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叔世界里面努力加点修仙! 第409节
罗素也感慨世事奇妙,他几个月前还是巅峰试炼的第一,无数人眼中的天才,无数人追捧的存在。
而现在,竟然沦为了给别人做饭的厨子。
他眼睛撇向了后院,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决定还是住下去,万一自己把里面的大佬劝回去了,给哄好了。
那大腿上的毛掉下一根,都能把他砸死。
另一方面嘛,他还想在凡间好好的玩一会儿,不想太早的回到茅山去。
罗素又如小当家附体,就地取材,烹了一碗美味的鹰汤,惹得众人拍桌子叫绝。
靠着这一碗鹰汤,这厉害的厨艺,罗素瞬间就融入了整个书店之中,被众人接纳了。
闲聊中,他很快就明白了这书店的底细。
这书店是大老板开的,也就是大长老让他劝回去的那人,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大隐隐于市的人。
听掌柜的说,大老板在院中种了一棵茶树,就在那边喝茶看书,看经书,看各种各样的书。
当然,这也只有他一个人进去过,两个伙计是不能进去的,罗素也是不能进去。
两个伙计一个姓张,一个姓许,都是附近穷人家的孩子,在这书店之中讨口饭吃,也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一生平平淡淡,安享晚年。
可这简单的愿望,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因为这人间并不太平,不同于刀山地狱,始皇帝横扫六合,一剑断绝轮回。
这世间妖魔鬼怪可是众多,王朝末世,动荡不堪,朝中党争十分严重,一时间风雨俱来,江南之地动荡不安。
而这书店仿佛是异类,谁让幕后大老板十分的凶残呢,无人敢招惹,这小城便安宁了不少。
为什么开书店?
只因为这大老板喜欢看书,看各式各样的书,有经书,有志怪,有小说,有地方志,有爱恨情仇录,口味颇杂。
一听说这个,罗素眼神就忍不住亮了,“掌柜的,我能不能赊一点工钱,换点纸和笔给我。”
“你在我这白吃白住,你还想要工钱??”
“……”
“唉,算了,看你年纪小,就关照关照你。”掌柜的从旁边取出一摞纸,那两个小伙子看得羡慕不已。
要知道这玩意儿可不便宜,除了他们书店,也没有几个地方能舍得拿出这么多给一个外人了。
他们两个来了好几年,掌柜的可从来没这样对过他们,难道是因为新来的做饭好吃?
过分,过分……两人忍不住舔了一下嘴唇,抗议的心思顿时被压下去。
那玩意儿确实好吃。
罗素接过那纸,掂量了一下,忍不住眉头一皱,“有点少。”
“你拿纸干什么?”
“我打算写一本小说,修仙小说。”
那掌柜的顿时就笑了,“修仙无聊的要死,有什么好写的?”
“我的不一样,因为它的名字叫凡人修仙传!”
“哼,一听都没搞头,肯定没人看的,少年,你还不如写一写书生和狐妖的故事,那才有市场。”
是吗?
ps:今天六千六百字。
第431章 一发入……
“狐妖和书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虽然这是地狱,却也有类似的说法。
就在前两天,学馆的周老先生总是面色惨白,脚下轻浮,却没看到他去那赏春楼,家中也没有女眷,有书生就大着胆子,半夜去偷窥。
赫然发现了周老先生,睡在床上,怀中抱着一本书在那虚空搏击。
好一个虚空搏击!
罗素面色古怪至极,虚空搏击周老先生,你的前辈们草莽英雄许汉文,幽魂绅士宁采臣,御虫仙师落十一,乘仙郎君牛郎,睡仙尚书董永,蜘蛛骑士二当家,机缘巧合陆小千,坐兔海神唐三,偷天换日宁缺发来了贺电。
你干了一个常人不敢干的事!
那书生继续讲道,当时夜黑风高,偷窥那人看到那书化作一个美人,朝着他诡异一笑。
顿时吓的大叫,引得四周的邻居互相争看。
那周老先生也顿时名誉扫地,连夜搬走了,顺带还带走了自己的颜如玉。
书馆十分震怒,教书育人之地,且能出此等淫秽之事,于是就对藏书进行了一番搜查。
竟然从那万千藏书中找到了十几个通灵的书妖,不仅仅如此,大多都是春秋之类的,看那印记,还崭新的很。
书妖通灵,与人同伴,时间过久,才有机会,也就是说那些春秋看的人数,要比那些正经书看的人多的多,以致通了灵。
这事儿一出,书馆大先生当场气的牙痒痒,一声令下,把那些书妖喝散。
只剩下几只好的书妖,则留在了书馆,每天放在那桌子上,监督着众书生读书。
刚好之前教书的周老先生跑路了,留着书妖做顶替,还不用给工钱。
书馆的大先生都乐笑了。
这个世界似乎还讲文气一道,书生善养浩然之气,虽然先生也不是很厉害的儒生,除一些刚刚通灵的小妖还是轻而易举的。
而众书生谈论此事,倒不是说有辱斯文,而是甚是遗憾自己在那求学,为何一直没有注意到那通灵的书妖?
据可靠消息,那些书妖都是绝世美人,身材妖娆,能歌善舞,美艳的很。
唉,一说起这个,众人就忍不住唉声叹气,用手拍打着胸脯以示不甘,御书使者,他们好一点就当上了。
“读书人,成何体统!”
掌柜的看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之上,声音如同惊雷,瞬间震的书店之中轰轰作响,众书生心中一惊,瞬间不敢再说话。
罗素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掌柜的,这威慑还有这静心的能力怪异的很。
这是文气?
似乎是察觉了罗素在那偷窥,掌柜的回首横瞪了他一眼,“看什么,好好写你的小说,狐狸和书生你不行,写一点仙女和凡人不就妥了吗?”
“凡人跟仙女?”
这玩意儿我有经验,一定要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要是让女的在上面,说不定一下子就把男的压死了。
最好是凡人跟仙女,千万不要是神仙跟凡女,这样的故事少之又少。
为什么呢?
罗素想起自己练体大成之时,一泼尿将三十米外的墙壁直接洞穿时,才醒悟这个问题。
古人早就想到了,简直是有大智慧呀!
他要用咬了咬笔杆子,静静的思索着,到底要写一篇什么样的刘皇叔,才能达到石破天惊的那种地步呢。
哪怕他阅书无数,此时也有些为难,好的太多了。
唉,不对!
罗素猛的一拍脑袋,自己可是过来打算写凡人修仙的,怎么想着想着就想到写皇叔上面去了?
都怪外面那群不正经的书生,对的,都怪他们。
罗素在这停停写写,外面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时间过得飞快,天很快又黑了。
他看了看天色,径直走向了厨房,便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吃饭嘛,不寒碜。
他前脚刚走,掌柜的便将双手背在身后晃,悠悠的过来了,看了看这纸上的一行字,呵呵一笑就走了。
小年轻终究是小年轻,不知道把握住市场。
狐狸精才是王道!
耳朵可以玩,尾巴可以玩,身上的毛软软的,身子骨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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