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古术 第239节
面对已经说得口干舌燥的老爸,宝贝女儿柔柔的一笑,婉着声:“叫这名也成,我不跟爸拗。过两天我就离家出走,您就留着这个名当女儿养吧。”万宝禄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不是气的而是吓的:“我的乖宝贝呦!你是不是成心让老爸少活几年!都说你金水过旺、性子太执了,这不是都说中了吧?”万宝禄极幽怨的数落了一阵宝贝女儿后,还真没什么办法,最后两下妥协商定,“万山红”三个字中除了万字不能动,其余只改一个字。
宝贝女儿显然早有准备,脱口而出:“那就叫万山鸿吧!万山牧歌,遍野飞鸿。多大气、多旷美的名儿!”万宝禄猛地转过身,背地里转破了眼珠子也没弄明白,自己的这个宝贝女儿,一个如此白净柔美的小姑娘,怎么就想出“万山鸿”这样一个名来?总之他一千个不理解,一万个不高兴。
他生气了……生气也白搭;他怒了……怒了也没用,谁让他姓万,谁让他叫万宝禄,谁让他万宝禄有这样一个亲生宝贝女儿。
他也只有哭了,偷偷的躲到自从宝贝女儿亲娘过早去世后,就一直暗暗承当第二任老婆的女人家里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数落着,这些年来是如何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女儿拉扯大,现在却女大不由爹了。
女人就贤慧的用手抚摸着万宝禄的头:“别急,女儿说大其实还太小。等再长两岁,交了朋友成了家,就会明白当爹的苦心了。”一听嫁人,本来把头埋在女人膝上还婆婆妈妈哭个不停的万宝禄,像被针扎了似的激灵一下坐了起来,望着窗外一空幽明闪烁的星星,脸上现出一种莫名的说不出的隐忧。
两年后的一天,豪洲出了一个天大的新闻:全城首富万宝禄为女儿登报招亲。
如同在市井油锅里,扔了一坨化霜滴水的硕大冰块,转瞬间炸破了锅。无数大报小报的记者们,疯狂的扛着摄影机、挎着相机,对此事进行了穷追猛打式的跟踪报导。
有几伙幸运的小报记者,在万宅外苦蹲了两天三夜后,终于等到了旅游归来、已经出落成更加白净温柔美少女的万山鸿。
当一头雾水的万山鸿稍稍弄清点情况后,习惯的柔柔一笑:“我老爸他……神经!”可再当万山鸿得知这次老爸是来真的,她也真的开始怀疑:老爸是不是真的神经了?
且不论自己现在当嫁不当嫁、想嫁不想嫁,就看老爸操作此事的形式,在把女儿完全蒙在鼓里的情况下,竟然莫名其妙的登报招亲。他把自己女儿当成什么了?像房地产一样进行拍卖招标?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老爸的这种行为就更加神经了。
首先万家是城里首富,女儿不敢说绝美也至少不输给别人,况且年岁刚满二十,从哪个角度讲,都没有理由登报招亲呀?
万山鸿要见老爸,要当面把此事问个清楚。令人更加不理解的是,老爸万宝禄竟然避而不见。
这下万山鸿可来了拗性,准备使出对付老爸的拿手绝活——离家出走。
不曾想万宝禄早有准备,早把宝贝女儿住的那层别墅,封锁得滴水不漏。
万山鸿忽然可人的一笑,把刚刚准备好的小提包随手一扔,像往常一样,先轻轻盈盈的跳进浴室冲了个百花浴,然后把半湿飘香的秀发一挽,抱着雪白鹅绒枕头,趴在了半圆真丝素绣床面上,翘起一双白生生粉嫩嫩的小脚丫,对着床头早准备好的一个数位相机,柔柔又不失调皮的一笑。
“老爸,你不见我就不见吧。女儿也想开了,吃好睡香,就看你老人家如何把这出戏演到底了。”说完,就端起盛着草莓的水晶碗,拈起一颗粉嫩挂珠的草莓,沾着乳白的美乃兹吃了起来。
很快的,数位相机交到了万宝禄的手中。
整段录影时长半个小时,万山鸿说话用了不到两分钟,接下来的十分钟,是她对着镜头一颗一颗、细致可爱的换着吃法的吃水晶碗里的草莓,最后的十多分钟,已经倦累了的、可爱的小山鸿偎在床上渐渐睡着了。
老爸万宝禄就那样一直看着画面,看着甜美入睡的小山鸿,一直看到画面消失。万宝禄忽然捂住嘴,他想哭。
万宝禄在被亲生宝贝女儿喻为“神经老爸”不久,这种极具权威性的论断,很快又被豪洲的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
这种认同是有着坚实依据的,让我们看一看万宝禄那则登婚启事的大致内容。
说起来很简单又莫名其妙,有着巨富家财和貌美女儿的万宝禄,既没要求男方家庭出身,也没标出大概资力貌相,就只一条——天下男士,有看懂万家所出一篇文字的,即可以女相嫁。
一篇文字就可换一个金娇女,先不管那究竟是怎样的一篇文字,这种形式不禁让人联想到明清小说里的一些才子佳人的类似桥段。
切!都什么年代了,要玩创意也没这样个玩法呀。
以前只知道万宝禄万大老板是个大富豪,没想到万老板还是个神经病,而且似乎病的不轻。
正是因为一致认为万老板病的不清,以及登婚启事中,那种对天下男士普世慈悲、一视同仁的态度,豪洲城中上到八十下到十八、老中轻三代单身、或自称单身、或自认单身的男士们,都像发了情的猴子,骚闹不止,叫嚷翻天。
其中更有几位学者自居的老光棍奋情激呼:“在科技已经是如此发达的二十一世纪,终于涌现出这样一位真正尊重知识、看重知识,并身体力行的仁人志士了!”当然他们就算是打断腿,也一定要回应这位原本浑身铜臭的仁人志士的壮举,毫不含糊的加入到这次轰轰烈烈的、发情公猴们的竞争行列。
就在满城闹得春情鼎沸的时候,这则登婚事件也引起了众多外来人的注意。
其中就有三个表面普通、细看却非凡的青年,一个挺拔冷俊,一个市井英雄,一个则是斯文败类。他们正是已经利用变相术易了容的朝歌,和尽量保持低调的梁库、古傲。
由于职业习惯,古傲最先看到了这则登婚启事。
开始还觉得是无聊之人的炒作举动,待弄清楚这位万老板的真实来历后,在古傲那双死鱼眼中便泛起两朵盆一样大的桃花。但又马上打了个激灵,他想到了刚刚还与之海誓山盟的小叶。
但一想到万老板的万贯家财,马上又有了底气。男人嘛,最重要的还是事业,他敢保证只为财不为色,相信小叶一定会理解的。
几乎是与此同时,习惯细心观察周围的朝歌,也感觉到豪洲城的异常处来。
最后知道的是喜欢市井热闹的梁库。
晚饭上,三人自发进行了一次无组织有纪律的小组会议。
古傲开篇点题,他认为登婚一事绝不寻常,让他联想到楚风留给三大风水门人的三篇遗文。
可否做这样一个假设:既然作为信使的奇玉婆婆清楚的传达出,三大风水门人都承担祖训,要把那三段遗文传给朝歌看,那他们一定会等在这里,用独特或是显著的资讯来引领朝歌。
那么,万宝禄的这种举动就颇有特殊意义了,尤其是让人产生联想的文字,会不会就是楚风留下来的其中一篇遗文呢?
梁库颇另眼相看:“呦呵!这几天干饭你还没白吃,竟然跟我想到一块去了。”朝歌没说话,心中也有同感,只是感觉登婚如此显眼的举动有点过于突兀,让人总怀疑背后还隐藏着什么。
古傲继续表白:“我这人优点虽然不多,但关键时刻为了大伙利益是绝对肯牺牲付出的。所以我决定冒险前去应试,看看那篇文字究竟怎个模样。”梁库嘿嘿讽笑:“骚狐狸又露尾巴了是不是!我看你牺牲是假,发情是真!”可想而知,接下来便是两人针对“发情”还是“牺牲”,进行了一场口水大战。
最后嘴上不如古傲的梁库止道:“好好好!我就先承认你是为了牺牲才去发情。那也得看看你这副德行,别再是门还没进去、字还没看到,就让人给轰出来了!”不用说,又是市井英雄与斯文败类的一场大战。
最后还是朝歌做出了决定,吸取广元古镇的经验教训,万事一定要低调,暂时谁也不要去,这期间一定有很多人前去应婚,先看看情况再说。
两人这才停了嘴战,梁库鬼笑着凑到朝歌身边:“要我说这趟差事你最适合了,要内涵有内涵,要外型有外型。再加上那个变相术,弄出个刘德华的下巴、黎明的脸、张学友的鼻子、郭富城的眼,那还不见谁灭谁啊!”朝歌难得的微微一笑:“嗯,吓的。”是夜,清风习习,月朗星稀。豪洲城市规模虽大,但地处中部,不像沿海地区那样夜生活丰富,刚过十点各处店铺酒家纷纷关店打烊,路上行人也越渐稀少,有的也只是匆匆归家之人。
唯独有一戴着眼镜的枯瘦青年,路灯下长吁短叹,踟蹰徘徊,好像有着不胜心烦之事。此人正是古傲。
本来满心参加应婚,却被梁库劈头盖脸的泼了盆凉水,最后又被朝歌下了限令。
要说此事古傲来个先斩后奏,先去应婚再说也不是不可以,但毕竟此行还是以那传说的神易宝藏为重,况且就凭自己这副单薄可怜外型,也的确胜算缥缈,万一应婚不成反又得罪了朝歌,那岂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
可反过来又一想,自从广元古镇死里逃生,他就已经充分估计到这探询神易宝藏的绝对凶险处,早打好了主意,此来一旦发觉有什么不妙,立刻脚底抹油走人。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讲,这个宝藏之行也实在好不到哪里去。
如果就这一棵树吊死,放弃眼前这个机会是不是有点可惜呢?