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小馆 第148节
林愁忽然神经病一样的大吼一声,“感觉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哈哈!”
“嘻嘻,愁哥哥,你还有我哦!”
声音从头顶飘来,诡异的熟悉。
先是硕大的背包砰的摔在地上,然后左宸如一片落叶般轻盈的从一棵大树上跳了下来。
“尼,尼玛啊!!老子究竟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你要这样纠缠折磨我啊啊啊!”
“愁~哥~哥~!人说什么呢,人家这不是纠缠啦,人家,人家....哼,讨厌啦,这种事怎么能让女孩子主动呢,很害羞好不好?”
左宸的大眼睛眨啊眨,做鹌鹑状。
林愁眼神恍惚了,转身就走。
“愁~哥~哥~!你等等人家啊,人家女孩子体力很差嗳!”
“走,走开!!”
显然,驱赶无效,一个人的旅途变成了两个人。
森林中巨大的树木掩映间,时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也不怕人,大摇大摆的从两人面前走过。
左宸大呼小叫,
“呀,愁哥哥,你快看快看。”
“好可爱的兔子啊!”
“居然是粉红色的毛...”
“我要我要!”
林愁撇嘴,“那是猫!”
“哦,那我也要!”
兔子...呸,粉红色的小猫感受到了某种危险之极的目光注视,耳朵动了动,飞快的消失在树丛里。
一路走去,目光凶恶的孤狼、懒洋洋的猎豹、十几米长的蟒蛇都曾出现过,只是普通的野兽,并不能引起两人的兴趣,这些野兽,同样也对两个人类没有任何关注。
荒野中的绝大多数野兽、异兽哪怕是在争夺配偶领地时也不会轻易和对手进行死斗,往往通过吼叫和威慑就能分出胜负。
而人类却常常会为了金钱、配偶、权力不顾一切的赌上自己的所有,一点小小的摩擦甚至能变成你死我活的厮杀,所为的,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尊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甚至不如野兽那根本不能称之为智慧的原始本能。
林愁不由得想到了教科书般的反面典型薛扒皮,这老货不知道死了没有?
第九十九章 巷子里,又是陈霆
薛扒皮死没死不知道,倒霉的陈霆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修养,身体康复了大半。
如果一定要说变异者哪里比觉醒者强的话,就是肌肉骨骼的自愈能力了,手臂,腿骨以及近半数肋骨碎裂,陈霆光是调理药材就吃了几百公斤,才能恢复的如此之快。
叹了口气,准备找个酒馆小酌几杯。
排除需要塑造的队长形象之外的因素,陈霆其实更喜欢下城区的小酒馆,热闹,喧哗,而不是上城区的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自从上次的事情发生后,陈霆决意舍弃上城区的豪宅,在下城区找了个好位置搬了进去。
老巷酒家,就在陈霆新家的巷口。
“老板,来几瓶啤酒,冰镇的!再来盘烤猪肋排!”
时近傍晚,酒馆里聚集了不少人,场面唰的一下安静下来,目光齐齐落到陈霆身上。
妖艳的中年女老板赔着笑说,“贵客,瞧您说的,咱巷子里的小馆子哪个驴日的吃得起猪肉,啤酒也只有井水拔凉的,还有烟熏麻雀和粉肉排...您看?”
粉肉排自然就是指老鼠肉排,因老鼠肉质微红,故此也用粉肉的雅称。
陈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是有多久没回过下城区了?
“好,有什么就上什么。”
女老板飞快的上了酒菜之后,附在陈霆耳边说,“贵客,要不,到后边尝尝精致的,好酒好菜,丰满的姑娘!”
“不必,”陈霆摇头拒绝。
随后一举杯,高声道,“这杯,我请了!”
“哗。”
小酒馆顿时沸腾了,所有人一起举起酒杯向陈霆示意,这种捧场的豪客客不多见。
陈霆看着面前盘子里切成一条条依次排开但仍旧能看出原本形状的老鼠肉排,咽了咽唾沫,“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了...味道还...呕!”
一张草纸递了过来,抖了抖,“别嫌弃,莎草的,将就用。”
陈霆的呕吐带动了肋骨和内脏的伤势,让他很不好受,勉强笑了笑,“谢谢。”
那人穿了个黑得看不出颜色的大衣,有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贼溜溜的,“我叫马六,叫我麻溜就行...很久没回下城区了?”
陈霆正了正衣领,“你怎么知道?”
马六指指自己,“凭我的眼睛,一看啊,您就不是我们这样的泥腿子,您是守备军退下来的?还是,狩猎队退下来的?”
陈霆默然,“加瓶酒!”
“嘻嘻,愁哥哥,你还有我哦!”
声音从头顶飘来,诡异的熟悉。
先是硕大的背包砰的摔在地上,然后左宸如一片落叶般轻盈的从一棵大树上跳了下来。
“尼,尼玛啊!!老子究竟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你要这样纠缠折磨我啊啊啊!”
“愁~哥~哥~!人说什么呢,人家这不是纠缠啦,人家,人家....哼,讨厌啦,这种事怎么能让女孩子主动呢,很害羞好不好?”
左宸的大眼睛眨啊眨,做鹌鹑状。
林愁眼神恍惚了,转身就走。
“愁~哥~哥~!你等等人家啊,人家女孩子体力很差嗳!”
“走,走开!!”
显然,驱赶无效,一个人的旅途变成了两个人。
森林中巨大的树木掩映间,时常有各种小动物出没,也不怕人,大摇大摆的从两人面前走过。
左宸大呼小叫,
“呀,愁哥哥,你快看快看。”
“好可爱的兔子啊!”
“居然是粉红色的毛...”
“我要我要!”
林愁撇嘴,“那是猫!”
“哦,那我也要!”
兔子...呸,粉红色的小猫感受到了某种危险之极的目光注视,耳朵动了动,飞快的消失在树丛里。
一路走去,目光凶恶的孤狼、懒洋洋的猎豹、十几米长的蟒蛇都曾出现过,只是普通的野兽,并不能引起两人的兴趣,这些野兽,同样也对两个人类没有任何关注。
荒野中的绝大多数野兽、异兽哪怕是在争夺配偶领地时也不会轻易和对手进行死斗,往往通过吼叫和威慑就能分出胜负。
而人类却常常会为了金钱、配偶、权力不顾一切的赌上自己的所有,一点小小的摩擦甚至能变成你死我活的厮杀,所为的,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尊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类甚至不如野兽那根本不能称之为智慧的原始本能。
林愁不由得想到了教科书般的反面典型薛扒皮,这老货不知道死了没有?
第九十九章 巷子里,又是陈霆
薛扒皮死没死不知道,倒霉的陈霆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修养,身体康复了大半。
如果一定要说变异者哪里比觉醒者强的话,就是肌肉骨骼的自愈能力了,手臂,腿骨以及近半数肋骨碎裂,陈霆光是调理药材就吃了几百公斤,才能恢复的如此之快。
叹了口气,准备找个酒馆小酌几杯。
排除需要塑造的队长形象之外的因素,陈霆其实更喜欢下城区的小酒馆,热闹,喧哗,而不是上城区的温文尔雅笑里藏刀。
自从上次的事情发生后,陈霆决意舍弃上城区的豪宅,在下城区找了个好位置搬了进去。
老巷酒家,就在陈霆新家的巷口。
“老板,来几瓶啤酒,冰镇的!再来盘烤猪肋排!”
时近傍晚,酒馆里聚集了不少人,场面唰的一下安静下来,目光齐齐落到陈霆身上。
妖艳的中年女老板赔着笑说,“贵客,瞧您说的,咱巷子里的小馆子哪个驴日的吃得起猪肉,啤酒也只有井水拔凉的,还有烟熏麻雀和粉肉排...您看?”
粉肉排自然就是指老鼠肉排,因老鼠肉质微红,故此也用粉肉的雅称。
陈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是有多久没回过下城区了?
“好,有什么就上什么。”
女老板飞快的上了酒菜之后,附在陈霆耳边说,“贵客,要不,到后边尝尝精致的,好酒好菜,丰满的姑娘!”
“不必,”陈霆摇头拒绝。
随后一举杯,高声道,“这杯,我请了!”
“哗。”
小酒馆顿时沸腾了,所有人一起举起酒杯向陈霆示意,这种捧场的豪客客不多见。
陈霆看着面前盘子里切成一条条依次排开但仍旧能看出原本形状的老鼠肉排,咽了咽唾沫,“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了...味道还...呕!”
一张草纸递了过来,抖了抖,“别嫌弃,莎草的,将就用。”
陈霆的呕吐带动了肋骨和内脏的伤势,让他很不好受,勉强笑了笑,“谢谢。”
那人穿了个黑得看不出颜色的大衣,有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贼溜溜的,“我叫马六,叫我麻溜就行...很久没回下城区了?”
陈霆正了正衣领,“你怎么知道?”
马六指指自己,“凭我的眼睛,一看啊,您就不是我们这样的泥腿子,您是守备军退下来的?还是,狩猎队退下来的?”
陈霆默然,“加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