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盗墓笔记 第673节
把头皱着眉,低声说:“我刚才注意观察了,这人不像在说谎,他的话有七成概率是真的,不过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荒山野岭还是要多加小心,你让文斌芽仔机灵点,等下去他住的地洞看看,如果那里有他当地质队队员时留下的东西,那就可以信他,反之.....”
把头话没说完整,但我听明白了。
是啊,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这荒郊野岭,不能不防,万一他像七月爬珠珠老太婆一样,是爬神教的信徒,那我们救他不就完了。
走回去,我给了鱼哥一个眼神。
多年搭伙已经让我们彼此之间有了默契,有时候互相给个眼神就知道什么意思了。
如果发现有一点反常之处,鱼哥会立即动手制住他。
那个地洞在迷魂林深处西南方向,离坟地这里不到一公里。
这人紧裹着军大衣在头前带路,我举着手电就突然看到,他后脖子那里,有一大片白斑状东西。
第185章 老王的地洞
(王平斌,我还是叫他老王吧)。
.......
喂!等等!”
我追上王平斌问:“你脖子后头这是什么?”
“你说我这里?是皮肤病,牛皮癣吧应该,反正我也没去看过医生,快点走吧,真冷啊这天儿。
”
看他脚步加快,我皱眉心想,“原来是牛皮癣,刚才乍一看还以为是尸斑。
”
那个地洞是天然地洞,位置很隐蔽,入口用大量树枝遮盖着,如果不是人带着,绝对找不到那里。
下去后空间豁然开朗,鱼哥一米八五的身高都能站直。
洞墙四周挂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以狐狸皮和兔子皮居多。
我就问:“这墙上这么多狐狸皮,你怎么不想办法做件衣服?身上还穿着垃圾袋儿。
”
“你说这些啊,这是入冬前刚弄的,还没干透,等干透了才能用,现在我就随便将就下。
”
老王自己用泥糊了个火炉,随着几根干柴丢进去,这地洞里暖和了不少。
“王哥,你在这地方独居了十几年,没想到普通话还能讲的这么好,这么流利。
”
他苦笑道:“我平常自己一个人对着墙讲话,要是连话都忘记怎么说了,那我真活不下去了。
”
我点头,再次打量四周。
一切都很简单。
床是干草堆,洞墙被熏的黝黑,烧水的锅也像从哪儿捡来的。
看样子,他真的在这里隐姓埋名生活了十多年。
坐在干草上,我看了把头一眼,随后问:“王大哥,你说你知道一个地方都是古代兵器,真的假的,在哪里?”
“不骗你们,当然是真的了!”
“那地方是我无意中发现的,我还捡回来两把铁剑!就在干草下头,不信你摸一下!”
“哦?”
我起身翻开干草堆,立即看到两把寒光内敛的铁剑。
“这么新....?.”
要是不拿起来看,我都以为这是上周新做的!
但仔细看过后发现不是,这是老东西,是正儿八经的西夏铁剑。
握柄部位不是圆柱形,是六棱,剑柄一头刻了一圈圈的同心圆,剑脊微微隆起,和剑身形成了一定坡度。
至于剑刃,我用手轻轻触碰了一下,仍旧非常锋利。
越王勾践剑都知道吧?
这把剑等级虽然没那个高,但单论保存状况和锋利程度来说,恐怕不输越王剑,算是我生平仅见。
这不是纯铁剑。
可能古代工匠加了某种特殊合金,而且肯定不是从土里刨出来的,只有水坑才有几率出这种极品的东西。
这把剑,如果拿到外头卖给懂行的人,一把三十万起步。
我心里激动,但脸上没表现出来。
“王哥,这两把剑你从哪里找到的?保存的不错啊,这样,我拿四包方便面换你这两把剑,换不换?”
“方便面?”
一听到这三个字,他用力吞口水,马上点头:“好!换了!”
我生怕他反悔,赶紧让小萱拿来方便面,是我平常爱吃的六丁目。
老王眼睛放光,他脸上表情如获至宝,将四袋方便面紧紧搂在怀里。
“你还有没有什么东西没?比如箭头...盔甲,弩弓什么的?”
“有,我还有个铁头盔!”
他跑到角落,从一个破塑料桶中拿出来个生铁头盔。
就是电视上常见的古代打仗带的那种头盔,带头上刚好能把脑袋全防护住,分量压手。
这头盔通身有阴刻花纹,等级不低,可能是以前某个将军带的。
“这东西不行,不如剑好,我在给你一袋方便面换这个头盔吧。
”我说。
他眼巴巴望着我道:“这还不值两袋啊?”
我摇头说不值,就一袋,不换你就自己留着吧。
他赶忙说别啊!我换!
古董就是这样,在懂的人眼里价值千金,在不懂的人眼里一毛不值,我用五袋六丁目换了两把极品的西夏铁剑和一个西夏将军头盔,很值。
但重点不在这三件东西上,重点是,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搞出来的,源头在哪里,我想知道。
于是我便旁敲侧击跟他打听,想把话套出来,并且我表示只要他告诉我,我就在给他半包果蛋皮。
哪知,老王听了我说的摇头道:“不行,我改主意了,我不要吃的,我有这五包方便面就够了。
”
“草,那你要什么啊?烟?”豆芽仔问。
老王还是摇头。
他看了小萱一眼,过来附在我耳旁,小声说:“你跟这小姑娘讲一下,让我帮她洗一次脚,我只有这一点要求。
”
“什么!”
我听后一脸疑惑,这什么要求?
不要吃的不要喝的,就想要帮小萱洗次脚?
只见老王他两手缩进大衣袖子里,一脸认真道:“反正我就这点要求,你们看着办。
”
十分钟后。
地洞内不时响起哗啦啦的水声。
小萱一脸不情愿的坐在干草上。
小萱平常注重保养,她用的护肤品比较贵,泡在热水里就显的一双小脚白白嫩嫩,脚指甲同样剪的干干净净。
老王身子发抖,她脸色涨红,轻轻撩了两下水,双手握住了小萱泡在水里的右脚。
豆芽仔不停挤眉弄眼,我想他意思是让小萱在坚持几分钟。
哪料到,老王有点得寸进尺,他手缓缓向上摸,都碰到了小腿。
“滚蛋!”
小萱气的一脚踹在了老王胸口,直接将人踹了个人仰马翻,连带着洗脸盆都翻了。
他爬起来,马上着急解释说:“姑娘你别生气,我没有非分之想,我以前经常给我闺女洗脚的,她长的和你有点像,算算时间,年龄也和你差不多啊。
”
“谁是你闺女!不要乱认好不好!”
我惊讶问:“刚才你不是说你家里两个儿子?怎么现在又成了女儿了?”
他道:“我说了?没有吧?你是不是听错了,我家里是一个闺女。
”
我不可能听错,他刚才说的家里就两个儿子,这样看来,唯一的解释,就是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太长了,记忆出现了偏差。
这种人,你和他交谈说话,都看似很正常。
但当仔细回想一下他的所作所为,又感觉到非常的不正常,不合理,这就有可能是半疯了。
所以我刚刚才劝小萱委屈一下,答应她这奇怪的要求。
如果我们不顺着老王,改用强硬手段,那样肯定得不到想要的。
有的疯子不知道自己疯了,有的精神病不知道自己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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