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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我,陈玉楼,一心修仙! 第782节

  差点都没忍住冲动。

  不然,怎么也要将一条街的店铺包圆了。

  “掌柜的,这些东西是拿回去出手?”

  等从店里出来。

  昆仑拎着足有几百斤的玉石籽料,终究还是没按捺住心中好奇。

  毕竟在他印象里,掌柜的还从未如此过。

  就算再喜欢的东西,也不会表现得如此疯狂。

  “还记得那枚古雷符么?”

  “当倒爷才能赚几个辛苦钱,这些玉料可是制符的顶级材料。”

  陈玉楼撇了撇嘴。

  以他陈家几代人的积累,几千几万,还真不放在眼里。

  “制符?!”

  昆仑顿时若有所思。

  据说道门修行,除却吐纳导引外,还有丹道以及符箓数种流派,这么看的话,掌柜的大肆购买,似乎也不算意外了。

  道门符箓他不清楚。

  但同在湘西的辰州符,却是名声赫赫。

  谁家有喜事、丧事。

  或者头疼脑热、撞邪见鬼,都会特地去请一道符。

  而且,当日在辰州,在金宅和胡宅两大雷坛中来回厮杀,最终才亲手将那枚古雷符带回。

  “走了,红姑他们应该也逛得差不多了。”

  汇入人流中。

  远远看了眼,正好见到花灵笑吟吟的从一间胭脂水粉的铺子里走出。

  另外一边。

  负责去补充粮水的杨方和老洋人,也从粮店里走出。

  原本空荡的马背上,都已经堆满了货物。

  见状,陈玉楼哪里还会耽误。

  叫上几人,返回酒楼,与鹧鸪哨汇合后,一行人继续赶路。

  出了喀什噶尔,再往北便是巨大的塔里木盆地,很大一块与黑沙漠接壤,熟悉的地势和天气,再次出现在眼前。

  极寒、干燥,外加沙尘和风雪。

  但即便如此,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路上他们不知见了多少往来中亚的行商,为了碎银几两,四处奔波。

  要知道。

  之前他们进入黑沙漠时,往往十多天都见不到一支队伍。

  如今明明是淡季,队伍反而比往常一整年都要多。

  陈玉楼好奇,便随口一问。

  结果,那些人却说是因为磨子沟的沙匪,不知为何死了个干净,无人拦路,在嘉峪关躲了半年的他们,自然再按捺不住纷纷启程。

  听过之后。

  绕是他也不由哭笑不得。

  来来回回,最终这事竟然还落到了自己身上。

  毕竟,磨子沟怎么回事,他比谁都清楚,那些沙匪可不是撞邪,更不是遭了天谴,而是被罗浮一把火烧成了灰。

  不过。

  当日他们从嘉峪关启程。

  可是无一人看好。

  如今恰好反了过来,这种季节,想要强行翻越昆仑雪山冰川,进入中亚行商,绝对不是件易事。

  十支队伍,有一支能够安然抵达都是侥幸。

  不过。

  世道就是如此。

  在嘉峪关再待下去,迟早也得饿死。

  左右都是死,还不如拼一把。

  辞别过后。

  陈玉楼一行人继续赶路。

  到了第二天傍晚时分。

  远远,隔着十多里,他便望见一片磅礴拍如云的水气冲天而起。

  茫茫塔里木盆地中。

  除却鱼海之外,再无一片水域能有如此惊人的气势。

  他哪里还不明白。

  “诸位,到地方了,加把劲,说不准时间早的话,今晚还能在突厥部寨子里蹭上一顿烤全羊吃。”

  将手中雕刻成形的玉符一把收起。

  陈玉楼回头,看了眼风尘仆仆,满身倦意的众人。

  “到鱼海了?”

  “最多十来里。”

  闻言,一帮人顿时精神一震,紧了紧衣领,冒着严寒继续奔行。

  也就半个钟头不到。

  一片望之无尽的海子在荒原中骤然出现。

  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湖边沼泽地中,正追逐水兽的一支狩猎队。

  领头一人。

  不是颇黎还会是谁?

第344章 鹅喉羚 麝香鼠

  颇黎是典型的突厥人长相。

  身材高大、塌鼻窄肩,脸颊火红,头戴毡帽,眼小但时刻流露着凶光。

  时隔一个来月不见。

  他仍旧是当日那副打扮。

  身穿兽皮长袄,毡帽下束着辫发,手里提着一张牛角弓,斜背箭筒,正勒马站在湖边,来回巡视。

  透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深重杀气。

  至于其他人。

  分为两支。

  一行人骑马将沼泽重重围起,手握大弓,不时有扣弦拉弓的嗡鸣声响彻,而在沼泽芦苇荡深处,窸窣声同样不绝于耳。

  似乎有什么正在芦苇中逃窜。

  嗡!

  终于。

  一支箭矢横空射出。

  随后,一个年轻汉子飞快跳下马背,一头钻入沼泽地里,不多时,便见到他双手提着一头足有羊羔大小,浑身灰黄的兽类,大笑着走出来。

  至于另外一支。

  则是驾驭小船,在破开冰层的湖面上撒网捕鱼。

  作为游牧民族,他们这一支突厥部落,在鱼海边生存了几百年之久,早就放弃了单一的放牧生活。

  守着大湖,一边捕鱼,闲暇时则外出狩猎。

  甚至都有人尝试着在滩涂上烧荒开地,种了几拢庄稼。

  这对突厥人而言,简直不敢想象。

  毕竟,两千多年时间里,他们的祖先一直都是闲时狩猎,实在遇到灾荒年月,便跟着可汗南下劫掠。

  等抢到了足够的粮食、金银以及女人。

  再返回部族。

  如此重复。

  怎么也不会饿死。

  定居湖边就已经算是罕见,何况种田垦地?

  “好!”

  迎着风,正勒马注视着那场狩猎的颇黎,看着那小子手里的麝香鼠,嘴角不由勾起一丝弧度。

  那东西生性谨慎,藏在芦苇荡里。

  一入冬,就钻入沼泽泥潭底下。

  想要捕猎极为困难。

  而且,一般而言,麝香鼠最多也就巴掌大小,这头竟然能长到这么大,实在少见,至少他还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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