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 第11节
约翰眼中的光彩迅速的黯淡下去:“难道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陈远忍不住扶额说道:“约翰先生,你是不是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医院,是现代医院!
在医院里,只要人没死透或者器官不衰竭就有办法。
爱丽莎的情况,只是肠胃被撑破引发的大出血。
这里是医院,只要同类型的血清够用,把肠子和胃缝合起来,住上几天院就可以了!
这是现代医院,又不是中世纪。
如果说以中世纪西方的医术,信奉神灵求助神灵也无可厚非。
可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你们要相信医生。”
“可医生也不是万能的!”
一个声音从后方手术室门口方向传来。
众人赶紧回身看去,是那个做手术的主刀医生,一脸疲惫的扯掉口罩,走了出来。
“我是主刀医生沃尔森,神父,你很神奇,也很奇怪!
警方向我们通告了事情的真相。
你居然能在患者受到致命伤害之后,帮着她硬撑着来到医院这一段路,花了一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你在撒旦面前,硬生生把患者的死亡拖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医院把患者交给我们抢救。
所以她现在才有活下去的可能,哪怕这个可能不是太高!
但终究是有了活下去的可能!”
在沃尔森医生说,爱丽莎现在才有活下去的可能时,约翰紧锁的眉头终于打开。
但很快反应过来,医生说爱丽莎有了活下来的可能,但是这个可能不会太高。
他刚想问的时候。
医生又再次说话。
“很可惜,现在她的存活率只有20%。
因为她的伤口太长太大,而且还有胃液流到腹腔里面,腐蚀了大批的肠子造成粘连,以及腹腔内部都被腐蚀的很严重。
在分离以及缝合的过程中又造成了再次的损害。
正常人是不会这么严重的,可能因为她的遭遇而导致胃酸异于常人。
其实,我想说有20%的可能会撑过去都是高的估计。
因为患者如今的身体自我修复能力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就算一会儿送进icu,也未必能够有太大的把握撑过去。
如今伤口血流不止,很难愈合!”
20%的存活率还是高估的?
这句话直接把约翰给吓傻了。
“ Oh no,医生,你一定要救救艾丽莎,这可怜的孩子只有10岁啊!”
“我很抱歉!”
说到这里,沃尔森医生在看到陈远时心里闪过一个想法:“如果,你们是在东方或许还有得救。
那里的主治医师的治疗水平是我们这里不能比的,他们一年的手术量,都可能超过我们二三十年的量。
除了一些需要用到高精尖仪器的疑难杂症,他们的临床经验已经丰富到我们难以想象的地步!
只是可惜了,患者现在不能乘坐飞机,你们也无法在患者离开icu之后保证她的安全。”
这个时候手术室终于把爱丽莎给推了出来,约翰刚想靠近去看,却被拦住了。
“先生,患者的情况很危急,不能接触任何病菌,我们需要紧急将她送进icu,重症观察。”
医生告诉约翰,爱丽莎的icu病房可能要住很多天,让他先回家把自己收拾收拾,最起码洗得干净些,让身上少一些病菌。
到再接触患者的时候,可能更好一些。
约翰虽不舍,但还是离开了医院,坐上了约瑟夫的警车。
陈远坐在詹姆斯的皮卡里。
“神父,听说你叫瑞恩?”
詹姆斯一边开着车一边打开自己的话匣子,有这个年纪了,通常都很见多识广的。
哪怕他见过的事情,维度只在自己的认知之内,但最起码他有话说。
“是,可以这么叫我!”
陈远点头道。
又在彩虹镇耽误了一天,虽然可能是耽误了时间也救不回那个小女孩,但那又如何。
“好吧!”
詹姆斯眼中闪烁着老人该有的睿智:“瑞恩,你或者你的神灵,可以帮爱丽莎驱逐死亡吗?”
驱逐死亡,这么硬核的救人想法吗?
这白人老爷子还挺看得起我,陈远的心里嘀咕了两声。
“抱歉,我所供奉的神灵,因为没有庙或者道观,也就是你们理解的教堂。
更没有信徒供奉香火,所以在这片大陆上的力量很小。
如今我借用的所有神力已经差不多耗干,真的无能为力了!
就算神力在,大多数也治不了病啊,治病还得看医生的!”
詹姆斯这个白人老爷子突然冒出一句。
“如果,你的神灵在彩虹镇有教堂,有足够虔诚的信徒,在这片大陆上可以供你借用的神力会变多吗?”
第13章 签证
陈远有些愕然的看向眼前的老爷子,白人老爷子五六十岁,比国内五六十岁显老多了。
不过应该是以前常年干活的原因,身体还是很健壮的,就是一脸的胡子稍微有些花白。
“镇子上有一座废弃的教堂,只要修修,还是能用的!”
詹姆斯一边开车一边说道。
对于詹姆斯来说。
眼前这位瑞恩神父的出现,也让他的认知产生了很大的改变。
“彩虹镇有魔鬼出现附身的历史已经有几十年了,以前曾经也找过神父。
但是魔鬼从出现到消失也就那么几天。”
前面有个红绿灯,詹姆斯踩下刹车,扭头对副驾驶的陈远说道。
“经常是神父找来了,但已经晚了。
魔鬼附身的那个人已经没了,并且在消失之前,还有可能会攻击弄死了几个人或者什么牲畜。
最后把这些猎物吃光后,消失不见。”
绿灯亮起,他松开刹车继续说道。
“所以,以前就算是从别的地方找来神父,但都会来晚。
原因你也知道这附近几个镇子没有教堂和神父。”
这一点,陈远始终想不明白。
“所以,你们建了教堂请神父来过,可后来,为什么又废弃了?”
刚才詹姆斯说,镇子上有个废弃的教堂,而且还是一个稍微修修就能用的教堂。
可见这个教堂被废弃的年限还不是太远。
“因为,那个神父,也被魔鬼附身的人,给啃的只剩下骨头了……”
好吧!
陈远闭上了嘴,你当我没问过。
詹姆斯又跟上了前面的警车。
“教堂是当时全镇的人,除了确实是不能动的以及孩子以外,几乎所有能干活的人全部参与建造。
用最快的速度,在半年内建好了一座教堂,并且从休斯顿一个大教堂请来一个神父。
可没想到这个神父来了不到半年,就碰到了一次魔鬼附身的事儿,然后平淡无奇的死在对方口中。”
“那时我还小,刚刚读修完十二年级,虽然成绩还不错,但我没有选择读大学。
德州的农民一般拿不到名校推荐信,像我这种牛仔的孩子,又不愿意为了上一些普通的大学欠下要还二三十年的学费贷款。
就到约翰家的农场干了个牛仔的活,是约翰的父亲、我的朋友雅克资助了八万块,让我拥有了现在的农场。
就是因为在那一次,是我先发现雅克的女伴不对劲,把他拉走。
否则被吃掉的,就不是那个神父,而是雅克。
当然,我也不会有如今的农场。”
陈远明白了。
不过几十年前,一个农场才八万块吗?
阿美丽卡德州的农场有这么便宜?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们才知道,就算是神父来了,面对魔鬼也没有用。
不过,终究还是在神父那里得知了一个消息。
魔鬼不喜欢阳光,有些魔鬼还害怕阳光。
所以,在上一次才会刚刚察觉到有人被附身,就把人抓到太阳底下暴晒,最后才把那附身的魔鬼驱逐了。
上一篇:技能改一个字,他们被我玩坏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