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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166节

  长得一样,可以说是巧合。

  失踪和出现的时间差不多,也能说是碰巧了。

  这都是嫌疑点,而不是物理层面的证据。

  只不过......

  “是的,被告席的律师说的非常对!”

  突然的。

  徐德满脸赞赏的看着张伟,丝毫没有被反驳的怒意,他甚至开口附和。

  这一出,让众人有些不知他在做什么,但张伟,却是内心有些惴惴不安。

  不等众人开口询问。

  徐德下一刻,脱口而出道:

  “所以......”

  “我将被告人刘婧琪的亲生母亲带来了法庭。”

  话落。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扭头看向审判台。

  “审判长......”

  “我方申请传唤证人,于法庭亲自参与刘婧琪身世问题进行质证!”

  母...母亲?

  法官张秉心:?

  公诉检察官:?

  被告席:?

第94章 突袭成瘾

  我将被告人刘婧琪的亲生母亲带来了法庭......

  申请传唤证人,于法庭就刘婧琪身世一事进行质证......

  这这话落下的刹那。

  整个第二法庭。

  忽的陷入到一阵诡异的寂静之中,所有人呆滞在原地,表情呆愣,盯着徐德大脑一片空白。

  对方这句话,就好似手握百斤巨锤,将其抡起,狠狠在他们脑袋上敲着,砸的众人眼冒金星。

  什么叫...亲生母亲?

  什么叫,你要求传唤一个失踪孤儿的亲生母亲,参与庭审质证!?

  很奇怪。

  这句话的逻辑分明很清晰,但当出现在他们脑子里时,脑神经却不断打结。

  被告席。

  张伟和孙冰也愣住,扭头互相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两人都有些惊疑,在怀疑刚才是不是自己幻听了......

  审判台。

  半晌,张秉心才反应过来。

  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片刻后,才开口道:

  “代理人,你的意思是......”

  “你找到了,走丢十二年的孤儿...也就是被告人刘婧琪的亲生母亲?”

  “然后。”

  “你现在,申请对方上庭进行质证?”

  徐德眉头一皱,点点头。

  “是的。”

  他说的难道不够清晰?正常人听也能听懂吧。

  张秉心沉默下去,其余两个法官也沉默下去。

  片刻。

  法官卢国伟深吸一口气精神起来,开口询问道:

  “证人现在在哪?”

  徐德开口回应,“证人已置身于绿森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候审室候审。”

  话落。

  审判长张秉心没有犹豫,将锤子敲响。

  “砰!”

  张秉心道:

  “传证人到法庭!”

  证人一般来说和普通证据一样,需要在举证期内进行举证。

  但实际上,因为人是不确定因素,所以哪怕不举证也能出席。

  甚至说,后世互联网发达的时候,以打电话的方式也可以,不过需要时双向视听的电话。

  没多久。

  “吱~”

  第二法庭,厚重的大门被推开。

  两个法警带着一个女人,向着庭审内走来。

  而在这女人出场后,第二法庭,几十人的目光全都被她所吸引,视线在对方身上上下打量着。

  给他们的第一印象。

  便是女人身形干瘦,外貌算中上,而眼角的鱼尾纹,又证明对方年龄不低。

  而刘婧琪......

  她在看到这女人的第一眼,整个人瞳孔骤然紧缩,浑身肌肉紧绷,巨大的力道就连身下的椅子也发出明显的摇摆。

  “吱~!”

  椅子腿与地面摩擦,发出一道尖锐、令人牙酸的声音。

  女人被法警引领,走向证人席。

  “砰!”

  法官张秉心再次敲响法槌,声音清脆,吸引了女人的注意力。

  她抬头看去,便对上张秉心那双鹰视一般的眸子,当即内心一怵,

  “证人,请介绍自己信息。”张秉心道。

  这道声音很平淡。

  但其中却饱含威严,压的孙妙华内心一紧,咽了咽唾沫,脑海中回想了一下徐德给他说过的流程,深吸一口气后道:

  “我...我是孙妙华。”

  “家住贵省,烟安市莲山县陶庄村,今年三十八岁,性别女......”

  孙妙华,38岁......

  听到年龄的时候,众人微微一顿。

  如果说,徐德递交的证据属实,刘婧琪已经成年,那现在不止18,甚至已经19岁......

  38岁有个19岁的女儿?19岁生女?甚至是18岁怀孕!?

  虽然说这年头这类人不少。

  但众人依旧下意识觉得这年龄有问题。

  但一抬头,看到孙妙华那张,与刘婧琪无比类似的脸后,顿住哑然。

  对方这五官,长相...还真和刘婧琪有七分相似!

  “证人孙妙华!”

  “代理人刚才说,你曾在12年前,1990年丢过一个名为‘楠妹’的孩子?”

  张秉心开口询问。

  孙妙华想说不是,毕竟她就没想过要孩子,但为了追究赔偿,还是点点头。

  “对,俺孩子那时候才六岁,年纪轻轻就没了......”

  张秉心又问:

  “那从1990年,到现在的2002年12月28日之间,你是否见过对方?”

  孙妙华摇摇头:“没有。”

  硬要说的话。

  她其实见过照片,见过刘婧琪91年,在福利院所拍摄的照片。

  但这点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丢失时与拍照时间点相差不多。

  法官张秉心颔首。

  接着,他也没再继续询问,反而将视线,投到三个被告人身上。

  他目光如炬,沉声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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