怕是被人连皮带骨头吃了。”

  “有你在,我不怕。”

  那依嘻嘻一笑,双手抱住沈浪的胳膊。

  “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能力。”

  沈浪‘无奈’地笑了笑:“说个最简单的例子,公司让你穿成王霏那样,你愿意吗?”

  提起这个,那依瘪了瘪嘴。

  短裤、短裙,她是绝对不会穿的,以前她练舞的时候,小腿被划了一个口子,起初没当回事,只是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后来伤口化脓,小腿肿的跟大腿一样粗,最后还是他爸把她拉到了医院。

  在植皮(疼两次)和缝针(疼一次)之间,她果断选了后面一种。

  虽然过去很多年,但还是留下了一点浅浅地疤痕。

  在那之后,她就再也没有穿过短裙。

  “抱歉,提到了你的伤心事。”沈浪低头在她的脸颊亲了一口:“我不是故意的。”

  “我原谅你了。”

  收到恋人的吻,那依憨憨一笑。

  接着,那依总算不再提这茬,沈浪见状顿时安心了不少。

  短时间内,他绝对不会常驻香江。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重生者的命,多金贵啊,万一被打了黑枪,到了阎王爷那里,真是哭都没地方。

  再说了,他刚刚那番话,也不是完全骗那依。

  女明星想在香江出头,背后不知道埋藏着多少辛酸和苦楚。

  虽然扇她的人隔两天就去见了阎王,但92年的梅燕芳已经不是无名之辈。

  就这,还是被扇。

  还有遭遇后半生的噩梦……

  类似的例子,太多,太多,不胜枚举。

  此时的香江娱乐圈是资本和黑涩会笼罩的温床,那里是强者的天堂,是弱者的地狱。

  沈浪不想去赌,哪怕他赢的几率是99%,他也不会去蹚那趟浑水。

  待到羽翼丰满之际,他会去香江。

  彼时,猛龙过江!

  是龙得给我盘着,是虎得卧着!

  谁赞成?

  谁反对?

第70章 三拒宝丽金(求追读)

  上午十点。

  沈浪跟那依一起赶到香格里拉,然后签下了合同。

  那依的唱片约正式从红星生产社转至香江宝丽金,一百万的专辑制作费,全部由宝丽金承担。

  明天,或者后天,那一百万的预付款就会转到红星生产社的账户,然后再由红星转至那依的个人账户。

  不过,这一百万港币跟沈浪新专辑的投资不一样。

  这是预付款,最终会从专辑的版税收入中进行扣除,如果那依个人版税的最终收益低于一百万,那就一毛钱版税都拿不到。

  沈浪跟宝丽金签的两份合同,一份是词曲授权合同,另外一份是制作人合同。

  签完属于他的那两份合同,陈绍宝又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份合同。

  “这里还有一份合同,你要不要看一看?”

  看到合同上的那行字,沈浪愣了一下。

  ‘意向协议?’

  “邵宝哥,你稍等。”

  接过合同,沈浪快速的看了一遍。

  这是一个三方协议。

  甲方是香江宝丽金,乙方是红星生产社,丙方是个人。

  大致内容是,沈浪跟红星的合同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宝丽金拥有沈浪唱片约的优先签约权。

  对比红星生产社的合同,宝丽金的合同明显更加严谨。

  它不是固定版税金额,而是根据价格比例分成,宝丽金开出的是,五年五张专辑,18%的版税分成比例。

  以50港币的批发价为例,一张专辑的版税收入是9港币。

  词曲版税、制作人版税另算,按照各5%,沈浪最终的版税分成就是28%,也就是每张CD14港币的版税收入。

  当然。

  真正拿到手的钱会低于这个数字。

  因为合同里还有其他条款,比如‘免费赠品’,专辑推广过程中,唱片公司会向电台、音像店等机构赠送大量的CD。

  这部分是必要的营销开支,免费赠予的CD,自然不会有版税收入,合同里规定的赠品比例是5%。

  换而言之,卖出100万张CD,实际收入只有95万张CD的版税。

  此外,还有退货条款。

  零售时代,渠道为王!

  在传统唱片年代,唱片店拥有100%的退货优先权,卖不掉的CD、盒带,唱片店可以直接100%退货。

  有多少,退多少。

  唱片公司通常会保留30%左右的歌手版税,用以支付退货的钱款。

  在专辑没有加印之前,95万张CD的版税,歌手只能拿到66.5万张的销售版税。

  然后,还有唱片破损率,CD在运输过程中,免不了产生破损,合同里假定的破损率是4%(95万的4%)。

  66.5万的版税收入,到手只剩下62.7万张。

  除此之外,还有包装费、促销成本、巡演成本等等杂七杂八的条款,这部分费用,或是歌手100%承担,或是唱片公司与歌手55分担。

  简言之,即便一百万张专辑全部销售一空,保持0退货率,歌手最终到手的收入大概只有65万—75万张的版税分成。

  这一份合同,沈浪看得很慢,很慢。

  它跟沈浪后世签的合同不一样,彼时,音乐已经进入数字时代,合作模式早已发生变化。

  那份合同更长,一共五十多页,单单互联网版税条款就占了15页。

  约莫一个半小时后,沈浪终于仔细看完合同。

  平心而论,陈绍宝提供的合同,算是很有诚意的那一种。

  词曲版权归他。

  18%的专辑版税收入,远远高于普通新人的8%。

  站在沈浪的角度,他觉得自己应该拿顶格,也就是25%分成,但陈绍宝并不知道他是重生者,也不知道他的创(文)作(抄)能力有多恐怖。

  所以,18%的比例已经很高了,弱一线歌手,差不多也就这个分成。

  每张专辑200万起步的制作费用,也很有诚意。

  100万的签字费,更是非常有诚意,只要签下合同,就能拿到一百万,没有其他附加条款。

  不过,沈浪并不准备现在签约。

  哪怕那一百万港币很诱人,到手可以直接化身有房一族,还不用贷款当房奴。

  半晌,沈浪组织好语言,抬头看向了等在一旁的陈少宝。

  “邵宝哥,现在签,是不是太快了?”

  听到这话,陈绍宝愣了一下。

  这话的潜在意思是不满意?

  “快吗?”

  沉吟片刻,陈绍宝笑着道。

  “像你这样的天才音乐人,我还嫌慢呢。”

  “怎么,你是对条款有什么异议吗?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再商量。”

  “那倒不是。”

  沈浪即便有异议,也不能明面上说出来,人家给出那么好的条件(陈绍宝角度),还不知足?

  直接提,难免给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因此,沈浪换了一个理由。

  “宝丽金能够开出这样的条件,我很感动,但有一件事,我想我得提前说一下。”

  “你说。”

首节 上一节 74/627下一节 尾节 目录

上一篇:高武:开局如来神掌,黑级浮屠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