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黄泉有座房 第102节
那是一双可爱的小脚丫,但上满沾满了泥沉。
甚至脚趾上已经磨破了皮子。
让人看得感到揪心和不忍。
丁小乙张张口,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先生,您买香烟么,我可以送您一盒火柴!”
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一份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熟。
像是有一颗石头重重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一个只有九岁的女孩,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夜晚贩卖香烟。
这样的冲击感,瞬间像是一把利刃一样一刀扎在自己的心坎上。
自己这个年纪时,正在享受着沙滩上的阳光,无忧无虑的拿着水qiāng在嬉戏玩耍。
他从没为自己的吃喝穿着去发愁过。
不说自己,哪怕是王佳良的表弟,一样的年纪,吃的圆滚滚的像是一头小猪。
强烈的反差感。
无疑令自己内心更加的煎熬。
这份煎熬,令他突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烦。
而且这份厌烦,越来越是强烈,令他想要逃,离开这里。
只见丁小乙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上一步,甚至有些惧怕去看小女孩期待的眼神。
他知道,自己什么也帮不了。
骤然转过身,加快速度的往前走,希望能够将小女孩从身后甩开。
“先生!”
女孩的呼喊声,像是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但丁小乙还是低着头不管不顾的往前走。
直到听不到小女孩的喊声时,他才逐渐放缓了脚步。
双手放在口袋里,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消瘦的脸颊上,顿时流露出几分苦涩。
这让他第一次感觉到,穷,居然会如此令人伤感。
“都是假的,不必当真。”
丁小乙深吸口气,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这里,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只是灵能生物营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真实的。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她也会犹如泡沫,一吹就散。
这时,耳边的歌声,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歌声是从身后的歌舞厅传来,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刺耳的杂音。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那种风拂杨柳,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
即便是路边拉扯的车夫,也会蹲坐在石头上,听着歌声,似乎也一时忘记了养家糊口的艰难,一阵阵入神。
“这个声音!”
丁小乙一挑眉头,虽然歌曲变了,但女人的声音依旧令自己感到熟悉。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
看了一眼歌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虽然自己没有钱,可依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
门口的侍从,瞄了一眼丁小乙,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崭新的长衫,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拉开大门。
以貌取人。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甚至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哪怕高官显贵,或是普通一名服务业人员,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这个词,虽然是贬义。
但却是大行其道,是最正常的事情,也是最应该的事情。
一件黑色长衫,就已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百姓,拉开了实质性的距离。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仿佛就已经令侍从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百姓。
最重要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
绝不是装出来的。
面对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那些苦哈哈们,还没这个胆量进来。
不客气的说,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精致的装修陈设。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彻底分裂开。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
“小兄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大上海吧!”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
“呵呵,金碧辉煌对吧,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就见丁小乙目光扫视向他,一撇嘴,神色不屑道:“土鳖!”
第八十三章:滴水不漏【求订阅,求月票】
“土鳖!!!”
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自己居然被人喊做土鳖??
顿时中年人脸上笑容一时僵在那里,周围负责看场的几人似乎也察觉到不对,相互打个眼色不动声色的围上来。
然而这时候,就见丁小乙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
撕开上面的包装纸,不紧不慢的含在嘴里。
斜眼打量在这名中年人身上,最终目光锁定在中年人胸前那块银色怀表上。
“老物件了吧!现在都不新鲜了,我们那边都比较流行这个!”
丁小乙亮出手腕上的电子表。
摘下来递给中年人。
看着丁小乙递来的电子表,中年人一时眼睛一亮,双手接过来仔细打量。
能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当然不仅仅只是会办事,最重要的是要有知识。
自然能认得出电子标上的ā lā bo数字。
看着上面的时间,又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怀表。
这块电子表,当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是为了方便自已在黄泉里能够看时间。
不值钱的玩意。
但一个是来自未来的科技产物,一个是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两者之间的差别,就犹如自己看到那个光着脚卖香烟的小女孩一样的巨大。
电子表上漆黑如宝石般的漆面,即便没有任何装饰,可简单富有科技感的设计,以及闪烁着蓝色的灯光。
无不令这位主管心中,产生一股滔天巨浪。
灯这个东西,在大上海歌舞厅里,一点都不稀罕。
这么精致,这么小巧,完全不需要电线,这彻底颠覆了他的认知。
丁小乙伸手将电子表拿回来,不紧不慢带在自己手上。
嘴上叼着棒棒糖,那种看土包子一样的眼神,仿佛正在无情的嘲讽:“没见过吧,没玩过吧,土鳖!”
这种眼神,管事非常熟悉,甚至是运用娴熟来形容都不为过。
因为他自己就常常用这种眼神,去蔑视自己的亲属朋友。
管事的脸色一阵忽明忽暗,手掌背在身后,轻轻一挥手。
身后围上来的那些看场,立即散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到底是做人事的主,心里即便不舒服,可还是马上一改面色,和颜悦色的向丁小乙拱手道:
“少爷您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恕老朽有眼无珠,怠慢了,里面请!”
管事不过五十左右的年纪,但在这个时候里,自称老朽并不过分。
亲自带路,指引着丁小乙来到二楼的贵宾包厢。
大上海歌舞厅,是整个上海租界里堪称最豪华的场所。
一盏水晶灯,贯穿三层楼的回旋台阶。
富贵华丽的装潢,无不给人一种金光璀璨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栋别墅,或许会让人感到豪华大方。
甚至脚趾上已经磨破了皮子。
让人看得感到揪心和不忍。
丁小乙张张口,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先生,您买香烟么,我可以送您一盒火柴!”
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一份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熟。
像是有一颗石头重重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一个只有九岁的女孩,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夜晚贩卖香烟。
这样的冲击感,瞬间像是一把利刃一样一刀扎在自己的心坎上。
自己这个年纪时,正在享受着沙滩上的阳光,无忧无虑的拿着水qiāng在嬉戏玩耍。
他从没为自己的吃喝穿着去发愁过。
不说自己,哪怕是王佳良的表弟,一样的年纪,吃的圆滚滚的像是一头小猪。
强烈的反差感。
无疑令自己内心更加的煎熬。
这份煎熬,令他突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烦。
而且这份厌烦,越来越是强烈,令他想要逃,离开这里。
只见丁小乙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上一步,甚至有些惧怕去看小女孩期待的眼神。
他知道,自己什么也帮不了。
骤然转过身,加快速度的往前走,希望能够将小女孩从身后甩开。
“先生!”
女孩的呼喊声,像是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但丁小乙还是低着头不管不顾的往前走。
直到听不到小女孩的喊声时,他才逐渐放缓了脚步。
双手放在口袋里,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消瘦的脸颊上,顿时流露出几分苦涩。
这让他第一次感觉到,穷,居然会如此令人伤感。
“都是假的,不必当真。”
丁小乙深吸口气,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这里,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只是灵能生物营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真实的。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她也会犹如泡沫,一吹就散。
这时,耳边的歌声,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歌声是从身后的歌舞厅传来,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刺耳的杂音。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那种风拂杨柳,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
即便是路边拉扯的车夫,也会蹲坐在石头上,听着歌声,似乎也一时忘记了养家糊口的艰难,一阵阵入神。
“这个声音!”
丁小乙一挑眉头,虽然歌曲变了,但女人的声音依旧令自己感到熟悉。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
看了一眼歌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虽然自己没有钱,可依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
门口的侍从,瞄了一眼丁小乙,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崭新的长衫,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拉开大门。
以貌取人。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甚至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哪怕高官显贵,或是普通一名服务业人员,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这个词,虽然是贬义。
但却是大行其道,是最正常的事情,也是最应该的事情。
一件黑色长衫,就已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百姓,拉开了实质性的距离。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仿佛就已经令侍从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百姓。
最重要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
绝不是装出来的。
面对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那些苦哈哈们,还没这个胆量进来。
不客气的说,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精致的装修陈设。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彻底分裂开。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
“小兄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大上海吧!”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
“呵呵,金碧辉煌对吧,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就见丁小乙目光扫视向他,一撇嘴,神色不屑道:“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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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自己居然被人喊做土鳖??
顿时中年人脸上笑容一时僵在那里,周围负责看场的几人似乎也察觉到不对,相互打个眼色不动声色的围上来。
然而这时候,就见丁小乙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
撕开上面的包装纸,不紧不慢的含在嘴里。
斜眼打量在这名中年人身上,最终目光锁定在中年人胸前那块银色怀表上。
“老物件了吧!现在都不新鲜了,我们那边都比较流行这个!”
丁小乙亮出手腕上的电子表。
摘下来递给中年人。
看着丁小乙递来的电子表,中年人一时眼睛一亮,双手接过来仔细打量。
能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当然不仅仅只是会办事,最重要的是要有知识。
自然能认得出电子标上的ā lā bo数字。
看着上面的时间,又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怀表。
这块电子表,当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是为了方便自已在黄泉里能够看时间。
不值钱的玩意。
但一个是来自未来的科技产物,一个是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两者之间的差别,就犹如自己看到那个光着脚卖香烟的小女孩一样的巨大。
电子表上漆黑如宝石般的漆面,即便没有任何装饰,可简单富有科技感的设计,以及闪烁着蓝色的灯光。
无不令这位主管心中,产生一股滔天巨浪。
灯这个东西,在大上海歌舞厅里,一点都不稀罕。
这么精致,这么小巧,完全不需要电线,这彻底颠覆了他的认知。
丁小乙伸手将电子表拿回来,不紧不慢带在自己手上。
嘴上叼着棒棒糖,那种看土包子一样的眼神,仿佛正在无情的嘲讽:“没见过吧,没玩过吧,土鳖!”
这种眼神,管事非常熟悉,甚至是运用娴熟来形容都不为过。
因为他自己就常常用这种眼神,去蔑视自己的亲属朋友。
管事的脸色一阵忽明忽暗,手掌背在身后,轻轻一挥手。
身后围上来的那些看场,立即散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到底是做人事的主,心里即便不舒服,可还是马上一改面色,和颜悦色的向丁小乙拱手道:
“少爷您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恕老朽有眼无珠,怠慢了,里面请!”
管事不过五十左右的年纪,但在这个时候里,自称老朽并不过分。
亲自带路,指引着丁小乙来到二楼的贵宾包厢。
大上海歌舞厅,是整个上海租界里堪称最豪华的场所。
一盏水晶灯,贯穿三层楼的回旋台阶。
富贵华丽的装潢,无不给人一种金光璀璨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栋别墅,或许会让人感到豪华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