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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重生了谁还混好莱坞 第305节

  讲着讲着大鹏突然脑袋里一个什么东西亮了:

  原来一个网页点击率的高低,和里边的内容质量完全没有关系,只要标题足够吸引人,点击率就高!

  此时互联网还没有转发,想到这里,大鹏异常兴奋。

  他觉得自己可以做一档节目,盘点一天的娱乐大事件,然后配上耸人听闻的标题。也不需要什么投入,他可以自己找题,自己写稿,自己主持,自己剪辑…

  他立刻把这个想法写成台本,告诉了柳颜。

  柳颜觉得可以试试,就告诉李吉,李吉通过了,于是有了《大鹏嘚吧嘚》。

  除了大鹏,所有人都高度赞同这个名字。

  后来事实证明,群众们的眼睛是血亮的,明星们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乐得不行了,只不过很多人总记错,比如叫成《大鹏叨逼叨》、《大鹏嘚儿不嘚儿》,甚至南方不懂嘚吧嘚是什么意思,记成了《大鹏唧吧唧》…

  《大鹏嘚吧嘚》播出后,观众不断增加,口碑逐渐升温,大鹏也从单枪匹马变成了团队,此时还没有微博和微信,新闻不是发生皆知,大鹏又加入了自己的观点,逐渐变成了一档脱口秀节目,在互联网上一枝独秀。

  于是,大鹏做出人生中一个重大的决定,与交个朋友签署演艺经纪合约,从西瓜视频的员工正式变成艺人。

  这个决定是纠结的,做员工,有看得见的未来,主编、经理、总监。

  但做艺人是未知的未来,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红。

  一边是“我拿青春赌明天”,一边是“你用真情换此生”,到底该怎么选?

  决定签约前那一晚,大鹏做了个梦.

  他梦到小时候自己录的磁带,梦到在马路边弹琴卖唱,梦到见证乐队、及格乐队、天空乐队、梦到在酒吧外等着见Beyond,梦到被骗的38000元钱,梦到那场轰动集安的演唱会。

  整不整?

  整!大点声!

  整!

  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大鹏听说了李吉要执导《缝纫机乐队》,如何不心动?

  大鹏已经从赵小刀这里打听到内幕,于是,大鹏鼓起勇气,来找李吉自荐!

  他要参加《缝纫机乐队》的拍摄!

  不管演什么,只要能参与,大鹏就能接受!

  当然,如果是主演之一就更好了!

  大鹏说干就干,第二天就找到李吉自荐!

  清晨的阳光还未完全驱散夜色。

  大鹏便已站在李吉办公室门口,一脸坚定。

  李吉见到大鹏这么早出现,眉宇间闪过一丝惊讶。

  “老板,我来是想跟您说个事儿。”

  大鹏开门见山,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

  “我想出演《缝纫机乐队》,请您给我一个机会。”

  李吉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

  “哦?说说看,怎么突然对摇滚乐感兴趣了?咱们公司里可是人才济济,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能胜任?”

  大鹏深吸一口气,眼神中闪烁着真诚:

  “因为我热爱摇滚,它是我灵魂深处的呐喊。”

  “而且,作为公司的一份子,我希望能为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证明自己的价值。”

  “老板,您不会因为我之前的表现,就对我有所保留吧?”

  李吉调整了坐姿,眼神变得认真起来:

  “理由嘛,勉强算一个,但还不够。告诉我,还有什么能让你如此坚持?”

  大鹏知道,这时候得拿出真心实意来。

  他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老板,您听我细细道来。”

  “我从小就对摇滚有着不解之缘,十六岁那年,我就在老家集安,那个小到转个弯就能遇见熟人的小城里,举办了我的第一场演唱会……”

  李吉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你说什么?十六岁?演唱会?”

  大鹏重重地点头,仿佛每一个字都承载着千斤重量:

  “千真万确,比集安冬日里的雪花还要纯净真实。”

  接着,大鹏仿佛打开记忆的闸门,将那段尘封的往事娓娓道来。

  “1981年的冬天,我出生在集安,那个被群山环抱的小城。”

  “我父亲是机械厂的工人,母亲则是评剧团的红角儿,家里的日子虽不富裕,但充满了欢声笑语。”

  “然而,命运弄人,四岁那年,母亲患上了严重的肾病,不得不离开舞台,四处求医。”

  “而我,也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连学前班都没能上成。”

  说到这里,大鹏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但很快又被坚定所取代:

  “记得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全班合唱《上学歌》,只有我,像个局外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句也唱不出来。”

  “那一刻,孤独像种子一样,在我心里生根发芽。”

  “从那以后,我就渴望被看见,被听见,被认可。”

  李吉听得入神,不由自主地问道:“那后来呢?”

  大鹏继续说道:

  “从那以后,我就像个小疯子一样,学武术,拉小提琴,画漫画,说相声,只为了能让自己变得不一样。”

  “但真正让我迷上摇滚的,是那把吉他。”

  “初一寒假,表叔带回一把吉他,虽然弹得不太行,但我却像被雷击中了一样,从此爱上了它。”

  “我用一年的压岁钱,换来了属于我的第一把吉他。”

  “集安太小,找不到老师,我就自己学,躲在厕所里练,因为那里有回声,让我觉得自己的歌声特别好听。”

  “那时候,我甚至练就了在马桶上练琴的‘绝技’,以至于后来,不抱着吉他,我都觉得不自在……”

  说到这里,大鹏自己也笑了,是一种带着苦涩却又无比珍贵的回忆。

  “随着吉他技艺的提升,我开始尝试写歌,上大学前,我已经写了上百首。”

  “第一首叫《秋天是用来分手的季节》,就是十六岁那年,我决定举办演唱会前写的。”

  “那时候,我就想着,如果能在家乡的小城里,开一场属于自己的演唱会,那该多酷啊!”

  “于是,我真的这么做了,1997年的夏天,我在集安,那个几万人口的小城,举办了我的第一场演唱会。”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但我知道,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大鹏眼神里闪烁着光芒,那是一种对梦想的执着,对未知的渴望。

  李吉听完,沉默良久,最终缓缓开口:

  “大鹏,你的故事,比任何剧本都要精彩。”

  在一个几万人口的小县城,一个高一的学生,要办一场演唱会,这听上去简直比《缝纫机乐队》的情节还夸张。

  李吉的目光显得格外深邃。

  他沉默片刻,仿佛在斟酌着每一个字,最终缓缓开口:

  “大鹏,你当年那场演唱会,到底是怎么搞起来的?”

  大鹏闻言,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眼神中闪烁着回忆的光芒:

  “哈哈,第一步嘛,那当然是得有自己的乐队啊!”

  李吉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难以置信地问道:

  “你有乐队?什么时候的事?”

  大鹏笑得更加灿烂,阳光般温暖:

  “嗯,那时候我确实是组建了一个,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大鹏眼神飘向远方,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

  “那是1997年的夏天,一开始啊,我就是个光杆司令,啥也没有。”

  “但我就想,为啥不组一支乐队呢?哪怕就唱一场,唱完就散伙的那种。”

  大鹏语气里带着几分怀念:

  “我给乐队起了个名字,叫‘见证乐队’,演唱会就叫‘告别的见证’。”

  李吉听得入迷,忍不住追问:

  “那你是怎么找到那些乐队成员的?”

  大鹏笑了笑,开始细数那段往事:

  “我从隔壁班找了个会弹电子琴的小女生,她弹得还不错;然后把我表叔拉来做了贝斯手,他虽然不专业,但好歹能凑合。”

  “又从高三年级找了个学姐,让她现去少年宫学了架子鼓。”

  “至于我嘛,自然是吉他手兼主唱了。”

  说到这里,大鹏脸上露出几分自豪:

  “老板你知道吗?我们几个,简直就是‘老弱病残’的组合,但几个月下来,竟然也能合奏十几首歌曲了,大部分都是Beyond的。”

  李吉听得津津有味,忍不住问道:

  “那演唱会当天呢?情况怎么样?”

  大鹏眼神里闪烁着光芒:

  “演出场地是个能坐300人的录像厅,但那天到底挤了多少人,谁也不知道。”

  “一开始是我们在台上唱,后来大家都跟着唱,最后所有歌都唱完了,人们还是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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